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分手后想要和前任成为朋友这件事并不难,大家都是理智的成年人了,谁都不希望闹到彼此尴尬互相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分手了怎么挽回前任#
难的地方在于,你需要忍受一段“只能做朋友”的时间,这对很多人来说非常煎熬。
你也许只要看到对方的动态就会忍不住去关注,只要听到对方的消息就会想去打扰,看到什么和他有关的东西就想分享给他。
更可怕的是,你很容易对号入座。
对方发了一首歌,你就觉得是在暗示你,对方拍了一张风景图,你就怀疑他是不是有新欢了,和新欢出去玩了。
但是这样除了暴露需求感,让前任觉得你多管闲事之外,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你很容易模糊“恋人”和“朋友”的界限,意识不到你们早就分手了的事实。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所以我建议大家你不妨换个角度想想,既然你能关注对方的近况,就代表对方也能看到你的消息,这其实是一个很好地展示机会。
所以你的重点绝对不是天天围着这个人转,恰恰应该多展示自己的生活,可能你之前总是忙于工作,缺少情调,现在就可以开始试着享受生活,可能你之前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开始积极地健身、练瑜伽。
就像我之前经常举的例子,对方明明很爱吃橘子,可是橘子掉在地上弄脏后他就不吃了,这不是橘子的问题,你们虽然分了手,你身上依然有吸引他的地方,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地擦掉“脏”的地方,唤醒对方对“橘子”的喜爱,也能意识到你还有其他没有被发掘的优点。
不过提醒一下伙伴们,这些改变在传递的时候不需要太刻意,可以通过朋友圈展示,频率在一个周1-2次,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好友传递。
因为你越是用力,越像是一个哭着要糖吃的孩子,对方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你一点主动权都没有。
但两性关系就是一场无声的博弈,你此时的行为都关乎着你们日后的相处模式,你如果把自己的位置放得太低,就算复合成功,你还是卑微的一方。
所以,你的改变一定不是基于“我为你做了什么”,而是“我为自己做了什么”,这样才能不计较得失,在复合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
难的地方在于,你需要忍受一段“只能做朋友”的时间,这对很多人来说非常煎熬。
你也许只要看到对方的动态就会忍不住去关注,只要听到对方的消息就会想去打扰,看到什么和他有关的东西就想分享给他。
更可怕的是,你很容易对号入座。
对方发了一首歌,你就觉得是在暗示你,对方拍了一张风景图,你就怀疑他是不是有新欢了,和新欢出去玩了。
但是这样除了暴露需求感,让前任觉得你多管闲事之外,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你很容易模糊“恋人”和“朋友”的界限,意识不到你们早就分手了的事实。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所以我建议大家你不妨换个角度想想,既然你能关注对方的近况,就代表对方也能看到你的消息,这其实是一个很好地展示机会。
所以你的重点绝对不是天天围着这个人转,恰恰应该多展示自己的生活,可能你之前总是忙于工作,缺少情调,现在就可以开始试着享受生活,可能你之前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开始积极地健身、练瑜伽。
就像我之前经常举的例子,对方明明很爱吃橘子,可是橘子掉在地上弄脏后他就不吃了,这不是橘子的问题,你们虽然分了手,你身上依然有吸引他的地方,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地擦掉“脏”的地方,唤醒对方对“橘子”的喜爱,也能意识到你还有其他没有被发掘的优点。
不过提醒一下伙伴们,这些改变在传递的时候不需要太刻意,可以通过朋友圈展示,频率在一个周1-2次,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好友传递。
因为你越是用力,越像是一个哭着要糖吃的孩子,对方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你一点主动权都没有。
但两性关系就是一场无声的博弈,你此时的行为都关乎着你们日后的相处模式,你如果把自己的位置放得太低,就算复合成功,你还是卑微的一方。
所以,你的改变一定不是基于“我为你做了什么”,而是“我为自己做了什么”,这样才能不计较得失,在复合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
#守护我权利##小白的律师手记# @文创客
刚好看到@文创客 也在烦恼被剽窃创意的博文,而粉丝们应该都知道我最近在维权,对于原文不动复制粘贴我博文的不劳而获蹭流量的人,投诉是第一位的,目前还在继续申诉中,期待@微博客服 @微博管理员 尽快给我明确回复。
言归正传。
昨天与其他律师探讨这个维权的事(毕竟我不是专业做知识产权的律师),他们居然之前起诉抄袭者的也不少。于是我大概知道了此类被抄袭事件发生应该如何维权,分享给大家:
1.向所在平台发律师函或书面函要求提供抄袭者个人信息,同时要求平台删帖。
但是此做法基本没人理你,因为没有什么强制执行力,平台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本就很慎重。
2.所以接下来第二步,可能你就要起诉平台了,平台信息企查查等网站都有,建议直接搜索案例去查询具体被告主体信息(平台经常做被告所以网上案例一大堆),一查便知。到你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就行,因为根据民诉司法解释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3.起诉平台的目的不在于告平台,而在于起诉立案后找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调取真正抄袭者的身份信息,所以只要调查令开到手,平台配合你出示抄袭者个人信息,你就可以选择与平台和解,把起诉平台的案子撤诉,转而去起诉抄袭者。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把平台和抄袭者一起告了,只是作为第二被告的抄袭者身份信息不明确的话,法院立案庭是否会给你立案,那就是个未知数了。
4.然后你就正儿八经去起诉抄袭者吧,但是对于举证建议要做证据保全,可以联系公证处对侵权相关网页进行公证,效力最强。这里不得不吐槽下,公证费真的很贵,有时候一场知产侵权官司打下来公证费比律师费还贵[汗]从进入你电脑或者手机开机界面就开始公证,按页收费,几年前我做的是100块钱一张,现在不知道啥价格,反正当时做下来公证费四千块钱[允悲]不过好在这些诉讼成本都可以要求抄袭者承担,只不过你还是得先行垫付,所以是否起诉,真的先得算下诉讼成本。
5.举证的重点在于证明侵权事实、损害结果,诉请大多为停止侵害行为(删帖)、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这种官司抄袭者败诉的概率还是很高的,其实并不难打,只不过你想打不想打而已。
而对我来说,可能考虑维权的关键因素在于自己的时间成本,我是否有精力去折腾这个事情,这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我是支持被抄袭的作者维权的,维护我权利本就是天经地义的正当权益,也只有大家都严厉打击不劳而获的抄袭行为,才能杜绝这种抄袭却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的可耻行径的发生。也希望平台能够真正做到维护创作者权益,而不要以限流等形式反而剥夺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助长抄袭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好的创作者移步其他平台,失去精品原创内容最终损害的也是平台自身利益。@微博法律 https://t.cn/RxBs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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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昨天与其他律师探讨这个维权的事(毕竟我不是专业做知识产权的律师),他们居然之前起诉抄袭者的也不少。于是我大概知道了此类被抄袭事件发生应该如何维权,分享给大家:
1.向所在平台发律师函或书面函要求提供抄袭者个人信息,同时要求平台删帖。
但是此做法基本没人理你,因为没有什么强制执行力,平台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本就很慎重。
2.所以接下来第二步,可能你就要起诉平台了,平台信息企查查等网站都有,建议直接搜索案例去查询具体被告主体信息(平台经常做被告所以网上案例一大堆),一查便知。到你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就行,因为根据民诉司法解释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3.起诉平台的目的不在于告平台,而在于起诉立案后找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调取真正抄袭者的身份信息,所以只要调查令开到手,平台配合你出示抄袭者个人信息,你就可以选择与平台和解,把起诉平台的案子撤诉,转而去起诉抄袭者。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把平台和抄袭者一起告了,只是作为第二被告的抄袭者身份信息不明确的话,法院立案庭是否会给你立案,那就是个未知数了。
4.然后你就正儿八经去起诉抄袭者吧,但是对于举证建议要做证据保全,可以联系公证处对侵权相关网页进行公证,效力最强。这里不得不吐槽下,公证费真的很贵,有时候一场知产侵权官司打下来公证费比律师费还贵[汗]从进入你电脑或者手机开机界面就开始公证,按页收费,几年前我做的是100块钱一张,现在不知道啥价格,反正当时做下来公证费四千块钱[允悲]不过好在这些诉讼成本都可以要求抄袭者承担,只不过你还是得先行垫付,所以是否起诉,真的先得算下诉讼成本。
5.举证的重点在于证明侵权事实、损害结果,诉请大多为停止侵害行为(删帖)、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这种官司抄袭者败诉的概率还是很高的,其实并不难打,只不过你想打不想打而已。
而对我来说,可能考虑维权的关键因素在于自己的时间成本,我是否有精力去折腾这个事情,这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我是支持被抄袭的作者维权的,维护我权利本就是天经地义的正当权益,也只有大家都严厉打击不劳而获的抄袭行为,才能杜绝这种抄袭却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的可耻行径的发生。也希望平台能够真正做到维护创作者权益,而不要以限流等形式反而剥夺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助长抄袭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好的创作者移步其他平台,失去精品原创内容最终损害的也是平台自身利益。@微博法律 https://t.cn/RxBsCFp
【身心健康靠“尽性”,“知行合一”来“践形”】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中国思想通俗讲话》一书中说到:“人之一身,五官百骸,手足四肢,全是天所与。人身每一官骸,每一机能,各具一可能之性。人若能如上述之耳聪目明般,把凡天之所以与我者,一一尽量地发挥,一一发挥出此各各性能之最高可能而使之无不达于极,此始谓之尽性。其实尽性工夫也并不难,只在能’践形’。所谓践形者,人之一身,具一形,必具一性。人能将此天所赋与之形,一一实践,而尽量发展出它的最高可能性来,此即是践形,也即是尽性了。”
钱穆又说:“当知人之耳目手足,五官百骸,综会起来,则集成了一个心。心固是形之主,但心亦不在形之外。……其实尽心仍得从践形上做工夫。践形工夫做到综合高明处,便是尽心工夫了。……人同有此形,人同有此心,尽心践形,应该人人能知亦能行。如人饿了想吃,便须吃,此是践形。但吃多吃少,吃快吃慢,身体觉得不舒服,便知须饮食有节,这便由践形转进到尽心工夫了。”
上面说到的“心固是形之主”,就是王阳明说的“身之主宰便是心”。如果从饮食和身体上来谈“尽心工夫”,就必须要做到“知行合一”来“践形”。关于饮食上的“尽心工夫”,就是要坚持做到一日三餐、按时吃饭、合理膳食、减油盐糖、用心吃饭、吃七分饱。关于身体上的“尽心工夫”,就是要坚持科学合理的运动,确保身体的各个器官功能达到最佳状态。但是,关键还是要“养心”,洗心、修心、复心、正心、诚心了,一个人的心就养好了,何愁身体不健康呢?何愁身与心之间不和谐健康呢?
(原创首发)
#醉美贵州水长流[超话]##良知无敌##仁德良知##知行合一致良知##中国文化软实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中国思想通俗讲话》一书中说到:“人之一身,五官百骸,手足四肢,全是天所与。人身每一官骸,每一机能,各具一可能之性。人若能如上述之耳聪目明般,把凡天之所以与我者,一一尽量地发挥,一一发挥出此各各性能之最高可能而使之无不达于极,此始谓之尽性。其实尽性工夫也并不难,只在能’践形’。所谓践形者,人之一身,具一形,必具一性。人能将此天所赋与之形,一一实践,而尽量发展出它的最高可能性来,此即是践形,也即是尽性了。”
钱穆又说:“当知人之耳目手足,五官百骸,综会起来,则集成了一个心。心固是形之主,但心亦不在形之外。……其实尽心仍得从践形上做工夫。践形工夫做到综合高明处,便是尽心工夫了。……人同有此形,人同有此心,尽心践形,应该人人能知亦能行。如人饿了想吃,便须吃,此是践形。但吃多吃少,吃快吃慢,身体觉得不舒服,便知须饮食有节,这便由践形转进到尽心工夫了。”
上面说到的“心固是形之主”,就是王阳明说的“身之主宰便是心”。如果从饮食和身体上来谈“尽心工夫”,就必须要做到“知行合一”来“践形”。关于饮食上的“尽心工夫”,就是要坚持做到一日三餐、按时吃饭、合理膳食、减油盐糖、用心吃饭、吃七分饱。关于身体上的“尽心工夫”,就是要坚持科学合理的运动,确保身体的各个器官功能达到最佳状态。但是,关键还是要“养心”,洗心、修心、复心、正心、诚心了,一个人的心就养好了,何愁身体不健康呢?何愁身与心之间不和谐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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