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五》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云何论处所?
当知亦有六种。一、于王家,二、于执理家,三、于大众中,四、于贤哲者前,五、于善解法义沙门婆罗门前,六、于乐法义者前。
云何论所依?
当知有十种。
谓所成立义有二种,能成立法有八种。
所成立义有二种者,一、自性,二、差别。
所成立自性者,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
所成立差别者,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如是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当知名所成立差别。待续
注:*云何论处所?
当知亦有六种。一、于王家,二、于执理家,三、于大众中,四、于贤哲者前,五、于善解法义沙门婆罗门前,六、于乐法义者前~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五(之上):「论处所。有六于王家者,有德国王平均识达,于彼可论,翻此不能。执理家者,平均识达善断事家。大众中者,众有平均识达者。余三可解。」
*谓所成立义有二种,能成立法有八种~「谓所成立义有二种」:发出的言论,应该其中有一个主要的道理,要建立这个道理,叫「所成立」。「所成立」:所建立的道理有两种。「能成立法」:所成立就有能成立,说出来一个很圆满的理由,来成立这个道理,而能成立的理由,「有八种」不同。所成立的有两种,能成立的有八种,加起来就是十种。
*所成立自性者: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每一法本身的情况,不共于他法的,叫做「自性」。所成立的自性,「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若法是有体相的就安立为有;这件事是没有的,那么就说他是没有的。若法是无体相,就安立为无。
如以三自性来说,圆成实自性、依他起自性,那就是有,就叫做「有立为有」;若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没有,没有那就是「无立为无」」。
*所成立差别者: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如是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当知名所成立差别~「所成立」的「差别」是什么?「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有上」:「有上」面,还有比他更好的,那么叫做「有上」。如初禅,还有比他更好的二禅等,更殊胜的名为有上。「无上立无上」:在他上面没有更好的,如涅盘就是最殊胜的了,就说他是「无上」。
「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又有常、无常的差别。「常」是什么?无为法没有生住灭,所以叫做「常」,有为法有生住异灭的变化,就是「无常」。
「如是有色无色」:由地水火风组成的、有质碍的都是有色法,包括十色处和法处所摄色;心心所法就是无色法。
「有见无见」:有见法就是眼所见的色,包括显色、形色、表色;无见就是看不到的色法或心法,如声香味触的色法或心法等。
「有对无对」:对就是有质碍或有拘碍的意思,占据空间,障碍其它的色法,能被外缘触坏,是五净色根所取的,或者是五识所缘的。法尘,就是「无对」,无质碍的,心里面现出来一个山河大地,那个影像是无质碍的。无对就是不能触对的,心心所法就是无对的。有色法里面,又有有见有对、无见有对、无见无对、有见无对等,种种不同的差别都要了解。
「有漏无漏」的差别,有漏法就是烦恼的五蕴、五根、五尘,无漏法就是没有烦恼流漏的、善的、无记的心心所,还有与无漏智相应的根、境。
「有为无为」:也是有差别,有生灭变化的就是「有为」,没有生灭变化的就是「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一部分一部分的不同,「当知名所成立差别」:这是所成立的差别。「自性」就是总说的,「差别」就是别说的,是有总别之意。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云何论处所?
当知亦有六种。一、于王家,二、于执理家,三、于大众中,四、于贤哲者前,五、于善解法义沙门婆罗门前,六、于乐法义者前。
云何论所依?
当知有十种。
谓所成立义有二种,能成立法有八种。
所成立义有二种者,一、自性,二、差别。
所成立自性者,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
所成立差别者,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如是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当知名所成立差别。待续
注:*云何论处所?
当知亦有六种。一、于王家,二、于执理家,三、于大众中,四、于贤哲者前,五、于善解法义沙门婆罗门前,六、于乐法义者前~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五(之上):「论处所。有六于王家者,有德国王平均识达,于彼可论,翻此不能。执理家者,平均识达善断事家。大众中者,众有平均识达者。余三可解。」
*谓所成立义有二种,能成立法有八种~「谓所成立义有二种」:发出的言论,应该其中有一个主要的道理,要建立这个道理,叫「所成立」。「所成立」:所建立的道理有两种。「能成立法」:所成立就有能成立,说出来一个很圆满的理由,来成立这个道理,而能成立的理由,「有八种」不同。所成立的有两种,能成立的有八种,加起来就是十种。
*所成立自性者: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每一法本身的情况,不共于他法的,叫做「自性」。所成立的自性,「谓有立为有,无立为无」。若法是有体相的就安立为有;这件事是没有的,那么就说他是没有的。若法是无体相,就安立为无。
如以三自性来说,圆成实自性、依他起自性,那就是有,就叫做「有立为有」;若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没有,没有那就是「无立为无」」。
*所成立差别者: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如是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当知名所成立差别~「所成立」的「差别」是什么?「谓有上立有上,无上立无上」。「有上」:「有上」面,还有比他更好的,那么叫做「有上」。如初禅,还有比他更好的二禅等,更殊胜的名为有上。「无上立无上」:在他上面没有更好的,如涅盘就是最殊胜的了,就说他是「无上」。
「常立为常,无常立无常」:又有常、无常的差别。「常」是什么?无为法没有生住灭,所以叫做「常」,有为法有生住异灭的变化,就是「无常」。
「如是有色无色」:由地水火风组成的、有质碍的都是有色法,包括十色处和法处所摄色;心心所法就是无色法。
「有见无见」:有见法就是眼所见的色,包括显色、形色、表色;无见就是看不到的色法或心法,如声香味触的色法或心法等。
「有对无对」:对就是有质碍或有拘碍的意思,占据空间,障碍其它的色法,能被外缘触坏,是五净色根所取的,或者是五识所缘的。法尘,就是「无对」,无质碍的,心里面现出来一个山河大地,那个影像是无质碍的。无对就是不能触对的,心心所法就是无对的。有色法里面,又有有见有对、无见有对、无见无对、有见无对等,种种不同的差别都要了解。
「有漏无漏」的差别,有漏法就是烦恼的五蕴、五根、五尘,无漏法就是没有烦恼流漏的、善的、无记的心心所,还有与无漏智相应的根、境。
「有为无为」:也是有差别,有生灭变化的就是「有为」,没有生灭变化的就是「无为」。「如是等无量差别门」,一部分一部分的不同,「当知名所成立差别」:这是所成立的差别。「自性」就是总说的,「差别」就是别说的,是有总别之意。
往昔之缤纷,天花坠去;将来之盛景,好风送来。于此岁除之日,燃灯所待,无非有余。天有余而慈悲,祛疫祸于人间;地有余而丰饶,生万物以欣欣;人有余而宽厚,离蝇苟而臻高。所求既得,所往皆利,心有江海,人无拘碍。愿诸君新春至后,好运同来,举凡能卜算者,不问天而自得;能推敲处,不烦恼而自生;需经营时,不违心而自有。人生长有不思量,聚散每如朝露,因相遇过,知晓过,或同行或别路,都借这一场佳节灯火,赠君如意。顺颂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人之所以心有挂碍,常有不如意或是无法畅心之事,只因为己心无法放开,受某种之意念、或是受某因素之拘缚,无法顺心如意,这都是所谓“心碍”所产生之结果所致者也。
简单具体的说,一个人不论为人处世(事),只要心能放得开,不只是顾为自己,一切能为他人着想,或甚至于只为众生打算,那做起事来不但无心碍之存在,更能因为都有成功的迹象,故无心之碍,是处世(事)之原则与信条,当明此之理,则一切可顺心矣。
简单具体的说,一个人不论为人处世(事),只要心能放得开,不只是顾为自己,一切能为他人着想,或甚至于只为众生打算,那做起事来不但无心碍之存在,更能因为都有成功的迹象,故无心之碍,是处世(事)之原则与信条,当明此之理,则一切可顺心矣。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