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耶遍体鳞伤,#狗咬狗未牵绳主人被判赔#】9月11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通报一起因饲养宠物狗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狗主人当场给付赔偿款2300元。
今年8月3日下午5时许,王青(化名)牵着她心爱的萨摩耶犬“芋头”在长沙市某小区门口散步,突然,一只未拴狗绳的小狗猛地扑来,对着“芋头”就是一顿撕咬。来犬虽然体型小但性情凶猛,对体型比它大几倍的“芋头”毫无怯意,竟然将“芋头”咬得嗷嗷直叫惨不忍睹。
不久,小狗主人出现,带着小狗没事一样迅速离开,留下王青和被咬得遍体鳞伤的“芋头”在原地不知所措……
伤心过后,王青立即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看监控及询问围观群众,确认对方小狗未牵狗绳。警方随即联系上小狗主人,了解到该小狗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小狗主人对民警表示,同意王青先去医院处理“芋头”的伤口,后续会进行赔偿。
王青带着“芋头”就近到动物医院检查治疗,共计花去医疗费用2355元。未料,关于医药费赔偿问题,小狗主人却反悔了,不愿意赔偿。王青无奈之下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
芙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小区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矛盾宜解不宜结,最好快速妥善处理,遂将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养宠物狗如果存在不办证、不牵绳等违规情形,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 宠物狗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特邀调解员李本伟致电小狗主人,深入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同时,他试着让被告理解原告的情绪,对被告说“你也养宠物,那你肯定知道宠物在主人心里是多么重要”。听了李本伟一席话,被告终于明白自己逃避养狗致害责任行为不妥,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
经过李本伟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狗主人当场赔偿王青“芋头”医疗费2300元,王青随即向法院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长沙晚报)
今年8月3日下午5时许,王青(化名)牵着她心爱的萨摩耶犬“芋头”在长沙市某小区门口散步,突然,一只未拴狗绳的小狗猛地扑来,对着“芋头”就是一顿撕咬。来犬虽然体型小但性情凶猛,对体型比它大几倍的“芋头”毫无怯意,竟然将“芋头”咬得嗷嗷直叫惨不忍睹。
不久,小狗主人出现,带着小狗没事一样迅速离开,留下王青和被咬得遍体鳞伤的“芋头”在原地不知所措……
伤心过后,王青立即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看监控及询问围观群众,确认对方小狗未牵狗绳。警方随即联系上小狗主人,了解到该小狗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小狗主人对民警表示,同意王青先去医院处理“芋头”的伤口,后续会进行赔偿。
王青带着“芋头”就近到动物医院检查治疗,共计花去医疗费用2355元。未料,关于医药费赔偿问题,小狗主人却反悔了,不愿意赔偿。王青无奈之下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
芙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小区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矛盾宜解不宜结,最好快速妥善处理,遂将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养宠物狗如果存在不办证、不牵绳等违规情形,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 宠物狗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特邀调解员李本伟致电小狗主人,深入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同时,他试着让被告理解原告的情绪,对被告说“你也养宠物,那你肯定知道宠物在主人心里是多么重要”。听了李本伟一席话,被告终于明白自己逃避养狗致害责任行为不妥,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
经过李本伟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狗主人当场赔偿王青“芋头”医疗费2300元,王青随即向法院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长沙晚报)
香港资深演员王钟(原名姜佩军)于日前突然传出死讯,消息指他因肠癌不治离世,终年74岁。今(21)日,王钟的丧礼在香港红磡寰宇殡仪馆低调举行,其外甥张学文为舅设灵,他提前到场打点一切,据知丧礼以道教仪式进行,遗体于下午便移送至柴湾哥连臣角火葬场火化。
据港媒报道,大约上午九时许,张学文现身殡仪馆,他神情哀伤表示舅父王钟生前喜欢低调,希望丧礼一切从简,所以他亦不愿多谈,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追问关于王钟胞弟王青(原名姜佩清)可会到场送别亡兄时,张学文透露王青现正身处于澳洲,故未能赶返香港送殡。
至于其他亲人都分别定居于欧洲各地,所以同样未能赶返出席丧礼,不过王钟的表弟姜大卫目前在香港,他昨晚曾低调到灵堂上香拜祭。
现场所见,灵堂的布置亦是非常简单,中央的横匾写着「德范长存」四个大字格外显眼。
虽然丧礼低调处理、前来致祭的亲友并不多,但还是有不少昔日的圈中好友送上花牌致意,包括成龙、周润发、李修贤、徐少强、邵音音等艺人。
去到中午时分,郑则仕独自来到殡仪馆送别故友,不过他并没有接受采访,只配合记者拍照后便匆忙进入灵堂内。之后,曾与王钟合作电影《点指兵兵》的导演章国明亦到场致祭,他同样没有接受记者访问,直接步入灵堂向故友致祭。
而狄龙则与太太陶敏明一同现身,两夫妇在灵堂前驻步配合记者拍照及访问,狄龙表示:「我这个老友向来不喜欢张扬,喜欢低调,愿他平平安安、开开心心,远离颠倒梦想、没有恐惧,大家心照。」
据了解,王钟与胞弟王青自小丧父,两兄弟是跟随母亲和外公长大,之后他们一起加盟到邵氏担任龙虎武师,又齐齐被发掘成为演员拍戏。
不过,王青一直活跃于电视圈拍剧,但王钟则主力在电影圈发展,多年来他为影坛贡献良多,除了拍了不少佳作外,八十年代时他更涉足幕后执导电影《金手指》,成功开创香港电影圈警匪片题材的先河,因此他被称为「警匪片导演祖师爷」,深受香港电影圈人的尊重。
可能年轻一代的戏迷,对于王钟较为深刻的作品是《武状元苏乞儿》了,他在戏中扮演「莫老三」,与周星驰、吴孟达有不少对手戏,角色亦非常深入民心。
九十年代初,王钟已开始淡出娱乐圈了,几乎绝迹幕前,加上他为人十分低调,圈中甚少有人知道他的去向,曾有传他是移民去澳洲定居生活了。直到2006年,阔别幕前十多年的王钟应杜琪峯之邀返港,客串演出电影《黑社会》,戏中他与影帝梁家辉同台飙戏,让人印象深刻。
此后,王钟又回到平淡的日子,继续深居简出的生活,没想到日前却突然传出噩耗不幸离世,而电影《黑社会》亦因此成为了他最后一部作品了。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受访时曾透露,王钟早于一个月前已经入院治疗,但他坦言大家关系不太熟络,所以自己亦不清楚对方的具体病情。如今回看,相信当时王钟是因为肠癌晚期的病情恶化而入院求医,但最后仍不敌病魔离世。希望王钟一路走好,安息。
据港媒报道,大约上午九时许,张学文现身殡仪馆,他神情哀伤表示舅父王钟生前喜欢低调,希望丧礼一切从简,所以他亦不愿多谈,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追问关于王钟胞弟王青(原名姜佩清)可会到场送别亡兄时,张学文透露王青现正身处于澳洲,故未能赶返香港送殡。
至于其他亲人都分别定居于欧洲各地,所以同样未能赶返出席丧礼,不过王钟的表弟姜大卫目前在香港,他昨晚曾低调到灵堂上香拜祭。
现场所见,灵堂的布置亦是非常简单,中央的横匾写着「德范长存」四个大字格外显眼。
虽然丧礼低调处理、前来致祭的亲友并不多,但还是有不少昔日的圈中好友送上花牌致意,包括成龙、周润发、李修贤、徐少强、邵音音等艺人。
去到中午时分,郑则仕独自来到殡仪馆送别故友,不过他并没有接受采访,只配合记者拍照后便匆忙进入灵堂内。之后,曾与王钟合作电影《点指兵兵》的导演章国明亦到场致祭,他同样没有接受记者访问,直接步入灵堂向故友致祭。
而狄龙则与太太陶敏明一同现身,两夫妇在灵堂前驻步配合记者拍照及访问,狄龙表示:「我这个老友向来不喜欢张扬,喜欢低调,愿他平平安安、开开心心,远离颠倒梦想、没有恐惧,大家心照。」
据了解,王钟与胞弟王青自小丧父,两兄弟是跟随母亲和外公长大,之后他们一起加盟到邵氏担任龙虎武师,又齐齐被发掘成为演员拍戏。
不过,王青一直活跃于电视圈拍剧,但王钟则主力在电影圈发展,多年来他为影坛贡献良多,除了拍了不少佳作外,八十年代时他更涉足幕后执导电影《金手指》,成功开创香港电影圈警匪片题材的先河,因此他被称为「警匪片导演祖师爷」,深受香港电影圈人的尊重。
可能年轻一代的戏迷,对于王钟较为深刻的作品是《武状元苏乞儿》了,他在戏中扮演「莫老三」,与周星驰、吴孟达有不少对手戏,角色亦非常深入民心。
九十年代初,王钟已开始淡出娱乐圈了,几乎绝迹幕前,加上他为人十分低调,圈中甚少有人知道他的去向,曾有传他是移民去澳洲定居生活了。直到2006年,阔别幕前十多年的王钟应杜琪峯之邀返港,客串演出电影《黑社会》,戏中他与影帝梁家辉同台飙戏,让人印象深刻。
此后,王钟又回到平淡的日子,继续深居简出的生活,没想到日前却突然传出噩耗不幸离世,而电影《黑社会》亦因此成为了他最后一部作品了。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受访时曾透露,王钟早于一个月前已经入院治疗,但他坦言大家关系不太熟络,所以自己亦不清楚对方的具体病情。如今回看,相信当时王钟是因为肠癌晚期的病情恶化而入院求医,但最后仍不敌病魔离世。希望王钟一路走好,安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观点是从犯,判缓刑,法官为什么没有采纳?】
上诉人王青某上诉称,(1)其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只是名义上的代理人,接受城市总监的命令下达客服主管,在整个案件中只起到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且类似案件相关人员基本都被认定为从犯。
(2)其已经退出大部分违法所得,原判认定总共42万元左右,已退出27万元,剩余部分已与家属有过沟通,将在二审期间退出。
(3)其系初犯,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女儿年幼。
综上,原判量刑过重,请求本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上诉人王青某的辩护人提出,王青某担任玖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因为总公司的安排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实际上只是公司员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被认定为从犯。王青某主观恶性较小,家庭情况特殊,与类似案件相比量刑偏重,二审期间其家属足额缴清了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了部分罚金。
综上,请求本院依法改判、从轻量刑。
【法官的观点】
关于上诉人王青某及王宝某、王青某的辩护人提出二人应当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
经查,上诉人王宝某、王青某在本案中均担任过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管理者,且享受提成,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作用较为重要,并非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不能认定为从犯。
因此上诉人王青某及王宝某、王青某的辩护人所提的该诉辩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https://t.cn/EAfGzSt
上诉人王青某上诉称,(1)其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只是名义上的代理人,接受城市总监的命令下达客服主管,在整个案件中只起到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且类似案件相关人员基本都被认定为从犯。
(2)其已经退出大部分违法所得,原判认定总共42万元左右,已退出27万元,剩余部分已与家属有过沟通,将在二审期间退出。
(3)其系初犯,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女儿年幼。
综上,原判量刑过重,请求本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上诉人王青某的辩护人提出,王青某担任玖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因为总公司的安排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实际上只是公司员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被认定为从犯。王青某主观恶性较小,家庭情况特殊,与类似案件相比量刑偏重,二审期间其家属足额缴清了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了部分罚金。
综上,请求本院依法改判、从轻量刑。
【法官的观点】
关于上诉人王青某及王宝某、王青某的辩护人提出二人应当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
经查,上诉人王宝某、王青某在本案中均担任过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管理者,且享受提成,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作用较为重要,并非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不能认定为从犯。
因此上诉人王青某及王宝某、王青某的辩护人所提的该诉辩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https://t.cn/EAfGz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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