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临夏# 【“天下黄河永靖蓝”县域文旅品牌——“刘家峡旅游”VI设计方案征集通知】永靖县,隶属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永靖作为丝绸之路重镇,依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和“黄河明珠”刘家峡水电站、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炳灵寺石窟等品牌资源,确定了“天下黄河永靖蓝”的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合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文旅融合示范区。
为了广泛传播“天下黄河永靖蓝”的IP形象和品质内涵,现开展“刘家峡旅游”品牌设计VI系列方案征集活动,该征集活动包括“刘家峡旅游”品牌标志、“刘家峡旅游”品牌基础设计、“刘家峡旅游”品牌应用设计三部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永靖县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承办单位: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文化产业规划设计院协办单位: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兰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甘肃旅游智库秘书处二、征集内容1.征集内容包括“刘家峡旅游”品牌标志、“刘家峡旅游”品牌基础设计系统、“刘家峡旅游”品牌应用设计系统三部分。2.VI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部分包括品牌标志、品牌标志标准字体(刘家峡旅游)、标准色(可用永靖县黄河三湾蓝色为主色调)、吉祥物、象征图形等,需注明使用规范。3. VI视觉识别系统的应用部分包括办公事务用品、旅游导示系统、景区酒店和餐厅用品、景点环境、交通车辆、服装、公关用品等,需注明使用规范。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可选择部分内容设计,但不能少于15项(此项目为获奖后作品深化环节)。三、作品评选方式作品评审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投稿要求对征集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复评入选30件设计作品。最终获奖作品参与具体品牌应用系统的深化设计,请各位作者自行保存原文件,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回。四、征集对象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师生、社会专业设计机构及个人五、征集时间征稿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2022年月https://t.cn/A666CPMy 。六、设计要求1、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设计规范,有很强的品牌塑造力和统一的视觉表达,能够体现永靖蓝色黄河的“形象”“文化”“特点”等地域特色,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形式美感。2、应征作品应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适合在各种媒体和环境制作应用。3、应征品牌设计方案需提交位图与矢量图两种格式,尺寸A4(位图格式JPG,分辨率300像素)。七、奖励办法征集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具体名额及奖励金额如下:一等奖1名(最终录用作品)奖金20000元(税前)二等奖2名每件奖金8000元(税前)三等奖3名每件奖金5000元(税前)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3个单位每个单位5000元(税前)八、其他说明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应征作品出现相同或类似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坚决杜绝抄袭、雷同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3、作品不可一稿多投,入围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修改权均归征集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征集单位享有对征集VI视觉识别系统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获奖方案设计者应积极配合活动主办方完善设计方案。4、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九、作品提交方式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征集方案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461474604@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姓名+所在单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刘家峡旅游”VI设计投稿”。联系人:张金梅联系电话:13909408810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文化产业规划设计院
作者声明
本人已阅知《“天下黄河永靖蓝”县域文旅品牌——“刘家峡旅游”VI设计方案征集公告》,自愿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并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且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为了广泛传播“天下黄河永靖蓝”的IP形象和品质内涵,现开展“刘家峡旅游”品牌设计VI系列方案征集活动,该征集活动包括“刘家峡旅游”品牌标志、“刘家峡旅游”品牌基础设计、“刘家峡旅游”品牌应用设计三部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永靖县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承办单位: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文化产业规划设计院协办单位: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兰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甘肃旅游智库秘书处二、征集内容1.征集内容包括“刘家峡旅游”品牌标志、“刘家峡旅游”品牌基础设计系统、“刘家峡旅游”品牌应用设计系统三部分。2.VI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部分包括品牌标志、品牌标志标准字体(刘家峡旅游)、标准色(可用永靖县黄河三湾蓝色为主色调)、吉祥物、象征图形等,需注明使用规范。3. VI视觉识别系统的应用部分包括办公事务用品、旅游导示系统、景区酒店和餐厅用品、景点环境、交通车辆、服装、公关用品等,需注明使用规范。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可选择部分内容设计,但不能少于15项(此项目为获奖后作品深化环节)。三、作品评选方式作品评审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投稿要求对征集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复评入选30件设计作品。最终获奖作品参与具体品牌应用系统的深化设计,请各位作者自行保存原文件,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回。四、征集对象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师生、社会专业设计机构及个人五、征集时间征稿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2022年月https://t.cn/A666CPMy 。六、设计要求1、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设计规范,有很强的品牌塑造力和统一的视觉表达,能够体现永靖蓝色黄河的“形象”“文化”“特点”等地域特色,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形式美感。2、应征作品应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适合在各种媒体和环境制作应用。3、应征品牌设计方案需提交位图与矢量图两种格式,尺寸A4(位图格式JPG,分辨率300像素)。七、奖励办法征集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具体名额及奖励金额如下:一等奖1名(最终录用作品)奖金20000元(税前)二等奖2名每件奖金8000元(税前)三等奖3名每件奖金5000元(税前)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3个单位每个单位5000元(税前)八、其他说明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应征作品出现相同或类似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坚决杜绝抄袭、雷同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3、作品不可一稿多投,入围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修改权均归征集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征集单位享有对征集VI视觉识别系统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获奖方案设计者应积极配合活动主办方完善设计方案。4、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九、作品提交方式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征集方案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461474604@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姓名+所在单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刘家峡旅游”VI设计投稿”。联系人:张金梅联系电话:13909408810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文化产业规划设计院
作者声明
本人已阅知《“天下黄河永靖蓝”县域文旅品牌——“刘家峡旅游”VI设计方案征集公告》,自愿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并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且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回族[超话]#有没有西安或者兰州的回族小哥哥?本人今年26岁,因为从小在外面上学对宗教懂得不是很多,可能不会像其他姑娘带头巾之类,比较喜欢裙子和一些小众文化,最近因为家里一直提结婚的事比较头疼,本着找男朋友的原则交友,家在平凉,未来想考兰州或西安那边的工作,比较想去外面生活,希望对方年龄在24-28之间,有意向的小哥哥可以私聊
#禹州 我们一起加油# 【#禹州公布确诊病例341至354活动轨迹# 】#河南疫情我们同在# 为落实新冠肺炎群防群控工作要求,有效阻止新冠肺炎传播,现将禹州市部分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后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叉者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报备。
确诊病例341:女,43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刘垌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16:00左右骑车前往梁北镇中心学校接孩子放学。18:00左右骑车前往郭村宜购超市购物。
2022年1月1日14:22在石王村安旭超市购物。
1月2日17:00前往赵桥澡堂洗浴。
1月3日-8日期间除在村内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作为重点人群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2:女,53岁,系确诊病例116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方岗镇黄庄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每天7:00-11:00、12:00-17:00在杨店村水泥销售店工作。
1月2日-1月8日除在村内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均居家未外出。
1月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3:女,8个月,与确诊病例87和确诊病例285来自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硕达盛世阳光。
2022年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13:00-14:30左右随家人在滨河路蓝胖子烤肉就餐。
1月3日-4日除出门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无外出。
1月5日-6日居家未外出,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进行核酸检测。
1月7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4:男,25岁,与确诊病例202和确诊病例293来自同一家庭。家庭住址:禹州市四季花城西院;租住地:禹州市纺织品小区附近桥头公寓。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在租住的公寓无外出。
1月2日晚驾车到四季花城西院门口接其女儿和妻子前往核酸检测地点接受全员核酸检测,随后驾车送母女俩到四季花城小区门口,其本人返回公寓后未再外出。
1月3日18:30左右前往四季花城小区送购蔬菜和生活用品,随后返回租住的公寓未再外出。
1月4日-1月9日独自在公寓隔离,无外出。
1月10日20:30左右由朋友驾车送其前往禹州市梁北镇大白庄,随后作为密接人员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5:男,21岁,工作单位:朝鸿富丽湾售楼部。现住址:禹州市四季花城西院。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日每天步行到单位正常上下班,偶尔到附近公园发传单,期间其它行程如下:
12月29日11:00在青申烟酒超市购物,12:23左右在一水间花卉购物,13:25左右在宏亮杂炣店(顺店分店)就餐,19:52左右在亿家便利店购物。
12月30日17:00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旁边兰州拉面就餐。
12月31日18:00左右在亿家便利店购物,18:53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旁边农家烙馍村就餐。
1月1日9:00左右乘坐单位车前往襄城县,12:00返回售楼部。14:00上班后在附近公园发宣传单。21:15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大门口的心连合超市购物。
1月2日20:00左右乘坐出租车到新体育场东区台球室打球。22:46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大门口的心连合超市购物。
1月3日13:40骑共享单车前往长春观街信誉巷其朋友家,停留约5分钟。13:57左右在速客便利店购物。
1月4日12:50-13:00在小区内鲲鹏便利店购物。17:00-23:00作为志愿者在小区门口及小区内核酸检测点服务。
1月5日-14日除下楼排队接受核酸检测或偶尔下楼取生活物资外,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6:女,8岁,梁北镇杨村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47的孙女。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已接种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1月2日白天在家未外出。23:00在董村村委会排队接受核酸检测。
1月3日-1月10日居家无外出,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1月11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7:男,10岁,秦村实验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41的儿子。家庭住址:禹州市梁北镇秦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1月2日居家无外出。
1月3日上午随父母到村部采集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月4日-1月11日居家未外出。
1月12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8:男,33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上午自驾车到夏都路78号福泉洗浴店,中午在店中帮忙。
1月2日8:30-22:00在店中帮忙,期间一直未外出。
1月4日-1月6日在福泉浴池封闭管理,吃住均在福泉浴池。
1月6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9:男,16岁,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现住址:禹州市迎宾西路御新市场北楼,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11: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禹州市迎宾路万合祥超市购物,随后在家门口餐馆买饭打包回家。
1月2日12:00骑电动车前往远航路64号发发超市购物,随后在家门口餐馆买饭打包回家。14:30姐姐骑电动车送其返回学校。
1月3日-9日在学校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0:男,17岁,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山货回族乡泉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 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13:30父母自驾车送其返校。
1月3日-9日在校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1:女,1岁3个月,系确诊病例175的女儿,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因天气寒冷,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2日-1月9日居家隔离。
2022年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2:男,9岁,禹州市第一实验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175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1月3日,居家未外出。
1月4日5:00步行到郭楼村文化广场作集中核酸检测。
1月5日全天在家无外出,期间5:30医护人员上门采核酸。
1月6日10:00步行到郭楼村文化广场作集中核酸检测。
1月7日-1月9日居家未外出,期间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3:男,58岁,系确诊病例169的丈夫,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乘私家车从郑州管城回族区居住地出发,由郑州十八里河高速口上高速,中途服务区未停留,到禹州北下高速,后直接到火龙镇郭楼村探望亲属。
1月3日参加葬礼。
1月4日-9日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4:男,10岁,禹州市孔子学校学生,系确诊病例186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大席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1月8日全天居家无外出。
1月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⑯
确诊病例341:女,43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刘垌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16:00左右骑车前往梁北镇中心学校接孩子放学。18:00左右骑车前往郭村宜购超市购物。
2022年1月1日14:22在石王村安旭超市购物。
1月2日17:00前往赵桥澡堂洗浴。
1月3日-8日期间除在村内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作为重点人群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2:女,53岁,系确诊病例116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方岗镇黄庄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每天7:00-11:00、12:00-17:00在杨店村水泥销售店工作。
1月2日-1月8日除在村内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均居家未外出。
1月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3:女,8个月,与确诊病例87和确诊病例285来自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硕达盛世阳光。
2022年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13:00-14:30左右随家人在滨河路蓝胖子烤肉就餐。
1月3日-4日除出门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无外出。
1月5日-6日居家未外出,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进行核酸检测。
1月7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4:男,25岁,与确诊病例202和确诊病例293来自同一家庭。家庭住址:禹州市四季花城西院;租住地:禹州市纺织品小区附近桥头公寓。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在租住的公寓无外出。
1月2日晚驾车到四季花城西院门口接其女儿和妻子前往核酸检测地点接受全员核酸检测,随后驾车送母女俩到四季花城小区门口,其本人返回公寓后未再外出。
1月3日18:30左右前往四季花城小区送购蔬菜和生活用品,随后返回租住的公寓未再外出。
1月4日-1月9日独自在公寓隔离,无外出。
1月10日20:30左右由朋友驾车送其前往禹州市梁北镇大白庄,随后作为密接人员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5:男,21岁,工作单位:朝鸿富丽湾售楼部。现住址:禹州市四季花城西院。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日每天步行到单位正常上下班,偶尔到附近公园发传单,期间其它行程如下:
12月29日11:00在青申烟酒超市购物,12:23左右在一水间花卉购物,13:25左右在宏亮杂炣店(顺店分店)就餐,19:52左右在亿家便利店购物。
12月30日17:00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旁边兰州拉面就餐。
12月31日18:00左右在亿家便利店购物,18:53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旁边农家烙馍村就餐。
1月1日9:00左右乘坐单位车前往襄城县,12:00返回售楼部。14:00上班后在附近公园发宣传单。21:15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大门口的心连合超市购物。
1月2日20:00左右乘坐出租车到新体育场东区台球室打球。22:46左右在四季花城小区大门口的心连合超市购物。
1月3日13:40骑共享单车前往长春观街信誉巷其朋友家,停留约5分钟。13:57左右在速客便利店购物。
1月4日12:50-13:00在小区内鲲鹏便利店购物。17:00-23:00作为志愿者在小区门口及小区内核酸检测点服务。
1月5日-14日除下楼排队接受核酸检测或偶尔下楼取生活物资外,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6:女,8岁,梁北镇杨村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47的孙女。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已接种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1月2日白天在家未外出。23:00在董村村委会排队接受核酸检测。
1月3日-1月10日居家无外出,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1月11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7:男,10岁,秦村实验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41的儿子。家庭住址:禹州市梁北镇秦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1月2日居家无外出。
1月3日上午随父母到村部采集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月4日-1月11日居家未外出。
1月12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8:男,33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上午自驾车到夏都路78号福泉洗浴店,中午在店中帮忙。
1月2日8:30-22:00在店中帮忙,期间一直未外出。
1月4日-1月6日在福泉浴池封闭管理,吃住均在福泉浴池。
1月6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9:男,16岁,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现住址:禹州市迎宾西路御新市场北楼,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11: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禹州市迎宾路万合祥超市购物,随后在家门口餐馆买饭打包回家。
1月2日12:00骑电动车前往远航路64号发发超市购物,随后在家门口餐馆买饭打包回家。14:30姐姐骑电动车送其返回学校。
1月3日-9日在学校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0:男,17岁,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山货回族乡泉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 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13:30父母自驾车送其返校。
1月3日-9日在校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1:女,1岁3个月,系确诊病例175的女儿,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1日因天气寒冷,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2日-1月9日居家隔离。
2022年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2:男,9岁,禹州市第一实验小学学生,系确诊病例175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1月3日,居家未外出。
1月4日5:00步行到郭楼村文化广场作集中核酸检测。
1月5日全天在家无外出,期间5:30医护人员上门采核酸。
1月6日10:00步行到郭楼村文化广场作集中核酸检测。
1月7日-1月9日居家未外出,期间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3:男,58岁,系确诊病例169的丈夫,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乘私家车从郑州管城回族区居住地出发,由郑州十八里河高速口上高速,中途服务区未停留,到禹州北下高速,后直接到火龙镇郭楼村探望亲属。
1月3日参加葬礼。
1月4日-9日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4:男,10岁,禹州市孔子学校学生,系确诊病例186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大席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2日-1月8日全天居家无外出。
1月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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