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吾氏问答精选:
1、自由意识对待万物平等不二(不仁=不二),不论是一棵草还是一只狗。
2、本我只有一个根本规律:自由意识规律。其它的规律都是小我创造的。
冲出小我创造的现象界,发现它的本质是幻相,破除小规律,回归根本规律。好好修行,自然会亲身体会到这些。空想是体会不到的。
3、问“大我”是孤独的存在吗?既然神能获得无数种体验,还一直体验干吗?
答:虽然它是唯一的存在,但也是无所不在的存在。因为无限是永无止境的。
4、问:自由意识难道只有一个吗?
答: 只有一个。那呈现的无数个,看起来无比复杂,却发现他们交融在一起,就像一体。故曰合一。
5、问: 道究竟是怎样的呢?
答: 道=无限。无限只有通过无限的角度,才能更接近地描述。无法用任何单一的角度来描述。
6、道无善恶为何每个得道者行事都是依循善和爱的呢?
答: 道无善恶,得道者既不为恶也不为善,而为自然、为道。
7、问: 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矛盾在高维下才能得到统一,那么高维=道=上帝 吗?
答: 本源=无穷维=所谓的上帝。
8、问:得道的过程是不是使自己的振动频率与道的合一,当你的振动频率与道的相同时,说明你已经得道了对不对?
答: 不对。道没有震动频率,或者说包含所有振动频率。统一体。
9、自由意识是核心,其他因果规律,和整体协调等等,都是辅助.是这样吗?
答:自由意识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故称之为“一”或“全一”。因果规律和其它规律都是自由意识创造出来的假规律,或者叫虚拟规律。因为只有一个真实的存在,故只有一体,没有整体和个体的分别。个体也是虚拟个体(整体也是虚拟整体)。
混纯名言录
你所感觉到的“自我”和别人感觉到的“自我”,都是同一个 对“我”的感觉。就像太阳光,光透过不同颜色“自我”的玻璃反映出各种色泽。不是太阳颜色不同,太阳只有一个,自我感只有一个,我只有一个。就像空间。世间无量的“自我”背后都连接着同一片海洋(空间)。物质是空间的皱褶,灵魂是空间的结构,“我”是空间本身,对“我”的感觉作冥想,开起新的意识。 https://t.cn/R2WxYQL
1、自由意识对待万物平等不二(不仁=不二),不论是一棵草还是一只狗。
2、本我只有一个根本规律:自由意识规律。其它的规律都是小我创造的。
冲出小我创造的现象界,发现它的本质是幻相,破除小规律,回归根本规律。好好修行,自然会亲身体会到这些。空想是体会不到的。
3、问“大我”是孤独的存在吗?既然神能获得无数种体验,还一直体验干吗?
答:虽然它是唯一的存在,但也是无所不在的存在。因为无限是永无止境的。
4、问:自由意识难道只有一个吗?
答: 只有一个。那呈现的无数个,看起来无比复杂,却发现他们交融在一起,就像一体。故曰合一。
5、问: 道究竟是怎样的呢?
答: 道=无限。无限只有通过无限的角度,才能更接近地描述。无法用任何单一的角度来描述。
6、道无善恶为何每个得道者行事都是依循善和爱的呢?
答: 道无善恶,得道者既不为恶也不为善,而为自然、为道。
7、问: 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矛盾在高维下才能得到统一,那么高维=道=上帝 吗?
答: 本源=无穷维=所谓的上帝。
8、问:得道的过程是不是使自己的振动频率与道的合一,当你的振动频率与道的相同时,说明你已经得道了对不对?
答: 不对。道没有震动频率,或者说包含所有振动频率。统一体。
9、自由意识是核心,其他因果规律,和整体协调等等,都是辅助.是这样吗?
答:自由意识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故称之为“一”或“全一”。因果规律和其它规律都是自由意识创造出来的假规律,或者叫虚拟规律。因为只有一个真实的存在,故只有一体,没有整体和个体的分别。个体也是虚拟个体(整体也是虚拟整体)。
混纯名言录
你所感觉到的“自我”和别人感觉到的“自我”,都是同一个 对“我”的感觉。就像太阳光,光透过不同颜色“自我”的玻璃反映出各种色泽。不是太阳颜色不同,太阳只有一个,自我感只有一个,我只有一个。就像空间。世间无量的“自我”背后都连接着同一片海洋(空间)。物质是空间的皱褶,灵魂是空间的结构,“我”是空间本身,对“我”的感觉作冥想,开起新的意识。 https://t.cn/R2WxYQL
【让现金分红成为对中小投资者的真实回报】作者:皮海洲 转自:皮海洲微博
1月24日晚间,格力电器披露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同时,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 2024 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将当年净利润的50%用于分红回报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样的分红比例无疑是丰厚的,也符合管理层鼓励的用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精神。毕竟最近几年,管理层都在强调上市公司要用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为此还特意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股的监管,为的就是让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的时候更多采取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毕竟现金分红一直被市场认为是对投资者的真实回报。
但实际上,根据目前的分红制度与税收制度,现金分红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回报投资者。尤其是对中小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并不能带来财富的增加,甚至还会带来投资者损失的增加,而且还会出现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的不合理局面。
比如,格力电器每股派现1元钱,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是50元,某投资者持有1000股格力电器股票,于是,该投资者的股票市值为5万元。由于公司每股派现1元,经过除息处理,公司股价次日就变成了49元。如此一来,该投资者持有格力电器的股票市值就变成了4.9万元,同时得到红利1000元。该投资者的财富并没有因为上市公司派现而增加,仍然还是5万元。
而中小投资者得到的这1000元红利还要征收红利税,假如投资者持股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则投资者须按10%缴纳红利税,这样投资者就需要缴纳红利税共计100元。如此一来,投资者的财富就缩水了100元,即亏损了100元。假如格力电器分红提高到每股派发2元,该投资者所得红利就是2000元,缴纳红利税金额就是200元。可见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分红并没有成为上市公司给予中小投资者的真实回报。而这种局面显然是管理层、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说,其现金分红就是为了回报投资者。虽然有的上市公司分红的目的是为了回报大股东,但毕竟有一部分红利还是流向了中小投资者,因此,在上市公司看来,仍然是给予中小投资者的回报。但上市公司分红的结果却变成了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这显然是与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相违背的,也是值得市场进行反思的。那么如何让现金分红变成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真实回报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解决。
首先将单一的现金分红改为“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即将净利润的20%用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超过20%的部分用于股份回购,且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这种注销式股份回购与现金分红都是回报投资者的方式,但从效果来看,股份回购的效果更佳。因为注销式股份回购增加了股票的投资价值,但却不需要进行除息,更不需要缴纳红利税,因此只会带来投资者财富的增加而不会增加投资者的损失。而且现金分红满足的是大股东的需求,而注销式股份回购满足的是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因此,“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就兼顾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需求。
其次,取消红利税的征收。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因此它只对个人投资者征收。这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属于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个人投资者在市场上总体是亏损的,本身就毫无“所得”可言。根本就不应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所得”税。尤其重要的是,红利税的征收不仅进一步削弱了股票的投资价值,而且还直接扭曲了价值投资。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这完全是对价值投资理念的颠覆。因此,有必要取消红利税,不能让中小投资者为上市公司分红买单。
此外,要限制上市公司一边分红一边再融资的做法。分红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而再融资就是上市公司又把给投资者的回报收回去了。如此一来,投资者根本就没有得到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更重要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分配给投资者的红利少,而再融资从投资者手中拿回的资金更多,这就意味着投资者不仅没有从上市公司得到回报,相反还在倒贴上市公司,继续在向上市公司掏钱。对于这种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还是不要分红为宜,避免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对待,同时也是对投资者智商的一种侮辱。
【思进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原作者个人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自行判断。转发的目的为传递信息,内容或者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投资建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更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并已明确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转发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将立即删除!
1月24日晚间,格力电器披露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同时,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 2024 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将当年净利润的50%用于分红回报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样的分红比例无疑是丰厚的,也符合管理层鼓励的用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精神。毕竟最近几年,管理层都在强调上市公司要用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为此还特意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股的监管,为的就是让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的时候更多采取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毕竟现金分红一直被市场认为是对投资者的真实回报。
但实际上,根据目前的分红制度与税收制度,现金分红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回报投资者。尤其是对中小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并不能带来财富的增加,甚至还会带来投资者损失的增加,而且还会出现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的不合理局面。
比如,格力电器每股派现1元钱,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是50元,某投资者持有1000股格力电器股票,于是,该投资者的股票市值为5万元。由于公司每股派现1元,经过除息处理,公司股价次日就变成了49元。如此一来,该投资者持有格力电器的股票市值就变成了4.9万元,同时得到红利1000元。该投资者的财富并没有因为上市公司派现而增加,仍然还是5万元。
而中小投资者得到的这1000元红利还要征收红利税,假如投资者持股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则投资者须按10%缴纳红利税,这样投资者就需要缴纳红利税共计100元。如此一来,投资者的财富就缩水了100元,即亏损了100元。假如格力电器分红提高到每股派发2元,该投资者所得红利就是2000元,缴纳红利税金额就是200元。可见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分红并没有成为上市公司给予中小投资者的真实回报。而这种局面显然是管理层、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说,其现金分红就是为了回报投资者。虽然有的上市公司分红的目的是为了回报大股东,但毕竟有一部分红利还是流向了中小投资者,因此,在上市公司看来,仍然是给予中小投资者的回报。但上市公司分红的结果却变成了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这显然是与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相违背的,也是值得市场进行反思的。那么如何让现金分红变成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真实回报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解决。
首先将单一的现金分红改为“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即将净利润的20%用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超过20%的部分用于股份回购,且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这种注销式股份回购与现金分红都是回报投资者的方式,但从效果来看,股份回购的效果更佳。因为注销式股份回购增加了股票的投资价值,但却不需要进行除息,更不需要缴纳红利税,因此只会带来投资者财富的增加而不会增加投资者的损失。而且现金分红满足的是大股东的需求,而注销式股份回购满足的是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因此,“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就兼顾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需求。
其次,取消红利税的征收。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因此它只对个人投资者征收。这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属于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个人投资者在市场上总体是亏损的,本身就毫无“所得”可言。根本就不应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所得”税。尤其重要的是,红利税的征收不仅进一步削弱了股票的投资价值,而且还直接扭曲了价值投资。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这完全是对价值投资理念的颠覆。因此,有必要取消红利税,不能让中小投资者为上市公司分红买单。
此外,要限制上市公司一边分红一边再融资的做法。分红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而再融资就是上市公司又把给投资者的回报收回去了。如此一来,投资者根本就没有得到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更重要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分配给投资者的红利少,而再融资从投资者手中拿回的资金更多,这就意味着投资者不仅没有从上市公司得到回报,相反还在倒贴上市公司,继续在向上市公司掏钱。对于这种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还是不要分红为宜,避免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对待,同时也是对投资者智商的一种侮辱。
【思进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原作者个人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自行判断。转发的目的为传递信息,内容或者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投资建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更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并已明确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转发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将立即删除!
制造壬二酸治疗暗疮,并不是随便添加一些含有壬二酸提取物而使其浓度达致15或20%便有效用,临床文献不是用这些壬二酸提取物制成的壬二酸乳霜作临床实验的,以澳洲肤润康杜鹃花酸乳霜为例子,它的成分并没有添加任何植物提取物,成分及制造方法都可以在批文上看到,消费者亦可索取查阅。
放了额外的植物提取物必须要做下列研究,証实真正有效才可以用于皮肤上:
1: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会否和其他分子结合并且是否有效:
如果形成壬二酸之成分浓度配方不是单一,而是添加了提取物而使其浓度达致文献标准,会否有效仍然是未知之数。因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不能准确地量度,真正壬二酸之浓度不能确定,或许是有也可能是没有。而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会否和其他分子结合而影响其功效。
2:需要确定提取物是否对人体有毒:
市面上有些提取物例如:蜡菊Helichrysum Italicum,茶树油,牡丹根皮等,从来没有做过人体临床实验,不知会否致癌。另例如:香柠檬果油Citrus Aurantium Bergamia,这些提取物对孕妇胎儿有没有害处还是未知之数,需要作临床研究,不然要负上赔偿责任。
3:敏感个案研究:
敏感个案会否因添加了提取物而而倍增? 一种提取物包含十多类化学物,若放入3种提取物,便是几十种化学物貭,生产商需要有这方面的数据备查核。
最后,希望壬二酸厂家本着良知制药品或化妆品,免同胞受害时,同时要付出沉重赔偿。 https://t.cn/R2WxXzD
放了额外的植物提取物必须要做下列研究,証实真正有效才可以用于皮肤上:
1: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会否和其他分子结合并且是否有效:
如果形成壬二酸之成分浓度配方不是单一,而是添加了提取物而使其浓度达致文献标准,会否有效仍然是未知之数。因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不能准确地量度,真正壬二酸之浓度不能确定,或许是有也可能是没有。而提取物内的壬二酸会否和其他分子结合而影响其功效。
2:需要确定提取物是否对人体有毒:
市面上有些提取物例如:蜡菊Helichrysum Italicum,茶树油,牡丹根皮等,从来没有做过人体临床实验,不知会否致癌。另例如:香柠檬果油Citrus Aurantium Bergamia,这些提取物对孕妇胎儿有没有害处还是未知之数,需要作临床研究,不然要负上赔偿责任。
3:敏感个案研究:
敏感个案会否因添加了提取物而而倍增? 一种提取物包含十多类化学物,若放入3种提取物,便是几十种化学物貭,生产商需要有这方面的数据备查核。
最后,希望壬二酸厂家本着良知制药品或化妆品,免同胞受害时,同时要付出沉重赔偿。 https://t.cn/R2WxX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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