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身边事#【收钱替人闹事 河南灵宝摧毁特大恶势力团伙抓获嫌犯49人】9月26日,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收“劳务费”当“出警队”的郭某恶势力团伙被摧毁,已抓获其团伙成员49人。
灵宝市枪马矿区两家坑口发生资源纠纷,其中一坑口负责人采取出“劳务费”的方式,通过无业人员孙某找到郭某,由其纠集30人,携带刀具、棍棒赶到,欲进入与另一坑口的资源争议区打架闹事。
接警后,灵宝市公安局组织民警200余人,迅速赶赴百里外的现场处置,将郭某等主要嫌犯抓获归案。经侦查发现,该团伙还纠集20余人,在收取一工地承包人张某的“劳务费”后,将因占地赔偿问题与工地有争执的4名村民打伤,并将其所乘两部车砸坏。在南阙山村一拆迁工地,该团伙收取包工头南某“劳务费”后,肆意殴打来阻止拆迁的陈某。
灵宝市枪马矿区两家坑口发生资源纠纷,其中一坑口负责人采取出“劳务费”的方式,通过无业人员孙某找到郭某,由其纠集30人,携带刀具、棍棒赶到,欲进入与另一坑口的资源争议区打架闹事。
接警后,灵宝市公安局组织民警200余人,迅速赶赴百里外的现场处置,将郭某等主要嫌犯抓获归案。经侦查发现,该团伙还纠集20余人,在收取一工地承包人张某的“劳务费”后,将因占地赔偿问题与工地有争执的4名村民打伤,并将其所乘两部车砸坏。在南阙山村一拆迁工地,该团伙收取包工头南某“劳务费”后,肆意殴打来阻止拆迁的陈某。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李平飞26日,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收“劳务费”当“出警队”的郭某恶势力团伙被摧毁,已抓获其团伙成员49人。灵宝市枪马矿区两家坑口发生资源纠纷,其中一坑口负责人采取出“劳务费”的方式,通过无业人员孙某找到郭某,由其纠集30人,携带刀具、棍棒赶到,欲进入与另一坑口的资源争议区打架闹事。接警后,灵宝市公安局组织民警200余人,迅速赶赴百里外的现场处置,将郭某... https://t.cn/R0KSmfQ
#泾县城事# 【河南男子在泾县暴力袭警被拘留12日 已被执行逮捕】
经泾县人民检查院批准,泾县公安局9月26日依法对暴力袭警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4岁,河南省辉县市赵固乡胡村店村人)执行逮捕。
9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河南省驾驶大货车到安徽泾县后,和同车的另一位同事来到泾县城区苏红广场大排档喝酒。酒后,张某某窜至泾县茶城寻衅滋事、扰民。当晚23时许,泾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特(巡)警大队值班民警将酒后寻衅滋事的张某某控制,并移交给辖区泾川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泾川派出所值班副所长周巍、民警储定、辅警程鹏在泾川派出所接警大厅受理了张某某酒后滋事警情。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泾川派出所接警大厅、执法办案区走廊等地点对民警进行辱骂,同时采取膝顶、手掐、脚蹬等方式暴力袭警,妨害民警执法,致民警储定、辅警程鹏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民警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鉴于张某某的违法事实,泾县警方以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日处罚。
与此同时,泾县警方对张某某暴力袭警妨害公务进一步展开调查。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9月13日,泾县警方以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随后,依法提请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来源:安徽网
经泾县人民检查院批准,泾县公安局9月26日依法对暴力袭警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4岁,河南省辉县市赵固乡胡村店村人)执行逮捕。
9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河南省驾驶大货车到安徽泾县后,和同车的另一位同事来到泾县城区苏红广场大排档喝酒。酒后,张某某窜至泾县茶城寻衅滋事、扰民。当晚23时许,泾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特(巡)警大队值班民警将酒后寻衅滋事的张某某控制,并移交给辖区泾川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泾川派出所值班副所长周巍、民警储定、辅警程鹏在泾川派出所接警大厅受理了张某某酒后滋事警情。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泾川派出所接警大厅、执法办案区走廊等地点对民警进行辱骂,同时采取膝顶、手掐、脚蹬等方式暴力袭警,妨害民警执法,致民警储定、辅警程鹏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民警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鉴于张某某的违法事实,泾县警方以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日处罚。
与此同时,泾县警方对张某某暴力袭警妨害公务进一步展开调查。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9月13日,泾县警方以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随后,依法提请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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