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咏仪#
袁咏仪和陈德容之间有什么恩怨?
袁咏仪在《非常静距离》里曾提过:“自己年轻时,没有一个女演员愿意和她玩”,这种孤独没有增加袁咏仪的烦恼,反而觉得是因为自己太美了,加上香港小姐的头衔导致身边的人产生距离感。
袁咏仪的这份“自信”延续到工作当中,2000年,与任贤齐、陈德容等共同主演了古装武侠剧《笑傲江湖》时,曾与戏里的情敌——陈德容发生矛盾。戏里袁咏仪饰演性格温柔而坚韧的女主“任盈盈”,而陈德容在剧中饰演天性善良、古灵精怪的“岳灵珊”,戏里互为情敌。没想到,戏外也成为了对手。
矛盾的起因是在拍戏期间,陈德容觉得袁咏仪对她很不客气,更曾假装对她好,说会带大衣到外景场地给她御寒,但结果却失信,让她几乎冷死,甚至袁咏仪对陈德容的母亲说话更不礼貌,要她母亲“闭嘴”。
袁咏仪对陈德容的指责,回应说:“本来真的有个朋友做了一件衣服,要送给她(陈德容),但后来那个朋友没有做,所以我便没有带衣服给她!我当时跟她解释过了,如果她连这种小事都记著,那应该说是她嫉妒才对!”袁咏仪也极力否认曾对陈德容的母亲不礼貌。
在一番隔空对骂之后,袁咏仪表态:决不与陈德容和解。
自此,双方的名气都受到影响,而陈德容的热度更是慢慢降了下来,“瑶女郎”事业逐渐走下坡路后,后来干脆淡出荧幕嫁为人妇,婚后不育,8年后结束与富商的婚姻。
而另一边的袁咏仪性子直,刚出道时,更是的罪过不少人。做什么事都勇字当前,在《鲁豫有约》里,鲁豫问袁咏仪:“至今为止,有没有什么特别后悔的事?”
袁咏仪眼眶含泪:“最后悔的,是自己层级的感情,伤到了他(张智霖)”
一旁的张智霖也红了眼眶。
袁咏仪希望勇敢面对过去做错的事,坦承自己曾经年少无知,贪慕虚荣,做了富商的小三。
媒体大肆宣传,轰动娱乐圈。记者追问对于袁咏仪的这段经历有什么感受时,张智霖没有退缩,反而说:“我只怪自己没有早点认识她。”这样的情真意切,是圈中少有的真实。
张智霖和袁咏仪的这种“大智慧”,致使他们婚姻保鲜至今,近日袁咏仪更是喊话《披荆斩棘的哥哥》的张智霖不许退圈。
对这对欢喜冤家,粉丝很受用,喜欢袁咏仪的不造作,不扭捏,喜欢袁咏仪的心直口快。
多年以后,不管谁是谁非?都已物是人非,学会放下自在,人世间烦恼事何不学会笑傲江湖呢?
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谢谢。
袁咏仪和陈德容之间有什么恩怨?
袁咏仪在《非常静距离》里曾提过:“自己年轻时,没有一个女演员愿意和她玩”,这种孤独没有增加袁咏仪的烦恼,反而觉得是因为自己太美了,加上香港小姐的头衔导致身边的人产生距离感。
袁咏仪的这份“自信”延续到工作当中,2000年,与任贤齐、陈德容等共同主演了古装武侠剧《笑傲江湖》时,曾与戏里的情敌——陈德容发生矛盾。戏里袁咏仪饰演性格温柔而坚韧的女主“任盈盈”,而陈德容在剧中饰演天性善良、古灵精怪的“岳灵珊”,戏里互为情敌。没想到,戏外也成为了对手。
矛盾的起因是在拍戏期间,陈德容觉得袁咏仪对她很不客气,更曾假装对她好,说会带大衣到外景场地给她御寒,但结果却失信,让她几乎冷死,甚至袁咏仪对陈德容的母亲说话更不礼貌,要她母亲“闭嘴”。
袁咏仪对陈德容的指责,回应说:“本来真的有个朋友做了一件衣服,要送给她(陈德容),但后来那个朋友没有做,所以我便没有带衣服给她!我当时跟她解释过了,如果她连这种小事都记著,那应该说是她嫉妒才对!”袁咏仪也极力否认曾对陈德容的母亲不礼貌。
在一番隔空对骂之后,袁咏仪表态:决不与陈德容和解。
自此,双方的名气都受到影响,而陈德容的热度更是慢慢降了下来,“瑶女郎”事业逐渐走下坡路后,后来干脆淡出荧幕嫁为人妇,婚后不育,8年后结束与富商的婚姻。
而另一边的袁咏仪性子直,刚出道时,更是的罪过不少人。做什么事都勇字当前,在《鲁豫有约》里,鲁豫问袁咏仪:“至今为止,有没有什么特别后悔的事?”
袁咏仪眼眶含泪:“最后悔的,是自己层级的感情,伤到了他(张智霖)”
一旁的张智霖也红了眼眶。
袁咏仪希望勇敢面对过去做错的事,坦承自己曾经年少无知,贪慕虚荣,做了富商的小三。
媒体大肆宣传,轰动娱乐圈。记者追问对于袁咏仪的这段经历有什么感受时,张智霖没有退缩,反而说:“我只怪自己没有早点认识她。”这样的情真意切,是圈中少有的真实。
张智霖和袁咏仪的这种“大智慧”,致使他们婚姻保鲜至今,近日袁咏仪更是喊话《披荆斩棘的哥哥》的张智霖不许退圈。
对这对欢喜冤家,粉丝很受用,喜欢袁咏仪的不造作,不扭捏,喜欢袁咏仪的心直口快。
多年以后,不管谁是谁非?都已物是人非,学会放下自在,人世间烦恼事何不学会笑傲江湖呢?
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谢谢。
首先声明:只喜欢勒布朗詹姆斯,其他不追星,不混饭圈,也对这些不感兴趣,只是写一下我最近的感想感受感悟。
最近zzh的事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有的人说他“火的稀里糊涂,糊的明明白白”,确实,在今年三月之前,我也不知道他是谁,甚至都没听过他的名字。我想大家也都是通过《山河令》认识的他,他把周子舒演的很好,后来才有了那句“十年硬汉无人知,一朝老婆天下闻”。我也是在三月的某一天,无意的点进去了这个电视剧,然后看了几集,表示震惊,这个电视剧还可以这么拍,这尺度是怎么过审的,然后,就有些入坑了,三元三元又三元的看完了这个剧。
可能电视剧结束,还有一段营业期吧,当时真的看了他们好多节目,N久不看的快本看了,我是女演员看了,闲暇时还会跑到超话去看一看,随着电视剧的热度,他们的代言也都接踵而来了,电视剧,电影也都应接不暇。而更疯狂的是,那段时间我几乎看了每个直播,TF,九阳,一叶子,舒克,,,太多太多了,当时他们代言接的疯狂,我们直播看的也疯狂。这一切,直到苏州那两场演唱会到达了顶点。五月那两天,可以说苏州用全城热恋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气氛简直好到爆炸。是那种看到缺氧,需要有一些人出来唱歌缓解缓解的。我想,这也会是好多人在那个春天美好的回忆吧。
“红气养人”,这话非常对,感觉经历了上面那些,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但是他讲过要不忘初心。那段时间,zzh新上了一首歌,对,就是《环绕》,我也是跟风买了一个,感觉还挺好听的。在一个吃完午饭的中午,我再次打开网易云,打开环绕,听了一会,然后无意中顺着他的名字,找到了他在那上面的所有歌,我又是无意中点开了那首叫《光》的歌,也就抱着好奇,随便听听的心态。结果,特别离谱的事是,我听哭了,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听一个歌,毫无防备下,听哭了。因为当时内心有些烦躁急躁,也有在想着换工作,这首歌无论是歌词,还是曲调,真的太深入当时我的内心了。然后看了一下作词,竟然是zzh本人,当时就瞬间肃然起敬,感觉这个人还是有点东西的。
后来,整个5月,我都在疯狂的找工作,每天投简历,都不了了之,那种感觉别提多令人沮丧了,每天下班回去,都是身心俱疲,都会在睡觉前听一遍这个《光》,在早晨醒来,也要单曲循环这个《光》,然后就又内心充满阳光,元气满满的面对一天,就这样,反反复复持续了将近一个月,就是沮丧-振作-沮丧-振作,,,反反复复,后来终于亲手结束了这一切。是这首《光》陪伴我走完那段艰难的日子,不知不觉,这首歌,已经一跃成为我听歌排行榜top 1了。
再后来,热度渐渐淡下去了,我也比较忙碌了,没有时间关注太多了,但是呢,他还是炙手可热的人,代言依旧是一个接着一个的签,直播一个接一个的,还在准备演唱会什么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感觉人生像上了高速一样,要努力工作,不适合休息。确实,前三十年平平淡淡,突然有一天,爆火,搁谁都要拼一拼呀。但是,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能量守恒定律,资源也是。
在八月的某一天,突然就被扒出以前的种种,,,错了就是错了,代价也付出了。人也被封杀了,全平台封禁,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被磨平淡忘吧。我也感慨颇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见证了一个人从无名到爆火,再到被封杀。这一切,真的就是大梦一场啊。限定花期。就感叹,可能每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都有他的使命吧,一旦结束了这个使命,也就是要离开了。我不知道你从哪来,怎么来,但是你还是来了,给我在灰暗的日子里带来了一缕《光》,然后又匆匆远离我的生活。这一切实实在在的发生,想想却又那么的不真实。
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好好改过吧,我们做什么事,都是要以国家为底线的,所以,这一次,真的要付出代价,并重新来过了。其实,告诉你一个秘密,做一个普通人,也挺棒的。来自一个普通人的感悟。时间不早了,写了这些将近用了一个小时,最后,希望,你,你们,我们,都可以在这同一时空,不同角落,好好的度过每一天,无论开心难过。感谢你曾经来过,闲下来的时候,去晒晒太阳吧~
最近zzh的事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有的人说他“火的稀里糊涂,糊的明明白白”,确实,在今年三月之前,我也不知道他是谁,甚至都没听过他的名字。我想大家也都是通过《山河令》认识的他,他把周子舒演的很好,后来才有了那句“十年硬汉无人知,一朝老婆天下闻”。我也是在三月的某一天,无意的点进去了这个电视剧,然后看了几集,表示震惊,这个电视剧还可以这么拍,这尺度是怎么过审的,然后,就有些入坑了,三元三元又三元的看完了这个剧。
可能电视剧结束,还有一段营业期吧,当时真的看了他们好多节目,N久不看的快本看了,我是女演员看了,闲暇时还会跑到超话去看一看,随着电视剧的热度,他们的代言也都接踵而来了,电视剧,电影也都应接不暇。而更疯狂的是,那段时间我几乎看了每个直播,TF,九阳,一叶子,舒克,,,太多太多了,当时他们代言接的疯狂,我们直播看的也疯狂。这一切,直到苏州那两场演唱会到达了顶点。五月那两天,可以说苏州用全城热恋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气氛简直好到爆炸。是那种看到缺氧,需要有一些人出来唱歌缓解缓解的。我想,这也会是好多人在那个春天美好的回忆吧。
“红气养人”,这话非常对,感觉经历了上面那些,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但是他讲过要不忘初心。那段时间,zzh新上了一首歌,对,就是《环绕》,我也是跟风买了一个,感觉还挺好听的。在一个吃完午饭的中午,我再次打开网易云,打开环绕,听了一会,然后无意中顺着他的名字,找到了他在那上面的所有歌,我又是无意中点开了那首叫《光》的歌,也就抱着好奇,随便听听的心态。结果,特别离谱的事是,我听哭了,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听一个歌,毫无防备下,听哭了。因为当时内心有些烦躁急躁,也有在想着换工作,这首歌无论是歌词,还是曲调,真的太深入当时我的内心了。然后看了一下作词,竟然是zzh本人,当时就瞬间肃然起敬,感觉这个人还是有点东西的。
后来,整个5月,我都在疯狂的找工作,每天投简历,都不了了之,那种感觉别提多令人沮丧了,每天下班回去,都是身心俱疲,都会在睡觉前听一遍这个《光》,在早晨醒来,也要单曲循环这个《光》,然后就又内心充满阳光,元气满满的面对一天,就这样,反反复复持续了将近一个月,就是沮丧-振作-沮丧-振作,,,反反复复,后来终于亲手结束了这一切。是这首《光》陪伴我走完那段艰难的日子,不知不觉,这首歌,已经一跃成为我听歌排行榜top 1了。
再后来,热度渐渐淡下去了,我也比较忙碌了,没有时间关注太多了,但是呢,他还是炙手可热的人,代言依旧是一个接着一个的签,直播一个接一个的,还在准备演唱会什么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感觉人生像上了高速一样,要努力工作,不适合休息。确实,前三十年平平淡淡,突然有一天,爆火,搁谁都要拼一拼呀。但是,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能量守恒定律,资源也是。
在八月的某一天,突然就被扒出以前的种种,,,错了就是错了,代价也付出了。人也被封杀了,全平台封禁,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被磨平淡忘吧。我也感慨颇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见证了一个人从无名到爆火,再到被封杀。这一切,真的就是大梦一场啊。限定花期。就感叹,可能每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都有他的使命吧,一旦结束了这个使命,也就是要离开了。我不知道你从哪来,怎么来,但是你还是来了,给我在灰暗的日子里带来了一缕《光》,然后又匆匆远离我的生活。这一切实实在在的发生,想想却又那么的不真实。
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好好改过吧,我们做什么事,都是要以国家为底线的,所以,这一次,真的要付出代价,并重新来过了。其实,告诉你一个秘密,做一个普通人,也挺棒的。来自一个普通人的感悟。时间不早了,写了这些将近用了一个小时,最后,希望,你,你们,我们,都可以在这同一时空,不同角落,好好的度过每一天,无论开心难过。感谢你曾经来过,闲下来的时候,去晒晒太阳吧~
党律师一直在寻求的真相到底是什么?(2/2)
[微风]接上篇……[微风]
五,党律师坚持寻求的真相是什么?
总结“真相”内容
→党律师认为,根据现有信息,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而小贞必定在报警中已告知北面卧室,119接线员环节或者信息传递环节必然哪里出了问题,才导致了现场指挥人员按没人操作。这些关键问题案卷里为什么都不写?为什么不做第一批消防员笔录?包括物业打电话说没人的那个人,这个人的信息源有没有误导消防?警察为什么调查潦草?关键信息不问?这明显是在隐瞒一些东西!!
[微风][微风][微风]注意!“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这个“论断”,几乎是党律师一切怀疑的出发点和基础。这个论断本身是否正确,直接决定,党律师的一系列行为,是尊重正义真相?还是纯粹闹剧![微风][微风][微风]
→基于上段的怀疑,党律师提了三个申请:
1、申请对莫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2、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
3、申请38位证人出庭
→法院的答复分别是:
1、莫精神正常,拒绝
2、案卷里已经有了,没有必要
3、没有必要
这些拒绝更加笃定了党律师前面的怀疑,直接将情绪升级到公检法全线。“关于退庭事件的声明里”,党律师义愤填膺→“此次退庭事件,是因为杭州公安局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无视辩护人的合理要求,公检法一条龙企图掩盖真相引起的!”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微风]从党律师观点角度,逐条看一下[微风]
1、“公安局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
→推测,指物业打给120说没人的那个电话,警方调查寥寥(这是党律师认为的非常重要的物业责任,却被略过了);第一批到场的消防员没有调查笔录(这是党律师认为的非常重要的消防责任,消防员为什么没按照室内有人采取措施,第一批消防员证词很重要,被略过了);没有莫焕晶报警记录(这是党律师认为的对莫有力的证据,基本的证据采集规范,居然没有?!)。
2、“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
→推测,大概率指公诉时间快,他阅完卷还没来得及提交书面意见,就已经公诉了。
3、“法院无视辩护人的合理要求”
[微风]“合理”二字非常关键,直接关乎孰是孰非,这三点申请真的“合理”吗?[微风]
→首先了解一个概念——“没有必要”。直观听过来,什么?没有必要?就这种毫不负责的词汇?你这法院说的什么话?!
[微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微风]
可见,出庭作证三要素,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法院拒绝党律师的申请,“没有必要”,是很正常的法律术语。
那么,这三点申请“合理”吗?
(1)申请对莫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思考]思考6,这里恐怕只能说,虽然…但是…
(2)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
[微风]合理与否,显然要看这些证据是什么[微风]
[思考]思考7,比如,局面采访中关于“调取证据”举例的没有莫焕晶的报警记录。对此要求调取证据极可能就是不合理,因为采访里党律师自相矛盾,案卷里大概率确实有。又如,调取消防指挥人员、第一批到达火场的消防人员的笔录,这个案卷里的确没有,就很合理,此处不赘述。
(3)申请38位证人出庭
[微风]先看一段非常重要的采访对话,图1[微风]
[微风]请大家一定仔细看,里面有非常多的细节[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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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一度:你在庭审过程中提出,对取证过程有异议,认为只取证了第二批进火场的两个消防员而没有之前的38个,为什么?
党琳山:这个在后来媒体发布时有点误解。这38人不全是消防员,只有五六名消防员,还有十几名保安,还有邻居、医生加起来38人。我当时是说,消防员一共出动了84人,但录笔录的只有两人,还是第二批进火场的。
火灾救援不比其他救援,几分钟就要人命的。所以《消防法》里规定,1分钟之内第一台车要出动,而且早上五点,没什么车,应该很快就能到的。消防队这次过程中就是出警迟,到达现场迟,现场也比较混乱。前前后后一共出动了14台消防车,但只有一台喷水的,还有好多台泡沫车。我不知道他们是根据什么判断这个火灾只需要一两喷水车几台泡沫车,我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把泡沫弄到18楼。
包括从电梯上去以后怎么侦查火情的,这些都不知道。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是五点半以后,从五点到五点半,过了半个小时,当然是第一批最重要了。而且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我们出不去,你们赶快来。说的很清楚。”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
我当然相信现场救火队员的职业精神,他们肯定是想救人的,但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只有把这些证人证言都采集了才知道。这些只有在法院上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才可以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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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几点重要信息
1、这38位证人都是谁?
→根据网图,这38位证人分别是,保安16名、物业公司副经理、工程部员工、小区管家、甬江社区主任、晋江中队现场指挥员、晋江中队司通员、晋江中队接线员3名、湖滨中队消防员4名、急救中心医生4名、被害人家属2名、邻居3名。
[微风]经过仔细比对姓氏,16名保安,判决书里记录了12名,党律师增加的4名里有一位女性,推测就是物业监控室打给120的人。警方显然对此人录有笔录,但因不重要,判决书里未有显示,另外3名保安极可能也是同样原因[微风]
[微风]其他22名证人中,判决书记录了14名。党律师增加的证人分别是,小区管家冯某,晋江中队消防指挥员吴某,晋江中队司通员潘某,晋江中队接线员卢某、葛某、孙某,湖滨中队消防员顾某、周某[微风]
[微风]这份名单其实露出了不小的问题,直接指向党律师阅卷的潦草和专业性的欠缺,大家发现了吗,下文再写[微风]
→38位证人出庭,是不小的工作量,甚至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兴师动众。这38人,涵盖了判决书里的绝大部分证人,又另外多了4名保安、1名小区管家、3名接线员、2名第一批消防人员、2名第二批消防人员,基本等于整体重新调查了…[微风]另,判决书里辩护人申请调取增加的地方只有3处,可见,其他26份证人证词在案卷里都有,没录入判决书的证人证词数量更是未可知[微风]
2、为什么非要38人出庭?
→根据上文的分析,党律师观点很明确,认为案卷中故意隐瞒了很多东西。除了物业那个5:28的电话,主要是关于消防的(没有按照室内有人采取措施,一定是有环节出了问题)。如果说让第一批消防员出庭,是为了了解他们看到的情况、采取的措施,让接线员出庭是为了了解猜测的可能存在的信息传递问题。那么,声势浩大地要求其他33位证人出庭为了什么?
显然,党律师是想自己重新做调查!!
→想通过对所有相关人的问讯,彻底挖出他所认定的“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这也就是他反复强调的社会意义。[微风]这里特别提醒!!是党律师所认定的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相关的社会意义!未必是真正的与物业、消防相关的社会意义![微风]
3、想通过消防出庭了解什么?
[微风]背景:笔录只有两人,是第二批进火场的[微风]
→引用上文采访,(1)“消防队这次过程中就是出警迟,到达现场迟,现场也比较混乱”。(2)“包括从电梯上去以后怎么侦查火情的,这些都不知道。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是五点半以后,从五点到五点半,过了半个小时,当然是第一批最重要了”。(3)“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我们出不去,你们赶快来。说的很清楚。”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4)“我当然相信现场救火队员的职业精神,他们肯定是想救人的,但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只有把这些证人证言都采集了才知道。”(5)“这些只有在法院上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才可以做到了”。
→这里有至少两处严重的主观错误判断!
比如,“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实际上报警录音里根本没有提及北边房间。党律师在不去了解录音的情况下,直接给消防扣不存在的报警内容??又如,言之凿凿,“就是救火迟,到达现场迟”,党律师去查证客观的出警时间了吗?主观捏造消防出警迟?到现场迟?
→这里似乎揭出了党律师“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论断的依据——”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
→乍一听,逻辑很合理,报警者清楚说了两次自己在北面卧室,消防到场为什么近两个小时才搜救出人?一定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
[微风]话外音:党律师相信消防不可能在得知有人的情况下按照无人处理[微风]
→再一想,近两个小时才搜救出人,一定是因为信息传达出问题了吗???难道不能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火势?比如消防设施?本案中,恰恰就是这个被党律师遗漏的“其他原因”,造成了党律师和公检法的根本分歧!!
→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正因为消防是按照室内有人(只知在室内,不知在北卧)的方案灭火搜救的,所以案卷中就没有诸如消防按照没人操作、为什么按照没人操作这种记录,因为根本不存在!而党律师认为,消防绝对是按照没人方案救的火,不排除是物业某人导致。但是你案卷里都不写,一定是在故意隐瞒!!我必须要求38位证人全都出来接受质证,才能还原真相!维护正义!
[微风][微风][微风]写到这里,很清楚了吧,党律师一直在要求的真相其实就是一句话——消防在应当明知被困者在北面卧室的情况下,却按照室内没人的方案救火。为什么?把这个问题挖出来,是接线员、信息传达过程、还是物业打给120说没人的信息源导致的,查清楚,才对得起社会和正义!!而公检法全线在故意包庇这件事!![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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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残酷的现实是…
→如果消防确实是按照没人救的火,
——党律师绝对是正义化身!!!
→如果消防确实是按照有人救的火,
——党律师毫无疑问是在胡闹!!!
→综合上文所有,不难发现,党律师从一开始即带入了极其强的主观色彩,错漏百出。不查证客观录音,即认定物业那个人就是说人已经救出来了,怀疑误导消防;认定小贞就是告诉119自己在北面卧室了,怀疑必定有环节出错。认定消防就是出警迟,就是到现场迟,就是按照室内没人救的火![微风]消防到底是怎么救的火?正如党律师说的,第一批消防员取证很重要。
→党律师提交的名单里,第一批消防员,其实只有两位,“晋江消防中队指挥员吴某”和“晋江消防中队司通员潘某”。远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夸张。另外直接相关的是三位,“晋江消防中队接线员卢某、葛某、孙某”。
[微风]上文名单处留了个问题,大家看出来了吗[微风]
党律师提交的名单,均写“晋江消防中队”,实际上,消防中队的名称是“近江消防中队”,这种过于明显的错别字,是否说明阅卷潦草?
火警流程,是杭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确定火灾地点后,选择派出单位,也就是各中队。党律师想调查接警和信息传递环节的问题,接线员为什么却全是“晋江消防中队”?这是否说明专业性欠缺?
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对晋江消防中队指挥员和司通员的申请出庭,合情合理。
[微风]这里提示一个重要细节,一审判决书里第48,“本院依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证人吴某、黄某(消防战士)的证言,证明其等近江中队首批六名消防战士……”,这说明,后来的律师也申请了调取第一批消防员证词,并非什么都没做[微风]
[微风]接上文(3)申请38位证人出庭[微风]
[思考]思考8,党律师要求38位出庭,真的合理吗?对于第一批到场的两名消防员的申请,显然合理,毋庸置疑。另外36位呢?党律师为了证实自己关于“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的猜想,踢掉公检法,叫来几乎所有人想自己重新全盘调查一遍,是否有些太过分了?
[微风]在第六个大标题之前,先补充几个鲜为人知的细节,详见图2、3、4[微风]
[微风]接下篇……[微风]
[微风]接上篇……[微风]
五,党律师坚持寻求的真相是什么?
总结“真相”内容
→党律师认为,根据现有信息,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而小贞必定在报警中已告知北面卧室,119接线员环节或者信息传递环节必然哪里出了问题,才导致了现场指挥人员按没人操作。这些关键问题案卷里为什么都不写?为什么不做第一批消防员笔录?包括物业打电话说没人的那个人,这个人的信息源有没有误导消防?警察为什么调查潦草?关键信息不问?这明显是在隐瞒一些东西!!
[微风][微风][微风]注意!“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这个“论断”,几乎是党律师一切怀疑的出发点和基础。这个论断本身是否正确,直接决定,党律师的一系列行为,是尊重正义真相?还是纯粹闹剧![微风][微风][微风]
→基于上段的怀疑,党律师提了三个申请:
1、申请对莫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2、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
3、申请38位证人出庭
→法院的答复分别是:
1、莫精神正常,拒绝
2、案卷里已经有了,没有必要
3、没有必要
这些拒绝更加笃定了党律师前面的怀疑,直接将情绪升级到公检法全线。“关于退庭事件的声明里”,党律师义愤填膺→“此次退庭事件,是因为杭州公安局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无视辩护人的合理要求,公检法一条龙企图掩盖真相引起的!”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微风]从党律师观点角度,逐条看一下[微风]
1、“公安局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
→推测,指物业打给120说没人的那个电话,警方调查寥寥(这是党律师认为的非常重要的物业责任,却被略过了);第一批到场的消防员没有调查笔录(这是党律师认为的非常重要的消防责任,消防员为什么没按照室内有人采取措施,第一批消防员证词很重要,被略过了);没有莫焕晶报警记录(这是党律师认为的对莫有力的证据,基本的证据采集规范,居然没有?!)。
2、“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
→推测,大概率指公诉时间快,他阅完卷还没来得及提交书面意见,就已经公诉了。
3、“法院无视辩护人的合理要求”
[微风]“合理”二字非常关键,直接关乎孰是孰非,这三点申请真的“合理”吗?[微风]
→首先了解一个概念——“没有必要”。直观听过来,什么?没有必要?就这种毫不负责的词汇?你这法院说的什么话?!
[微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微风]
可见,出庭作证三要素,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法院拒绝党律师的申请,“没有必要”,是很正常的法律术语。
那么,这三点申请“合理”吗?
(1)申请对莫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思考]思考6,这里恐怕只能说,虽然…但是…
(2)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
[微风]合理与否,显然要看这些证据是什么[微风]
[思考]思考7,比如,局面采访中关于“调取证据”举例的没有莫焕晶的报警记录。对此要求调取证据极可能就是不合理,因为采访里党律师自相矛盾,案卷里大概率确实有。又如,调取消防指挥人员、第一批到达火场的消防人员的笔录,这个案卷里的确没有,就很合理,此处不赘述。
(3)申请38位证人出庭
[微风]先看一段非常重要的采访对话,图1[微风]
[微风]请大家一定仔细看,里面有非常多的细节[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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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一度:你在庭审过程中提出,对取证过程有异议,认为只取证了第二批进火场的两个消防员而没有之前的38个,为什么?
党琳山:这个在后来媒体发布时有点误解。这38人不全是消防员,只有五六名消防员,还有十几名保安,还有邻居、医生加起来38人。我当时是说,消防员一共出动了84人,但录笔录的只有两人,还是第二批进火场的。
火灾救援不比其他救援,几分钟就要人命的。所以《消防法》里规定,1分钟之内第一台车要出动,而且早上五点,没什么车,应该很快就能到的。消防队这次过程中就是出警迟,到达现场迟,现场也比较混乱。前前后后一共出动了14台消防车,但只有一台喷水的,还有好多台泡沫车。我不知道他们是根据什么判断这个火灾只需要一两喷水车几台泡沫车,我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把泡沫弄到18楼。
包括从电梯上去以后怎么侦查火情的,这些都不知道。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是五点半以后,从五点到五点半,过了半个小时,当然是第一批最重要了。而且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我们出不去,你们赶快来。说的很清楚。”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
我当然相信现场救火队员的职业精神,他们肯定是想救人的,但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只有把这些证人证言都采集了才知道。这些只有在法院上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才可以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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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几点重要信息
1、这38位证人都是谁?
→根据网图,这38位证人分别是,保安16名、物业公司副经理、工程部员工、小区管家、甬江社区主任、晋江中队现场指挥员、晋江中队司通员、晋江中队接线员3名、湖滨中队消防员4名、急救中心医生4名、被害人家属2名、邻居3名。
[微风]经过仔细比对姓氏,16名保安,判决书里记录了12名,党律师增加的4名里有一位女性,推测就是物业监控室打给120的人。警方显然对此人录有笔录,但因不重要,判决书里未有显示,另外3名保安极可能也是同样原因[微风]
[微风]其他22名证人中,判决书记录了14名。党律师增加的证人分别是,小区管家冯某,晋江中队消防指挥员吴某,晋江中队司通员潘某,晋江中队接线员卢某、葛某、孙某,湖滨中队消防员顾某、周某[微风]
[微风]这份名单其实露出了不小的问题,直接指向党律师阅卷的潦草和专业性的欠缺,大家发现了吗,下文再写[微风]
→38位证人出庭,是不小的工作量,甚至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兴师动众。这38人,涵盖了判决书里的绝大部分证人,又另外多了4名保安、1名小区管家、3名接线员、2名第一批消防人员、2名第二批消防人员,基本等于整体重新调查了…[微风]另,判决书里辩护人申请调取增加的地方只有3处,可见,其他26份证人证词在案卷里都有,没录入判决书的证人证词数量更是未可知[微风]
2、为什么非要38人出庭?
→根据上文的分析,党律师观点很明确,认为案卷中故意隐瞒了很多东西。除了物业那个5:28的电话,主要是关于消防的(没有按照室内有人采取措施,一定是有环节出了问题)。如果说让第一批消防员出庭,是为了了解他们看到的情况、采取的措施,让接线员出庭是为了了解猜测的可能存在的信息传递问题。那么,声势浩大地要求其他33位证人出庭为了什么?
显然,党律师是想自己重新做调查!!
→想通过对所有相关人的问讯,彻底挖出他所认定的“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这也就是他反复强调的社会意义。[微风]这里特别提醒!!是党律师所认定的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相关的社会意义!未必是真正的与物业、消防相关的社会意义![微风]
3、想通过消防出庭了解什么?
[微风]背景:笔录只有两人,是第二批进火场的[微风]
→引用上文采访,(1)“消防队这次过程中就是出警迟,到达现场迟,现场也比较混乱”。(2)“包括从电梯上去以后怎么侦查火情的,这些都不知道。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是五点半以后,从五点到五点半,过了半个小时,当然是第一批最重要了”。(3)“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我们出不去,你们赶快来。说的很清楚。”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4)“我当然相信现场救火队员的职业精神,他们肯定是想救人的,但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只有把这些证人证言都采集了才知道。”(5)“这些只有在法院上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才可以做到了”。
→这里有至少两处严重的主观错误判断!
比如,“朱小贞两次打电话报警,说的很清楚,我们在最北边的房间”。实际上报警录音里根本没有提及北边房间。党律师在不去了解录音的情况下,直接给消防扣不存在的报警内容??又如,言之凿凿,“就是救火迟,到达现场迟”,党律师去查证客观的出警时间了吗?主观捏造消防出警迟?到现场迟?
→这里似乎揭出了党律师“消防根本没有按照室内有人的方案采取措施”论断的依据——”消防队到了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搜救人?过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他们搜出来”、“朱小贞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
→乍一听,逻辑很合理,报警者清楚说了两次自己在北面卧室,消防到场为什么近两个小时才搜救出人?一定是信息传达出现了问题!
[微风]话外音:党律师相信消防不可能在得知有人的情况下按照无人处理[微风]
→再一想,近两个小时才搜救出人,一定是因为信息传达出问题了吗???难道不能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火势?比如消防设施?本案中,恰恰就是这个被党律师遗漏的“其他原因”,造成了党律师和公检法的根本分歧!!
→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正因为消防是按照室内有人(只知在室内,不知在北卧)的方案灭火搜救的,所以案卷中就没有诸如消防按照没人操作、为什么按照没人操作这种记录,因为根本不存在!而党律师认为,消防绝对是按照没人方案救的火,不排除是物业某人导致。但是你案卷里都不写,一定是在故意隐瞒!!我必须要求38位证人全都出来接受质证,才能还原真相!维护正义!
[微风][微风][微风]写到这里,很清楚了吧,党律师一直在要求的真相其实就是一句话——消防在应当明知被困者在北面卧室的情况下,却按照室内没人的方案救火。为什么?把这个问题挖出来,是接线员、信息传达过程、还是物业打给120说没人的信息源导致的,查清楚,才对得起社会和正义!!而公检法全线在故意包庇这件事!![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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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残酷的现实是…
→如果消防确实是按照没人救的火,
——党律师绝对是正义化身!!!
→如果消防确实是按照有人救的火,
——党律师毫无疑问是在胡闹!!!
→综合上文所有,不难发现,党律师从一开始即带入了极其强的主观色彩,错漏百出。不查证客观录音,即认定物业那个人就是说人已经救出来了,怀疑误导消防;认定小贞就是告诉119自己在北面卧室了,怀疑必定有环节出错。认定消防就是出警迟,就是到现场迟,就是按照室内没人救的火![微风]消防到底是怎么救的火?正如党律师说的,第一批消防员取证很重要。
→党律师提交的名单里,第一批消防员,其实只有两位,“晋江消防中队指挥员吴某”和“晋江消防中队司通员潘某”。远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夸张。另外直接相关的是三位,“晋江消防中队接线员卢某、葛某、孙某”。
[微风]上文名单处留了个问题,大家看出来了吗[微风]
党律师提交的名单,均写“晋江消防中队”,实际上,消防中队的名称是“近江消防中队”,这种过于明显的错别字,是否说明阅卷潦草?
火警流程,是杭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确定火灾地点后,选择派出单位,也就是各中队。党律师想调查接警和信息传递环节的问题,接线员为什么却全是“晋江消防中队”?这是否说明专业性欠缺?
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对晋江消防中队指挥员和司通员的申请出庭,合情合理。
[微风]这里提示一个重要细节,一审判决书里第48,“本院依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证人吴某、黄某(消防战士)的证言,证明其等近江中队首批六名消防战士……”,这说明,后来的律师也申请了调取第一批消防员证词,并非什么都没做[微风]
[微风]接上文(3)申请38位证人出庭[微风]
[思考]思考8,党律师要求38位出庭,真的合理吗?对于第一批到场的两名消防员的申请,显然合理,毋庸置疑。另外36位呢?党律师为了证实自己关于“物业责任和消防责任”的猜想,踢掉公检法,叫来几乎所有人想自己重新全盘调查一遍,是否有些太过分了?
[微风]在第六个大标题之前,先补充几个鲜为人知的细节,详见图2、3、4[微风]
[微风]接下篇……[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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