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成功与否不能盲目追求,看看你是不是有这几种适合创业的手相特征。
1.事业线起于生命线
他们具有顽强的奋斗精神与意志力,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开辟出一片事业天地,同时做事十分谨慎细致,认真负责,还具有卓越的才能和胆量。正是由于这些可贵的品质,他们会在商业界一鸣惊人。
2.智慧线支线延伸至小指根部
他们思想比较积极,头脑十分灵活,凡事喜欢创新,心思十分缜密,嗅觉十分敏锐,经得起大风大浪,具备了商人的许多特质,十分适合创业。可惜的是,他们十分重视钱财,为了得到财富不惜违法犯罪,容易误入歧途。
3.手指头较短
他们做事不拘泥于小节,凡事能够为大局着想,能够迅速而准确的针对当前形势作出相应对策,是个不可多得的商人人才。他们十分精明,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如何获取更多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在投资上永远不会有亏本现象出现。
1.事业线起于生命线
他们具有顽强的奋斗精神与意志力,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开辟出一片事业天地,同时做事十分谨慎细致,认真负责,还具有卓越的才能和胆量。正是由于这些可贵的品质,他们会在商业界一鸣惊人。
2.智慧线支线延伸至小指根部
他们思想比较积极,头脑十分灵活,凡事喜欢创新,心思十分缜密,嗅觉十分敏锐,经得起大风大浪,具备了商人的许多特质,十分适合创业。可惜的是,他们十分重视钱财,为了得到财富不惜违法犯罪,容易误入歧途。
3.手指头较短
他们做事不拘泥于小节,凡事能够为大局着想,能够迅速而准确的针对当前形势作出相应对策,是个不可多得的商人人才。他们十分精明,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如何获取更多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在投资上永远不会有亏本现象出现。
“摸陶片”再思考
陶器是史前考古学研究的重点,就目前而言,陶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四种,一是资料整理,提取基本信息;二是类型分析,确立文化发展序列;三是工艺研究,弄清陶器的制作方法;四是科技分析,探讨陶器的原料、成分构成及产地等问题。这四种方法相当于对陶器做了一个由外及内的解剖,有较强的科学性与逻辑性做支撑,但是陶器作为一件人手工创造出来的器物,它凝结的不仅仅是体现实用性的技术,还有观赏性的技艺与变革性的生产力。
一件陶器至少具备两种属性,一种是器物属性,包括功能效用(即实际用途)和制作方法(即物质技术);另一种是社会属性,包括造型式样(即形式美感)和生产模式。其中功能效用是陶器制作的出发点,它决定着陶器的基本形态与结构。当陶器的功能效用得到满足后,人们便开始在技术领域进行探索,以寻求陶器实用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由功能效用向物质技术方面的转变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而由物质技术向形式美感方面的转化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便是生产模式。这几方面的因素互相渗透,共同作用在同一件器物上,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会给器物带来更新换代的变化。
对于陶器的研究其实就是在探寻这几方面的形成原因与变化脉络。这些技艺的解读除了科学逻辑外,还应有形象思维的分析,而“摸陶片”则是形象思维建立的重要条件。苏秉琦先生在《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中多次提到“摸陶片”的重要性。笔者在这些年的工作中也有了一些体会,并总结了一些通过“摸陶片”可以提取到的信息,供同道参考。
史前陶器多是用泥条盘筑或贴片的方法制成,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实则工序繁复,它在制作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把陶器按照各个不同的构件分成若干单元,这些单元有器盖、口沿、腰沿、鋬、把手、流、耳、足、器底。依据各个单元的不同形态分别采用整体捏塑成型、拼接式、折叠式、半包裹式、包裹式的方法将其独立成型,最后用拼接、镶嵌、粘贴的方法将这几个单元组合起来,因此会在陶片上留下许多制作痕迹,这些痕迹可以通过“摸陶片”的方式释读出来。
首先,摸陶片表面的凹凸痕迹,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信息。一是陶器的主体部位,即通常说的腹片是泥条盘筑而成还是贴片而成。泥条盘筑法制成的腹片,它的凸面呈长条形,且宽度基本一致,这点在陶片的内壁比较明显,外壁因过度修饰过,手感不那么强烈,但是依旧能够感到凹凸感。贴片而成的腹片表面没有这种凹凸感,但是会留下许多小平面,这是后期修整留下的痕迹。二是修复是手工修复还是使用工具。手工修复的会在陶片表面留下类似手指的窝痕,而且窝痕边缘比较宽且圆润。工具修复的会在陶器表面留下不规则的划痕,有的呈条状,有的呈网状,且边缘较窄。或者在边缘有一个很明显的抹痕。三是其他一些做法。陶器中的一些小的构件,如器盖、鋬、把手、流、耳、足,它们因为体量小,造型多变,很少采用泥条盘筑或贴片的方法制成,更多是采用整体捏塑成型、泥块拼接、泥片包裹、泥片折叠的方法制成。捏塑成型的构件会在表面形成许多凹凸不平的小平面,且伴随有凸起的褶痕,这些褶痕比较短,不连贯,且只表现在器壁,在断裂处无痕迹,这也是与拼接式、折叠式最大的区别。拼接式会在器壁上留下一道裂痕,不明显,但是内外壁都有,且沿着内外壁的裂痕可将其连接在一起。包裹法中主要分为半包裹和全包裹,半包裹在器壁上的表现与拼接式很相似,主要区别在断裂处。全包裹在器壁上无痕迹,也全靠断裂处判断。折叠式一般有泥片对接痕迹,它与拼接式的区别是,它的对接痕迹只存在一个壁上,内壁或外壁,而拼接式是对称的双壁。
其次,摸陶片断裂处的痕迹。这个方法一来是印证上一个方法的正确性,二来是发现更多有用的信息。腹片与腰沿水平断裂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多,主要看纵向断裂。如果是泥条盘筑,会在断裂处呈现一连串小圆圈的痕迹。对于其他小构件,此方法至关重要,捏塑成型的构件在断裂处看不到任何人工干预的痕迹。拼接式会看到一条贯穿内外壁的裂痕。包裹式会看到内外两个相套的椭圆痕迹。折叠式会看到一条与壁相连的裂痕。
再者,摸陶片的弧度。此方法一来可以用来判断陶片属于陶器的哪个部位,二来可以为类型法分类提供形象思维。
最后,摸陶片与陶片的结合部。有些陶片就是一个完整的陶器构件,它是从与腹片结合的部位脱落的。通过“摸陶片”,会发现构件与腹片结合的方法通常有几种,拼接法、镶嵌法、粘贴法。采用拼接法的构件与腹片的结合部通常是一个比较光滑的平面,平面边缘外扩。镶嵌法比较牢固,通常是构件嵌入腹片中,在腹片的结合部形成一个三角状。粘贴法通常使用泥条或泥块作为黏合剂,在结合部位会留下大小不一的泥条与泥块。
陶器作为一种兼具实用性与观赏性的器物,它所包含的信息除了个体自身携带的造型、工艺外,还有同类器物集体反映的产地特征、时代特征、文化特征等。虽然现在科技在文物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科学分析、检测的方法也日渐完善,但是“摸陶片”作为一种最原始的研究方法,依旧有它的独到之处,不该被遗弃。传统与现代,土方法与新科技的结合才是文物研究应遵循的方向。
陶器是史前考古学研究的重点,就目前而言,陶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四种,一是资料整理,提取基本信息;二是类型分析,确立文化发展序列;三是工艺研究,弄清陶器的制作方法;四是科技分析,探讨陶器的原料、成分构成及产地等问题。这四种方法相当于对陶器做了一个由外及内的解剖,有较强的科学性与逻辑性做支撑,但是陶器作为一件人手工创造出来的器物,它凝结的不仅仅是体现实用性的技术,还有观赏性的技艺与变革性的生产力。
一件陶器至少具备两种属性,一种是器物属性,包括功能效用(即实际用途)和制作方法(即物质技术);另一种是社会属性,包括造型式样(即形式美感)和生产模式。其中功能效用是陶器制作的出发点,它决定着陶器的基本形态与结构。当陶器的功能效用得到满足后,人们便开始在技术领域进行探索,以寻求陶器实用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由功能效用向物质技术方面的转变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而由物质技术向形式美感方面的转化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便是生产模式。这几方面的因素互相渗透,共同作用在同一件器物上,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会给器物带来更新换代的变化。
对于陶器的研究其实就是在探寻这几方面的形成原因与变化脉络。这些技艺的解读除了科学逻辑外,还应有形象思维的分析,而“摸陶片”则是形象思维建立的重要条件。苏秉琦先生在《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中多次提到“摸陶片”的重要性。笔者在这些年的工作中也有了一些体会,并总结了一些通过“摸陶片”可以提取到的信息,供同道参考。
史前陶器多是用泥条盘筑或贴片的方法制成,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实则工序繁复,它在制作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把陶器按照各个不同的构件分成若干单元,这些单元有器盖、口沿、腰沿、鋬、把手、流、耳、足、器底。依据各个单元的不同形态分别采用整体捏塑成型、拼接式、折叠式、半包裹式、包裹式的方法将其独立成型,最后用拼接、镶嵌、粘贴的方法将这几个单元组合起来,因此会在陶片上留下许多制作痕迹,这些痕迹可以通过“摸陶片”的方式释读出来。
首先,摸陶片表面的凹凸痕迹,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信息。一是陶器的主体部位,即通常说的腹片是泥条盘筑而成还是贴片而成。泥条盘筑法制成的腹片,它的凸面呈长条形,且宽度基本一致,这点在陶片的内壁比较明显,外壁因过度修饰过,手感不那么强烈,但是依旧能够感到凹凸感。贴片而成的腹片表面没有这种凹凸感,但是会留下许多小平面,这是后期修整留下的痕迹。二是修复是手工修复还是使用工具。手工修复的会在陶片表面留下类似手指的窝痕,而且窝痕边缘比较宽且圆润。工具修复的会在陶器表面留下不规则的划痕,有的呈条状,有的呈网状,且边缘较窄。或者在边缘有一个很明显的抹痕。三是其他一些做法。陶器中的一些小的构件,如器盖、鋬、把手、流、耳、足,它们因为体量小,造型多变,很少采用泥条盘筑或贴片的方法制成,更多是采用整体捏塑成型、泥块拼接、泥片包裹、泥片折叠的方法制成。捏塑成型的构件会在表面形成许多凹凸不平的小平面,且伴随有凸起的褶痕,这些褶痕比较短,不连贯,且只表现在器壁,在断裂处无痕迹,这也是与拼接式、折叠式最大的区别。拼接式会在器壁上留下一道裂痕,不明显,但是内外壁都有,且沿着内外壁的裂痕可将其连接在一起。包裹法中主要分为半包裹和全包裹,半包裹在器壁上的表现与拼接式很相似,主要区别在断裂处。全包裹在器壁上无痕迹,也全靠断裂处判断。折叠式一般有泥片对接痕迹,它与拼接式的区别是,它的对接痕迹只存在一个壁上,内壁或外壁,而拼接式是对称的双壁。
其次,摸陶片断裂处的痕迹。这个方法一来是印证上一个方法的正确性,二来是发现更多有用的信息。腹片与腰沿水平断裂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多,主要看纵向断裂。如果是泥条盘筑,会在断裂处呈现一连串小圆圈的痕迹。对于其他小构件,此方法至关重要,捏塑成型的构件在断裂处看不到任何人工干预的痕迹。拼接式会看到一条贯穿内外壁的裂痕。包裹式会看到内外两个相套的椭圆痕迹。折叠式会看到一条与壁相连的裂痕。
再者,摸陶片的弧度。此方法一来可以用来判断陶片属于陶器的哪个部位,二来可以为类型法分类提供形象思维。
最后,摸陶片与陶片的结合部。有些陶片就是一个完整的陶器构件,它是从与腹片结合的部位脱落的。通过“摸陶片”,会发现构件与腹片结合的方法通常有几种,拼接法、镶嵌法、粘贴法。采用拼接法的构件与腹片的结合部通常是一个比较光滑的平面,平面边缘外扩。镶嵌法比较牢固,通常是构件嵌入腹片中,在腹片的结合部形成一个三角状。粘贴法通常使用泥条或泥块作为黏合剂,在结合部位会留下大小不一的泥条与泥块。
陶器作为一种兼具实用性与观赏性的器物,它所包含的信息除了个体自身携带的造型、工艺外,还有同类器物集体反映的产地特征、时代特征、文化特征等。虽然现在科技在文物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科学分析、检测的方法也日渐完善,但是“摸陶片”作为一种最原始的研究方法,依旧有它的独到之处,不该被遗弃。传统与现代,土方法与新科技的结合才是文物研究应遵循的方向。
#资阳播报#【重磅!资阳就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你怎么看?】
近日,资阳市发改委召开了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研讨会,联合多个部门讨论《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建议方案(讨论稿)》对车位分类、车型分类、收费时段、收费管理等进行了研究。
11月2日,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原文如下↓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资阳市政府关于市主城区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经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结合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制了《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28-26632938 电子邮箱:615840513@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六楼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主城区停车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广大市民增强绿色环保出行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有效缓解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按照市政府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1:00,共13个小时。其余时段免费。
(二)收费车位范围
鉴于资阳城市建设和发展现状,将主城区(含资阳老城区、沱东新区、高新区、临空区的城市建成区)路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A、B、C三类。A类、B类车位为收费车位,C类车位免费停放。
车位类别由公安机关会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划分。
A类车位指在道路交通流量较大、停车需求大、供需矛盾突出,需提高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B类车位指在停车位基本满足需求、供需较为平衡,道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C类车位指在停车位较为充足、供需矛盾较小,或少数老旧居民小区配套停车位紧缺、需在周边交通流量小的道路临时停车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1. A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最高不超过14元/辆/次。
2. B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2.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最高不超过8元/辆/次。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24小时连续计费,不设免费时段。
(二)收费车位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场(设施)。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公园、景区、车站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的公共停车场所(含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
二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政府授权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1. 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1) 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0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7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5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3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6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6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 同一场所同时具有室内室外停车场(设施)收费标准。
当同一场所内既有室外停车场又有室内停车场时,有条件实现室内、室外停车分别计费的,分别依照室内、室外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无条件区分室内、室外停车收费的,一律按就低原则,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医院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停车场按就低原则,一律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
三、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情形
(一)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制式行政执法车辆、城市管理作业车、殡仪车使用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中,在医院附设停车场停车时间未超过4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三)新能源车停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超过2小时的,减半征收。
(四)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其他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动态管理
对因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新增、减少或由免费改为收费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停车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审定、施划,每年报市政府备案。
五、收费管理
(一)停车收费主体必须合法。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者。路内临时停车经营者还须同时取得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停车收费工作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所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地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收费财务管理。机动车停车收费须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停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监督。
(四)自主经营强化便民。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停车管理单位实际执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优惠停车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五)准确界定车辆类别。依据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规定,本收费标准所述小型汽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汽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汽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
六、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资阳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0〕6号)同时停止执行。
近日,资阳市发改委召开了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研讨会,联合多个部门讨论《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建议方案(讨论稿)》对车位分类、车型分类、收费时段、收费管理等进行了研究。
11月2日,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原文如下↓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资阳市政府关于市主城区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经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结合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制了《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28-26632938 电子邮箱:615840513@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六楼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主城区停车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广大市民增强绿色环保出行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有效缓解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按照市政府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1:00,共13个小时。其余时段免费。
(二)收费车位范围
鉴于资阳城市建设和发展现状,将主城区(含资阳老城区、沱东新区、高新区、临空区的城市建成区)路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A、B、C三类。A类、B类车位为收费车位,C类车位免费停放。
车位类别由公安机关会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划分。
A类车位指在道路交通流量较大、停车需求大、供需矛盾突出,需提高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B类车位指在停车位基本满足需求、供需较为平衡,道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C类车位指在停车位较为充足、供需矛盾较小,或少数老旧居民小区配套停车位紧缺、需在周边交通流量小的道路临时停车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1. A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最高不超过14元/辆/次。
2. B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2.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最高不超过8元/辆/次。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24小时连续计费,不设免费时段。
(二)收费车位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场(设施)。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公园、景区、车站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的公共停车场所(含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
二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政府授权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1. 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1) 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0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7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5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3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6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6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 同一场所同时具有室内室外停车场(设施)收费标准。
当同一场所内既有室外停车场又有室内停车场时,有条件实现室内、室外停车分别计费的,分别依照室内、室外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无条件区分室内、室外停车收费的,一律按就低原则,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医院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停车场按就低原则,一律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
三、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情形
(一)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制式行政执法车辆、城市管理作业车、殡仪车使用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中,在医院附设停车场停车时间未超过4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三)新能源车停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超过2小时的,减半征收。
(四)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其他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动态管理
对因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新增、减少或由免费改为收费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停车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审定、施划,每年报市政府备案。
五、收费管理
(一)停车收费主体必须合法。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者。路内临时停车经营者还须同时取得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停车收费工作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所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地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收费财务管理。机动车停车收费须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停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监督。
(四)自主经营强化便民。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停车管理单位实际执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优惠停车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五)准确界定车辆类别。依据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规定,本收费标准所述小型汽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汽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汽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
六、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资阳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0〕6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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