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坠亡前称要拿命控诉遛狗不牵绳#
近日,武汉一女子在小区坠楼轻生,死者家属称女子生前曾与小区遛狗不牵绳业主发生多次冲突,还在上班路上遭对方围堵侮辱。
事发后,死者家属发现一自称狗主儿媳者曾多次在业主群辱骂轻生女子。11月22日,死者方表示已锁定聊天群内辱骂者身份,聘请律师走司法途径。
被指辱骂者的家属称,对此事不作解释,等待警方调查。
据封面新闻报道,11月19日,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她生前居住的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这是一处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想以此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据悉,卢孝林出事前多次在业主群反映,自己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发生口角,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表示要“以命相抗”。
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有邻居称,曾见她在楼下被狗主人用长棍打。而小区狗扰民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曾有居民被狗逼得带孩子绕道车库一年多。
近日,武汉一女子在小区坠楼轻生,死者家属称女子生前曾与小区遛狗不牵绳业主发生多次冲突,还在上班路上遭对方围堵侮辱。
事发后,死者家属发现一自称狗主儿媳者曾多次在业主群辱骂轻生女子。11月22日,死者方表示已锁定聊天群内辱骂者身份,聘请律师走司法途径。
被指辱骂者的家属称,对此事不作解释,等待警方调查。
据封面新闻报道,11月19日,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她生前居住的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这是一处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想以此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据悉,卢孝林出事前多次在业主群反映,自己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发生口角,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表示要“以命相抗”。
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有邻居称,曾见她在楼下被狗主人用长棍打。而小区狗扰民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曾有居民被狗逼得带孩子绕道车库一年多。
一个人终究无法选择自己出生的时代,而有远大志向的人,在盛世能成就伟业,在乱世也能:“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努力实现自身价值。
盛清让便是如此,在乱世赴法留学后,回到上海从事律师工作,举力助推工厂内迁,为抗日战争尽绵薄之力。张载曾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时代虽然在变,但不变的是家国情怀,不变的是那赤子之心。
盛清让便是如此,在乱世赴法留学后,回到上海从事律师工作,举力助推工厂内迁,为抗日战争尽绵薄之力。张载曾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时代虽然在变,但不变的是家国情怀,不变的是那赤子之心。
#造谣王健林去世的人将承担哪些责任#
今天,团队律师在接受@大河网 采访时表示:造谣“他人去世”的情况曾发生过多次,公众对此深恶痛绝,但现实中的造谣者却鲜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究其原因,一是被造谣的多是名人,“宰相肚里能撑船”,或许懒得和造谣者一般见识。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对“造谣者”的追责都有相应门槛标准。#新星V计划#
比如,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侵害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再说行政责任,造谣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也就是说,要对造谣者进行治安处罚,需要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
而刑事责任标准要求更高。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新说法# 回到事件本身,造谣他人去世,这是对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造谣者至少应赔礼道歉。虽然谣言已被澄清,造谣者账号也被永久封禁,但万达报警,本事件似乎仍未结束。考察造谣行为后果,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则应当赔偿。如果造成“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谣者还可能要承担治安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
今天,团队律师在接受@大河网 采访时表示:造谣“他人去世”的情况曾发生过多次,公众对此深恶痛绝,但现实中的造谣者却鲜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究其原因,一是被造谣的多是名人,“宰相肚里能撑船”,或许懒得和造谣者一般见识。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对“造谣者”的追责都有相应门槛标准。#新星V计划#
比如,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侵害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再说行政责任,造谣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也就是说,要对造谣者进行治安处罚,需要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
而刑事责任标准要求更高。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新说法# 回到事件本身,造谣他人去世,这是对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造谣者至少应赔礼道歉。虽然谣言已被澄清,造谣者账号也被永久封禁,但万达报警,本事件似乎仍未结束。考察造谣行为后果,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则应当赔偿。如果造成“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谣者还可能要承担治安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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