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始裘、赐貂、服乌纱帽,已婚女子归宁,为母亲浣洗,此举曰“报娘恩”
●正月
天授元年以十一月为正月。(《唐书·武后本纪》)
东女国以十一月为正。(《旧唐书·东女国传》)
●辜
十一月为辜。(《尔雅·月阳》)
●黄钟之月
黄钟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以固天闭地阳气且泄。注:黄钟,十一月也,且将也。(《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律篇》)
黄钟,黄者,中之色;钟者,种也。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始于子,在十一月。(《汉书·律历志》)
●仲冬
仲冬之月,招摇指子,昏壁中,旦轸中,其位北方,其日壬癸,其虫介,其音羽,律中黄钟,其数六,其味咸,其臭腐,其祀井祭先肾。(《淮南子· 时则训》)
●子月
子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入以为称。(《说文·子月》)
十一月之辰谓为子。子者,孳也。谓阳气至此更孳生也。(《晋书·乐志》)
忆长安,子月时,千官贺至丹墀。御苑雪开琼树,龙堂冰作瑶池。兽炭毡炉正好,貂裘狐白相宜。(唐·刘蕃《十一月》)
子月火气潜伏,闭藏以养其本,然之真而为来春发生,升动之本。此时若戕贼之至,春升之际,下无根本,阳气轻浮,必有温热之病。(《保生心鉴》)
●畅月
小雪后十五日,斗指壬,为大雪。言积阴为雪,至此栗烈而大矣。吕氏曰:仲冬为畅月。(《孝经纬》)
●广寒月
是月曰元明月。又曰:广寒月。(《梁元帝纂要·仲冬》)
●蹙凌水
十一月,断冰杂流乘寒复结,谓之蹙凌水。(《宋史·河渠志》)
●梅市
十一月梅市。(《成都古今记》)
●耕织
十一月,农治粪,妇治织。(《丰润县志》)
十一月,种作已办,户户打柴办草,以备冬寒。整理庐舍,以蔽霜雪。男长女大之户,纺绵织布,染青出蓝,以备婚娶。饲猪造酒,以供亲朋致贺之欢。(《石首县志》)
●期末考
唐贡士之科,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视其成者。长史会属寮,设宾主,有乡饮酒礼歌鹿鸣之诗,既荐而与计偕。(《通典》)
礼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贡举之政。凡举试之制,每岁仲冬率与计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凡此六科,求人之本,必取精究理实而升为第。其有博综兼学,须加甄奖,不得限以常科。(《旧唐书·六典》)
凡命士应举,谓之锁厅试。所属先以名闻,得旨而后解。既集,什伍相保,家状并。试卷之首署年及举数场第,乡贯不得增损移易。以仲冬收纳,月终而毕。将临试期,知举官先引问联保举状,佥同而定焉。(《宋史·选举志》)
●报娘恩
十一月人家墐户,藏花木于窖,食兔羹。女子嫁者多归宁,为母浣濯,曰“报娘恩”。始击羯鼓,鼓用铁为围,单皮复之。每十人五人聚击,女子亦然。(《北京岁华记》)
●衣裘
大雪十一月,节衣始裘。(《阳信县志》)
咸宁四年十一月,太医司马程据献雉头裘,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武帝本纪》)
●赐貂
每至冬月,凡乾清门侍卫及大门侍卫等,均由本管支领貂褂银子,人各数十金。(《燕京岁时记》)
●乌纱帽
武德九年十一月,太宗诏:自今以后,天子服乌纱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中华古今注》)
●正月
天授元年以十一月为正月。(《唐书·武后本纪》)
东女国以十一月为正。(《旧唐书·东女国传》)
●辜
十一月为辜。(《尔雅·月阳》)
●黄钟之月
黄钟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以固天闭地阳气且泄。注:黄钟,十一月也,且将也。(《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律篇》)
黄钟,黄者,中之色;钟者,种也。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始于子,在十一月。(《汉书·律历志》)
●仲冬
仲冬之月,招摇指子,昏壁中,旦轸中,其位北方,其日壬癸,其虫介,其音羽,律中黄钟,其数六,其味咸,其臭腐,其祀井祭先肾。(《淮南子· 时则训》)
●子月
子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入以为称。(《说文·子月》)
十一月之辰谓为子。子者,孳也。谓阳气至此更孳生也。(《晋书·乐志》)
忆长安,子月时,千官贺至丹墀。御苑雪开琼树,龙堂冰作瑶池。兽炭毡炉正好,貂裘狐白相宜。(唐·刘蕃《十一月》)
子月火气潜伏,闭藏以养其本,然之真而为来春发生,升动之本。此时若戕贼之至,春升之际,下无根本,阳气轻浮,必有温热之病。(《保生心鉴》)
●畅月
小雪后十五日,斗指壬,为大雪。言积阴为雪,至此栗烈而大矣。吕氏曰:仲冬为畅月。(《孝经纬》)
●广寒月
是月曰元明月。又曰:广寒月。(《梁元帝纂要·仲冬》)
●蹙凌水
十一月,断冰杂流乘寒复结,谓之蹙凌水。(《宋史·河渠志》)
●梅市
十一月梅市。(《成都古今记》)
●耕织
十一月,农治粪,妇治织。(《丰润县志》)
十一月,种作已办,户户打柴办草,以备冬寒。整理庐舍,以蔽霜雪。男长女大之户,纺绵织布,染青出蓝,以备婚娶。饲猪造酒,以供亲朋致贺之欢。(《石首县志》)
●期末考
唐贡士之科,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视其成者。长史会属寮,设宾主,有乡饮酒礼歌鹿鸣之诗,既荐而与计偕。(《通典》)
礼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贡举之政。凡举试之制,每岁仲冬率与计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凡此六科,求人之本,必取精究理实而升为第。其有博综兼学,须加甄奖,不得限以常科。(《旧唐书·六典》)
凡命士应举,谓之锁厅试。所属先以名闻,得旨而后解。既集,什伍相保,家状并。试卷之首署年及举数场第,乡贯不得增损移易。以仲冬收纳,月终而毕。将临试期,知举官先引问联保举状,佥同而定焉。(《宋史·选举志》)
●报娘恩
十一月人家墐户,藏花木于窖,食兔羹。女子嫁者多归宁,为母浣濯,曰“报娘恩”。始击羯鼓,鼓用铁为围,单皮复之。每十人五人聚击,女子亦然。(《北京岁华记》)
●衣裘
大雪十一月,节衣始裘。(《阳信县志》)
咸宁四年十一月,太医司马程据献雉头裘,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武帝本纪》)
●赐貂
每至冬月,凡乾清门侍卫及大门侍卫等,均由本管支领貂褂银子,人各数十金。(《燕京岁时记》)
●乌纱帽
武德九年十一月,太宗诏:自今以后,天子服乌纱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中华古今注》)
#成语故事# 贪天之功
【典故】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晋公子重耳,流亡十九年之后,在秦国帮助下,终于回国当了国君,这就是晋文公。对那些跟随他流亡的有功之臣,晋文公论功行赏。这时恰逢周王朝内部发生变乱,周襄王派人向晋国告急,晋文公分心去考虑此事,匆忙结束封赏,这就遗漏了一个人,介子推。
有人为介子推抱不平,可他自己不在意,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现在惟独国君还在。惠公、怀公众叛亲离。上天不打算让晋灭亡,那就要有个明君,不是当今君上又是谁呢?这都是上天已经安排好了的,而跟随君上逃亡的人却认为是自己的贡献,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偷别人的钱财,都说是盗窃罪,更何况贪图天的功劳,将其作为自己的贡献呢?臣子将罪当做道义,国君给这样的人赏赐。上下互相欺瞒,难以和他们相处啊。”
介子推的老母亲对儿子这番话颇为赞赏,说道:“那好,我和你一起隐居。”于是,母子俩躲进绵山的深山里隐居至死。
晋文公后来知道了,非常后悔,可再也没见到介子推,只好把他隐居的绵山周围地区,封为介子推名义上的封田,并说:“我以此来记住我的过失,同时也表彰像他一样的好人。”
【释义】
把上天所成就的功绩说成是自己的力量;现指抹杀群众或领导的力量,把功劳归于自己。
【典故】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晋公子重耳,流亡十九年之后,在秦国帮助下,终于回国当了国君,这就是晋文公。对那些跟随他流亡的有功之臣,晋文公论功行赏。这时恰逢周王朝内部发生变乱,周襄王派人向晋国告急,晋文公分心去考虑此事,匆忙结束封赏,这就遗漏了一个人,介子推。
有人为介子推抱不平,可他自己不在意,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现在惟独国君还在。惠公、怀公众叛亲离。上天不打算让晋灭亡,那就要有个明君,不是当今君上又是谁呢?这都是上天已经安排好了的,而跟随君上逃亡的人却认为是自己的贡献,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偷别人的钱财,都说是盗窃罪,更何况贪图天的功劳,将其作为自己的贡献呢?臣子将罪当做道义,国君给这样的人赏赐。上下互相欺瞒,难以和他们相处啊。”
介子推的老母亲对儿子这番话颇为赞赏,说道:“那好,我和你一起隐居。”于是,母子俩躲进绵山的深山里隐居至死。
晋文公后来知道了,非常后悔,可再也没见到介子推,只好把他隐居的绵山周围地区,封为介子推名义上的封田,并说:“我以此来记住我的过失,同时也表彰像他一样的好人。”
【释义】
把上天所成就的功绩说成是自己的力量;现指抹杀群众或领导的力量,把功劳归于自己。
1.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几乎尽人皆知。那么请问,不孝有三,这另外两个不孝它是什么呢?
2. 我也是最近看赵冬梅老师的一本书,才看到了原始资料。原来,这“不孝有三”的说法是出自东汉赵岐的《孟子注》。
里面是这么说的:“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3. 意思是,按照儒家的礼法,下列三种行为是不孝的:第一,父母说什么是什么,不顾是非,一味顺从,让父母陷于不义,这是第一大不孝;父母都老了,家里很穷,但是也不出去谋生活,就是在家啃老,这是第二大不孝;第三大不孝才是没有后人。
4. 你听到了这套完整的解释会发现,中国古人关于孝的定义,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通情达理 https://t.cn/RJ7z7Qn
2. 我也是最近看赵冬梅老师的一本书,才看到了原始资料。原来,这“不孝有三”的说法是出自东汉赵岐的《孟子注》。
里面是这么说的:“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3. 意思是,按照儒家的礼法,下列三种行为是不孝的:第一,父母说什么是什么,不顾是非,一味顺从,让父母陷于不义,这是第一大不孝;父母都老了,家里很穷,但是也不出去谋生活,就是在家啃老,这是第二大不孝;第三大不孝才是没有后人。
4. 你听到了这套完整的解释会发现,中国古人关于孝的定义,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通情达理 https://t.cn/RJ7z7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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