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攻略#雨花台由3个山岗组成,顶部为平台。整个景区分为烈士陵园区、名胜古迹区、雨花石文化区、雨花茶文化区、游乐活动区和生态密林区六大块,这里不仅是旅游胜地,也是南京市民休闲娱乐之所。另外,雨花台也是赏花的好地方。3月-6月期间有大型杜鹃花展,可以看到西洋鹃、野生杜鹃、地栽毛鹃、夏鹃等花卉。而在清明时节,雨花台东岗四处盛开梅花,因此也叫梅岗,东北边曲折的梅廊与梅花相映成趣,是不错的赏梅地点。
【最新征地公告!十堰这里的土地要被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61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五、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以及新种、抢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征补张公告〔2022〕2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22〕2号(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转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土地。征收单位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园地 1.0020亩
1、土地补偿费:1.0020亩×(60200元/亩×40%)≈24128元
2、安置补助费:1.0020亩×(60200元/亩×60%)≈36192元
3、青 苗 费:1.0020亩×4800元/亩≈4810元
林地 6.4410亩
1、土地补偿费:6.4410亩×(60200元/亩×40%)≈155099元
2、安置补助费:6.4410亩×(60200元/亩×60%)≈232649元
3、林木补偿费:6.4410亩×3325元/亩≈21416元
建设用地 2.6160亩
1、土地补偿费:2.6160亩×(60200元/亩×40%)≈62993元
2、安置补助费:2.6160亩×(60200元/亩×60%)≈94490元
地面附着物:
1、经济林(挂果):74株×150元/株=11100元
2、经济林(未挂果):19株×20元/株=380元
3、风景树(10-30cm):3株×720元/株=2160元
4、水井(机井):19m×200元/m=3800元
5、挡土墙(浆砌毛石挡土墙):477.5m3×220元/m3=105050元
6、排洪渠:39m×850元/m=3315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柒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
(小写:78.7417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36.3331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4月6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61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五、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以及新种、抢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征补张公告〔2022〕2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22〕2号(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转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土地。征收单位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园地 1.0020亩
1、土地补偿费:1.0020亩×(60200元/亩×40%)≈24128元
2、安置补助费:1.0020亩×(60200元/亩×60%)≈36192元
3、青 苗 费:1.0020亩×4800元/亩≈4810元
林地 6.4410亩
1、土地补偿费:6.4410亩×(60200元/亩×40%)≈155099元
2、安置补助费:6.4410亩×(60200元/亩×60%)≈232649元
3、林木补偿费:6.4410亩×3325元/亩≈21416元
建设用地 2.6160亩
1、土地补偿费:2.6160亩×(60200元/亩×40%)≈62993元
2、安置补助费:2.6160亩×(60200元/亩×60%)≈94490元
地面附着物:
1、经济林(挂果):74株×150元/株=11100元
2、经济林(未挂果):19株×20元/株=380元
3、风景树(10-30cm):3株×720元/株=2160元
4、水井(机井):19m×200元/m=3800元
5、挡土墙(浆砌毛石挡土墙):477.5m3×220元/m3=105050元
6、排洪渠:39m×850元/m=3315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柒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
(小写:78.7417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36.3331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4月6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最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恢复线下教学,核酸检测点看这里→】#西安中小学幼儿园可恢复线下教学##西安地产零距离##最新消息[超话]##西安身边事#
记者3月19日获悉,从3月21日(周一)起,我市多个区县、开发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将恢复线下教学。所有复课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复课后第一周内,须对全体师生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为方便学生和教职工核酸采样
全市临时设置了多个核酸检测点位
大家可就近前往
西咸新区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保障西咸新区辖区群众核酸检测需求,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在西咸新区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位35个。现将采样点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曲江新区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3月21日起,曲江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复课前所有学生和教职工须进行核酸检测。
为方便学生和教职工核酸采样,曲江新区临时设置13个核酸检测点位共57个通道,检测时间为3月20日8:00至18:00。学生和教职工可就近前往。采样期间,请主动出示“西安市民一码通”或身份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13个核酸检测点位地址如下:
一、曲江行政商务区
地址:雁塔南路西侧文丰路一街与文丰路十字路口西南角(曲江首座北侧)
通道数量:2
二、秦二世遗址公园
地址:曲江池南路中段(秦二世遗址公园北广场)
通道数量:6
三、 曲江中心社区
地址:新开门北路 369 号(唐城墙遗址公园灯谜广场西门)
通道数量:8
四、翠薇园
地址:新开门北路与中和路丁字东北角(翠薇园小区西侧)
通道数量:3
五、北池头二路
地址:曲江大道北池头二路北段(北池头社区南侧曲江大道桥下公园内)
通道数量:3
六、曲江电竞中心
地址:雁塔区春临四路与公田三路十字东北角
通道数量:6
七、曲江文化运动公园
地址:曲江文化运动公园北侧停车场(羊头镇社区南门对面)
通道数量:2
八、金辉环球广场
地址:雁塔南路与金泘沱一路十字向东 150 米
通道数量:6
九、和众城阅
地址:雁翔路与黄渠头一路向东 50 米
通道数量:4
十、曲江七小北门
地址:公园南路和黄渠头二路交叉东北口
通道数量:2
十一、三兆村
地址:雁翔路与雁林路十字东北角(西北妇幼东门对面往南 500 米)
通道数:7
十二、曲江青年公园
地址:翔悦路和翔鸿路交叉口
通道数量:6
十三、曲江乐居
地址:春临一路与春临东街十字东北角
通道数量:2
雁塔区
从3月21日起,雁塔区所有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学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为方便学生核酸检测,雁塔区在所有中小学增设核酸检测点,时间为3月20日上午8:00—12:00。幼儿园学生在就近的中小学进行核酸检测。
鄠邑区
西安市鄠邑区便民核酸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未央区
3月20日,未央区设立36个核酸采样服务点,保障学生顺利返校。返校师生可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排队过程中请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不聚集、不交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维护良好秩序。
新城区
记者从新城区教育局获悉,3月21日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活动。返校复课人员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师生可就近进行核酸检测,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学校集中核酸检测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
莲湖区
从3月21日起,莲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学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为方便学生核酸检测,莲湖区于3月20日上午8:00—12:00在辖区63个中小学校园增设核酸检测采样点,对全区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核酸采样。幼儿园学生在就近的中小学进行核酸采样。全区原有44个核酸检测采样点位继续开放,广大学生家长可就近选择。
碑林区
3月21日起,碑林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复课前所有学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为方便核酸采样,碑林区共设置30个校内核酸检测点,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周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1.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分校
2.西北大学附属小学
3.西工大附中
4.西安市含光中学
5.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
6.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
7.西安市第六中学
8.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
9.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小学
10.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
11.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12.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分校
1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14.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学
15.西安市碑林区沙坡小学
16.西安市碑林区实验小学
17.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
18.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19.西安市铁一中学
20.西安市中铁中学
21.西安市碑林区永新小学
22.西安市第三中学分校
23.西安市第三中学
24.西安理工大附属小学
25.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小学
26.西安市第二中学
27.西安市碑林区东厅门小学
28.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
29.西安市第八中学
30.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小学
灞桥区
记者从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了解到,从3月21日(周一)起,灞桥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
灞桥区所有复课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外灞桥区疫情指挥部将在3月20日进校园为师生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发放核酸贴,各校(园)要妥善安排好核酸结果查验工作。
高新区
高新区教育局明确,为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平稳、有序、安全,经教育局请示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高新区各学校附近临时设置核酸检测点位,检测时间为3月19日14:30—20:00;3月20日9:00—12:00(具体时间根据各检测点实际检测情况为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检测点进行,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复课后,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追踪及复课证明查验、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多通风、常态化消毒等防控措施。
高陵区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进一步做好高陵区复工复产和社会保供等方面保障工作,满足辖区群众因工作、生活、出行等多元化、差异化核酸检测需求,结合高陵区实际,按照自愿检测和方便、就近原则,在高陵区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位14个。现通告如下:
记者3月19日获悉,从3月21日(周一)起,我市多个区县、开发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将恢复线下教学。所有复课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复课后第一周内,须对全体师生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为方便学生和教职工核酸采样
全市临时设置了多个核酸检测点位
大家可就近前往
西咸新区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保障西咸新区辖区群众核酸检测需求,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在西咸新区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位35个。现将采样点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曲江新区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3月21日起,曲江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复课前所有学生和教职工须进行核酸检测。
为方便学生和教职工核酸采样,曲江新区临时设置13个核酸检测点位共57个通道,检测时间为3月20日8:00至18:00。学生和教职工可就近前往。采样期间,请主动出示“西安市民一码通”或身份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13个核酸检测点位地址如下:
一、曲江行政商务区
地址:雁塔南路西侧文丰路一街与文丰路十字路口西南角(曲江首座北侧)
通道数量:2
二、秦二世遗址公园
地址:曲江池南路中段(秦二世遗址公园北广场)
通道数量:6
三、 曲江中心社区
地址:新开门北路 369 号(唐城墙遗址公园灯谜广场西门)
通道数量:8
四、翠薇园
地址:新开门北路与中和路丁字东北角(翠薇园小区西侧)
通道数量:3
五、北池头二路
地址:曲江大道北池头二路北段(北池头社区南侧曲江大道桥下公园内)
通道数量:3
六、曲江电竞中心
地址:雁塔区春临四路与公田三路十字东北角
通道数量:6
七、曲江文化运动公园
地址:曲江文化运动公园北侧停车场(羊头镇社区南门对面)
通道数量:2
八、金辉环球广场
地址:雁塔南路与金泘沱一路十字向东 150 米
通道数量:6
九、和众城阅
地址:雁翔路与黄渠头一路向东 50 米
通道数量:4
十、曲江七小北门
地址:公园南路和黄渠头二路交叉东北口
通道数量:2
十一、三兆村
地址:雁翔路与雁林路十字东北角(西北妇幼东门对面往南 500 米)
通道数:7
十二、曲江青年公园
地址:翔悦路和翔鸿路交叉口
通道数量:6
十三、曲江乐居
地址:春临一路与春临东街十字东北角
通道数量:2
雁塔区
从3月21日起,雁塔区所有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学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为方便学生核酸检测,雁塔区在所有中小学增设核酸检测点,时间为3月20日上午8:00—12:00。幼儿园学生在就近的中小学进行核酸检测。
鄠邑区
西安市鄠邑区便民核酸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未央区
3月20日,未央区设立36个核酸采样服务点,保障学生顺利返校。返校师生可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排队过程中请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不聚集、不交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维护良好秩序。
新城区
记者从新城区教育局获悉,3月21日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活动。返校复课人员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师生可就近进行核酸检测,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学校集中核酸检测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
莲湖区
从3月21日起,莲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学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为方便学生核酸检测,莲湖区于3月20日上午8:00—12:00在辖区63个中小学校园增设核酸检测采样点,对全区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核酸采样。幼儿园学生在就近的中小学进行核酸采样。全区原有44个核酸检测采样点位继续开放,广大学生家长可就近选择。
碑林区
3月21日起,碑林区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复课前所有学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为方便核酸采样,碑林区共设置30个校内核酸检测点,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周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1.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分校
2.西北大学附属小学
3.西工大附中
4.西安市含光中学
5.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
6.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
7.西安市第六中学
8.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
9.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小学
10.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
11.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12.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分校
1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14.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学
15.西安市碑林区沙坡小学
16.西安市碑林区实验小学
17.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
18.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19.西安市铁一中学
20.西安市中铁中学
21.西安市碑林区永新小学
22.西安市第三中学分校
23.西安市第三中学
24.西安理工大附属小学
25.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小学
26.西安市第二中学
27.西安市碑林区东厅门小学
28.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
29.西安市第八中学
30.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小学
灞桥区
记者从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了解到,从3月21日(周一)起,灞桥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
灞桥区所有复课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外灞桥区疫情指挥部将在3月20日进校园为师生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发放核酸贴,各校(园)要妥善安排好核酸结果查验工作。
高新区
高新区教育局明确,为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平稳、有序、安全,经教育局请示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高新区各学校附近临时设置核酸检测点位,检测时间为3月19日14:30—20:00;3月20日9:00—12:00(具体时间根据各检测点实际检测情况为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检测点进行,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复课后,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追踪及复课证明查验、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多通风、常态化消毒等防控措施。
高陵区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进一步做好高陵区复工复产和社会保供等方面保障工作,满足辖区群众因工作、生活、出行等多元化、差异化核酸检测需求,结合高陵区实际,按照自愿检测和方便、就近原则,在高陵区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位14个。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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