五祖大师对弟子们讲,
生死事大,
你们这些人,
终日修行只重视福报,
不求出离生死苦海 ——
我们现在这样的修行人很多,
在佛教鼎盛时期的唐朝,
禅宗寺院里居然也有这样的景象。
五祖大师继续开示,
自性若迷了,
福又如何能救呢?
福与慧给生命带来的利益,
性质是不同的。
福能够让我们获得丰富的物质资源、
长久的寿命、
健康的身心,
乃至于也能获得禅悦法喜,
但是不能了生死。
了生死要靠破除迷执,
打开不生灭的本心。
福与慧因果不同,
谁也不能代替谁,
这在我们佛教传统里讲得很清楚 :
“ 修福不修慧,
大象挂璎珞;
修慧不修福,
罗汉托空钵。”
现在很多宠物,
天天被抱着,
还穿着小衣服,
好吃好喝,
俨然一家子的中心,
比很多人的生活都好,
修福修来的,
但是没有智慧,
畜生道;
有些人虽然修行很认真,
但修行的资具有时候很匮乏。
这都是修福与修慧的偏差带来的。
这两者不可相互替代,
祖师讲得很清楚。
所以祖师告诸众人 :
“ 汝等各自去看智慧,
取自本心般若之性,
各作一偈,
来呈吾看。
若悟大意,
付汝衣法,
为第六代祖。”
如果你们能够有智慧,
那就传衣钵,
做第六代祖师。
“ 火急速去,
不得迟滞。”
下面这几句话很重要,
“ 思量即不中用 ”,
一动思维那就错了,
不是般若智慧。
“ 见性之人,
言下须见 ”,
见性的人,
当下就要见,
而不是用思维。
所以古人道 :
“ 触目不会道,
运足焉知路。”
一思维就错了,
一思维就落入生死凡夫的境界。
“ 若如此者,
轮刀上阵,
亦得见之。”
如果真是见性的人,
拿着刀上阵跟人拼命,
佛性亦不失。
这就是前面讲的,
“ 但用此心,
直了成佛。”
打开本来清净的自性以后,
即便抡刀上阵跟人打仗,
照样不受影响,
这样的心才可以直了成佛。
神秀大师在大家的期盼下,
也为了求法,
写了首偈子,
想呈给五祖大师。
但是在护法龙天的安排下,
在五祖大师的加持下,
天天跟老和尚在一起的教授师,
居然十三次连方丈室的门都进不去。
这是很奇妙的。
“ 是夜三更,
不使人知,
自执灯,
书偈于南廊壁间,
呈心所见。”
没有办法,
神秀大师把自己的修行体会,
写在了墙上。
“ 偈曰 :
‘ 身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这个境界非常了不起。
我们凡夫的身是烦恼,
他这里身是菩提树。
神秀大师的身体,
非常清净,
像觉悟的树一样,
可以承载觉悟的智慧。
心如明镜台,
心极其清净,
禅定功深,
智慧明了。
但是,
还是会有烦恼,
会有杂念,
就像尘埃。
“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
还在不断地用戒定慧三学来用功,
使自己清净的身心不受尘埃的染污。
像神秀大师这种境界,
放到现在这个时代是难得一见的。
自己学禅二十多年,
有一个顺口溜 :
“ 身如烦恼树,
心似密见林,
学禅二十年,
尚未脱俗气。”
跟祖师比,
距离遥远。
但是五祖大师如何评价他此时的境界呢?
“ 祖曰 :
‘ 汝作此偈,
未见本性,
只到门外,
未入门内。
如此见解,
觅无上菩提,
了不可得。’”
到了
“ 身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 的境界,
居然还在禅宗的门外,
尚未入门,
以此智慧觅无上菩提,
根本就没门。
这就是禅法的严肃性。
“ 无上菩提,
须得言下识自本心,
见自本性,
不生不灭。”
无上的菩提,
就是无上的觉悟、
禅宗所直传的佛心,
需要言下识自本心,
见到不生不灭的真性。
同时,
“ 于一切时中,
念念自见 ”,
在一切时间、
一切地点,
念念现前才可以。
“ 万法无滞,
一真一切真,
万境自如如。”
一切法都不是障碍。
一切五蕴的幻境,
皆变成真如妙用,
纯一真心。
山河大地,
皆是菩提妙心。
“ 如如之心,
即是真实。”
这个如如不动的禅心,
即是万事万物的真实本体。
“ 若如是见,
即是无上菩提之自性也。”
只有见到这样的境界,
才是无上菩提之自性,
才有资格入祖位。
这是禅宗的命脉。
五祖大师很慈悲,
安慰他说 :
“ 汝且去,
一两日思惟,
更作一偈,
将来吾看。
汝偈若入得门,
付汝衣法。”
总是给人机会。
说你先回去,
仔细体会体会,
再写一个偈子,
如果合格,
还有机会。
神秀大师在廊间题写的这一首偈颂,
很快被道场大众传唱。
五祖大师也很鼓励他,
说只要依此偈修行,
就能够不堕恶道。
说得很明白,
“ 不堕恶道 ”
“ 有大利益 ”,
并没有说可以直了成佛。
在碓坊里舂米的行者卢惠能,
听到有沙弥童子持诵这首偈颂,
一听就知道没入门。
后来一了解,
知道老和尚要传法,
于是他让人引导,
来到堂前,
平常他都不来这个地方。
这时他让一位姓张的别驾,
帮他也写一首偈子。
大家当时都很奇怪,
说你一个行者,
也要掺和这件事?
大家都很不屑。
惠能大师说 :
“ 欲学无上菩提,
不得轻于初学。
下下人有上上智,
上上人有没意智。
若轻人,
便有无量无边罪。”
说你们不要小看人。
众人说那好,
既然你这么自信,
赶紧说吧。
结果惠能大师一开口,
举众皆惊。
“ 偈曰 :
‘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大家都愣了,
原来道场里谁都可以使唤的行者,
是位肉身菩萨。
五祖大师担心有人嫉妒惠能大师,
赶紧把鞋脱下来擦掉了偈语,
当众说,
这个也没见性,
不要当回事。
但是到了第二天,
他悄悄来到惠能大师修苦行的碓坊。
“ 见能腰石舂米,
语曰 :
‘ 求道之人,
为法忘躯,
当如是乎!’
乃问曰 :
‘ 米熟也未?’
惠能曰 :
‘ 米熟久矣,
犹欠筛在。’”
一千多人吃的饭,
得要多少米呀,
舂米的任务很重。
惠能大师身量小,
怎么办呢?
为了把这件事做好,
他在腰上绑了块石头,
增加自己的体重,
因此腰部受损。
五祖大师就很感慨,
说求道的人为法忘躯,
应该如是精进,
这就是大家的榜样。
然后五祖就问他
“ 米熟也未?”
生死事大,
你们这些人,
终日修行只重视福报,
不求出离生死苦海 ——
我们现在这样的修行人很多,
在佛教鼎盛时期的唐朝,
禅宗寺院里居然也有这样的景象。
五祖大师继续开示,
自性若迷了,
福又如何能救呢?
福与慧给生命带来的利益,
性质是不同的。
福能够让我们获得丰富的物质资源、
长久的寿命、
健康的身心,
乃至于也能获得禅悦法喜,
但是不能了生死。
了生死要靠破除迷执,
打开不生灭的本心。
福与慧因果不同,
谁也不能代替谁,
这在我们佛教传统里讲得很清楚 :
“ 修福不修慧,
大象挂璎珞;
修慧不修福,
罗汉托空钵。”
现在很多宠物,
天天被抱着,
还穿着小衣服,
好吃好喝,
俨然一家子的中心,
比很多人的生活都好,
修福修来的,
但是没有智慧,
畜生道;
有些人虽然修行很认真,
但修行的资具有时候很匮乏。
这都是修福与修慧的偏差带来的。
这两者不可相互替代,
祖师讲得很清楚。
所以祖师告诸众人 :
“ 汝等各自去看智慧,
取自本心般若之性,
各作一偈,
来呈吾看。
若悟大意,
付汝衣法,
为第六代祖。”
如果你们能够有智慧,
那就传衣钵,
做第六代祖师。
“ 火急速去,
不得迟滞。”
下面这几句话很重要,
“ 思量即不中用 ”,
一动思维那就错了,
不是般若智慧。
“ 见性之人,
言下须见 ”,
见性的人,
当下就要见,
而不是用思维。
所以古人道 :
“ 触目不会道,
运足焉知路。”
一思维就错了,
一思维就落入生死凡夫的境界。
“ 若如此者,
轮刀上阵,
亦得见之。”
如果真是见性的人,
拿着刀上阵跟人拼命,
佛性亦不失。
这就是前面讲的,
“ 但用此心,
直了成佛。”
打开本来清净的自性以后,
即便抡刀上阵跟人打仗,
照样不受影响,
这样的心才可以直了成佛。
神秀大师在大家的期盼下,
也为了求法,
写了首偈子,
想呈给五祖大师。
但是在护法龙天的安排下,
在五祖大师的加持下,
天天跟老和尚在一起的教授师,
居然十三次连方丈室的门都进不去。
这是很奇妙的。
“ 是夜三更,
不使人知,
自执灯,
书偈于南廊壁间,
呈心所见。”
没有办法,
神秀大师把自己的修行体会,
写在了墙上。
“ 偈曰 :
‘ 身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这个境界非常了不起。
我们凡夫的身是烦恼,
他这里身是菩提树。
神秀大师的身体,
非常清净,
像觉悟的树一样,
可以承载觉悟的智慧。
心如明镜台,
心极其清净,
禅定功深,
智慧明了。
但是,
还是会有烦恼,
会有杂念,
就像尘埃。
“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
还在不断地用戒定慧三学来用功,
使自己清净的身心不受尘埃的染污。
像神秀大师这种境界,
放到现在这个时代是难得一见的。
自己学禅二十多年,
有一个顺口溜 :
“ 身如烦恼树,
心似密见林,
学禅二十年,
尚未脱俗气。”
跟祖师比,
距离遥远。
但是五祖大师如何评价他此时的境界呢?
“ 祖曰 :
‘ 汝作此偈,
未见本性,
只到门外,
未入门内。
如此见解,
觅无上菩提,
了不可得。’”
到了
“ 身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 的境界,
居然还在禅宗的门外,
尚未入门,
以此智慧觅无上菩提,
根本就没门。
这就是禅法的严肃性。
“ 无上菩提,
须得言下识自本心,
见自本性,
不生不灭。”
无上的菩提,
就是无上的觉悟、
禅宗所直传的佛心,
需要言下识自本心,
见到不生不灭的真性。
同时,
“ 于一切时中,
念念自见 ”,
在一切时间、
一切地点,
念念现前才可以。
“ 万法无滞,
一真一切真,
万境自如如。”
一切法都不是障碍。
一切五蕴的幻境,
皆变成真如妙用,
纯一真心。
山河大地,
皆是菩提妙心。
“ 如如之心,
即是真实。”
这个如如不动的禅心,
即是万事万物的真实本体。
“ 若如是见,
即是无上菩提之自性也。”
只有见到这样的境界,
才是无上菩提之自性,
才有资格入祖位。
这是禅宗的命脉。
五祖大师很慈悲,
安慰他说 :
“ 汝且去,
一两日思惟,
更作一偈,
将来吾看。
汝偈若入得门,
付汝衣法。”
总是给人机会。
说你先回去,
仔细体会体会,
再写一个偈子,
如果合格,
还有机会。
神秀大师在廊间题写的这一首偈颂,
很快被道场大众传唱。
五祖大师也很鼓励他,
说只要依此偈修行,
就能够不堕恶道。
说得很明白,
“ 不堕恶道 ”
“ 有大利益 ”,
并没有说可以直了成佛。
在碓坊里舂米的行者卢惠能,
听到有沙弥童子持诵这首偈颂,
一听就知道没入门。
后来一了解,
知道老和尚要传法,
于是他让人引导,
来到堂前,
平常他都不来这个地方。
这时他让一位姓张的别驾,
帮他也写一首偈子。
大家当时都很奇怪,
说你一个行者,
也要掺和这件事?
大家都很不屑。
惠能大师说 :
“ 欲学无上菩提,
不得轻于初学。
下下人有上上智,
上上人有没意智。
若轻人,
便有无量无边罪。”
说你们不要小看人。
众人说那好,
既然你这么自信,
赶紧说吧。
结果惠能大师一开口,
举众皆惊。
“ 偈曰 :
‘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大家都愣了,
原来道场里谁都可以使唤的行者,
是位肉身菩萨。
五祖大师担心有人嫉妒惠能大师,
赶紧把鞋脱下来擦掉了偈语,
当众说,
这个也没见性,
不要当回事。
但是到了第二天,
他悄悄来到惠能大师修苦行的碓坊。
“ 见能腰石舂米,
语曰 :
‘ 求道之人,
为法忘躯,
当如是乎!’
乃问曰 :
‘ 米熟也未?’
惠能曰 :
‘ 米熟久矣,
犹欠筛在。’”
一千多人吃的饭,
得要多少米呀,
舂米的任务很重。
惠能大师身量小,
怎么办呢?
为了把这件事做好,
他在腰上绑了块石头,
增加自己的体重,
因此腰部受损。
五祖大师就很感慨,
说求道的人为法忘躯,
应该如是精进,
这就是大家的榜样。
然后五祖就问他
“ 米熟也未?”
【济美华睿园小区和富兴嘉城A区解除管控 终止疫情Ⅳ级应急响应……
奋战14天•坚守•温暖•感动】
“凌晨解除管控,有点儿小兴奋……”3月27日清早,松山区全宁街道富兴嘉城A区居民李女士给记者发来信息,解除管控后,很多居民迫不及待走出小区,并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刻。
在赤峰市、松山区两级相关部门科学精准施策、高效果断处置下,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等基层一线人员夜以继日辛苦付出,最终在短时间内有序有力应对疫情,全市14天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常态化疫情防控依然不能松懈。
“解封”不等于“解防”
3月27日0时许,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域的通告》(简称《通告》)。目前,全宁街道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内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已封控(管控)14天,进行了7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根据专家组会商研判意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3月27日0时起,解除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内的封控区、管控区和全区其他区域的防范区管控。
《通告》中还提到,“解封”不等于“解防”,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广大居民朋友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继续严格遵守佩戴口罩、消毒通风、“1米线”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构建起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当日上午,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告》,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有关防控政策,经专家组会商研判,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7日起,终止Ⅳ级应急响应,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各项政策。
感动与温暖同在
27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富兴嘉城A区和济美华睿园小区看到,小区院里临时搭建的帐篷等疫情防控设施已经撤走,小区门口人来人往,居民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小区解除管控,第一件事就是把姑娘从老城接回家。”济美华睿园小区居民董先生告诉记者。
“13日早晨,一阵敲门声把我从梦中叫醒,通知去做核酸采样,整个小区被‘封’了……”富兴嘉城A区居民李女士说,在接下来的14天里,她和邻居们共计做了7轮核酸检测。阴性、阴性、阴性……每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汇聚成最终胜利的曙光。
“除了不能出小区,其他方面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回想小区管控期间的生活,李女士表现得十分平静与坦然,平日自我防护意识很强,外出戴口罩、取快件先消毒,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年初疫情防控形势最严峻的那段时间,今天再面对疫情心中并没有太多的焦虑、恐惧,反而可以利用闲下来的时光,宅在家里做健身操、享美食、上网。“社区工作者等防疫人员想得非常周到,各项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非常辛苦,令人感动。”李女士介绍,每栋楼都组建了居民微信群,相关通知、要求会在群里及时发布。管控期间,他们还扮演着“摆渡人”的角色,把每户家庭线上购买的生活必需品、亲友送来的物品等及时送到楼下。居民有什么需求,他们都能想办法给予协调解决。比如,原定上午8点30分做核酸采样,为不耽误小区里的孩子上网课时间,他们把核酸采样时间提前到7点;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他们上门采样,生活物资也会给送到楼上。
小区管控期间,感动与温暖同在。一家爱心企业为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居民送来“蔬菜包”,里面包括茄子、土豆、黄瓜、角瓜等7样新鲜蔬菜。这些蔬菜由社区、城管工作人员送至居民楼下。“社会爱心人士的关爱,让人心里特别温暖;防疫人员坚守一线,让人心生感动。”李女士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疫情,从人员排查登记到帮助居民解决各种问题,各项工作做得特别细致。”
只能休息两个小时
全宁街道亲水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高远达是参与此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社区工作者之一。“3月13日凌晨接到通知,社区留1人值班,其他人员紧急前往富兴嘉城A区集合。”高远达说,那一刻,头脑中首先想到的是可能发生了疫情。简单收拾一下生活物品,她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出预料,小区发现1例境外返回的无症状感染者。
很快,多方疫情防控人员全部到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有条不紊落实既定措施。尽管疫情来得突然,可高远达对防控流程和应急处置心中有数,因为平时多次参与的疫情防控演练、桌面推演、业务培训,对有序应对此次实战起到了关键作用。
根据“包楼制”分工,高远达负责1号楼,共计45户120人。她要第一时间摸清楼里人员信息情况、老弱病残孕群体底数、封控小区外人员数量等相关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居民的情绪,帮助协调解决居民的个性化诉求。她进入富兴嘉城A区开展工作的前几天,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每天只能短暂休息两个小时。
“绝大多数市民都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小插曲’。”高远达介绍,期间,个别居民情绪不稳定。她得知信息后,迅速上楼当面了解情况,对其进行耐心地心理疏导,同时,其他居民也在微信群里安慰、劝说,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社区工作人员的艰辛,广大居民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很多居民对我们嘘寒问暖,心里特别欣慰。”高远达说,总有一些话语和行动令人感动。有的居民给她和同事送来暖贴、小被子、开水暖身,还有的居民在每个单元门口放上凳子,方便她们临时歇歇脚……那一刻,所有的疲劳一扫而光。
没有生来无畏无惧,只有“疫”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高远达是应战此次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代表。正是那些和她一样的“平凡英雄”共同扛起责任、负重前行,守护着万家安宁。高远达说,“疫”线坚守了14天,她要把这次抗疫实战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更好地做好社区今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 周建军 文并图
(“终于可以回家啦。”)
(居民恢复正常生活。)
奋战14天•坚守•温暖•感动】
“凌晨解除管控,有点儿小兴奋……”3月27日清早,松山区全宁街道富兴嘉城A区居民李女士给记者发来信息,解除管控后,很多居民迫不及待走出小区,并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刻。
在赤峰市、松山区两级相关部门科学精准施策、高效果断处置下,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等基层一线人员夜以继日辛苦付出,最终在短时间内有序有力应对疫情,全市14天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常态化疫情防控依然不能松懈。
“解封”不等于“解防”
3月27日0时许,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域的通告》(简称《通告》)。目前,全宁街道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内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已封控(管控)14天,进行了7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根据专家组会商研判意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3月27日0时起,解除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内的封控区、管控区和全区其他区域的防范区管控。
《通告》中还提到,“解封”不等于“解防”,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广大居民朋友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继续严格遵守佩戴口罩、消毒通风、“1米线”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构建起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当日上午,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告》,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有关防控政策,经专家组会商研判,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7日起,终止Ⅳ级应急响应,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各项政策。
感动与温暖同在
27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富兴嘉城A区和济美华睿园小区看到,小区院里临时搭建的帐篷等疫情防控设施已经撤走,小区门口人来人往,居民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小区解除管控,第一件事就是把姑娘从老城接回家。”济美华睿园小区居民董先生告诉记者。
“13日早晨,一阵敲门声把我从梦中叫醒,通知去做核酸采样,整个小区被‘封’了……”富兴嘉城A区居民李女士说,在接下来的14天里,她和邻居们共计做了7轮核酸检测。阴性、阴性、阴性……每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汇聚成最终胜利的曙光。
“除了不能出小区,其他方面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回想小区管控期间的生活,李女士表现得十分平静与坦然,平日自我防护意识很强,外出戴口罩、取快件先消毒,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年初疫情防控形势最严峻的那段时间,今天再面对疫情心中并没有太多的焦虑、恐惧,反而可以利用闲下来的时光,宅在家里做健身操、享美食、上网。“社区工作者等防疫人员想得非常周到,各项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非常辛苦,令人感动。”李女士介绍,每栋楼都组建了居民微信群,相关通知、要求会在群里及时发布。管控期间,他们还扮演着“摆渡人”的角色,把每户家庭线上购买的生活必需品、亲友送来的物品等及时送到楼下。居民有什么需求,他们都能想办法给予协调解决。比如,原定上午8点30分做核酸采样,为不耽误小区里的孩子上网课时间,他们把核酸采样时间提前到7点;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他们上门采样,生活物资也会给送到楼上。
小区管控期间,感动与温暖同在。一家爱心企业为济美华睿园小区、富兴嘉城A区居民送来“蔬菜包”,里面包括茄子、土豆、黄瓜、角瓜等7样新鲜蔬菜。这些蔬菜由社区、城管工作人员送至居民楼下。“社会爱心人士的关爱,让人心里特别温暖;防疫人员坚守一线,让人心生感动。”李女士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疫情,从人员排查登记到帮助居民解决各种问题,各项工作做得特别细致。”
只能休息两个小时
全宁街道亲水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高远达是参与此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社区工作者之一。“3月13日凌晨接到通知,社区留1人值班,其他人员紧急前往富兴嘉城A区集合。”高远达说,那一刻,头脑中首先想到的是可能发生了疫情。简单收拾一下生活物品,她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出预料,小区发现1例境外返回的无症状感染者。
很快,多方疫情防控人员全部到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有条不紊落实既定措施。尽管疫情来得突然,可高远达对防控流程和应急处置心中有数,因为平时多次参与的疫情防控演练、桌面推演、业务培训,对有序应对此次实战起到了关键作用。
根据“包楼制”分工,高远达负责1号楼,共计45户120人。她要第一时间摸清楼里人员信息情况、老弱病残孕群体底数、封控小区外人员数量等相关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居民的情绪,帮助协调解决居民的个性化诉求。她进入富兴嘉城A区开展工作的前几天,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每天只能短暂休息两个小时。
“绝大多数市民都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小插曲’。”高远达介绍,期间,个别居民情绪不稳定。她得知信息后,迅速上楼当面了解情况,对其进行耐心地心理疏导,同时,其他居民也在微信群里安慰、劝说,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社区工作人员的艰辛,广大居民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很多居民对我们嘘寒问暖,心里特别欣慰。”高远达说,总有一些话语和行动令人感动。有的居民给她和同事送来暖贴、小被子、开水暖身,还有的居民在每个单元门口放上凳子,方便她们临时歇歇脚……那一刻,所有的疲劳一扫而光。
没有生来无畏无惧,只有“疫”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高远达是应战此次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代表。正是那些和她一样的“平凡英雄”共同扛起责任、负重前行,守护着万家安宁。高远达说,“疫”线坚守了14天,她要把这次抗疫实战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更好地做好社区今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 周建军 文并图
(“终于可以回家啦。”)
(居民恢复正常生活。)
【新小区要建集中充电设施、快递外卖用车应登记上牌……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黑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为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起草了《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类车纳入电动车管理范畴
本条例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低速汽车。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电动低速汽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本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社区参与电动车综合治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电动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充电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邮政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电动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电动车购买30日内应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拼装电动车;在电动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改变电动车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车的车速提示音、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其他更改电动车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
电动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登记,登记前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持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手续以及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方式,为办理电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员引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其他电动车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行驶;转弯时应当开启转向灯,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没有转向灯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应当下车推行;遇有雾、霾、雨、雪等低能见度或者夜间行驶,应当开启照明装置,减速慢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酒后驾驶其他电动车;不得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他人号牌等。
新建小区应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优惠和便利。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地点的设置纳入城市道路相关建设规划和住宅小区、单位建设规划,并在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娱乐文化场所等电动车通行需求较大的公共场所施划电动车停放地点,落实管理责任。电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电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共用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沿街单位应当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车。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车充电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建筑物首层门厅、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充电,不得违反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快递、外卖用电动车应登记上牌
使用电动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遵守下列规定:使用的电动车应当登记上牌;建立健全电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对电动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用涂装;做好电动车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组织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培训;督促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规范停放电动车,进行安全充电等。
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遵守下列规定:投放车辆数量符合区域数量限制要求;投放的车辆应当登记上牌,并随车配备安全头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承租人停放车辆;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充电等。
未登记上牌、伪造变造号牌罚款50元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处50元罚款,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
本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识别码,可以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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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兴丽
三类车纳入电动车管理范畴
本条例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低速汽车。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电动低速汽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本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社区参与电动车综合治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电动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充电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邮政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电动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电动车购买30日内应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拼装电动车;在电动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改变电动车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车的车速提示音、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其他更改电动车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
电动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买后30日内申请登记,登记前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持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手续以及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方式,为办理电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员引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其他电动车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行驶;转弯时应当开启转向灯,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没有转向灯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应当下车推行;遇有雾、霾、雨、雪等低能见度或者夜间行驶,应当开启照明装置,减速慢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酒后驾驶其他电动车;不得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他人号牌等。
新建小区应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优惠和便利。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地点的设置纳入城市道路相关建设规划和住宅小区、单位建设规划,并在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娱乐文化场所等电动车通行需求较大的公共场所施划电动车停放地点,落实管理责任。电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电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共用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沿街单位应当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车。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车充电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建筑物首层门厅、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充电,不得违反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快递、外卖用电动车应登记上牌
使用电动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遵守下列规定:使用的电动车应当登记上牌;建立健全电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对电动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用涂装;做好电动车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组织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培训;督促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规范停放电动车,进行安全充电等。
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遵守下列规定:投放车辆数量符合区域数量限制要求;投放的车辆应当登记上牌,并随车配备安全头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承租人停放车辆;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充电等。
未登记上牌、伪造变造号牌罚款50元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处50元罚款,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
本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识别码,可以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上道路行驶。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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