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办理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近年来,每年县“两会”期间,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均派出专人旁听代表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收集建议。
3月21日晚,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刚刚结束,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会议,全体参与旁听代表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检察干警依次汇报了旁听情况,畅谈旁听感受,均认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五年来的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更高希望,备感鼓舞振奋。经归纳,共有11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1条。会后,各旁听组根据业务归口,会同该院相关内设机构立即研究办理落实措施,分头起草书面答复材料。
3月22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向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会上逐条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研究办理落实的具体举措,并对书面回复材料进行审核。会议要求,一是结合“检察干警进网格”工作,及时上门回访人大代表,提高满意度;二是认真抓好办理落实,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代表意见建议件件落在实处;三是做好人大代表日常联络,及时回复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会后,该院各旁听组及时与每一位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联络,反馈该院办理落实的措施和工作安排,并书面回复,获得代表点赞。
该院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既是监督,也是关心支持帮助,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下一步,该院将采取有力举措,认真办理落实“两会”上收集的代表建议,及时回复办理落实情况。同时加强检务公开,不断拓宽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渠道,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3月21日晚,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刚刚结束,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会议,全体参与旁听代表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检察干警依次汇报了旁听情况,畅谈旁听感受,均认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五年来的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更高希望,备感鼓舞振奋。经归纳,共有11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1条。会后,各旁听组根据业务归口,会同该院相关内设机构立即研究办理落实措施,分头起草书面答复材料。
3月22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向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会上逐条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研究办理落实的具体举措,并对书面回复材料进行审核。会议要求,一是结合“检察干警进网格”工作,及时上门回访人大代表,提高满意度;二是认真抓好办理落实,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代表意见建议件件落在实处;三是做好人大代表日常联络,及时回复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会后,该院各旁听组及时与每一位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联络,反馈该院办理落实的措施和工作安排,并书面回复,获得代表点赞。
该院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既是监督,也是关心支持帮助,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下一步,该院将采取有力举措,认真办理落实“两会”上收集的代表建议,及时回复办理落实情况。同时加强检务公开,不断拓宽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渠道,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陕西林业和公安部门建立九项协作机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3月22日,陕西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绿色检鉴、问题会商、联合培训”九项协作机制。
《意见》中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要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公安机关将护林员纳入公安情报信息队伍,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中强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移送案件,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案件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对于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和上级督办、批办案件,属于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确保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查处到位。如涉案证据需要林业主管部门检验、鉴定或出具认定意见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所属检验机构开启刑事案件检验“绿色通道”。
此外,双方要定期联合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研讨,邀请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专家、高校教师学者及系统业务骨干,对证据收集、现场勘查、立案标准等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交流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经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意见》中要求,把建立和落实执法协作机制作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协作指导思想,围绕协作目标,扎实抓好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要加强对协作机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协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记者 董猛)#77岁爷爷种800亩地称就像在玩#
《意见》中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要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公安机关将护林员纳入公安情报信息队伍,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中强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移送案件,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案件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对于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和上级督办、批办案件,属于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确保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查处到位。如涉案证据需要林业主管部门检验、鉴定或出具认定意见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所属检验机构开启刑事案件检验“绿色通道”。
此外,双方要定期联合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研讨,邀请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专家、高校教师学者及系统业务骨干,对证据收集、现场勘查、立案标准等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交流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经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意见》中要求,把建立和落实执法协作机制作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协作指导思想,围绕协作目标,扎实抓好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要加强对协作机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协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记者 董猛)#77岁爷爷种800亩地称就像在玩#
【#陕西林业和公安部门建立九项协作机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3月22日,陕西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绿色检鉴、问题会商、联合培训”九项协作机制。
《意见》中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要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公安机关将护林员纳入公安情报信息队伍,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中强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移送案件,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案件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对于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和上级督办、批办案件,属于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确保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查处到位。如涉案证据需要林业主管部门检验、鉴定或出具认定意见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所属检验机构开启刑事案件检验“绿色通道”。
此外,双方要定期联合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研讨,邀请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专家、高校教师学者及系统业务骨干,对证据收集、现场勘查、立案标准等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交流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经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意见》中要求,把建立和落实执法协作机制作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协作指导思想,围绕协作目标,扎实抓好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要加强对协作机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协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记者 董猛)#77岁爷爷种800亩地称就像在玩#
《意见》中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要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公安机关将护林员纳入公安情报信息队伍,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中强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移送案件,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案件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对于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和上级督办、批办案件,属于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确保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查处到位。如涉案证据需要林业主管部门检验、鉴定或出具认定意见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所属检验机构开启刑事案件检验“绿色通道”。
此外,双方要定期联合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研讨,邀请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专家、高校教师学者及系统业务骨干,对证据收集、现场勘查、立案标准等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交流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经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意见》中要求,把建立和落实执法协作机制作为森林资源监管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协作指导思想,围绕协作目标,扎实抓好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要加强对协作机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协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记者 董猛)#77岁爷爷种800亩地称就像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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