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读新闻# 【刻4字被罚12万元】2021年7月,男子陈某某在梵净山景区岩壁刻下“丽水陈国”四字,被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022年3月25日,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修复方案设计费、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23952.08元。
#路况信息# 截止3月29日8时,铜仁辖区天气晴,路面干燥,最低温度11℃。
一、城市道路
(一)碧江区:
2022年3月10日11时10分起,碧江区梵净山大道开发区菜市场至东门桥路段因道路施工,实行交通管制,开发区菜市场路口至东门桥方向实行单向通行,(渔梁滩往开发区方向需向锦江御都绕行)。预计恢复时间2022年4月4日。
(二)万山区:
无。
二、高速公路
1、杭瑞高速:复兴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段通行正常。
2、沿德高速:上行53km+800m--53km-960m因边坡滑塌需施工治理,决定对该路段采取借道通行。借道时间:2022年2月28日20时至2022年4月1日8时;借道通行措施:上行车辆(沿河至德江方向)在53km至54km-900m路段借用下行(德江至沿河方向)车道双向通行;德江北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段通行正常。
2、沿印松高速:刀坝,沿河南两个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4、秀印高速:木黄会师收费站至梵净山收费站(木黄至合水方向)路段因边坡施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其余路段通行正常。
5、德务高速:楠杆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6、安江高速:龙塘坳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上站入口通行正常,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7、新石高速:因疫情防控(石阡东、青阳收费站)封闭下站出口,上站入口通行正常,石阡西、困牛山收费站封闭下站出口,上站入口通行正常,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三、区县国省干道
国道:
通行正常。
省道:
通行正常。
四、有雾路段
无。
一、城市道路
(一)碧江区:
2022年3月10日11时10分起,碧江区梵净山大道开发区菜市场至东门桥路段因道路施工,实行交通管制,开发区菜市场路口至东门桥方向实行单向通行,(渔梁滩往开发区方向需向锦江御都绕行)。预计恢复时间2022年4月4日。
(二)万山区:
无。
二、高速公路
1、杭瑞高速:复兴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段通行正常。
2、沿德高速:上行53km+800m--53km-960m因边坡滑塌需施工治理,决定对该路段采取借道通行。借道时间:2022年2月28日20时至2022年4月1日8时;借道通行措施:上行车辆(沿河至德江方向)在53km至54km-900m路段借用下行(德江至沿河方向)车道双向通行;德江北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段通行正常。
2、沿印松高速:刀坝,沿河南两个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4、秀印高速:木黄会师收费站至梵净山收费站(木黄至合水方向)路段因边坡施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其余路段通行正常。
5、德务高速:楠杆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6、安江高速:龙塘坳收费站禁止下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上站入口通行正常,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7、新石高速:因疫情防控(石阡东、青阳收费站)封闭下站出口,上站入口通行正常,石阡西、困牛山收费站封闭下站出口,上站入口通行正常,其他路面通行正常。
三、区县国省干道
国道:
通行正常。
省道:
通行正常。
四、有雾路段
无。
【一个字3万!男子梵净山上刻字被判赔12万】2022年3月25日,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陈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梵净山金顶刻字)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时,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了“丽水陈国”4个字。视频被上传到短视频平台后,引发舆论关注。
据了解,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专业机构鉴定,被告陈某此举造成文物“部分破损”,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其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庭本着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原则,依法对陈某进行了判决。要求陈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万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万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庭审现场,被告也多次表达了歉意和悔意。
有关人士认为,近年来,各地景区“到此一游”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游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在重要文物上动手即可。殊不知,刻画涂鸦之类的不文明行为,情节固然有轻重之别,但性质却如出一辙。此次法院的判决,足以让当事人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疼到肉”的代价。此举不仅彰显了法律威严,展现了法律护航生态文明的力度和决心,也是对文明旅游的常识和底线的再次宣示。(作者:何瀚章;图片:图虫创意;编辑:曹雪文)#男子梵净山金顶刻4字判赔12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时,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了“丽水陈国”4个字。视频被上传到短视频平台后,引发舆论关注。
据了解,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专业机构鉴定,被告陈某此举造成文物“部分破损”,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其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庭本着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原则,依法对陈某进行了判决。要求陈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万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万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庭审现场,被告也多次表达了歉意和悔意。
有关人士认为,近年来,各地景区“到此一游”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游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在重要文物上动手即可。殊不知,刻画涂鸦之类的不文明行为,情节固然有轻重之别,但性质却如出一辙。此次法院的判决,足以让当事人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疼到肉”的代价。此举不仅彰显了法律威严,展现了法律护航生态文明的力度和决心,也是对文明旅游的常识和底线的再次宣示。(作者:何瀚章;图片:图虫创意;编辑:曹雪文)#男子梵净山金顶刻4字判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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