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拍到8700万的同款游戏卡牌上架又撤回#【这么贵?一张游戏卡牌曾拍到8700万被中止!这回另外三张拍卖,结果被撤回】2021年6月,一张游戏卡牌刚刚上架就在游戏圈里炸了锅。这是一张青眼白龙游戏卡牌,由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拍,标价80元起。
宅圈玩家奔走相告,限量版、纯金、全球只有500套,官方定价要1万多,因此这款80元起拍的小标的,出现了距离拍卖还有半个月,报名人数已达13000多人的“盛况”。
有网友说,正常情况下这件东西的全套(本体+证书+其他)价值人民币25万,因此市场价打底20万。
虽然去年拍卖的这件物品缺少了非常关键的证书,所以可能没办法以全套价格估算。但是,它本身是11克24K金,就算打底以金价计算也不好说。
因此,这样一来,大家的反应就是——管他真假,先拍为敬。
正式开拍那天,被一路疯狂竞价,几个小时后价格被抬到了8700余万元。
法院不得不提前中止拍卖,理由为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截至中止,整个拍卖有18104人报名,设置提醒有76716人,围观超200万人次,超过两千人次出价。
前几天,游戏圈再度热议:拍卖平台新上架了三张青眼白龙游戏卡牌。
小时新闻记者发现,这次上拍的三张青眼白龙游戏卡,负责法院是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机构主页:任县人民法院),和之前那一张并无关联,不属于同一案件资产。
昨天,小时新闻记者再次搜索“青眼白龙”标的,发现原本定于3月12日开拍的三张游戏卡牌已被撤回。
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了拍卖平台相关负责人,对方告知,这三张游戏卡牌确实已经撤回了申请执行。主要考虑到一来该案件标的额不是很大,二来“天价青眼白龙”事件的影响,该游戏卡上架后,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恰好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沟通达成了和解,因此做了撤回处理。
为什么这3张青眼白龙游戏卡牌能引起关注?
先来看看800元起拍的卡牌——
第一张是编号为B01的游戏王纯银青眼白龙,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全球限量800张。
另第一张是编号为D01的游戏王铂金版青眼白龙欧版0706EU号。
一样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起拍价800元,保证金160元,增价幅度16元,全球限量1000张。
这两张卡牌品相完好,起拍价和保证金都较低,上架没几天就吸引超过万人围观,分别有123人和112人报名。
还有一张被拍卖的是编号为C01的游戏王纯金青眼白龙112号。
这张卡牌的起拍价为8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600元。
和上次中止拍卖的是同一品类的金卡,全球限量500张,上次那张编号是152,这张编号为112号。
这张卡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完整度更高,品相比上次那张更好。
小时新闻记者也帮大家打听了,接下来这几张青眼白龙游戏卡会怎么处理,目前拍卖平台正在和当事人沟通。“接下来我们会做一个更全面的处置方案。因为,还是有很多真正想购买的人。”
这几张游戏卡牌何去何从,小时新闻记者会持续关注。(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宅圈玩家奔走相告,限量版、纯金、全球只有500套,官方定价要1万多,因此这款80元起拍的小标的,出现了距离拍卖还有半个月,报名人数已达13000多人的“盛况”。
有网友说,正常情况下这件东西的全套(本体+证书+其他)价值人民币25万,因此市场价打底20万。
虽然去年拍卖的这件物品缺少了非常关键的证书,所以可能没办法以全套价格估算。但是,它本身是11克24K金,就算打底以金价计算也不好说。
因此,这样一来,大家的反应就是——管他真假,先拍为敬。
正式开拍那天,被一路疯狂竞价,几个小时后价格被抬到了8700余万元。
法院不得不提前中止拍卖,理由为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截至中止,整个拍卖有18104人报名,设置提醒有76716人,围观超200万人次,超过两千人次出价。
前几天,游戏圈再度热议:拍卖平台新上架了三张青眼白龙游戏卡牌。
小时新闻记者发现,这次上拍的三张青眼白龙游戏卡,负责法院是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机构主页:任县人民法院),和之前那一张并无关联,不属于同一案件资产。
昨天,小时新闻记者再次搜索“青眼白龙”标的,发现原本定于3月12日开拍的三张游戏卡牌已被撤回。
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了拍卖平台相关负责人,对方告知,这三张游戏卡牌确实已经撤回了申请执行。主要考虑到一来该案件标的额不是很大,二来“天价青眼白龙”事件的影响,该游戏卡上架后,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恰好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沟通达成了和解,因此做了撤回处理。
为什么这3张青眼白龙游戏卡牌能引起关注?
先来看看800元起拍的卡牌——
第一张是编号为B01的游戏王纯银青眼白龙,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全球限量800张。
另第一张是编号为D01的游戏王铂金版青眼白龙欧版0706EU号。
一样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起拍价800元,保证金160元,增价幅度16元,全球限量1000张。
这两张卡牌品相完好,起拍价和保证金都较低,上架没几天就吸引超过万人围观,分别有123人和112人报名。
还有一张被拍卖的是编号为C01的游戏王纯金青眼白龙112号。
这张卡牌的起拍价为8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600元。
和上次中止拍卖的是同一品类的金卡,全球限量500张,上次那张编号是152,这张编号为112号。
这张卡原箱原版证书配件齐全,完整度更高,品相比上次那张更好。
小时新闻记者也帮大家打听了,接下来这几张青眼白龙游戏卡会怎么处理,目前拍卖平台正在和当事人沟通。“接下来我们会做一个更全面的处置方案。因为,还是有很多真正想购买的人。”
这几张游戏卡牌何去何从,小时新闻记者会持续关注。(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前些日子在微博上刷到《合唱吧!300》07快男五位合体合唱《我最闪亮》的视频274位粉丝一开口时间就直接倒带回了07年的那个夏天那是无数809000后的回忆昨天晚上我决定把完整版看了王栎鑫和栎迷的白眉之约那段着实令我泪目还能够站在台上的张远苏醒陈楚生王栎鑫陆虎这五位的共同感慨是他们很高兴曾为少年的他们给台下的274位带来过很多正能量这种能量化为动力支持着这274位为生活而努力变得更好从而也成就了台上的自己只要台下人还在台上人就不会放弃同时我感慨星星们真的是无比幸运12年来07快男只有0706号一直活跃于各大舞台让星星们有很多机会见他听他唱歌这是他的人生际遇和努力也是星星们的坚守从北展到鸟巢从中国到世界感谢你0706号张杰一路荣光带着我们一同见证(欢迎星星们在下方评论处发表对07快男的感想)
【善林金融案例1051----江苏连云港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金额2087万元,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4万元,(2020)苏0706刑初126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季某某,男,原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户籍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住连云港市海州区。被告人季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6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自2015年7月在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9日任分公司法人代表。被告人季某某在任法人期间,通过本人以及下属员工向不特定人员散发传单、口头宣传以及善林金融公司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报道的影响力等方式,共吸收投资数额2087万元,其中“其他线下P2P”153万元;“幸福之路”1934万元。
被告人季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季某某于2015年7月入职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并于2017年9月1日被善林金融公司任命为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善林连云港龙河分公司、善林连云港盐河西路分公司三家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连云港地区三家分公司的产品销售及行政管理等事务。
被告人季某某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本人以及下属员工共计吸收投资数额2087万元,其中“其他线下P2P”153万元,“幸福之路”1934万元,均未兑付。
关于被告人季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的被告人季某某主观上并不明知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其所从事的的是合法的职务行为,与善林金融公司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结果之间不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自2015年起即在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后担任连云港地区三家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知晓相关金融法律管理规定,其实际从事的行为应当批准而未经批准,行为在客观上具有非法性,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
本案的证人证言、书证及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证明,被告人季某某在明知善林金融公司未经国家金融有关部门批准,大量吸收公众存款,仍然帮助善林金融公司在连云港地区拓展业务,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季某某在与总公司的共同犯罪中并不实际占有、支配所吸收款项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季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季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https://t.cn/A6yn254b
公诉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季某某,男,原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户籍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住连云港市海州区。被告人季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6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自2015年7月在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9日任分公司法人代表。被告人季某某在任法人期间,通过本人以及下属员工向不特定人员散发传单、口头宣传以及善林金融公司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报道的影响力等方式,共吸收投资数额2087万元,其中“其他线下P2P”153万元;“幸福之路”1934万元。
被告人季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季某某于2015年7月入职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并于2017年9月1日被善林金融公司任命为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善林连云港龙河分公司、善林连云港盐河西路分公司三家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连云港地区三家分公司的产品销售及行政管理等事务。
被告人季某某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本人以及下属员工共计吸收投资数额2087万元,其中“其他线下P2P”153万元,“幸福之路”1934万元,均未兑付。
关于被告人季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的被告人季某某主观上并不明知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其所从事的的是合法的职务行为,与善林金融公司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结果之间不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自2015年起即在善林连云港分公司工作,后担任连云港地区三家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知晓相关金融法律管理规定,其实际从事的行为应当批准而未经批准,行为在客观上具有非法性,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
本案的证人证言、书证及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证明,被告人季某某在明知善林金融公司未经国家金融有关部门批准,大量吸收公众存款,仍然帮助善林金融公司在连云港地区拓展业务,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季某某在与总公司的共同犯罪中并不实际占有、支配所吸收款项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季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季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https://t.cn/A6yn25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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