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焦镜头恐怕在今年要成了“稀罕物”,到目前为止,旗舰机上也就荣耀Magic4系列是有的。长焦镜头已经不重要了么?
厂商在弱化长焦镜头的原因不外乎有三。
•用户感知不强
•占用手机空间,得留出来做散热
•省成本(最关键)
两年前的华为搞出了10倍光学变焦,至今也没有哪家能赶上,到现在3倍5倍光变不愿意给甚至是取消了这颗长焦镜头。
去年的荣耀Magic3Pro,给了3.5倍光变。看到一些爆料信息是Magic40Pro也给到了3.5倍光变,不知道Magic40Pro+会不会做到10倍或者5倍。
你们觉得长焦爱好者么?又或者是,长焦镜头是感知不强了?我个人而言,主摄+广角+长焦,三颗就很完美。
厂商在弱化长焦镜头的原因不外乎有三。
•用户感知不强
•占用手机空间,得留出来做散热
•省成本(最关键)
两年前的华为搞出了10倍光学变焦,至今也没有哪家能赶上,到现在3倍5倍光变不愿意给甚至是取消了这颗长焦镜头。
去年的荣耀Magic3Pro,给了3.5倍光变。看到一些爆料信息是Magic40Pro也给到了3.5倍光变,不知道Magic40Pro+会不会做到10倍或者5倍。
你们觉得长焦爱好者么?又或者是,长焦镜头是感知不强了?我个人而言,主摄+广角+长焦,三颗就很完美。
【八孩妈如果在古代被拐卖,会处理多少人?】
文 / 明世相语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没来的,江苏省调查组正在调查。
八孩妈事件的定性和真相,早晚会真相大白,所有罪恶也终将被晒在阳光下。
今天,我们就聊聊八孩妈如果在古代被拐卖,会处理多少人?地方官该当何罪?
我们先把八孩妈穿越到秦朝。
当时,拐卖人口是重罪,无论主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
八孩妈被桑某妞、时某忠拐卖给了董某民,至少桑、时夫妻二人会人头落地。
汉代呢?
汉代,谁拐卖了八孩妈,将会被处以磔刑。
什么是磔刑?
磔刑,就是一种分解肢体的酷刑,即大卸八块:先将人四肢砍下,再斩首;然后,将肉从骨头上分离出来。
买家呢?
买家的全家都要被处以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永远抹不掉“人渣”的身份。这还不算完,全家男女都要去服苦役。
遗憾的是,董某民生在现代社会,真是便宜了他。否则,他的脸上也会被烙上“人渣”标记。
八孩妈如果穿越到唐朝,“株连”的人就多了。
唐朝的《唐律疏议》规定,只要拐卖人口,无论主从,一律绞杀;知情不报的家属,终身流放;近亲属,均下狱;邻居知情不报,也要受杖刑。
看看,八孩妈如果在唐朝被拐卖,断不至于被铁链拴几十年,断不会生七八个孩子......
因为,家属、邻居、近亲属,都要“连坐”。
一个小小的疯县董集村,绝对不会、也不敢风吹不尽、水泼不进,恐怕董某民买八孩妈的当天,就有人悄悄报官了。
我非常希望八孩妈生活在宋朝。
宋朝拐卖人口,一律绞杀,家属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返乡。
买家等同强盗罪,打烂屁股后,再投进大狱。
尤其让人拍手称快的是,当地官员也会被记渎职。
就是说,如果在宋朝,疯县的一些官员,不等有“四次通报”,就会被撸掉乌纱帽。弄不好,还会被流放、被杀头。
八孩妈即使穿越到明朝,董某民等人也会被处绞刑,其余人等,都会被斩首。
因为,《大明律》规定,拐卖人口的罪犯,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伤人,绞杀,从犯斩。
大家看看八孩妈的遭遇,要在明朝,肯定会有几个人渣人头落地。
清朝,若拐卖了八孩妈,十有八九会被绞杀。
《大清律例》说:“凡诱拐妇人子女,或典卖,或为妻妾子孙者,不分良人奴婢,已卖未卖,但诱取者,被诱之人若不知情,为首者,拟绞监候,被诱之人不坐。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为首者立绞。”
《大清律例》还规定,如果有窝藏人贩子的行为,要斩立决。
地方政府官员要交给朝廷处置,各级官员都要因此“吃锅烙”。
基层的“乡保汛兵”如果盘查人贩子不力,要杖刑80并革职;发现人贩子,故意视而不见的,杖刑一百。
如此说来,疯县的地方官,如果在大清,可能革职的革职、杖刑的杖刑,哪里还会让你们有那几次不着调的“通报”?
现在呢?
现在的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八孩妈被拐卖一案,当属情节特别严重。
那么,现在买一个被拐的女子判多少年呢?
最多三年,还没有掏几个鸟蛋量刑重。
操,真便宜了桑某妞、时某忠、董某民们,便宜了几次通报“牛头不对马嘴”的官员们。
当然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像“古代”那样滥施酷刑,但也必须不枉不纵,违法必究,渎职必查!
丰县的悲歌不是绝唱,抚平八孩妈创伤的道路还很漫长......
文 / 明世相语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没来的,江苏省调查组正在调查。
八孩妈事件的定性和真相,早晚会真相大白,所有罪恶也终将被晒在阳光下。
今天,我们就聊聊八孩妈如果在古代被拐卖,会处理多少人?地方官该当何罪?
我们先把八孩妈穿越到秦朝。
当时,拐卖人口是重罪,无论主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
八孩妈被桑某妞、时某忠拐卖给了董某民,至少桑、时夫妻二人会人头落地。
汉代呢?
汉代,谁拐卖了八孩妈,将会被处以磔刑。
什么是磔刑?
磔刑,就是一种分解肢体的酷刑,即大卸八块:先将人四肢砍下,再斩首;然后,将肉从骨头上分离出来。
买家呢?
买家的全家都要被处以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永远抹不掉“人渣”的身份。这还不算完,全家男女都要去服苦役。
遗憾的是,董某民生在现代社会,真是便宜了他。否则,他的脸上也会被烙上“人渣”标记。
八孩妈如果穿越到唐朝,“株连”的人就多了。
唐朝的《唐律疏议》规定,只要拐卖人口,无论主从,一律绞杀;知情不报的家属,终身流放;近亲属,均下狱;邻居知情不报,也要受杖刑。
看看,八孩妈如果在唐朝被拐卖,断不至于被铁链拴几十年,断不会生七八个孩子......
因为,家属、邻居、近亲属,都要“连坐”。
一个小小的疯县董集村,绝对不会、也不敢风吹不尽、水泼不进,恐怕董某民买八孩妈的当天,就有人悄悄报官了。
我非常希望八孩妈生活在宋朝。
宋朝拐卖人口,一律绞杀,家属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返乡。
买家等同强盗罪,打烂屁股后,再投进大狱。
尤其让人拍手称快的是,当地官员也会被记渎职。
就是说,如果在宋朝,疯县的一些官员,不等有“四次通报”,就会被撸掉乌纱帽。弄不好,还会被流放、被杀头。
八孩妈即使穿越到明朝,董某民等人也会被处绞刑,其余人等,都会被斩首。
因为,《大明律》规定,拐卖人口的罪犯,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伤人,绞杀,从犯斩。
大家看看八孩妈的遭遇,要在明朝,肯定会有几个人渣人头落地。
清朝,若拐卖了八孩妈,十有八九会被绞杀。
《大清律例》说:“凡诱拐妇人子女,或典卖,或为妻妾子孙者,不分良人奴婢,已卖未卖,但诱取者,被诱之人若不知情,为首者,拟绞监候,被诱之人不坐。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为首者立绞。”
《大清律例》还规定,如果有窝藏人贩子的行为,要斩立决。
地方政府官员要交给朝廷处置,各级官员都要因此“吃锅烙”。
基层的“乡保汛兵”如果盘查人贩子不力,要杖刑80并革职;发现人贩子,故意视而不见的,杖刑一百。
如此说来,疯县的地方官,如果在大清,可能革职的革职、杖刑的杖刑,哪里还会让你们有那几次不着调的“通报”?
现在呢?
现在的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八孩妈被拐卖一案,当属情节特别严重。
那么,现在买一个被拐的女子判多少年呢?
最多三年,还没有掏几个鸟蛋量刑重。
操,真便宜了桑某妞、时某忠、董某民们,便宜了几次通报“牛头不对马嘴”的官员们。
当然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像“古代”那样滥施酷刑,但也必须不枉不纵,违法必究,渎职必查!
丰县的悲歌不是绝唱,抚平八孩妈创伤的道路还很漫长......
#有时候被投食阿餐# 以前发什么时候当地人吃什么,总有嘴贱的出来杠没有吃,这次谨慎点:春天刚到的时候,康斯坦丁以东的几个省(大写加粗),豌豆到了最甜的时候,洋蓟到了最厚的时候,就会煮这道汤,炒牛肉炖汤,汤炖的差不多了,依次放茴香块,洋蓟芯,豌豆,胡萝卜,土豆,太鲜甜了,真是满口春天的味道呀, https://t.cn/RkV0oyi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