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曲靖:老旧小区装电梯 居民上下楼不再难】
为满足群众更高品质生活的迫切需求,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速落地。
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活区的一栋7层楼前,记者看到,两部加装的电梯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很快,这栋楼里的住户就能成为中心城区第一批乘坐电梯的老旧小区住户。
居民 沈女士:我现在住在7楼,以前买米、买油提着上去,很不方便,这个电梯安装起来,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
目前,我市已制定实施了《曲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曲靖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设电梯,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计划,满足安全要求,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协商”的原则可以加装电梯。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老旧小区里面的住户大部分都是年龄比较大的,因为没有电梯的话,他们的生活也比较不方便。我们现在为了改善民生,提升他们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现在,市政府下发了《曲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实施主体以及资金筹措,还有实施流程方面相关的问题。作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是市住建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个重要的举措。
据了解,加装电梯将由实施主体编制加装电梯方案,方案将征求业主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的全过程和结果负责,进行公示。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老旧小区加装条件是需要占专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以及户数的三分之二,就是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参与表决的人里要有双“四分之三”的人同意,那么,我们这栋楼才能来申请加装电梯。
针对居民最关心的电梯使用费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由社会主体进行安装的电梯,由企业承担安装,维护及维修费用,电梯使用费用将由企业按照楼层的高度实行按次收费或者按年收费。如果业主有需要加装电梯,可以按照《方案》内的相关流程进行申请。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在《方案》里,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也建立了联审联批机制,业主有这个需求,可以按照实施方案里面的实施流程来申请,我们住建部门也会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为满足群众更高品质生活的迫切需求,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速落地。
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活区的一栋7层楼前,记者看到,两部加装的电梯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很快,这栋楼里的住户就能成为中心城区第一批乘坐电梯的老旧小区住户。
居民 沈女士:我现在住在7楼,以前买米、买油提着上去,很不方便,这个电梯安装起来,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
目前,我市已制定实施了《曲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曲靖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设电梯,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计划,满足安全要求,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协商”的原则可以加装电梯。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老旧小区里面的住户大部分都是年龄比较大的,因为没有电梯的话,他们的生活也比较不方便。我们现在为了改善民生,提升他们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现在,市政府下发了《曲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实施主体以及资金筹措,还有实施流程方面相关的问题。作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是市住建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个重要的举措。
据了解,加装电梯将由实施主体编制加装电梯方案,方案将征求业主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的全过程和结果负责,进行公示。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老旧小区加装条件是需要占专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以及户数的三分之二,就是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参与表决的人里要有双“四分之三”的人同意,那么,我们这栋楼才能来申请加装电梯。
针对居民最关心的电梯使用费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由社会主体进行安装的电梯,由企业承担安装,维护及维修费用,电梯使用费用将由企业按照楼层的高度实行按次收费或者按年收费。如果业主有需要加装电梯,可以按照《方案》内的相关流程进行申请。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莹:在《方案》里,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也建立了联审联批机制,业主有这个需求,可以按照实施方案里面的实施流程来申请,我们住建部门也会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
2021年12月3日上午,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业务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单位围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污染防治的整改任务分工进行了发言。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光耀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督察指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秸秆焚烧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等问题举一反三,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要把抓实整改工作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起来,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抓手,抓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曲靖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王永丽、杨伟颖
2021年12月3日上午,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业务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单位围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污染防治的整改任务分工进行了发言。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光耀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督察指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秸秆焚烧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等问题举一反三,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要把抓实整改工作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起来,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抓手,抓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曲靖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王永丽、杨伟颖
曲靖市本级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招租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湖雅园、紫云雅园、明兴苑等公共租赁住房启动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曲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明细一览表)
(一)南湖雅园:位于南片区,珠江源大道南延线以东,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对面。
(二)紫云雅园一期:位于北片区,紫云北路以西,永丰路以北。
(三)紫云雅园二期:位于北片区,兴源路以南,五馆一中心南侧。
(四)明兴苑:位于西片区,西苑小区盛景苑旁。
(五)金穗花园五期:位于南片区,子午路以东,睿智大酒店西侧。
(六)左邻丽景:位于沾益区,珠江源大道以东,温州商贸城以西。
(七)田润小区:位于沾益区,汇宝路南侧,区第二人民医院北侧。
(八)状元楼:位于麒麟区,麒麟区第七中学旁。
二、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或个人。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家庭财产低于10万元。
三、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2〕47号)文件,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4.60元。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不作调整。新签订租赁合同或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的,按最近一次向社会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服从小区管理。(三)其他费用标准
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按相关部门统一标准由租户自行缴纳。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自2021年10月11日开始,至房源租满结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咨询点领取《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相关部门审核后交至南湖雅园物业服务点、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公共租赁住房办公室。
咨询地点:南湖雅园物业服务点;
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公共租赁住房办公室;
曲靖安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各网点。
咨询电话:0874-8970011,8970022。
附件:曲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明细一览表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湖雅园、紫云雅园、明兴苑等公共租赁住房启动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曲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明细一览表)
(一)南湖雅园:位于南片区,珠江源大道南延线以东,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对面。
(二)紫云雅园一期:位于北片区,紫云北路以西,永丰路以北。
(三)紫云雅园二期:位于北片区,兴源路以南,五馆一中心南侧。
(四)明兴苑:位于西片区,西苑小区盛景苑旁。
(五)金穗花园五期:位于南片区,子午路以东,睿智大酒店西侧。
(六)左邻丽景:位于沾益区,珠江源大道以东,温州商贸城以西。
(七)田润小区:位于沾益区,汇宝路南侧,区第二人民医院北侧。
(八)状元楼:位于麒麟区,麒麟区第七中学旁。
二、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或个人。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家庭财产低于10万元。
三、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2〕47号)文件,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4.60元。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不作调整。新签订租赁合同或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的,按最近一次向社会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服从小区管理。(三)其他费用标准
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按相关部门统一标准由租户自行缴纳。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自2021年10月11日开始,至房源租满结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咨询点领取《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相关部门审核后交至南湖雅园物业服务点、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公共租赁住房办公室。
咨询地点:南湖雅园物业服务点;
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公共租赁住房办公室;
曲靖安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各网点。
咨询电话:0874-8970011,8970022。
附件:曲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明细一览表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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