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价格,罚款10万!】
10月19日,根据抖音平台曝光的“天价白菜”视频信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嘉峪关某超市在经营成本和进货价格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于2021年10月18日20时至10月19日10时,先后将白菜、土豆、上海青、西兰花、黄瓜、小油菜等蔬菜零售价格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调高价格。该超市在疫情期间哄抬蔬菜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拟对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者,一律严惩不贷,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嘉峪关市场监管局)#唐朝报道#
10月19日,根据抖音平台曝光的“天价白菜”视频信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嘉峪关某超市在经营成本和进货价格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于2021年10月18日20时至10月19日10时,先后将白菜、土豆、上海青、西兰花、黄瓜、小油菜等蔬菜零售价格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调高价格。该超市在疫情期间哄抬蔬菜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拟对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者,一律严惩不贷,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嘉峪关市场监管局)#唐朝报道#
#嘉峪关一超市涉嫌哄抬菜价被罚10万#【嘉峪关市一超市哄抬蔬菜价格最高涨幅202% 被罚10万】10月19日,有群众举报,嘉峪关某超市菜价出现大幅度上涨,涉嫌哄抬价格。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采取监管措施,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所属某超市,在经营成本和进货价格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于10月18日20时至10月19日10时,先后将白菜、土豆、上海青、西兰花、黄瓜、小油菜等蔬菜零售价格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两次进行调高价格,最高涨价幅度达202%。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于10月23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人民日报客户端)
#嘉峪关一超市涉嫌哄抬菜价被罚10万#【嘉峪关市一超市哄抬蔬菜价格最高涨幅202% 被罚10万】10月19日,有群众举报,嘉峪关某超市菜价出现大幅度上涨,涉嫌哄抬价格。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采取监管措施,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所属某超市,在经营成本和进货价格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于10月18日20时至10月19日10时,先后将白菜、土豆、上海青、西兰花、黄瓜、小油菜等蔬菜零售价格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两次进行调高价格,最高涨价幅度达202%。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于10月23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人民日报客户端,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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