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Q10》后的第一个感觉是我失恋了。。。[允悲]因为再也看不到深井平太了![泪]最后一段的独白太特么赞了!“就像爱Q10一样爱这个世界吧!”砂糖故意压低声线太磁性了直接把我吸进去了!一直以为这剧是传统意义上的恋爱剧。特么不对啊!青春文艺片吧!所以佐藤老师你除了将恋,还有哪部是标准爱情剧的?请告诉我![笑cry][笑cry][笑cry]#佐藤健#
在社会科学领域,类比思维(注意不是类比论证)是非常必要的。
什么叫类比思维?就是在对某个客观规律作出假说时,要能多想一想“在别的类似情况下,是不是也出现了类似的结果”?如果发现另一个类似情形却出现了相反结果,那么这个假说就是不成立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思想实验。这个过程就是从假说推导出可证明或证伪的推论的过程。这是“科学”的必要条件。
因为社会科学难以做实验,所以主要需要通过观测来证实或证伪这个推论。而类比思维就是这个观测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种思维的话,就不会通过类比发现黑天鹅,因而可能将自己“天鹅都是白的”这种结论当成真理。
实例1: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从自己的理论推导出专制国家无法可立,无案可判,尤其不会有土地所有权相关的法律规定,甚至不会有民法。(图1)
评:孟德斯鸠能得出这种结论,是因为他所处的环境下,能接触到的信息太有限,所以得出了今人看来十分井娃的结论。
如果孟德斯鸠有机会接触更广大的世界就会发现,就在他定义的“专制国家”古代中国,有着发达的立法系统和司法体系,甚至有比同期欧洲要科学得多的审判方式。别的所有权制度且不说,尤其是土地所有权的规定简直不要太多。
甚至不说遥远的东方,就算古代罗马的历史,也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古罗马民法的发达程度与古罗马的专制程度显示出了高度的正相关。当罗马帝国成为最集权的帝制时,其民法的成熟程度也到达了巅峰。流传至今的《法学阶梯》《学说汇纂》等巨著都是成书于高度专制的帝制年代。
对今天的我们来说,我们还会发现,世界民法史上的两部传世经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都成书于各自的帝制时期。《法国民法典》又叫《拿破仑法典》,于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帝国)时期成书并颁行。《德国民法典》成书颁行于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共和时期的法国和封建时期的德国反倒没有诞生如此完备的民法典。当然这二者都诞生于孟德斯鸠之后,所以他不可能知道。但是我们今天如果还相信孟德斯鸠的结论,那就会陷入歧途了。
实例2:北大的政治学博士刘军宁曾写过一篇《民主政治离不开土地私有》(全文太长且水平太次所以这里就不放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其基本论断是“土地私有程度与政治民主程度正相关”。
评:如果没有充分的类比思维,就很可能被他的逻辑给带沟里去了。该文章最大的问题就是显示出“从貌似正确的逻辑推导出了跟全世界历史都相反的结论”。但凡对世界历史有稍微广一点的了解,也断不至于得出文章中的结论。比如众所周知,中国的土地私有化程度恰恰是与集权程度的演化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在土地逐渐变得私有的过程中,政治上也变得越来越集权。
该文甚至涉嫌为了凑出结论而强行歪曲世界史。古希腊的斯巴达是贵族寡头共和,但因其实行土地公有,出现了专制程度与土地公有程度的负相关,与作者的结论相悖。于是刘军宁不惜将贵族寡头共和的斯巴达说成是“高度中央集权和专制”,以凑上自己“越专制越公有”的结论。
为了强行凑出结论,该文还不惜采用双重标准。该文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名义宣示为依据,妄图证明中国古代没有土地私有;同时却无视英国国王至今仍是全国土地的名义所有权人这一事实,强行将英国说成“土地私有与民主程度正相关”的例子。
实例3:“民主和平论”。该理论认为民主国家人民有选票,而战争一定会带来平民的灾难,所以民主国家的人民都会投票反对战争,所以民主国家之间就不会发生战争。
评:这也是典型的“理论上看起来自圆其说但放眼世界就会发现纯属扯淡”。1812年英美爆发战争。请问其中哪方不是通常认为的“民主国家”?1899年的英布战争,交战各方中的英国、德兰士瓦共和国、奥兰治共和国,哪个不是“民主国家”?
所以有些看上去头头是道的推理,一旦放到全世界范围中去类比一下,立刻就原形毕露了。
借《联邦党人文集》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不管证明一件事不应存在的这类理论是多么正当,在用它们证明该事物的不存在违反事实本身的证据时,这些理论会完全遭到否定”(图2)
什么叫类比思维?就是在对某个客观规律作出假说时,要能多想一想“在别的类似情况下,是不是也出现了类似的结果”?如果发现另一个类似情形却出现了相反结果,那么这个假说就是不成立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思想实验。这个过程就是从假说推导出可证明或证伪的推论的过程。这是“科学”的必要条件。
因为社会科学难以做实验,所以主要需要通过观测来证实或证伪这个推论。而类比思维就是这个观测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种思维的话,就不会通过类比发现黑天鹅,因而可能将自己“天鹅都是白的”这种结论当成真理。
实例1: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从自己的理论推导出专制国家无法可立,无案可判,尤其不会有土地所有权相关的法律规定,甚至不会有民法。(图1)
评:孟德斯鸠能得出这种结论,是因为他所处的环境下,能接触到的信息太有限,所以得出了今人看来十分井娃的结论。
如果孟德斯鸠有机会接触更广大的世界就会发现,就在他定义的“专制国家”古代中国,有着发达的立法系统和司法体系,甚至有比同期欧洲要科学得多的审判方式。别的所有权制度且不说,尤其是土地所有权的规定简直不要太多。
甚至不说遥远的东方,就算古代罗马的历史,也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古罗马民法的发达程度与古罗马的专制程度显示出了高度的正相关。当罗马帝国成为最集权的帝制时,其民法的成熟程度也到达了巅峰。流传至今的《法学阶梯》《学说汇纂》等巨著都是成书于高度专制的帝制年代。
对今天的我们来说,我们还会发现,世界民法史上的两部传世经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都成书于各自的帝制时期。《法国民法典》又叫《拿破仑法典》,于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帝国)时期成书并颁行。《德国民法典》成书颁行于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共和时期的法国和封建时期的德国反倒没有诞生如此完备的民法典。当然这二者都诞生于孟德斯鸠之后,所以他不可能知道。但是我们今天如果还相信孟德斯鸠的结论,那就会陷入歧途了。
实例2:北大的政治学博士刘军宁曾写过一篇《民主政治离不开土地私有》(全文太长且水平太次所以这里就不放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其基本论断是“土地私有程度与政治民主程度正相关”。
评:如果没有充分的类比思维,就很可能被他的逻辑给带沟里去了。该文章最大的问题就是显示出“从貌似正确的逻辑推导出了跟全世界历史都相反的结论”。但凡对世界历史有稍微广一点的了解,也断不至于得出文章中的结论。比如众所周知,中国的土地私有化程度恰恰是与集权程度的演化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在土地逐渐变得私有的过程中,政治上也变得越来越集权。
该文甚至涉嫌为了凑出结论而强行歪曲世界史。古希腊的斯巴达是贵族寡头共和,但因其实行土地公有,出现了专制程度与土地公有程度的负相关,与作者的结论相悖。于是刘军宁不惜将贵族寡头共和的斯巴达说成是“高度中央集权和专制”,以凑上自己“越专制越公有”的结论。
为了强行凑出结论,该文还不惜采用双重标准。该文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名义宣示为依据,妄图证明中国古代没有土地私有;同时却无视英国国王至今仍是全国土地的名义所有权人这一事实,强行将英国说成“土地私有与民主程度正相关”的例子。
实例3:“民主和平论”。该理论认为民主国家人民有选票,而战争一定会带来平民的灾难,所以民主国家的人民都会投票反对战争,所以民主国家之间就不会发生战争。
评:这也是典型的“理论上看起来自圆其说但放眼世界就会发现纯属扯淡”。1812年英美爆发战争。请问其中哪方不是通常认为的“民主国家”?1899年的英布战争,交战各方中的英国、德兰士瓦共和国、奥兰治共和国,哪个不是“民主国家”?
所以有些看上去头头是道的推理,一旦放到全世界范围中去类比一下,立刻就原形毕露了。
借《联邦党人文集》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不管证明一件事不应存在的这类理论是多么正当,在用它们证明该事物的不存在违反事实本身的证据时,这些理论会完全遭到否定”(图2)
风起洛阳 一口气看完前两集啦,比预期好!世界观交代递进式,第二集最后才交代不良井。第一集略平,第二集节奏甚好,高秉烛的自爆推进便也合理了。就是刘端端的身形太明显,公子楚身份瞬间暴露。美轩掰断陈阙胳膊的时候,不夸张地说我眼泪都出来了。百里父子争执,高曙光扇一博那一耳光我居然看得有点爽,哈哈哈。柳然主仆一登场第二集就结束了…为了看百柳大婚和芸芝宝贝,我还得出份子钱充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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