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通报# 【#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就李文亮情况答记者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通报# https://t.cn/A6z8xGuH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后,住院期间,作为本院职工,得到了医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大家鼓励他坚定信心与病魔作斗争。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4.李文亮医生1月10日发病、1月12日住院,为何1月31日才确诊,治疗是否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答: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症状,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外住宾馆隔离。
李文亮医生1月12日在本院眼科二区住院,1月14日转入呼吸三区。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多次研究诊疗方案,还请院外专家为李文亮医生会诊。因病情较重,征得李文亮医生同意后,1月23日凌晨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前,武汉市中心医院不具备做核酸检测的资质和条件,李文亮医生和医院其他职工患者都未做核酸检测。设施改造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2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2月6日上午,李文亮医生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医院联系了北京援汉知名专家进行会诊。2月6日18时20分,将李文亮医生转往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完善各项呼吸支持治疗。
经调查,武汉市中心医院对李文亮医生的救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表示,从李文亮病案看,医院治疗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或其家属意见。
5.有媒体曝出李文亮医生2月6日21时30分去世,但武汉市中心医院宣布其为7日2时58分去世,抢救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答:2月6日21时30分许,《生命时报》发布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2月7日0时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李文亮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中的消息。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通过调查,2月6日18时55分,李文亮医生转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给予高浓度氧治疗。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冰帽保护脑部。21时30分许,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22时40分许,启动ECMO抢救(武汉市中心医院仅有一台ECMO,1月20日开始供另一名职工患者救治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一台ECMO用于抢救李文亮)。23时许,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援汉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2月7日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组织抢救的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负责人说,李文亮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就是想尽全力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6.对李文亮医生的相关补助、补偿、保险等是否到位,其抚恤、善后工作如何?
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深感痛惜,对他的家人十分关心。武汉市中心医院领导和有关方面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休养。
目前,对李文亮医生的各项补助、补偿等均已足额到位。一是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先按照2019年度标准向李文亮家属核发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万元、丧葬补助金3.68万元。3月3日,根据统计部门新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又核定并补发了补助金差额。二是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家属赔付了针对抗击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捐赠保险。三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四是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将“北京温暖基金会”转来的有关慰问金已拨付给李文亮家属。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通报# https://t.cn/A6z8xGuH
#北京市回应黄某英离汉进京事件# 【全程细节!女子离汉抵京、进社区,北京公布处理结果】2月21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离汉进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黄某英如何能够离开武汉?如何能够进入北京?3月2日下午,北京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通报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京事件调查结果。
记者梳理发现,2月22日,黄某英从第8车道进京。在进京检查站,辅警未核查黄某英身份证件;在小区车库,由于车速较快未能拦下,既没有登记,也没有测量体温。
黄某英为何能离开武汉?
今年61岁的黄某英,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人,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2月17日之前,新冠肺炎已经在湖北爆发,黄某英居住湖北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与监狱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因黄某英服刑的监区有干警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黄属于密切接触人员。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C。期间,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干警将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干警将黄带出监狱,乘鄂牌依维柯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带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此前,黄某英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其放行。
黄某英和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如何通过高速检查站?
2月26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围绕黄某英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开展调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是否存在漏洞。
据了解,黄某英自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进京。疫情期间,大兴公安分局抽调152人支援求贤检查站,执行三班两运转模式。
经核实,检查站有8条车道,两名辅警负责一条车道,一名负责身份核查,一名负责测量体温,由仪器核查身份证后人工再识别一遍,发现异常及转交处置岗。
2月22日凌晨,求贤检查站由副站长王志海、辅警王辉、周洋等9人值班。经调阅监控录像,该时段由于车辆较少,只开通了第6、7、8三条车道,由6名辅警负责检查。
零点58分8秒,黄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轿车从第8车道进京,该车道由周洋、王辉负责。经核实,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周洋在凌晨1点左右到附近上厕所,当时未到工作岗位。
黄某英所乘车辆进入车道时,由王辉一人负责核查身份,同时检测体温。检查过程中,黄某英女儿的前夫,即驾驶该车辆的杨某某在测量体温后自行下车核查身份证。
王辉测量车内黄某英及其女儿覃某的体温,未发现异常。视频显示,王辉未按要求再次人工核查身份证件。凌晨1点0分17秒,王辉对该车辆放行。
经核实,杨某某于1月21日离京赴浙江,2月9日返京,2月11日回到新怡家园小区。当日,新怡家园社区与其签订了健康承诺书。2月20日,杨某某离京赴武汉接黄某英。2月22日,杨某某自武汉返京前,未按照2月14日《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提前向其居住的社区报告。
最终,调查组认定,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
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记过处分,对求贤检查站政委李樾予以诫勉,对辅警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如何进入社区?
除了如何进京,黄某英进入社区的经过,也得到披露。
新怡家园小区位于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属于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小区共有三个出入口,物业管理公司系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分部。小区另有两个地下车库入口,由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两家公司均隶属于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月17日,新怡家园开始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事发前,新怡家园社区工作人员虽多次联系停车场经理,要求其严格执行对入场车辆、驾乘人员测体温的工作,但没有切实督促整改到位。
直到事发后的2月24日,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才约谈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进一步整改,加强管控。
经查,2月22日凌晨2点左右,黄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汽车进入新怡家园小区地下车库。据当晚值班人员回忆,地下车库是自动识别系统自动抬杆,该车进入小区速度较快,没有来得及拦下,既没有对该车做登记,也没有测量体温。
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表示,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疾控中心接线员如何答复杨某某?
此外,2月19日19:30,黄某英女儿的前夫杨某某拨打北京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武汉人能否来京。经调取答复录音,发现接线人员答复,“您只要能从武汉那边上高速,能出武汉,北京这边没有限制进京。”
接线人员还表示,进京时应进行检查,进京后应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措施,主动向社区报到来京情况和健康情况。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来京人员早有严格管控要求。北京市疾控中心未对接线人员进行规范和有效的培训,导致接线人员未能准确解答杨某某咨询的相关问题,工作出现不应有的纰漏。
因该答复口径与市里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其与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处理决定
经报北京市市委同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政委李樾负重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作为当班领导,并负责处置岗工作,对工作不认真细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是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的直接责任人。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刘杰记过处分,对李樾予以诫勉,对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时仍然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该答复口径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给予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4.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2月22日,黄某英从第8车道进京。在进京检查站,辅警未核查黄某英身份证件;在小区车库,由于车速较快未能拦下,既没有登记,也没有测量体温。
黄某英为何能离开武汉?
今年61岁的黄某英,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人,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2月17日之前,新冠肺炎已经在湖北爆发,黄某英居住湖北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与监狱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因黄某英服刑的监区有干警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黄属于密切接触人员。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C。期间,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干警将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干警将黄带出监狱,乘鄂牌依维柯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带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此前,黄某英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其放行。
黄某英和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如何通过高速检查站?
2月26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围绕黄某英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开展调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是否存在漏洞。
据了解,黄某英自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进京。疫情期间,大兴公安分局抽调152人支援求贤检查站,执行三班两运转模式。
经核实,检查站有8条车道,两名辅警负责一条车道,一名负责身份核查,一名负责测量体温,由仪器核查身份证后人工再识别一遍,发现异常及转交处置岗。
2月22日凌晨,求贤检查站由副站长王志海、辅警王辉、周洋等9人值班。经调阅监控录像,该时段由于车辆较少,只开通了第6、7、8三条车道,由6名辅警负责检查。
零点58分8秒,黄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轿车从第8车道进京,该车道由周洋、王辉负责。经核实,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周洋在凌晨1点左右到附近上厕所,当时未到工作岗位。
黄某英所乘车辆进入车道时,由王辉一人负责核查身份,同时检测体温。检查过程中,黄某英女儿的前夫,即驾驶该车辆的杨某某在测量体温后自行下车核查身份证。
王辉测量车内黄某英及其女儿覃某的体温,未发现异常。视频显示,王辉未按要求再次人工核查身份证件。凌晨1点0分17秒,王辉对该车辆放行。
经核实,杨某某于1月21日离京赴浙江,2月9日返京,2月11日回到新怡家园小区。当日,新怡家园社区与其签订了健康承诺书。2月20日,杨某某离京赴武汉接黄某英。2月22日,杨某某自武汉返京前,未按照2月14日《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提前向其居住的社区报告。
最终,调查组认定,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
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记过处分,对求贤检查站政委李樾予以诫勉,对辅警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如何进入社区?
除了如何进京,黄某英进入社区的经过,也得到披露。
新怡家园小区位于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属于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小区共有三个出入口,物业管理公司系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分部。小区另有两个地下车库入口,由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两家公司均隶属于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月17日,新怡家园开始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事发前,新怡家园社区工作人员虽多次联系停车场经理,要求其严格执行对入场车辆、驾乘人员测体温的工作,但没有切实督促整改到位。
直到事发后的2月24日,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才约谈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进一步整改,加强管控。
经查,2月22日凌晨2点左右,黄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汽车进入新怡家园小区地下车库。据当晚值班人员回忆,地下车库是自动识别系统自动抬杆,该车进入小区速度较快,没有来得及拦下,既没有对该车做登记,也没有测量体温。
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表示,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疾控中心接线员如何答复杨某某?
此外,2月19日19:30,黄某英女儿的前夫杨某某拨打北京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武汉人能否来京。经调取答复录音,发现接线人员答复,“您只要能从武汉那边上高速,能出武汉,北京这边没有限制进京。”
接线人员还表示,进京时应进行检查,进京后应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措施,主动向社区报到来京情况和健康情况。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来京人员早有严格管控要求。北京市疾控中心未对接线人员进行规范和有效的培训,导致接线人员未能准确解答杨某某咨询的相关问题,工作出现不应有的纰漏。
因该答复口径与市里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其与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处理决定
经报北京市市委同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导致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政委李樾负重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作为当班领导,并负责处置岗工作,对工作不认真细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是黄某英顺利进京和杨某某、覃某顺利返京的直接责任人。决定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大兴分局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王志海予以免职,给予刘杰记过处分,对李樾予以诫勉,对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属地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决定由东城区委对崇文门外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问责,给予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时仍然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该答复口径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决定由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给予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切实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
4.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责任,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决定对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曝光,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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