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姓“绿”》
今天
3月12日
又是一年植树节
提到树木
你会想起什么?
是满城飘飞的柳絮绒?
是踩起来软软的杨树“毛毛虫”花?
还是老家庭院树下
奶奶轻轻晃着蒲扇哄睡的夜晚?
总有一个场景
是我们与树的专属记忆
事实上
我们与树的联系
远远不止这些……
“木,冒也,冒地而生。
东方之行,从草,下象其根。”
——《说文解字》
“树,生植之总名,从木尌声。”
——《说文解字》
沿着遥远的传说上溯
我们最初拥抱光明与温暖
就来源于树木的慷慨
燧人氏钻木取火
远古祖先
自此开始告别茹毛饮血
进入文明发展的新历程
在漫长的相处中
我们不断加深对树木的认识
也不断领受
来自树木的智慧
无声的诉说
包含无穷的意蕴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
伐木者因树“无所可用”而不砍
庄子朋友杀雁款待却“杀不能鸣者”
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主人之雁,以不材死
庄子关于应处“材与不材之间”的人生观
由此而出
树怕空心,人怕无品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树无根不长,人无志不立
……
树仿佛是人的一面镜子
可以时时鞭策自己
树也仿佛是人的一位老友
相识相知、惺惺相惜
陶渊明爱田园
柳就是他的名号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
亦不详其姓字
宅边有五柳树
因以为号焉”
归有光最懂枇杷
最深的想念都在枝叶里藏着
“庭有枇杷树
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
今已亭亭如盖矣”
如果说与树的情感体现了
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
那么“禹之禁,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则是面对自然馈赠时
中国人的鲜明态度:
不一味索取
取用有度 用之有节
毫不夸张
中国人
是世界上最善于种植的民族
人们用自己的双手与努力
种下希望
种出未来
没有双臂的贾文其
与双目失明的贾海霞
你以我为眼,我以你为手
一干就是十几年
累计植树上万棵
昔日荒凉的河滩
如今已是密得看不见蓝天的丛林
贾文其说
“我们哪里伟大了
只是种好自己的树
干事该讲究尽力而为”
海南棋子湾
曾经是海南岛面积最大的荒漠地带
沙丘成堆,风沙漫天
恶劣的环境
威胁着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
肩挑上百斤的苗木
脚踩滚烫的沙子
头顶毒辣的阳光
在沙丘上挥汗如雨,日复一日
……
在近30年的时间里
陶凤交带领着
最多时只有百人的娘子军
在棋子湾3.38万亩的荒漠上
种下了588万株木麻黄
库布其、右玉、塞罕坝……
一个个绿色的“生态奇迹”
铺展在中华大地
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我们这一代人
就是要用自己的努力
造福子孙后代
生态环境保护
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阳光下
春风里
生命连接生命
未来生生不息
(来源:新华网微信)
今天
3月12日
又是一年植树节
提到树木
你会想起什么?
是满城飘飞的柳絮绒?
是踩起来软软的杨树“毛毛虫”花?
还是老家庭院树下
奶奶轻轻晃着蒲扇哄睡的夜晚?
总有一个场景
是我们与树的专属记忆
事实上
我们与树的联系
远远不止这些……
“木,冒也,冒地而生。
东方之行,从草,下象其根。”
——《说文解字》
“树,生植之总名,从木尌声。”
——《说文解字》
沿着遥远的传说上溯
我们最初拥抱光明与温暖
就来源于树木的慷慨
燧人氏钻木取火
远古祖先
自此开始告别茹毛饮血
进入文明发展的新历程
在漫长的相处中
我们不断加深对树木的认识
也不断领受
来自树木的智慧
无声的诉说
包含无穷的意蕴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
伐木者因树“无所可用”而不砍
庄子朋友杀雁款待却“杀不能鸣者”
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主人之雁,以不材死
庄子关于应处“材与不材之间”的人生观
由此而出
树怕空心,人怕无品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树无根不长,人无志不立
……
树仿佛是人的一面镜子
可以时时鞭策自己
树也仿佛是人的一位老友
相识相知、惺惺相惜
陶渊明爱田园
柳就是他的名号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
亦不详其姓字
宅边有五柳树
因以为号焉”
归有光最懂枇杷
最深的想念都在枝叶里藏着
“庭有枇杷树
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
今已亭亭如盖矣”
如果说与树的情感体现了
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
那么“禹之禁,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则是面对自然馈赠时
中国人的鲜明态度:
不一味索取
取用有度 用之有节
毫不夸张
中国人
是世界上最善于种植的民族
人们用自己的双手与努力
种下希望
种出未来
没有双臂的贾文其
与双目失明的贾海霞
你以我为眼,我以你为手
一干就是十几年
累计植树上万棵
昔日荒凉的河滩
如今已是密得看不见蓝天的丛林
贾文其说
“我们哪里伟大了
只是种好自己的树
干事该讲究尽力而为”
海南棋子湾
曾经是海南岛面积最大的荒漠地带
沙丘成堆,风沙漫天
恶劣的环境
威胁着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
肩挑上百斤的苗木
脚踩滚烫的沙子
头顶毒辣的阳光
在沙丘上挥汗如雨,日复一日
……
在近30年的时间里
陶凤交带领着
最多时只有百人的娘子军
在棋子湾3.38万亩的荒漠上
种下了588万株木麻黄
库布其、右玉、塞罕坝……
一个个绿色的“生态奇迹”
铺展在中华大地
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我们这一代人
就是要用自己的努力
造福子孙后代
生态环境保护
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阳光下
春风里
生命连接生命
未来生生不息
(来源:新华网微信)
【#晚安新传##励志# 】
不要质疑你的付出,这些都会一种累积,一种沉淀,它们会默默铺路,只为让你成为更优秀的人,你所羡慕的一切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与努力,那一切并非实如其来,全都是早有准备,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如果你的梦想还站着,那么没有人能使你倒下,心里的火永远不要灭,哪怕别人只能看到了烟[月亮]
不要质疑你的付出,这些都会一种累积,一种沉淀,它们会默默铺路,只为让你成为更优秀的人,你所羡慕的一切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与努力,那一切并非实如其来,全都是早有准备,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如果你的梦想还站着,那么没有人能使你倒下,心里的火永远不要灭,哪怕别人只能看到了烟[月亮]
【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上)】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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