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晚会 大家一起去采购礼物时就看中了 然后就好幸运的抽到了 但是过年这段时间几乎没在书桌前坐着 也就没拆封 今晚难得坐下(本想写东西)就把它拆了 拆封后就更加喜欢了 便开始读 这些文字 第一感觉又俗又雅 有点奇怪 又感觉自己在读诗 明明是散文 但最能感受到的就是作者的可爱 它会让你放松 会让你优哉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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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繁忙都市中渴望诗意栖居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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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天才在一个时代就是很惨。追求俗的的时候争不过,争得过的时候发现时代已经变了,开始玩雅的了。尽管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中心,但在人群里,也总会分出主角和配角。不过老天还算公平,拿什么剧本最终也都得失相抵,等式永远配得平。
此处希望能给我安排一个不用补牙的段落,最近连续补了六颗牙,身心俱损。最难做的选择不过如此,不得不做,可做了也是错。今天补的几颗,未来也会一直补下去,越攒越多。
《补牙有感》
此处希望能给我安排一个不用补牙的段落,最近连续补了六颗牙,身心俱损。最难做的选择不过如此,不得不做,可做了也是错。今天补的几颗,未来也会一直补下去,越攒越多。
《补牙有感》
【心态平和达观进取】
衮冕行中,着一藜杖的山人,便增一段高风;渔樵路上,着一衮衣的朝士,转添许多俗气。固知浓不胜淡,俗不如雅也。
{译文}在达官贵人的行列当中,如果出现一个手持藜杖隐居山中的高人,便可以增加一种高雅的风韵;在渔人樵夫往来的路上,如果有一位穿着朝服的达官显贵,反而会增添许多庸俗的气息。所以说浓艳比不上清淡,庸俗比不上高雅。
【白话】在达官贵人的行列当中,如果出现个手持藜杖隐居山中的高人,便可以增加一种高雅的风韵。其实高风不是因为行在衮冕中,而是因为身在其中,而心却很超然。因为浓艳比不上清淡,庸俗比不上高雅。
衮冕行中,着一藜杖的山人,便增一段高风;渔樵路上,着一衮衣的朝士,转添许多俗气。固知浓不胜淡,俗不如雅也。
{译文}在达官贵人的行列当中,如果出现一个手持藜杖隐居山中的高人,便可以增加一种高雅的风韵;在渔人樵夫往来的路上,如果有一位穿着朝服的达官显贵,反而会增添许多庸俗的气息。所以说浓艳比不上清淡,庸俗比不上高雅。
【白话】在达官贵人的行列当中,如果出现个手持藜杖隐居山中的高人,便可以增加一种高雅的风韵。其实高风不是因为行在衮冕中,而是因为身在其中,而心却很超然。因为浓艳比不上清淡,庸俗比不上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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