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报
从今天开始,本人每天不定时的来和新闻出版广电报的雷萌记者阅读《海边的卡夫卡》和《刺杀骑士团长》这两部书!我们看看靖国鬼社在这两部书里的第几章会出现!
《海边的卡夫卡》和《刺杀骑士团长》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著,由中国林少华老师(作家,翻译,教授)翻译!出版于【上海译文出版社】

今天我们阅读《海边的卡夫卡》第一章@新闻出版广电报 和贵报记者雷萌女士一起

离家时从父亲书房里悄悄带走的不仅是现金,还有一个旧的金制小打火机(款式和重量正合我意),一把尖头锋利的折叠刀。刀是用来剥鹿皮的,往手心里一放沉甸甸的,刀身有十二厘米长,大概是在外国旅行时买的纪念品。另外还拿了桌子抽屉里一个袖珍强光手电筒。太阳镜也是需要的,深天蓝色的,要用来遮掩年龄。
父亲珍爱的劳力士手表也打算带走,犹豫片刻,还是作罢。它的作为机械的精美固然强烈吸引着我,但我不愿意带价值过高的东西惹人注意。从实用性考虑,我平时用的秒表和带报时铃的卡西欧塑料表已足够了,或者不如说这两样好用得多。我转念把劳力士放回书桌抽屉。
此外拿了小时候姐姐和我的合影。相片同样藏在书桌抽屉深处。我和姐姐坐在哪里的海岸上,两个人开心地笑着。姐姐往旁边看,脸有一半阴影,以致看上去笑脸从正中间切开了,就像在课本照片上见到的希腊剧面具一样含有双重意味。光与影。希望和绝望。欢笑与哀伤。信赖和孤独。我则毫不羞涩地直盯盯对着镜头。海岸上除了我俩别无人影。我和姐姐都身穿游泳衣。姐姐穿的是红花连衣裙式,我穿一条松松垮垮不成样子的蓝色短裤。我手里拿着什么,似乎是根塑料棍。已成白沫的浪花冲刷着脚前的沙滩。
是谁在哪里什么时候照的这张照片呢?我为什么做出那般开心的表情呢?父亲为什么只把这张相片留在手头呢?一切都是谜。我大约三岁,姐姐可能九岁。我和姐姐果真那么要好不成?记忆中我根本不曾同家人去看过大海。全然没有去过哪里的记忆。总之作为我不愿意这相片留在父亲手里。我将相片塞进钱夹。没有母亲的相片,父亲好像把母亲的相片烧得一张不剩了。
想了想,我决定带走手机。发现手机没了,父亲有可能同电话公司联系取消合同,那一来就毫无用处了,但我还是把它放进背囊。充电用的变压器也放了进去。反正东西轻,知道没用处时扔掉即可。

背囊里我决定装无论如何也少不得的东西。衣服最不好挑选。内衣要几套吧?毛衣要几件吧?衬衫呢长裤呢手套围巾短裤大衣呢?考虑起来多得很。不过有一点是明明白白的——我可不想扛着大行李以一副十足出走少年的形象在陌生的地方游来逛去,那样很快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转眼之间就被警察领走,遣送回家,或者同当地的地痞无赖同流合污。
不去寒冷地方即可。我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很容易,找暖和地方就是。这样就用不着什么大衣了。手套也不用。不考虑防寒,必需衣物足可减去一半。我挑选容易洗容易干又不占地方的薄衣服,叠成一小团塞入背囊。除了衣服,还装了这样几件东西:可以排除空气小小叠起的四季通用睡袋、简易洗漱用具、防雨斗篷、笔记本和圆珠笔、能录音的索尼MD随身听、十多张唱片(音乐无论如何缺不得)、备用充电式电池。大致就这么多了。野营用的炊具大可不必,太重太占地方。吃的东西可以在小超市里买。如此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将必需用品一览表缩短了许多。这个那个写上去不少,随即勾掉。又加进不少,又勾掉。
我觉得十五岁生日是最适合离家出走的时间。这以前过早,以后又太晚。
为了这一天,上初中后两年时间里我一直努力锻炼身体。从小学低年级开始我就去学柔道,成了初中生后也大体坚持下来了。但在学校里没参加体育俱乐部,一有时间就一个人跑马拉松,在游泳池游泳,去区立体育馆用器械锻炼肌肉,那里有年轻教练员免费教给我正确的伸展运动方式和器械使用方法——如怎样做才能使全身肌肉快速强劲,哪块肌肉日常生活中使用,哪块肌肉只能通过器械强化等等。他们教我卧举杠铃的准确动作。幸运的是我原本长得高,每天的运动又使肩部变宽,胸脯变厚。在不相识的人眼里,我应该足有十七岁。如果我十五岁而看上去又只有十五岁,那么所到之处势必麻烦缠身。
除去同体育馆教练员的交谈,除去跟隔一天上门一次的家政阿姨之间的三言两语以及学校必不可少的几句话,我差不多不向任何人开口。同父亲很早以前就回避见面了。一来虽然同在一个家,但活动时间段截然不同,二来父亲一天之中几乎所有时间都闷在位于别处的工作室里。何况,不用说我总是刻意避免同父亲见面。
我上的是一所私立中学,里面几乎全是上流家庭或有钱人家的子女。只要不出大格,就能直接升入高中。他们个个牙齿整齐、衣着干净、说话无聊。在班里我当然不受任何人喜欢。我在自己周围筑起高墙,没有哪个人能够入内,也尽量不放自己出去。这样的人不可能讨人喜欢。他们对我敬而远之,并怀有戒心。或者感到不快、时而感到惧怕也未可知。然而,不为他人理睬这点对我莫如说正中下怀,因为我必须独自处理的事堆积如山。休息时间我总去学校图书室,贪婪地阅读不止。
不过学校的课我还是听得相当专心。这是叫乌鸦的少年再三劝我做的。

初中课堂教的知识和技术,很难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大用处,是这样的。老师也差不多全部不值一提。这我晓得。可你得记着:你是要离家出走的。而那一来,日后进学校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最好把课堂上教的东西——喜欢也好讨厌也好——一点不剩地好好吸进脑袋。权当自己是块海绵。至于保存什么抛弃什么,日后再定不迟。

我听从了他的劝告(总的说来我对叫乌鸦的少年是言听计从的)。我全神贯注,让脑袋变成海绵,侧耳倾听课堂上的每一句话,使之渗入脑袋。我在有限时间里理解它们记住它们。这样,尽管课外几乎不用功,但考试成绩我经常在班上名列前茅。
肌肉如合金一般结实起来,我也愈发变得沉默寡言。我尽可能不让喜怒形之于色,留心着不使自己所思所想为老师和身边同学注意。我即将融入剧烈争斗的大人世界,要在那里边孤军奋战,必须变得比任何人都坚不可摧。
面对镜子,我发现自己的眼睛泛出蜥蜴般的冷光,表情越来越僵硬麻木。回想起来,自己从不曾笑过,甚至连微笑都不曾有过——至少记忆中如此——无论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本身。
但是,并非任何时候我都能彻底保持静静的孤立。以为自己围筑妥当的高墙一下子土崩瓦解的时候也是有的。虽然不很频繁,但时而还是有的。围墙在我不知不觉之间崩毁,我赤身裸体暴露在世界面前。每当那时脑袋便一片混乱,极度混乱。况且那里还有预言。预言总是如黑乎乎的水潭出现在那里。

预言总是如黑乎乎的神秘水潭出现在那里。
平时静悄悄潜伏于某个人所不知的场所,一旦时机来临,它就无声无息地涌出,冰冷冷浸满你身上每一个细胞。你在残酷的洪水泛滥中奄奄一息,痛苦挣扎。你紧紧抓住靠近天花板的通风口,苦苦乞求外面的新鲜空气。然而从那里吸入的空气干燥得几乎起火,热辣辣地灼烧你的喉咙。水与渴、冷与热这理应对立的要素齐心合力朝你袭来。
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你寻求声音之时,那里惟有沉默;你寻求沉默之时,那里传来不间断的预言。那声音不时按动藏在你脑袋某处的秘密开关。
你的心如久雨催涨的大河。地面标识一无所剩地被河流淹没,并冲往一个黑暗的地方。而雨仍在河面急剧倾泻不止。每当在电视新闻里看见那样的洪水,你便这样想道:是的,一点不错,那就是我的心。

离家之前我用香皂在洗漱间里洗手、洗脸。剪指甲,掏耳,刷牙。花时间尽可能使身体清洁。在某种情况下,清洁比什么都重要。然后面对洗面台的镜子,仔仔细细审视自己的脸。那里有我从父亲和母亲那里——话虽这么说,母亲的长相我根本记不起来——作为遗传接受下来的脸。即使再抹杀脸上浮现的表情,再淡化眼睛的光亮,再增加身上的肌肉,相貌也是改变不了的。就算我深恶痛绝,也不可能把两条只能认为受之于父的又长又黑的眉毛和眉间深深的皱纹一把扯掉。如果有意,我可以除掉父亲(以我现在的力气,决非什么难事),也可从记忆中将母亲抹消。可是我无法将两人的遗传因子从身上驱逐干净。如果我想驱逐,只能驱逐我自身。
并且那里有预言。它作为装置深深埋在我的体内。

#微博新知博主# 《酷说老子》第二章(1)子贡做了好事,为什么被孔子痛骂?——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条法令:“凡是将本国流落在外的奴隶花钱赎出来的人,回国后政府一律报销赎金。”所以当时有许多鲁国人都纷纷在外替奴隶赎身,当时孔子有一名学生叫子贡,出差的时候顺路赎了几个奴隶。但子贡道德高尚,视钱如粪,回国后懒得去报销。于是一夜爆红,成为了全民偶像。只有孔子一个人破口大骂:“自今以往,鲁国人恐怕没有人在赎奴隶了!”
《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于是就有了丑。)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于是就有了恶。)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
(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
㊣长短相较,高下相倾。
(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
㊣恒也!
(这是永恒的。)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
㊣万物作而弗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他听任万物兴起而不干涉,生养而不据为己有,施予而不自恃其能,成了也不自居其功。)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他不自居其功,其功却永恒不灭。)

以上就是通行的原文,以及翻译。

【第一句、第二句】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1、

从古到今,学术界众口一词,信誓旦旦地说老子这两句话讲的是:

“美”与“丑”,“善”与“恶”。
其实这种看法疑点重重,早就应该被立案调查。可惜,晋代最早为老子这两句原文翻案的王弼,一直孤掌难鸣,无人响应。我的声援,可能会得罪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然而,似乎有一位哲人说过:

有些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抓捕不到的真相,总是乐意向那百分之一的人自首。
2、

其实,按照老子的原意:

“美”,是喜欢的意思。
“恶”,是厌恶的意思。
“善”,是赞成的意思。
“不善”,是反对的意思。
所以,老子要表达的是:

“喜好”与“厌恶”,“赞成”与“反对”。而不是“美”与“丑”,“善”与“恶”。
3、

先说“美”与“恶”:

比如我们看到美女,美之。“美”即是喜欢的意思。
比如我们看到恶人,恶之。“恶”即是厌恶的意思。
证据呢?有三个。

【第一个证据】:
《道德经》第二十章曰: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
既然“唯与阿”(听话与呵斥),都是动词,那么美与恶也必定都是动词。所以“美”就表示喜欢,“恶”就表示厌恶。

4、

【第二个证据】:
王弼在《老子注》中说:

“美者,人心之所进乐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美恶,犹喜怒也。”
古代“解读老子第一人”的王弼明确表示:

美恶就是喜怒,也就是喜欢与厌恶。

5、

【第三个证据】:
河南人应该都知道,在河南问一个人高不高兴就会说:

你心情美不美呀?
这里的“美”,既是“欢喜”的意思。而老子李耳的故乡,正在河南周口市。

那么,以上三个证据足以证明:

“美”,即是喜欢;“恶”,就是厌恶。

6、

再说“善”与“不善”,为什么是赞成与反对的意思呢?也有两个证据。

【第一个证据】:
王弼《老子注》曰:

善不善,犹是非也。
所以王弼明确表示:

善,即是,即赞成;不善,即非,即反对。

7、

【第二个证据】:
《韩非子•八奸》里有一句话:

“群臣百姓之所善,则君善之;非群臣百姓之所善,则君不善之。”
这两句与老子原话的语法和格式几乎一致,但韩非子的语意很明显:

善,即是赞成;不善,即是反对。
意思是:

群臣和老百姓所喜欢的,则君主也要喜欢;不是群臣和老百姓所喜欢的,则君主也要不喜欢。
8、

当然,王弼的理解虽然是正确的。但是他的解释太含蓄,语意朦胧,仿佛一名待字闺中的腼腆少女。“千呼万唤始出来”,最终还要“犹抱琵琶半遮面”使人如同雾里看花,隙中窥月,无法看到庐山的真面。

那么,老子的这两句话究竟该如何翻译呢?综合以上所有的观点,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合理的解释应该是:

天下人都知道自己所喜欢的,是美,这是令人厌恶的;都知道自己所赞成的,是善,这是需要反对的。
老子这一句话是想说明:

世人所喜欢所赞成的许多东西,表面上是美的善的。但这种所谓的“美和善”,如果从本质上体悟,也可能是令人厌恶和反对的。
这是为什么呢?听一个故事就明白了: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条法令:“凡是将本国流落在外的奴隶花钱赎出来的人,回国后政府一律报销赎金。”

所以当时有许多鲁国人都纷纷在外替奴隶赎身,当时孔子有一名学生叫子贡,出差的时候顺路赎了几个奴隶。但子贡道德高尚,视钱如粪,回国后懒得去报销。于是一夜爆红,成为了全民偶像。

只有孔子一个人破口大骂:

“自今以往,鲁国人恐怕没有人在赎奴隶了!”②
9、

为什么?因为子贡的行为太难效仿了,对于普罗大众来说:

喜欢归喜欢,赞成归赞成。但是让我花自己的钱,去挽救别人的人生——对不起,做不到!
于是他们只能对子贡高山仰止:

既然泰山这么高,那我就不上去了。还是瞻仰一下,止步吧!
后来,赎奴隶找政府报销的人开始被众人嘲笑。再后来,就没有人再去替奴隶赎身了。完美的印证了孔子的预言。也就是说:

世人所喜欢和赞成的子贡之义举,表面上看是美的、善的。其实,贻害无穷,是令人厌恶和需要反对的。
因此老子才会感叹: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参考资料】:

2、《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

作者:紫侠狼,90后文字狂生,夜色如墨,月光如我。

你好!欢迎来到新统国学的世界,这里是当代人的国学院!我是紫侠狼,一个立志复兴传统文化的90后,研究《道德经》十四年,累计读书2.5万小时,目前正在全网连载《酷说老子》,每天更新,预计全书120万字。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会竭尽全力,不做任何保留,秉持“用科学开释国学,以新统承继传统”的理念,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帮你打通各个学科之间的理论壁垒,用我十几年来搭建的知识体系为你架构一条通往《道德经》的天梯!

#每日一善[超话]#[微风]#阳光信用# [微风]#每日一善#

自以为是基督的教堂神圣的神坛不可被侵犯,实际只是小小的蚂蚁等着别人揉捏任人摆布,女巫使用了克利斯之剑去刺穿了恶魔的心脏,水晶球正在预言未来事物但是仅有女巫可见,它捆束灵魂想要将其拉下深渊变成没有灵魂,被世俗沾染已然不去顾及任人摆布是被割舍,富丽堂皇的宫殿居住着无心的动物是不在乎,已经无力再去做战争抵抗是女巫的仆人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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