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讯#【激励学者投身乡村振兴伟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后,接续奋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7月22—24日,在浙江省开化县举办的首届“开化论坛”上,众多青年学者、乡村一线行动者分享了学术研究和实践案例,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乡村振兴的若干重大问题。
https://t.cn/A6fBmYtu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后,接续奋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7月22—24日,在浙江省开化县举办的首届“开化论坛”上,众多青年学者、乡村一线行动者分享了学术研究和实践案例,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乡村振兴的若干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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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我在行# 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什么样?奉化大堰镇以“生态环境教育+”为路径助推乡村振兴。从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传来捷报:“奉化大堰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跻身2021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十佳公众参与案例。这也是浙江省唯一入选的案例。#新星V计划# “咱柏坑藏在甬江源头,原生态哒;垃圾分类运到哪儿去了呀?去处理啦;炊烟起了乡愁能留客吗?点子要多呀;青山绿水映村庄就是吉祥的一家”……一首朗朗上口的村规民约《吉祥三宝》,勾勒出了大堰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的俏丽模样。 @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
【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沿海中院签署,《“1+7”浙江法院保护浙江碧海宣言》】5月20日,宁波海事法院与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舟山7家浙江沿海中级人民法院在港城宁波共同签署《“1+7”浙江法院保护浙江碧海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旨在把“两山”理念和《民法典》绿色原则落实到海事审判与普通审判工作当中,以此推动浙江海洋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宣言包括十个方面内容,既倡导陆海统筹的合作理念,又强调案源的管辖与分工,形成保护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合力。比如在防治陆源污染入江入海和防止海岸线不合理开发利用方面,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协作,对涉及海域、陆源污染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以第一道船闸为限)的环资案件,严格按专门管辖制度统一由海事法院审理。
宣言提出,下一步,八家法院将切实当好浙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和建设者,打破地域壁垒,开展联防联控,通过平台共建、纠纷共调、生态共护,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实现专门法院与属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信息共享,包括国际海事浙江基地智库专家等在内的入库专家、鉴定机构以及涉海涉水生态补偿、资源修复情况的共享;实现审判实务方面资源共用,包括沿海中基层法院在诉前保全、调查取证、巡回审理、船舶扣押、强制措施等,为海事法院提供支持与协助;实现各法院之间裁判标准统一,包括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上,互相借鉴对方已发布的规范性意见和典型案例,必要时可以联合召开“海事+”跨地区专业法官会议。(宁波台记者周文斌,通讯员 王舜毕)
宣言包括十个方面内容,既倡导陆海统筹的合作理念,又强调案源的管辖与分工,形成保护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合力。比如在防治陆源污染入江入海和防止海岸线不合理开发利用方面,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协作,对涉及海域、陆源污染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以第一道船闸为限)的环资案件,严格按专门管辖制度统一由海事法院审理。
宣言提出,下一步,八家法院将切实当好浙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和建设者,打破地域壁垒,开展联防联控,通过平台共建、纠纷共调、生态共护,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实现专门法院与属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信息共享,包括国际海事浙江基地智库专家等在内的入库专家、鉴定机构以及涉海涉水生态补偿、资源修复情况的共享;实现审判实务方面资源共用,包括沿海中基层法院在诉前保全、调查取证、巡回审理、船舶扣押、强制措施等,为海事法院提供支持与协助;实现各法院之间裁判标准统一,包括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上,互相借鉴对方已发布的规范性意见和典型案例,必要时可以联合召开“海事+”跨地区专业法官会议。(宁波台记者周文斌,通讯员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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