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专用道】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施划公交专用道是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基本保障,公交专用道让公交车有了专属通行路权,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不断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得到有效改善,同时专用道断面客流量较高,使得有限的道路资源得到了高效利用,对实现公交优先发展,满足市民便捷、绿色、低碳的通行需求,推动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南阳市以路权优先为重点,全面强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城市通行环境上持续发力,2021年底,在中心城区仲景路、光武路、张衡路、孔明路、信臣路、长江北路、迎宾大道、长江路、卧龙路、经十路、鼎盛大道、车站路、独山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上施划64.7公里公交专用车道。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借鉴外地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宛政【2015】2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自3月1日起,孔明路(朝山街—京宛大道)正式启用,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启用其他路段。
14段公交专用道将分批启用
运行时间:每天早晚各1个小时
此次市区道路共设置了14段公交专用道,分别为:仲景路(信臣路-滨河路)、光武路(明山路-长江北路)、张衡路(仲景路-滨河路)、孔明路(朝山街-京宛大道)、信臣路(人民路-滨河路)、长江北路(迎宾大道-长江南路)、迎宾大道(滨河路-东环线)、长江路(伏牛路-长江北路)、卧龙路(车站路-滨河路)、经十路(长江路-雪枫路)、迎宾大道(东环路-高速口)、鼎盛大道(高铁站-东环路)、车站路(张衡路-八一路)、独山大道(信臣路-长江路)。
《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启用公交专用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明确,公交专用道的运行时间为每天8时至9时、18时至19时,此期间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已启用的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行驶、停放。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图片
这5种特殊情形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市政施工养护车辆、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在作业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校车、客运班车以及单位和企业大中型固定班车通勤车(悬挂黄色号牌)载客可借道行驶。
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或因出入沿路单位的,不影响公共汽车通行的其他社会车辆。
遇到交通事故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公交专用道准用时段占道将被处罚
启用后的公交专用道实行固定和流动电子监控,结合交警现场查处对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通行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实施取证,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等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等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上述路段顺向道路最右侧施划有黄色虚线等公交专用道标线的机动车道内,地面施划有“公交专用道”字样,安装有交通标志标识以及运行时间段提示。
几点思考
公共交通依然是城市交通的核心和支柱,在市民出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公交优先作为长期战略坚定不移推进落实。施划公交专用道、为地面公交提供专属路权依然是保障公交优先的必要举措,要在合适的路段继续加大施划。
未来在解决部分专用道利用率低的问题,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在确保公交享有绝对优先路权的前提下,不断提升道路整体运行效率,同时加强车道使用管控,在确保公交优先的基础上,实现社会车辆有序使用专用道。
从国内各大城市的普遍做法看,有针对性地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是推动公交专用道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开放使用的重要保障措施。未来建议在总结各地发展模式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层面统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为各地制定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提供科学指导。只有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了相关规定,才能更好推进方案实施,在未来监督执法过程中才能有法可依。
温馨提醒:3月1日,公交专用道启用第一天,共计213辆社会车辆被抓拍,提醒广大社会车辆驾驶员,请勿在专用通行时间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施划公交专用道是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基本保障,公交专用道让公交车有了专属通行路权,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不断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得到有效改善,同时专用道断面客流量较高,使得有限的道路资源得到了高效利用,对实现公交优先发展,满足市民便捷、绿色、低碳的通行需求,推动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南阳市以路权优先为重点,全面强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城市通行环境上持续发力,2021年底,在中心城区仲景路、光武路、张衡路、孔明路、信臣路、长江北路、迎宾大道、长江路、卧龙路、经十路、鼎盛大道、车站路、独山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上施划64.7公里公交专用车道。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借鉴外地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宛政【2015】2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自3月1日起,孔明路(朝山街—京宛大道)正式启用,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启用其他路段。
14段公交专用道将分批启用
运行时间:每天早晚各1个小时
此次市区道路共设置了14段公交专用道,分别为:仲景路(信臣路-滨河路)、光武路(明山路-长江北路)、张衡路(仲景路-滨河路)、孔明路(朝山街-京宛大道)、信臣路(人民路-滨河路)、长江北路(迎宾大道-长江南路)、迎宾大道(滨河路-东环线)、长江路(伏牛路-长江北路)、卧龙路(车站路-滨河路)、经十路(长江路-雪枫路)、迎宾大道(东环路-高速口)、鼎盛大道(高铁站-东环路)、车站路(张衡路-八一路)、独山大道(信臣路-长江路)。
《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启用公交专用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明确,公交专用道的运行时间为每天8时至9时、18时至19时,此期间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已启用的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行驶、停放。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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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种特殊情形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市政施工养护车辆、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在作业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校车、客运班车以及单位和企业大中型固定班车通勤车(悬挂黄色号牌)载客可借道行驶。
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或因出入沿路单位的,不影响公共汽车通行的其他社会车辆。
遇到交通事故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公交专用道准用时段占道将被处罚
启用后的公交专用道实行固定和流动电子监控,结合交警现场查处对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通行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实施取证,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等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等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上述路段顺向道路最右侧施划有黄色虚线等公交专用道标线的机动车道内,地面施划有“公交专用道”字样,安装有交通标志标识以及运行时间段提示。
几点思考
公共交通依然是城市交通的核心和支柱,在市民出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公交优先作为长期战略坚定不移推进落实。施划公交专用道、为地面公交提供专属路权依然是保障公交优先的必要举措,要在合适的路段继续加大施划。
未来在解决部分专用道利用率低的问题,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在确保公交享有绝对优先路权的前提下,不断提升道路整体运行效率,同时加强车道使用管控,在确保公交优先的基础上,实现社会车辆有序使用专用道。
从国内各大城市的普遍做法看,有针对性地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是推动公交专用道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开放使用的重要保障措施。未来建议在总结各地发展模式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层面统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为各地制定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提供科学指导。只有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了相关规定,才能更好推进方案实施,在未来监督执法过程中才能有法可依。
温馨提醒:3月1日,公交专用道启用第一天,共计213辆社会车辆被抓拍,提醒广大社会车辆驾驶员,请勿在专用通行时间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50个N1级别难解词汇汇总
1、用命(ようめい)名•他サ 吩咐,嘱咐
ご用命下さい。请吩咐。
2、心地 (ここち)名•接尾 感觉,心情。
心地がよい。心情愉快。
3、控除 (こうじょ) 名•他サ 扣除
控除額。扣款额。
4、罠(わな) 名 陷阱
5、掟(おきて)名 规则,规章
6、組合 (くみあい) 名 扭打;组合
組合のけんかとなる。揪打在一起。
労働組合。工会。
7、極意(ごくい)名 绝招,秘诀
柔道(じゅうどう)の極意。柔道的绝招。
8、手当/手当て(てあて)名 准备,报酬,津贴,治疗(考试中常见单词)
自動車を買う金の手当をする。准备买汽车的钱。
9、潜水(せんすい)名•自サ 潜水
10、潅水(かんすい)名•自サ 灌水
11、減らず口(へらずぐち)—名词
嘴硬,不认输,强词夺理
12、関与(かんよ) 名•自サ 干预,参与
国政に関与する。参与国家政治。
13、受注(じゅちゅう)名•他サ 接受订货。
14、受容(じゅよう)名•他サ 容纳,接受
外国の文化を受容する。吸收外国文化。
15、紛失(ふんしつ)名•自他サ 丢失,遗夫
紛失届(とどき)。遗失报告。
16、物腰 ものごし 名 (待人的)态度,言谈,举止。
やわらかな物腰。和蔼的态度。
17、名主 なぬし 名 (江户时代)村长,镇长〈史〉里正
18、割勘/割り勘(わりかん)名 均摊付款。(日常也用得到)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AA制。)
代金を割り勘で払う。大家均摊付款。
19、名乗る(なのる)自他五 自报姓名,
通名报姓;自首
画家と名乗る男。自称画家的男人。
20、均整/均斉(きんせい)名 匀称,均匀整齐。
均整のとれた体。匀称的身材。
21、度胸(どきょう)名詞 胆量
あなたは度胸のない方ね。
22、往古(おうこ)名 远古,上古
往古をしのぶ。缅怀往昔。
23、一丁前(いっちょうまえ)名 独特的,像样的。
一丁前の口をきく。说出像样的话。
24、競輪(けいりん)名(赌博性的)自行车竞赛。
競輪場。赛车场。
25、一家言 いっかげん 名
独到之见,独树一帜的主张。
一家言を持つ。具有独到之见
26、的確(てきかく)形动 准确无误。
的確な判断。准确的判断。
27、仰天(ぎょうてん)名•自サ 非常吃惊。
びっくり仰天。大吃一惊。
28、出世(しゅっせ)名•自サ 出名,成名。
出世作。一举成名的作品。
29、色気(いろけ)名 色调,花样;魅力,
吸引力;欲望,野心;风趣,情趣。
この布の色気がよい。这块布花色好。
色気がつく。有魅力。
部長のいすに色気を見せる。
对部长的职位感兴趣。
色気をそえる。增添风趣。
30、一粒種 (ひとつぶだね)名 独生子
31、献本(けんぽん)名・自他サ 奉送的书籍。
恩師(おんし)に自著(じちょ)を献本する。
向恩师奉送自己的著作。
32、荒肝(あらぎも)名 胆子,胆量,勇气。
荒肝をひしぐ。吓破胆子。
33、親展(しんてん)名 信、电报等亲展,亲启。
34、針路(しんろ)名 航向,航路;目标,方针。
針路を南にとる。向南航行。
35、勧奨(かんしょう)名·他サ 劝勉,奖励,鼓励。
退職を勧奨する。奖励退职。
36、在庫(ざいこ)名 库存。
在庫高(だか)。库存量。
37、売り上げ(うりあげ)名 销售额,营业额。
売り上げがのびる。销售额增长。
更多考试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日语考试通
38、手配(てはい)名·自サ 准备,安排;
(为逮捕罪犯的) 布置,部署。
車の手配を頼む。托人安排车。
指名手配。指名通辑令。
39、売り食い(うりぐい)名・自サ
靠变卖家当过日子。
売り食い生活。靠变卖家当度日的生活。
40、売り言葉(うりことば) 名 挑衅的话,
野蛮话,脏话。
41、定見(ていけん)名 定见,主见。
42、無定見(むていけん)名・形動
无主见,随波逐流。
無定見な人。无主见的人。
43、洋髪(ようはつ)名 西式发型。
44、目安(めやす)名 (大抵的) 目标;基准,标准。
つぎのしごとの目安がついてきた。
下面工作的目标已基本确定了。
目安をおく。设个基准。
45、余話(よわ)名 余闻,轶事。
46、金利(きんり)名 利息,利率。
47、間代(まだい)名 房钱,房租。
48、仄めかす(ほのめかす)他五 暗示,略微表示。
辞意(じい)を仄めかす。暗示了辞职之意。
49、触回る/触れ回る(ふれまわる)自五 四处通知
到处散布,逢人就讲。
合格したと触れ回る。到处说考上了。
50、比類(ひるい)名伦比,相比,比拟。
比類のない美しさ。无可伦比的美丽。
1、用命(ようめい)名•他サ 吩咐,嘱咐
ご用命下さい。请吩咐。
2、心地 (ここち)名•接尾 感觉,心情。
心地がよい。心情愉快。
3、控除 (こうじょ) 名•他サ 扣除
控除額。扣款额。
4、罠(わな) 名 陷阱
5、掟(おきて)名 规则,规章
6、組合 (くみあい) 名 扭打;组合
組合のけんかとなる。揪打在一起。
労働組合。工会。
7、極意(ごくい)名 绝招,秘诀
柔道(じゅうどう)の極意。柔道的绝招。
8、手当/手当て(てあて)名 准备,报酬,津贴,治疗(考试中常见单词)
自動車を買う金の手当をする。准备买汽车的钱。
9、潜水(せんすい)名•自サ 潜水
10、潅水(かんすい)名•自サ 灌水
11、減らず口(へらずぐち)—名词
嘴硬,不认输,强词夺理
12、関与(かんよ) 名•自サ 干预,参与
国政に関与する。参与国家政治。
13、受注(じゅちゅう)名•他サ 接受订货。
14、受容(じゅよう)名•他サ 容纳,接受
外国の文化を受容する。吸收外国文化。
15、紛失(ふんしつ)名•自他サ 丢失,遗夫
紛失届(とどき)。遗失报告。
16、物腰 ものごし 名 (待人的)态度,言谈,举止。
やわらかな物腰。和蔼的态度。
17、名主 なぬし 名 (江户时代)村长,镇长〈史〉里正
18、割勘/割り勘(わりかん)名 均摊付款。(日常也用得到)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AA制。)
代金を割り勘で払う。大家均摊付款。
19、名乗る(なのる)自他五 自报姓名,
通名报姓;自首
画家と名乗る男。自称画家的男人。
20、均整/均斉(きんせい)名 匀称,均匀整齐。
均整のとれた体。匀称的身材。
21、度胸(どきょう)名詞 胆量
あなたは度胸のない方ね。
22、往古(おうこ)名 远古,上古
往古をしのぶ。缅怀往昔。
23、一丁前(いっちょうまえ)名 独特的,像样的。
一丁前の口をきく。说出像样的话。
24、競輪(けいりん)名(赌博性的)自行车竞赛。
競輪場。赛车场。
25、一家言 いっかげん 名
独到之见,独树一帜的主张。
一家言を持つ。具有独到之见
26、的確(てきかく)形动 准确无误。
的確な判断。准确的判断。
27、仰天(ぎょうてん)名•自サ 非常吃惊。
びっくり仰天。大吃一惊。
28、出世(しゅっせ)名•自サ 出名,成名。
出世作。一举成名的作品。
29、色気(いろけ)名 色调,花样;魅力,
吸引力;欲望,野心;风趣,情趣。
この布の色気がよい。这块布花色好。
色気がつく。有魅力。
部長のいすに色気を見せる。
对部长的职位感兴趣。
色気をそえる。增添风趣。
30、一粒種 (ひとつぶだね)名 独生子
31、献本(けんぽん)名・自他サ 奉送的书籍。
恩師(おんし)に自著(じちょ)を献本する。
向恩师奉送自己的著作。
32、荒肝(あらぎも)名 胆子,胆量,勇气。
荒肝をひしぐ。吓破胆子。
33、親展(しんてん)名 信、电报等亲展,亲启。
34、針路(しんろ)名 航向,航路;目标,方针。
針路を南にとる。向南航行。
35、勧奨(かんしょう)名·他サ 劝勉,奖励,鼓励。
退職を勧奨する。奖励退职。
36、在庫(ざいこ)名 库存。
在庫高(だか)。库存量。
37、売り上げ(うりあげ)名 销售额,营业额。
売り上げがのびる。销售额增长。
更多考试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日语考试通
38、手配(てはい)名·自サ 准备,安排;
(为逮捕罪犯的) 布置,部署。
車の手配を頼む。托人安排车。
指名手配。指名通辑令。
39、売り食い(うりぐい)名・自サ
靠变卖家当过日子。
売り食い生活。靠变卖家当度日的生活。
40、売り言葉(うりことば) 名 挑衅的话,
野蛮话,脏话。
41、定見(ていけん)名 定见,主见。
42、無定見(むていけん)名・形動
无主见,随波逐流。
無定見な人。无主见的人。
43、洋髪(ようはつ)名 西式发型。
44、目安(めやす)名 (大抵的) 目标;基准,标准。
つぎのしごとの目安がついてきた。
下面工作的目标已基本确定了。
目安をおく。设个基准。
45、余話(よわ)名 余闻,轶事。
46、金利(きんり)名 利息,利率。
47、間代(まだい)名 房钱,房租。
48、仄めかす(ほのめかす)他五 暗示,略微表示。
辞意(じい)を仄めかす。暗示了辞职之意。
49、触回る/触れ回る(ふれまわる)自五 四处通知
到处散布,逢人就讲。
合格したと触れ回る。到处说考上了。
50、比類(ひるい)名伦比,相比,比拟。
比類のない美しさ。无可伦比的美丽。
恋爱期间男方多次向女方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晓菲
【导读】 甲恋爱时将父母卖房款转给乙,分手后乙以理财亏损为由仅归还部分。周晓菲律师认为:甲转账给乙的钱是其个人财产,且无需举证不是对乙的赠与,乙又所谓的委托理财关系甲亦可撤销,因此甲有权要回。最终法院判决乙扣除理财亏损及恋爱期间合理支出其余全部返还。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证据规则理解透彻,坚守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甲(男)、乙(女)双方恋爱期间,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其中的KKK万元被乙用于理财产品。此外,甲还将自己购买的轿车(以下简称:涉案车辆)登记在乙名下,由甲使用。
K年后,甲、乙双方分手,乙共计归还甲MMM万元,剩余XX万元(QQQ万元-MMM万元的差额,以下简称:涉案款项)未还。甲多次联系乙协商,乙同意协助甲将涉案车辆车辆过户到甲名下,但对涉案款项如何处理,甲认为,乙应该全部返还,乙认为只应该返还NN万元(远远低于涉案款项的数额)给甲。甲、乙双方各执己见。
甲拟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向乙要回XX万元,但是,甲从一些律师那里了解到这些律师的观点:由于此款是甲、乙双方恋爱期间甲自愿主动交给乙的,所以,这是甲对乙的赠与,不属于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因此,如果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XX万元,甲需要做好法院判决不支持的心理准备。
甲认为涉案款项虽然不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但也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些律师认为,如果甲提出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甲认为,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自己将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肯定是不会对外大张旗鼓,对内和乙书写保管协议的,自己也不能“阴险”到在将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前,就此款是给乙保管的偷偷录音,所以,自己现在难以就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问题举证,是很正常的。如果因此,乙就可以不返还涉案款项,这太不公平。对此问题,有些律师认为,如果要从“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以及“公平”的角度出发,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就是请保姆,也是要付工资的,所以,如果要“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以及“公平”来处理这个问题,甲不仅因为不能履行举证责任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在道德标准上也占据不了相应的制高点。
甲疑惑万般,就又找到我们的律师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前述律师从法律和道德二个方面对本案的分析意见,是值得商榷的。
从法律方面分析:
1、因为乙也不会承认,涉案款项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所以,涉案款项不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这是可以得到认定的。
2、虽然甲无法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个问题进行举证,但是,前述律师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涉案事实,即:涉案款项是来源于“甲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的。因此,由于涉案款项是甲父母给甲的,所以,涉案款项属于甲的个人财产,这是依法不能动摇的基本法律事实。据此基本法律事实,无论是“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还是“甲、乙双方结婚后离婚”,涉案款项是甲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不可改变的法律事实。因此,根据“涉案款项是甲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一不可改变的法律事实,甲无需证明“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也可以依法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
从道德方面分析:
“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就是请保姆,也是要付工资给乙的”观点,也是存在严重认识偏差的。
这种观点,就像把婚姻等同于男性对女性的玩弄一样荒谬。这种观点,将男女之间的平等恋爱关系,误化成了男方对女方的雇佣行为,这显然是不符合恋爱行为之法律特征的。
但是,基于男、女双方恋爱关系的平等性,我们也不能不对这样一个问题,持客观的态度,即,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因恋爱的特殊性,被男女双方沟通消耗掉的、本质上属于男女各自个人财产的内容,是不属于“赠与”但更类似“赠与”法律特征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正常情况下,除一方纯粹为个人利益而消耗对方大额的个人财产之情形以外,在男女双方之间,是不能相互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
所以,甲无需证明“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也可以依法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并不等于甲可以要求乙无条件的返还涉案款项。本案正确的法律走向应该是,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但是,甲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认定。
甲认为我们的法律分析意见合理合法,破解了其关于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个问题进行举证的困惑,遂委托我们帮助其依法处理这个问题。
诉讼过程中,乙并没有纠结甲必须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进行举证的问题,而是提出: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是甲委托乙理财,现在,理财出现亏损,因此,乙只能返还甲NN万元。
具体承办本案的周晓菲律师指出:
1、因为乙提出: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是甲委托乙理财,因此,依法可以认定本案的根本法律关系,是甲、乙之间存在委托法律关系。
2、基于委托法律关系,“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有权撤销对乙的委托。
3、甲撤销对乙的委托以后,乙当然应该依法将涉案款项返还给甲。
4、我们可以在有证据证明理财确实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同意乙在向甲返还涉案款项时,扣除理财亏损,但是,这些亏损,不能是由乙报多少就是多少的,而是应该根据理财确实出现亏损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5、考虑到“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这一客观情况,如果乙有证据证明,在恋爱期间,确实存在乙从“甲转账至乙银行账户上的QQQ万元中”,为甲、乙双方的恋爱需要,支出了合理的大笔开支,这些开支,也可以在涉案款项中进行扣除。
6、针对“乙是否在甲、乙双方的恋爱过程中,因为恋爱需要,支出了合理的大笔开支的问题”,应该根据开支这些项目的数额大小以及用途进行认定,而不应将甲、乙双方彼此之间正常消耗,如:便餐买单等类似费用,在本案中采取苛刻的方式进行计算。
本案的主审法官认同周晓菲律师前述意见的原则精神,参考周晓菲律师的意见,对涉案的相关事实进行了审查。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乙扣除理财亏损以及甲、乙双方恋爱期间从QQQ万元支出的合理费用,判决乙将剩余款项返还给甲并配合甲将涉案车辆过户到甲名下。#法律咨询##法律##恋爱##分手##转账#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晓菲
【导读】 甲恋爱时将父母卖房款转给乙,分手后乙以理财亏损为由仅归还部分。周晓菲律师认为:甲转账给乙的钱是其个人财产,且无需举证不是对乙的赠与,乙又所谓的委托理财关系甲亦可撤销,因此甲有权要回。最终法院判决乙扣除理财亏损及恋爱期间合理支出其余全部返还。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证据规则理解透彻,坚守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甲(男)、乙(女)双方恋爱期间,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其中的KKK万元被乙用于理财产品。此外,甲还将自己购买的轿车(以下简称:涉案车辆)登记在乙名下,由甲使用。
K年后,甲、乙双方分手,乙共计归还甲MMM万元,剩余XX万元(QQQ万元-MMM万元的差额,以下简称:涉案款项)未还。甲多次联系乙协商,乙同意协助甲将涉案车辆车辆过户到甲名下,但对涉案款项如何处理,甲认为,乙应该全部返还,乙认为只应该返还NN万元(远远低于涉案款项的数额)给甲。甲、乙双方各执己见。
甲拟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向乙要回XX万元,但是,甲从一些律师那里了解到这些律师的观点:由于此款是甲、乙双方恋爱期间甲自愿主动交给乙的,所以,这是甲对乙的赠与,不属于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因此,如果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XX万元,甲需要做好法院判决不支持的心理准备。
甲认为涉案款项虽然不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但也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些律师认为,如果甲提出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甲认为,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自己将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肯定是不会对外大张旗鼓,对内和乙书写保管协议的,自己也不能“阴险”到在将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前,就此款是给乙保管的偷偷录音,所以,自己现在难以就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问题举证,是很正常的。如果因此,乙就可以不返还涉案款项,这太不公平。对此问题,有些律师认为,如果要从“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以及“公平”的角度出发,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就是请保姆,也是要付工资的,所以,如果要“根据正常人一般生活的正常行为方式”以及“公平”来处理这个问题,甲不仅因为不能履行举证责任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在道德标准上也占据不了相应的制高点。
甲疑惑万般,就又找到我们的律师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前述律师从法律和道德二个方面对本案的分析意见,是值得商榷的。
从法律方面分析:
1、因为乙也不会承认,涉案款项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所以,涉案款项不是甲为结婚向乙给付的彩礼,这是可以得到认定的。
2、虽然甲无法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个问题进行举证,但是,前述律师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涉案事实,即:涉案款项是来源于“甲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的。因此,由于涉案款项是甲父母给甲的,所以,涉案款项属于甲的个人财产,这是依法不能动摇的基本法律事实。据此基本法律事实,无论是“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还是“甲、乙双方结婚后离婚”,涉案款项是甲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不可改变的法律事实。因此,根据“涉案款项是甲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一不可改变的法律事实,甲无需证明“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也可以依法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
从道德方面分析:
“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就是请保姆,也是要付工资给乙的”观点,也是存在严重认识偏差的。
这种观点,就像把婚姻等同于男性对女性的玩弄一样荒谬。这种观点,将男女之间的平等恋爱关系,误化成了男方对女方的雇佣行为,这显然是不符合恋爱行为之法律特征的。
但是,基于男、女双方恋爱关系的平等性,我们也不能不对这样一个问题,持客观的态度,即,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因恋爱的特殊性,被男女双方沟通消耗掉的、本质上属于男女各自个人财产的内容,是不属于“赠与”但更类似“赠与”法律特征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正常情况下,除一方纯粹为个人利益而消耗对方大额的个人财产之情形以外,在男女双方之间,是不能相互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
所以,甲无需证明“涉案款项是自己给乙保管的”,甲也可以依法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并不等于甲可以要求乙无条件的返还涉案款项。本案正确的法律走向应该是,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但是,甲要求乙返还涉案款项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认定。
甲认为我们的法律分析意见合理合法,破解了其关于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这个问题进行举证的困惑,遂委托我们帮助其依法处理这个问题。
诉讼过程中,乙并没有纠结甲必须就涉案款项“不是自己对乙的赠与,而是自己给乙保管的”进行举证的问题,而是提出: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是甲委托乙理财,现在,理财出现亏损,因此,乙只能返还甲NN万元。
具体承办本案的周晓菲律师指出:
1、因为乙提出:甲多次向乙转账,将父母卖房所得的QQQ万元转至乙银行账户,是甲委托乙理财,因此,依法可以认定本案的根本法律关系,是甲、乙之间存在委托法律关系。
2、基于委托法律关系,“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甲有权撤销对乙的委托。
3、甲撤销对乙的委托以后,乙当然应该依法将涉案款项返还给甲。
4、我们可以在有证据证明理财确实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同意乙在向甲返还涉案款项时,扣除理财亏损,但是,这些亏损,不能是由乙报多少就是多少的,而是应该根据理财确实出现亏损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5、考虑到“甲、乙双方恋爱K年后分手”这一客观情况,如果乙有证据证明,在恋爱期间,确实存在乙从“甲转账至乙银行账户上的QQQ万元中”,为甲、乙双方的恋爱需要,支出了合理的大笔开支,这些开支,也可以在涉案款项中进行扣除。
6、针对“乙是否在甲、乙双方的恋爱过程中,因为恋爱需要,支出了合理的大笔开支的问题”,应该根据开支这些项目的数额大小以及用途进行认定,而不应将甲、乙双方彼此之间正常消耗,如:便餐买单等类似费用,在本案中采取苛刻的方式进行计算。
本案的主审法官认同周晓菲律师前述意见的原则精神,参考周晓菲律师的意见,对涉案的相关事实进行了审查。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乙扣除理财亏损以及甲、乙双方恋爱期间从QQQ万元支出的合理费用,判决乙将剩余款项返还给甲并配合甲将涉案车辆过户到甲名下。#法律咨询##法律##恋爱##分手##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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