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市防灾减灾办发布3月份应急风险预警】#亳州聚焦##小亳提示#据了解,我市3月常年平均(1991年-2020 年)降水量为 41.6毫米。历年3月降水量最多的是1991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50.1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2.6 倍;最少的是2006年,全市基本无降水。3月常年平均气温9.6°C。气温偏低最明显的是1970年,全市平均气温5.9C,比常年异常偏低3.7°C; 偏高最明显的是2014年,全市平均气温11.7°C,异常偏高2.1°C。
预计3月全市降水量接近常年到偏多,上旬基本无降水,中旬部分地区有连阴雨,下旬有2-3 次降水过程;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极端最低气温-2.0~0°C。月内有3次较明显的冷空气过程,分别出现在1日、10日-12日和25日- 27日。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复工复产风险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加强检修作业,严格动火作业、用电检修、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防范使用危化品引发各类事故;严防建筑行业盲目施工、任意提前拆模、追赶工期引发的安全事故;施工作业时要做好工器具固定,并佩戴好劳防用品。
二是消防安全风险需重点关注。春季风大物燥,火灾事故易发。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大型娱乐场、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 用火用电不慎、建设工程内外墙体施工和违规动火等极易引 起火灾。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坚决查封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混合在一起的“三合一场所”。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对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生产设备、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通道畅通。人民群众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老化损坏,要严禁电瓶车房屋内充电,居家时要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严防家庭火灾。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需高度警惕。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务工人员来往频繁,客货运输、旅游运输繁忙。交通管理部 门要针对重点源头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等开展隐患排查, 整体联动防范源头风险;在严查酒驾、醉驾同时,严查疲劳 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 为;要加强渡口、船只管理,严禁非法载客,确保水上安全; 要加强农村道路管理,特别是做好农村三轮车、农用车、小型面包车违规载人、非法营运和骑路逢集及沟塘临边安全防护等工作。
四是建设施工员工“三违”和危大工程需紧盯不放。春季大风天气增多,要落实大风对高空构筑物、户外施工作业、 高空作业等安全防护,必要时实行停工、停业等强制措施。 要严厉打击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临边作业不设置防护栏、交叉作业和吊装作业时现场指挥缺失、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三违”行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 钢结构等危大工程要严格把关施工方案,做好现场监护,严 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守安全质量关。
五是燃气安全和中毒窒息风险需严加防范。紧盯燃气经 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保持空气流通, 防止因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同时,要防止城市公共管 网清淤、企业清理化粪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一 旦发生中毒窒息情况,要沉着冷静、科学施救。
(二)防灾减灾方面
一是重视森林防火。伴随气温回暖,又值春耕备耕时期, 林边劳作、春游、扫墓等活动增加,注意加强森林防火和公园、道边草地防火。切实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力度惩处私自 烧荒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加大违规用火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违规用火行为。
二是注意防寒保暖。春季冷暖空气活动交替频繁,需预防大风和降温天气对农业和人们生活的不利影响,早晚气温 较低,体弱人群注意防寒保暖。公众需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添衣保暖,预防感冒和心脑血管疾病。
三是加强田间管理。气温逐渐回升,冬小麦已进入返青期,要加强小麦田间管理,尤其晚播弱苗应提前运筹肥水,促进春季分蘖和幼穗分化,注意温度适宜全面开展化学除草和病虫害防治。
四、温馨提示
一是人民群众外出踏春时,要关好门窗和水电气,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理性选择景区景点,科学规划出游路线,自驾出行要提高驾驶的警惕性,保持安全车距,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开斗气车等,到森林火险高的地区游玩切勿野外用火。
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抓实风险防控。要加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持续做好复工复产,加大复工复产前的指导帮扶力度,严把复工复产关,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有序组织复工复产。By 赵琳琳
预计3月全市降水量接近常年到偏多,上旬基本无降水,中旬部分地区有连阴雨,下旬有2-3 次降水过程;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极端最低气温-2.0~0°C。月内有3次较明显的冷空气过程,分别出现在1日、10日-12日和25日- 27日。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复工复产风险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加强检修作业,严格动火作业、用电检修、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防范使用危化品引发各类事故;严防建筑行业盲目施工、任意提前拆模、追赶工期引发的安全事故;施工作业时要做好工器具固定,并佩戴好劳防用品。
二是消防安全风险需重点关注。春季风大物燥,火灾事故易发。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大型娱乐场、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 用火用电不慎、建设工程内外墙体施工和违规动火等极易引 起火灾。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坚决查封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混合在一起的“三合一场所”。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对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生产设备、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通道畅通。人民群众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老化损坏,要严禁电瓶车房屋内充电,居家时要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严防家庭火灾。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需高度警惕。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务工人员来往频繁,客货运输、旅游运输繁忙。交通管理部 门要针对重点源头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等开展隐患排查, 整体联动防范源头风险;在严查酒驾、醉驾同时,严查疲劳 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 为;要加强渡口、船只管理,严禁非法载客,确保水上安全; 要加强农村道路管理,特别是做好农村三轮车、农用车、小型面包车违规载人、非法营运和骑路逢集及沟塘临边安全防护等工作。
四是建设施工员工“三违”和危大工程需紧盯不放。春季大风天气增多,要落实大风对高空构筑物、户外施工作业、 高空作业等安全防护,必要时实行停工、停业等强制措施。 要严厉打击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临边作业不设置防护栏、交叉作业和吊装作业时现场指挥缺失、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三违”行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 钢结构等危大工程要严格把关施工方案,做好现场监护,严 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守安全质量关。
五是燃气安全和中毒窒息风险需严加防范。紧盯燃气经 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保持空气流通, 防止因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同时,要防止城市公共管 网清淤、企业清理化粪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一 旦发生中毒窒息情况,要沉着冷静、科学施救。
(二)防灾减灾方面
一是重视森林防火。伴随气温回暖,又值春耕备耕时期, 林边劳作、春游、扫墓等活动增加,注意加强森林防火和公园、道边草地防火。切实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力度惩处私自 烧荒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加大违规用火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违规用火行为。
二是注意防寒保暖。春季冷暖空气活动交替频繁,需预防大风和降温天气对农业和人们生活的不利影响,早晚气温 较低,体弱人群注意防寒保暖。公众需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添衣保暖,预防感冒和心脑血管疾病。
三是加强田间管理。气温逐渐回升,冬小麦已进入返青期,要加强小麦田间管理,尤其晚播弱苗应提前运筹肥水,促进春季分蘖和幼穗分化,注意温度适宜全面开展化学除草和病虫害防治。
四、温馨提示
一是人民群众外出踏春时,要关好门窗和水电气,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理性选择景区景点,科学规划出游路线,自驾出行要提高驾驶的警惕性,保持安全车距,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开斗气车等,到森林火险高的地区游玩切勿野外用火。
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抓实风险防控。要加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持续做好复工复产,加大复工复产前的指导帮扶力度,严把复工复产关,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有序组织复工复产。By 赵琳琳
【驻马店发布5号通告】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5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全市人民有序的节日生产生活,实现全市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文明过春节。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基层组织要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网,严把市域入口关,把最小单元、最后一米、党建网格、党员联户责任帮扶措施落实落地,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巩固守护好疫情防控的终端防线。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外地返乡的市民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来驻返驻人员个人、家庭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前端管理
(一)倡导就地过年。单位、社区、家庭要通过电话、微信、家书等形式,加强与我市在外人员对接沟通,宣传本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在外人员就地过年提供服务。
(二)落实报备登记。确需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佩戴口罩。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过程中避免与人、物、环境接触,注意保持手卫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对双手及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四)强化服务站管理。持续做好外来入市域火车站、高速、国(省)道等入市服务站防控工作,严格测温、戴口罩措施,坚持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现场采样,构筑好入市第一道防线。
二、严格人员分类管理
(五)境外入驻人员和其他陆地口岸经第三地入驻人员,要闭环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九)低风险地区或不能确保返乡过程无风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市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家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解除监测前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核查管理
(十)报备管理。返乡人员回乡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
(十一)联防联控。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报告周边返乡人员信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及行为。收集核查群众反映信息,筑牢基层群防群控防线。
(十二)家庭防护。返乡人员个人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确保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错时就餐,确保不与家人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严禁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帮助落实家庭防控措施,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减少不必要外出。
(十三)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开展体温检测。监测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社区(村)帮扶责任人报告,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护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诊治。不私自出门就医,不自行服药治疗,就诊时向接诊医生及时说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十四)驻马店场所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法人团体、各类营业场所、公共场所(商超、沿街门店等),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各高速高铁火车站国(省道)服务站等都要申请场所码,各责任主体要落实进入必扫、人人必扫,为人员有序活动提供服务。
(十五)酒店餐饮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开展体温测量、多频次开展消杀消毒、服务人员全程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核减大厅桌数、人数,核减包房位数,降低人员密接风险,提供堂食服务。
(十六)理发店。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戴口罩,理发工具“一客一消”、毛巾“一客一换”、等候人员一米线、高频接触部位每客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理发服务。
(十七)洗浴场所。顾客进入洗浴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进出佩戴口罩。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严格执行毛巾、浴袍、衣裤、拖鞋、布草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每日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关闭洗浴场所内所有麻将室、棋牌室、影院等休闲娱乐场所。
(十八)非生活必需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室、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剧本杀)、酒吧、KTV、社会教培机构、美容院、休闲养生场所、足浴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宗教场所、景区景点等聚集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十九)暂停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以及庙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
(二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在殡仪馆举办追悼会时,控制人员数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物品、环境管理
(二十一)市民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了解货物来源,做好防护,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确定无风险的商品,接触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严格落实衣物和身体裸露部位的防护措施。
(二十二)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杀消毒力度,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一线员工个人防控措施、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二十三)各工矿企业、农贸市场等有外地货物输入的主体单位,对运输车辆箱体、货物不能确认无风险的,要对接触车体、包装、货物各环节的人员采取防护性措施,穿防护服装卸,落实戴口罩、戴手套,做到一次一换。装卸后,对环境及物品外包装消毒消杀。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1日执行。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通 告
2022年第5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全市人民有序的节日生产生活,实现全市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文明过春节。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基层组织要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网,严把市域入口关,把最小单元、最后一米、党建网格、党员联户责任帮扶措施落实落地,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巩固守护好疫情防控的终端防线。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外地返乡的市民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来驻返驻人员个人、家庭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前端管理
(一)倡导就地过年。单位、社区、家庭要通过电话、微信、家书等形式,加强与我市在外人员对接沟通,宣传本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在外人员就地过年提供服务。
(二)落实报备登记。确需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佩戴口罩。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过程中避免与人、物、环境接触,注意保持手卫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对双手及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四)强化服务站管理。持续做好外来入市域火车站、高速、国(省)道等入市服务站防控工作,严格测温、戴口罩措施,坚持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现场采样,构筑好入市第一道防线。
二、严格人员分类管理
(五)境外入驻人员和其他陆地口岸经第三地入驻人员,要闭环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九)低风险地区或不能确保返乡过程无风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市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家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解除监测前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核查管理
(十)报备管理。返乡人员回乡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
(十一)联防联控。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报告周边返乡人员信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及行为。收集核查群众反映信息,筑牢基层群防群控防线。
(十二)家庭防护。返乡人员个人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确保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错时就餐,确保不与家人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严禁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帮助落实家庭防控措施,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减少不必要外出。
(十三)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开展体温检测。监测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社区(村)帮扶责任人报告,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护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诊治。不私自出门就医,不自行服药治疗,就诊时向接诊医生及时说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十四)驻马店场所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法人团体、各类营业场所、公共场所(商超、沿街门店等),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各高速高铁火车站国(省道)服务站等都要申请场所码,各责任主体要落实进入必扫、人人必扫,为人员有序活动提供服务。
(十五)酒店餐饮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开展体温测量、多频次开展消杀消毒、服务人员全程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核减大厅桌数、人数,核减包房位数,降低人员密接风险,提供堂食服务。
(十六)理发店。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戴口罩,理发工具“一客一消”、毛巾“一客一换”、等候人员一米线、高频接触部位每客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理发服务。
(十七)洗浴场所。顾客进入洗浴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进出佩戴口罩。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严格执行毛巾、浴袍、衣裤、拖鞋、布草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每日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关闭洗浴场所内所有麻将室、棋牌室、影院等休闲娱乐场所。
(十八)非生活必需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室、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剧本杀)、酒吧、KTV、社会教培机构、美容院、休闲养生场所、足浴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宗教场所、景区景点等聚集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十九)暂停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以及庙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
(二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在殡仪馆举办追悼会时,控制人员数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物品、环境管理
(二十一)市民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了解货物来源,做好防护,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确定无风险的商品,接触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严格落实衣物和身体裸露部位的防护措施。
(二十二)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杀消毒力度,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一线员工个人防控措施、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二十三)各工矿企业、农贸市场等有外地货物输入的主体单位,对运输车辆箱体、货物不能确认无风险的,要对接触车体、包装、货物各环节的人员采取防护性措施,穿防护服装卸,落实戴口罩、戴手套,做到一次一换。装卸后,对环境及物品外包装消毒消杀。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1日执行。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驻马店恢复堂食服务理发服务# 【刚刚,驻马店发布5号通告!涉及堂食、理发、洗浴场所…】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5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全市人民有序的节日生产生活,实现全市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文明过春节。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基层组织要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网,严把市域入口关,把最小单元、最后一米、党建网格、党员联户责任帮扶措施落实落地,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巩固守护好疫情防控的终端防线。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外地返乡的市民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来驻返驻人员个人、家庭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前端管理
(一)倡导就地过年。单位、社区、家庭要通过电话、微信、家书等形式,加强与我市在外人员对接沟通,宣传本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在外人员就地过年提供服务。
(二)落实报备登记。确需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佩戴口罩。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过程中避免与人、物、环境接触,注意保持手卫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对双手及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四)强化服务站管理。持续做好外来入市域火车站、高速、国(省)道等入市服务站防控工作,严格测温、戴口罩措施,坚持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现场采样,构筑好入市第一道防线。
二、严格人员分类管理
(五)境外入驻人员和其它陆地口岸经第三地入驻人员,要闭环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九)低风险地区或不能确保返乡过程无风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市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家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解除监测前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核查管理
(十)报备管理。返乡人员回乡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
(十一)联防联控。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报告周边返乡人员信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及行为。收集核查群众反映信息,筑牢基层群防群控防线。
(十二)家庭防护。返乡人员个人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确保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错时就餐,确保不与家人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严禁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帮助落实家庭防控措施,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减少不必要外出。
(十三)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开展体温检测。监测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社区(村)帮扶责任人报告,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护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诊治。不私自出门就医,不自行服药治疗,就诊时向接诊医生及时说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十四)驻马店场所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法人团体、各类营业场所、公共场所(商超、沿街门店等),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各高速高铁火车站国(省道)服务站等都要申请场所码,各责任主体要落实进入必扫、人人必扫,为人员有序活动提供服务。
(十五)酒店餐饮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开展体温测量、多频次开展消杀消毒、服务人员全程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核减大厅桌数、人数,核减包房位数,降低人员密接风险,提供堂食服务。
(十六)理发店。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戴口罩,理发工具“一客一消”、毛巾“一客一换”、等候人员一米线、高频接触部位每客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理发服务。
(十七)洗浴场所。顾客进入洗浴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进出佩戴口罩。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严格执行毛巾、浴袍、衣裤、拖鞋、布草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每日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关闭洗浴场所内所有麻将室、棋牌室、影院等休闲娱乐场所。
(十八)非生活必需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室、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剧本杀)、酒吧、KTV、社会教培机构、美容院、休闲养生场所、足浴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宗教场所、景区景点等聚集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十九)暂停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以及庙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
(二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在殡仪馆举办追悼会时,控制人员数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物品、环境管理
(二十一)市民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了解货物来源,做好防护,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确定无风险的商品,接触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严格落实衣物和身体裸露部位的防护措施。
(二十二)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杀消毒力度,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一线员工个人防控措施、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二十三)各工矿企业、农贸市场等有外地货物输入的主体单位,对运输车辆箱体、货物不能确认无风险的,要对接触车体、包装、货物各环节的人员采取防护性措施,穿防护服装卸,落实戴口罩、戴手套,做到一次一换。装卸后,对环境及物品外包装消毒消杀。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1日执行。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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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2022年第5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全市人民有序的节日生产生活,实现全市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文明过春节。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基层组织要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网,严把市域入口关,把最小单元、最后一米、党建网格、党员联户责任帮扶措施落实落地,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巩固守护好疫情防控的终端防线。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外地返乡的市民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来驻返驻人员个人、家庭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前端管理
(一)倡导就地过年。单位、社区、家庭要通过电话、微信、家书等形式,加强与我市在外人员对接沟通,宣传本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在外人员就地过年提供服务。
(二)落实报备登记。确需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登记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返程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在返程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返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佩戴口罩。在车厢、机舱、船舱内走动过程中避免与人、物、环境接触,注意保持手卫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对双手及随身物品进行消毒。
(四)强化服务站管理。持续做好外来入市域火车站、高速、国(省)道等入市服务站防控工作,严格测温、戴口罩措施,坚持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现场采样,构筑好入市第一道防线。
二、严格人员分类管理
(五)境外入驻人员和其它陆地口岸经第三地入驻人员,要闭环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九)低风险地区或不能确保返乡过程无风险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市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家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解除监测前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核查管理
(十)报备管理。返乡人员回乡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
(十一)联防联控。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报告周边返乡人员信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及行为。收集核查群众反映信息,筑牢基层群防群控防线。
(十二)家庭防护。返乡人员个人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确保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错时就餐,确保不与家人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严禁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帮助落实家庭防控措施,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减少不必要外出。
(十三)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开展体温检测。监测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社区(村)帮扶责任人报告,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护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诊治。不私自出门就医,不自行服药治疗,就诊时向接诊医生及时说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十四)驻马店场所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法人团体、各类营业场所、公共场所(商超、沿街门店等),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各高速高铁火车站国(省道)服务站等都要申请场所码,各责任主体要落实进入必扫、人人必扫,为人员有序活动提供服务。
(十五)酒店餐饮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开展体温测量、多频次开展消杀消毒、服务人员全程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核减大厅桌数、人数,核减包房位数,降低人员密接风险,提供堂食服务。
(十六)理发店。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戴口罩,理发工具“一客一消”、毛巾“一客一换”、等候人员一米线、高频接触部位每客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理发服务。
(十七)洗浴场所。顾客进入洗浴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工作人员和顾客进出佩戴口罩。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严格执行毛巾、浴袍、衣裤、拖鞋、布草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每日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关闭洗浴场所内所有麻将室、棋牌室、影院等休闲娱乐场所。
(十八)非生活必需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室、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剧本杀)、酒吧、KTV、社会教培机构、美容院、休闲养生场所、足浴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宗教场所、景区景点等聚集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十九)暂停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以及庙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
(二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在殡仪馆举办追悼会时,控制人员数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物品、环境管理
(二十一)市民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了解货物来源,做好防护,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确定无风险的商品,接触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严格落实衣物和身体裸露部位的防护措施。
(二十二)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杀消毒力度,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一线员工个人防控措施、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二十三)各工矿企业、农贸市场等有外地货物输入的主体单位,对运输车辆箱体、货物不能确认无风险的,要对接触车体、包装、货物各环节的人员采取防护性措施,穿防护服装卸,落实戴口罩、戴手套,做到一次一换。装卸后,对环境及物品外包装消毒消杀。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1日执行。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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