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9:30,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广西工作组专家的会诊,百色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首批14人治愈出院,其中靖西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出院8人、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百东院区(百色市临时应急医院)出院6人。这是广西在抗击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疫情的战斗中取得又一阶段性胜利,为今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
广西坚持“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控救治原则,充分依托自身优质医疗资源,科学精准施治。德保突发疫情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专家的指导下,全区采取“整建制组队、整建制出动、整建制接管”的方式,仅用一天多时间,就从区直医疗单位和全区各市调派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胸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多支整建制医疗队,以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瑞康医院的中医专家、院感专家等519人,全力筑起救治本轮疫情新冠肺炎患者的“钢铁长城”。通过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首批14名确诊病例已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出院标准,他们将转入康复病区进一步接受基础病治疗和健康监测。(当代广西记者 刘峥 石钖)https://t.cn/A6irMRmp
广西坚持“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控救治原则,充分依托自身优质医疗资源,科学精准施治。德保突发疫情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专家的指导下,全区采取“整建制组队、整建制出动、整建制接管”的方式,仅用一天多时间,就从区直医疗单位和全区各市调派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胸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多支整建制医疗队,以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瑞康医院的中医专家、院感专家等519人,全力筑起救治本轮疫情新冠肺炎患者的“钢铁长城”。通过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首批14名确诊病例已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出院标准,他们将转入康复病区进一步接受基础病治疗和健康监测。(当代广西记者 刘峥 石钖)https://t.cn/A6irMRmp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朱学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朱学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学泳背弃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底线失守,毫无敬畏之心,执法违法,以案谋私、以权谋私。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朱学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学泳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朱学泳简历
朱学泳,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广西玉林市人,大学文化,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06—2015.03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5.03—2015.11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5.11—2015.12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5.12—2017.04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2018.04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8.04—2021.06 上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06—2022.01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保留副处长级工资待遇)。(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https://t.cn/A6iQAg45
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朱学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学泳背弃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底线失守,毫无敬畏之心,执法违法,以案谋私、以权谋私。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朱学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学泳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朱学泳简历
朱学泳,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广西玉林市人,大学文化,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06—2015.03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5.03—2015.11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15.11—2015.12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5.12—2017.04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2018.04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8.04—2021.06 上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06—2022.01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保留副处长级工资待遇)。(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https://t.cn/A6iQAg45
#教育整顿成果# 【大学生,小学生,都来一起学交规、保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推进“七进宣传”、“一盔一带”、“知危险会避险”、“被看见才安全”等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民警分别到大学、小学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https://t.cn/A6MjtR5U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推进“七进宣传”、“一盔一带”、“知危险会避险”、“被看见才安全”等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民警分别到大学、小学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https://t.cn/A6MjtR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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