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干戈、解难忧 让涉事企业“两难”变 “双赢”#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一起涉诉标的100余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顺平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完成履行。案件双方均是顺平本地企业,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化解了矛盾,还有效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商誉,切切实实为企业“办实事”,为顺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2010年,原告保定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顺平某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购买原告处某商品房,共计786240元。后按约定被告分两次共给付原告60万元,剩余186240元一直未给付。原告遂起诉至顺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约115万元。
案件分派到手后,考虑到原、被告均是县重点企业,承办法官本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站在法治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并及时组织了庭审。通过全面分析案情,厘清矛盾焦点,了解到双方的“难点”。
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经过庭前、庭后多轮调解,双方终于撇去心中嫌隙,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积极履行了案款296240元。一场持续多年“两难”的局面终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近日,一起涉诉标的100余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顺平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完成履行。案件双方均是顺平本地企业,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化解了矛盾,还有效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商誉,切切实实为企业“办实事”,为顺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2010年,原告保定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顺平某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购买原告处某商品房,共计786240元。后按约定被告分两次共给付原告60万元,剩余186240元一直未给付。原告遂起诉至顺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约115万元。
案件分派到手后,考虑到原、被告均是县重点企业,承办法官本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站在法治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并及时组织了庭审。通过全面分析案情,厘清矛盾焦点,了解到双方的“难点”。
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经过庭前、庭后多轮调解,双方终于撇去心中嫌隙,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积极履行了案款296240元。一场持续多年“两难”的局面终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别人眼里我很幸福,之前我也觉得我很幸福,可就在刚刚我觉得我错了。我以为我可以有很多人可以托付,有很多事可以托付,事实是托付的事终难达成,可托付的人只有妈妈,男性是没耐心还是自我中心,或者压根我就不了解男性,他们可以当二传、可以当替补、可以当评论员,当主攻不行,各种撂挑子。我就是一根皮筋,我在,你们三个是一股麻花劲;我不在,你们一头散发,可是皮筋也有弹性限度。我以为我只是面对火热,其实同时还背对深渊……
人生的喜與悲本來就很正常,好多事本來無須要太過糾結,世事也是無常和荒唐至極。何謂之做好自己,我認為世上最難的事就是做好自己,因為人類太多慾望,你要達成太多慾望,因此總是忽視自己心底裡最真的自我,結果到最後老了含恨而終,普通人大概也就是這個遭遇和過程了,因為普通人通常都認為自己並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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