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女友表现出“去意已决"的态度当然不能强行挽回。
感情像弹簧,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这种情况下再去硬碰硬,控制不住情绪 去不断找对方认错、道歉、挽回,无疑就是丢包袱给对方。
我知道很多男生容易冲动、鲁莽,特别是在刚分手的情况下,“我能做的都做 了,但是好像一点用没有",如果你也感到束手无策,那你点进来就对了。
真的什么都做不了吗?不是的,我们还是可以曲线救国的。 #分手后怎么挽回怎么复合##分手了怎么挽回前任##果子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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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是被偷走的,不应该赔偿!”江西新余,一女子从超市偷了两把菜刀,在大街上砍死了前男友女儿。事后,前男友一家觉得超市没有管理好菜刀,应该赔偿,遂把超市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毛女士身患精神分裂症,曾经与赵某有过短暂的交往。两人在交往中总是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赵某觉得难以忍受,便与其分手。
本来感情是你情我愿的事,赵某觉得分开后各自安好,分了也就分了,这本是正常的事。
但估计他万万没想到,自从其与毛女士分手那一刻,毛女士的心中就中下了杀人的种子。
事发当天,毛女士进入一家超市内,偷了两把既锃亮又锋利的菜刀,悄悄地放在手提包内后离开。
做好准备的毛女士,来到某家附近给其打电话,也不知道想说什么。但是赵某没有接电话,而是按下了挂断键。
这次,精神本来就不太正常的毛女士,又再次受到剧烈刺激,当时精神病就发作了,脑子里只有杀人泄愤的念头。
不巧的是,正在狂躁状态中的毛女士,发现赵某骑着电动车拉着其女儿刚好经过。
毛女士想都没想便从手提包内拿出菜刀,直接朝着赵某女儿砍去。赵某女儿头部、背部被砍中数刀,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本人也被砍伤。
事后,毛女士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对于超市来说,刀是被偷走的,其自身也是受害者,压根没想过会有什么责任。
但是,毛某偷刀的事情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被查了出来。赵某一家清楚地知道了凶器的来源。
这下,超市可就遭受了无妄之灾,被赵某一家告上了法院,连续经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三场官司!
赵某一家的索赔理由是,《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一家认为,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没有管理好自己销售的菜刀,让毛某找机会偷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赵某女儿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超市方则感到这样的逻辑简直不可思议,菜刀是被毛某偷走的,其遭受了损失,本来就是受害者。
超市也肯定不想东西被偷走,发现了肯定要处理,但小偷要偷东西,这玩意谁防得住?所以不同意赔偿。
看到这里,大家觉得超市该赔偿吗?
从法律上讲,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确实对进入场所内的人员,负担着一个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个义务不是无限的,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比如说,超市地面湿滑、货架存在倾倒的隐患,超市没有及时地排除或者提示这些隐患,导致进入的人员受伤,这种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确实会产生赔偿的责任。
但是,就本案而言,超市的菜刀被偷到底在不在其安全保障的义务范围内呢?
相信,这都不需要作太多逻辑推理和理性分析,大多数人凭借自己朴素的价值观都会认为,超市本来就是受害者,小偷偷东西是超市也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完全是个意外,让超市赔偿毫无道理。
事实上,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意外,超市无责,超市方也是这么想的,觉得索赔莫名其妙。
但是,令超市方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案子竟然一波三折,接连打了三场官司才尘埃落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疏于管理,致使菜刀被偷拿出去成为作案工具,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判定超市承担15%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49408元。超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审虽然已是终审判决,但超市觉得如果按照这个结果,以后东西一被偷,出点事情就要担责,这还不天天都得胆战心惊的过,这生意没法做了!于是,超市咬咬牙,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必须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
本案案发地点并不在超市范围内,受害人也并非超市的顾客。超市安装有监控,且安排再多人值守或采取其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杜绝偷盗行为的发生。
超市对售卖物品的管理已经尽到了一般人应尽的义务,菜刀被偷走,属于意外事件,超市自身也是受害者,以此认定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缺乏法律依据。
故,赵某女儿的死亡与超市菜刀被偷之间只构成条件因果关系,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二审判决超市承担责任属事实认定错误。
最后,再审法院撤销了一审、二审的判决,改判超市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发生后,有人认为这家人不告毛女士,反而去告超市,是想两头拿钱占便宜。
实际上应该不是这样的,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填平原则”,损失多少就只能赔偿多少,不会因为责任人的增加而增加,责任人多了只会影响到各责任人之间承担的份额而已。
这家人之所以起诉超市,而不是毛某,估计是毛某没有什么财产,缺乏赔偿能力。
可能想着超市肯定是有财产的,就把超市给告了,想着多少能拿到点赔偿。没想到,最后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此, 你怎么看?
(来源:裁判文书网)
毛女士身患精神分裂症,曾经与赵某有过短暂的交往。两人在交往中总是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赵某觉得难以忍受,便与其分手。
本来感情是你情我愿的事,赵某觉得分开后各自安好,分了也就分了,这本是正常的事。
但估计他万万没想到,自从其与毛女士分手那一刻,毛女士的心中就中下了杀人的种子。
事发当天,毛女士进入一家超市内,偷了两把既锃亮又锋利的菜刀,悄悄地放在手提包内后离开。
做好准备的毛女士,来到某家附近给其打电话,也不知道想说什么。但是赵某没有接电话,而是按下了挂断键。
这次,精神本来就不太正常的毛女士,又再次受到剧烈刺激,当时精神病就发作了,脑子里只有杀人泄愤的念头。
不巧的是,正在狂躁状态中的毛女士,发现赵某骑着电动车拉着其女儿刚好经过。
毛女士想都没想便从手提包内拿出菜刀,直接朝着赵某女儿砍去。赵某女儿头部、背部被砍中数刀,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本人也被砍伤。
事后,毛女士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对于超市来说,刀是被偷走的,其自身也是受害者,压根没想过会有什么责任。
但是,毛某偷刀的事情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被查了出来。赵某一家清楚地知道了凶器的来源。
这下,超市可就遭受了无妄之灾,被赵某一家告上了法院,连续经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三场官司!
赵某一家的索赔理由是,《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一家认为,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没有管理好自己销售的菜刀,让毛某找机会偷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赵某女儿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超市方则感到这样的逻辑简直不可思议,菜刀是被毛某偷走的,其遭受了损失,本来就是受害者。
超市也肯定不想东西被偷走,发现了肯定要处理,但小偷要偷东西,这玩意谁防得住?所以不同意赔偿。
看到这里,大家觉得超市该赔偿吗?
从法律上讲,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确实对进入场所内的人员,负担着一个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个义务不是无限的,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比如说,超市地面湿滑、货架存在倾倒的隐患,超市没有及时地排除或者提示这些隐患,导致进入的人员受伤,这种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确实会产生赔偿的责任。
但是,就本案而言,超市的菜刀被偷到底在不在其安全保障的义务范围内呢?
相信,这都不需要作太多逻辑推理和理性分析,大多数人凭借自己朴素的价值观都会认为,超市本来就是受害者,小偷偷东西是超市也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完全是个意外,让超市赔偿毫无道理。
事实上,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意外,超市无责,超市方也是这么想的,觉得索赔莫名其妙。
但是,令超市方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案子竟然一波三折,接连打了三场官司才尘埃落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疏于管理,致使菜刀被偷拿出去成为作案工具,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判定超市承担15%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49408元。超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审虽然已是终审判决,但超市觉得如果按照这个结果,以后东西一被偷,出点事情就要担责,这还不天天都得胆战心惊的过,这生意没法做了!于是,超市咬咬牙,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必须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
本案案发地点并不在超市范围内,受害人也并非超市的顾客。超市安装有监控,且安排再多人值守或采取其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杜绝偷盗行为的发生。
超市对售卖物品的管理已经尽到了一般人应尽的义务,菜刀被偷走,属于意外事件,超市自身也是受害者,以此认定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缺乏法律依据。
故,赵某女儿的死亡与超市菜刀被偷之间只构成条件因果关系,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二审判决超市承担责任属事实认定错误。
最后,再审法院撤销了一审、二审的判决,改判超市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发生后,有人认为这家人不告毛女士,反而去告超市,是想两头拿钱占便宜。
实际上应该不是这样的,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填平原则”,损失多少就只能赔偿多少,不会因为责任人的增加而增加,责任人多了只会影响到各责任人之间承担的份额而已。
这家人之所以起诉超市,而不是毛某,估计是毛某没有什么财产,缺乏赔偿能力。
可能想着超市肯定是有财产的,就把超市给告了,想着多少能拿到点赔偿。没想到,最后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此, 你怎么看?
离婚了单身求姻缘相亲对像测姻缘算姻缘:在之前婚姻出现问题时,没有正确理性的处理,循着的是赌气和冷战,婚姻越来越糟糕,最后只有分开,何时能过上踏实生活,再次结婚。
坤造:己未、乙亥、甲申、丙寅
大运: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甲木生在亥月得助力大,命局里乙寅木和亥水生助甲木力量,己未土、丙火、申金克泄耗日主甲木力量,综合分析日主甲木偏旺,用神土金,忌神水木,火。
命局里申金为官星也为老公,身旺会排斥官星,再加上日主婚姻宫坐官星申金与寅木相冲,婚姻宫动荡不稳定,也让老公对日主有时照顾不周或吵架后好喝婚姻的能力不足,不利于婚姻发展,也出现了离婚现象。
同时,身旺以官星为用神,虽然离婚,但是在第二次婚姻中,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和谐夫妻关系,安享晚年婚姻生活。
今年庚婚姻状态稳定,在此年与中意的男人谈情说爱,发展感情。
明年婚姻好合发展的运势,这年能与恋人走到一起,迎来人生第二春,再婚之喜。
2023年日主婚姻发展会停滞不前,会因家庭管理权和琐事吵闹生气,影响了婚姻发展。
2024年--2027年甲乙木生丙丁巳午火伤食克申金官星,官星受克不利于日主婚姻。这几年中婚姻会时好时坏,慢慢平常发展,让婚姻日子过得比较磕磕碰碰或吵闹一些。
2028年—2037年,走庚辰运,大运里庚辰土金用神发力引导日主甲木好合婚姻, 此运日主能够处理好婚姻矛盾,夫妻会慢慢相互商量安慰,增进感情发展,婚姻日子过得好合恩爱,吵闹较少,比较幸福一些。
2038年—2047年,走辛巳运,大运中辛金正官发挥和谐日主婚姻的作用,融洽了日主婚姻生活。此运中男方女方会相互照顾安慰,发展婚姻感情,并能随着年龄增加,让婚姻日子过得较为和谐和睦。
2048年—2057年,走壬午运,此运中日主已进入69岁以后的老年生活,婚姻感情在子女的调节管理下,幸福安康。
已经离过一次婚,那就更应该懂得如何吸取经验教训,不要把之前的怨气和矛盾带到再婚中,需用心去经营,给对方更多的关心,体贴和照顾,不要沉浸在上段悲伤中用心去让这个新开始的恋情和婚姻更加的美好。
坤造:己未、乙亥、甲申、丙寅
大运: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甲木生在亥月得助力大,命局里乙寅木和亥水生助甲木力量,己未土、丙火、申金克泄耗日主甲木力量,综合分析日主甲木偏旺,用神土金,忌神水木,火。
命局里申金为官星也为老公,身旺会排斥官星,再加上日主婚姻宫坐官星申金与寅木相冲,婚姻宫动荡不稳定,也让老公对日主有时照顾不周或吵架后好喝婚姻的能力不足,不利于婚姻发展,也出现了离婚现象。
同时,身旺以官星为用神,虽然离婚,但是在第二次婚姻中,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和谐夫妻关系,安享晚年婚姻生活。
今年庚婚姻状态稳定,在此年与中意的男人谈情说爱,发展感情。
明年婚姻好合发展的运势,这年能与恋人走到一起,迎来人生第二春,再婚之喜。
2023年日主婚姻发展会停滞不前,会因家庭管理权和琐事吵闹生气,影响了婚姻发展。
2024年--2027年甲乙木生丙丁巳午火伤食克申金官星,官星受克不利于日主婚姻。这几年中婚姻会时好时坏,慢慢平常发展,让婚姻日子过得比较磕磕碰碰或吵闹一些。
2028年—2037年,走庚辰运,大运里庚辰土金用神发力引导日主甲木好合婚姻, 此运日主能够处理好婚姻矛盾,夫妻会慢慢相互商量安慰,增进感情发展,婚姻日子过得好合恩爱,吵闹较少,比较幸福一些。
2038年—2047年,走辛巳运,大运中辛金正官发挥和谐日主婚姻的作用,融洽了日主婚姻生活。此运中男方女方会相互照顾安慰,发展婚姻感情,并能随着年龄增加,让婚姻日子过得较为和谐和睦。
2048年—2057年,走壬午运,此运中日主已进入69岁以后的老年生活,婚姻感情在子女的调节管理下,幸福安康。
已经离过一次婚,那就更应该懂得如何吸取经验教训,不要把之前的怨气和矛盾带到再婚中,需用心去经营,给对方更多的关心,体贴和照顾,不要沉浸在上段悲伤中用心去让这个新开始的恋情和婚姻更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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