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岗位 尽责担当 青岛仲裁案件受理窗口服务“不断档”# 青岛仲裁办案件受理处坚决贯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走在前作表率的通知》精神和办党组工作要求,坚守岗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案件受理工作,保证了立案服务质量不降、效率不减,全面服务“不断档”,以实际行动向“战疫一线”的“战士”致敬。
迅速调整工作方式,变“面对面”为“键到键”。通过服务电话、政务邮箱等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解疑释惑,指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立案;快速审查,及时反馈,全处同志加班加点,甘于奉献,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立案审核。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当面受理工作,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区,确需当面提交材料的当事人,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采取严密防护措施,妥善办理业务,确保疫情防控和仲裁服务“两手硬”“两不误”。
迅速调整工作方式,变“面对面”为“键到键”。通过服务电话、政务邮箱等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解疑释惑,指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立案;快速审查,及时反馈,全处同志加班加点,甘于奉献,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立案审核。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当面受理工作,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区,确需当面提交材料的当事人,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采取严密防护措施,妥善办理业务,确保疫情防控和仲裁服务“两手硬”“两不误”。
#群防群控全民战疫#【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的通告 (第6号)】“扬城扫码通”是我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技术手段,可以帮助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登记出入人员信息,核验掌握出入人员的行程和健康信息,统计分析该场所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流调溯源和风险排查。为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通告如下:
1、全市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两站一场一码头”、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扬城扫码通”,或设置“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2、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无法准确操作“扬城扫码通”的人员,可通过“扬城扫码通”特殊人群代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对严格执行“扬城扫码通”应用规定、成效显著的市场主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4、对不落实“扬城扫码通”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1、全市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两站一场一码头”、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扬城扫码通”,或设置“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2、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无法准确操作“扬城扫码通”的人员,可通过“扬城扫码通”特殊人群代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对严格执行“扬城扫码通”应用规定、成效显著的市场主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4、对不落实“扬城扫码通”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群防群控全民战疫#【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的通告 (第6号)】“扬城扫码通”是我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技术手段,可以帮助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登记出入人员信息,核验掌握出入人员的行程和健康信息,统计分析该场所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流调溯源和风险排查。为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通告如下:
1、全市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两站一场一码头”、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扬城扫码通”,或设置“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2、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无法准确操作“扬城扫码通”的人员,可通过“扬城扫码通”特殊人群代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对严格执行“扬城扫码通”应用规定、成效显著的市场主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4、对不落实“扬城扫码通”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1、全市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两站一场一码头”、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扬城扫码通”,或设置“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2、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无法准确操作“扬城扫码通”的人员,可通过“扬城扫码通”特殊人群代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对严格执行“扬城扫码通”应用规定、成效显著的市场主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4、对不落实“扬城扫码通”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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