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疫情##沈阳疫情##沈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新增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2022年3月19日14时至24时,我市新增11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话筒]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金豪大厦。
3月14日至3月17日,每日到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8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金豪大厦。
3月14日,曾到盛京鸡排小肉串过桥米线(和平区南四经街云集一巷九号3门)、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5日,曾到中信银行北站支行(沈河区惠工街124号)、北辰大厦附近肯德基(沈河区惠工街169号北辰大酒店1层)、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6日,曾到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新天地超市北二经街店(沈河区北二经街100号1单元)。
3月17日,曾到和平区南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8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华瑞园中园。
3月11日至3月12日,每日到辽西物流公司理工大学站(浑南区张沙布村)。
3月13日,曾到华瑞园中园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华瑞园中园小区附近祥瑞大厅农贸市场。
3月14日至3月15日,每日到辽西物流公司理工大学站、华瑞园中园小区附近祥瑞大厅农贸市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4: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绿色家园。
3月11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家园购超市(浑南区桃仙大街1号)、胜利南街保利茉莉公馆3期。
3月12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
3月13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绿色家园小区附近彩票站、双汇冷鲜肉(营城子大街店)。
3月14日,曾到智慧树幼儿园(浑南区桃仙大街19号)、家园购超市、桃仙机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安检中心院内礼堂)、乘坐146路公交车从华瑞家园站至奥体中心枢纽站(往返),乘坐地铁2号线从奥体中心站至人杰湖公园站(往返)、沈北新区太湖明珠花园小区、相约果坊果蔬生鲜超市(浑南区营城子大街211号)、绿色家园正门北边第四个门市的蔬菜店。
3月15日,曾到桃仙机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机场一楼出站口)、桃仙机场二楼满宝馄饨二店、敏丁拌饭店铺(安检口内店)、南粉北面二店店铺、奉茶店铺、赛百味店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5: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6: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7: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8:现住址:辽中区茨榆坨富城阳光小区。
3月8日至3月18日期间,3月8日至3月11日、3月14日,每日到辽中区茨榆坨第二小学,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话筒]病例9: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学府宝地小区。
3月11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前边外村东边)。
3月12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老大房乡树林子村、鑫水湾宾馆(辽中区茨榆坨市场南门)。
3月13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
3月14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老大房乡树林子村。
3月15日至3月17日,居家未外出。
3月18日,曾到学府宝地小区圣恩超市。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话筒]病例10: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龙湖紫都城二期。
3月11日,曾随家长到大东区龙之梦购物中心、奔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河区东陵路28号)。
3月12日至3月18日,居家未外出。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1: 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惠民家园小区。
3月13日至3月15日,居家未外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20日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话筒]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金豪大厦。
3月14日至3月17日,每日到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8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金豪大厦。
3月14日,曾到盛京鸡排小肉串过桥米线(和平区南四经街云集一巷九号3门)、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5日,曾到中信银行北站支行(沈河区惠工街124号)、北辰大厦附近肯德基(沈河区惠工街169号北辰大酒店1层)、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6日,曾到和平区南市场地铁口彩蝶园室外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新天地超市北二经街店(沈河区北二经街100号1单元)。
3月17日,曾到和平区南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3月18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华瑞园中园。
3月11日至3月12日,每日到辽西物流公司理工大学站(浑南区张沙布村)。
3月13日,曾到华瑞园中园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华瑞园中园小区附近祥瑞大厅农贸市场。
3月14日至3月15日,每日到辽西物流公司理工大学站、华瑞园中园小区附近祥瑞大厅农贸市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4: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绿色家园。
3月11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家园购超市(浑南区桃仙大街1号)、胜利南街保利茉莉公馆3期。
3月12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
3月13日,曾到桃仙机场二楼食品商铺(巡查)、绿色家园小区附近彩票站、双汇冷鲜肉(营城子大街店)。
3月14日,曾到智慧树幼儿园(浑南区桃仙大街19号)、家园购超市、桃仙机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安检中心院内礼堂)、乘坐146路公交车从华瑞家园站至奥体中心枢纽站(往返),乘坐地铁2号线从奥体中心站至人杰湖公园站(往返)、沈北新区太湖明珠花园小区、相约果坊果蔬生鲜超市(浑南区营城子大街211号)、绿色家园正门北边第四个门市的蔬菜店。
3月15日,曾到桃仙机场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机场一楼出站口)、桃仙机场二楼满宝馄饨二店、敏丁拌饭店铺(安检口内店)、南粉北面二店店铺、奉茶店铺、赛百味店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5: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6: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7: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3月11日至3月16日,均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校内活动,未外出。
3月1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话筒]病例8:现住址:辽中区茨榆坨富城阳光小区。
3月8日至3月18日期间,3月8日至3月11日、3月14日,每日到辽中区茨榆坨第二小学,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话筒]病例9: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学府宝地小区。
3月11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前边外村东边)。
3月12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老大房乡树林子村、鑫水湾宾馆(辽中区茨榆坨市场南门)。
3月13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
3月14日,曾到辽中区茨榆坨辽鑫仿铜门厂、辽中区老大房乡树林子村。
3月15日至3月17日,居家未外出。
3月18日,曾到学府宝地小区圣恩超市。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话筒]病例10: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龙湖紫都城二期。
3月11日,曾随家长到大东区龙之梦购物中心、奔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河区东陵路28号)。
3月12日至3月18日,居家未外出。
3月19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1: 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惠民家园小区。
3月13日至3月15日,居家未外出。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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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20日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我和捷信金融并未存在债务纠纷,因亲戚朋友和捷信金融存在业务,捷信金融找第三方机构非法催收,同时把我的电话信息以及其他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甚至通过第四方进行骚扰,我本人就这个问题打算向银监会、工信部投诉,并且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受理,我将通过媒体报道的方式进行维权! https://t.cn/R2Wx1KD
【#贵阳贵安拟出台新公积金政策#】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拟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公积金,特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适用于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职工。
具体政策措施有三项:
一是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0.5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0.5倍至1.5倍。
具体为:
1.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倍(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2.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倍(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3.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0.5倍(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二是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三是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0.5倍(20100元/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提交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gygjjzhc@163.com;邮寄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50081)。提交意见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联系。
延伸阅读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共设6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部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市级优秀人才(E)、市级产业人才(F)。
一、国际顶尖人才(A类),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市级优秀人才(E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六、市级产业人才(F类),主要包括: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6.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七、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作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公积金,特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适用于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职工。
具体政策措施有三项:
一是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0.5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0.5倍至1.5倍。
具体为:
1.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倍(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2.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倍(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3.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0.5倍(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二是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三是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0.5倍(20100元/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提交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gygjjzhc@163.com;邮寄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50081)。提交意见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联系。
延伸阅读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共设6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部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市级优秀人才(E)、市级产业人才(F)。
一、国际顶尖人才(A类),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市级优秀人才(E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六、市级产业人才(F类),主要包括: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6.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七、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作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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