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1月31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全面动员畜禽养殖场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关闭活畜禽市场等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日常防疫工作,扎实开展养殖环境整治消毒,积极履行疫病监测和报告义务,精心生产保供应,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有证据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来自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在集贸市场、早市等交易场所宰杀、销售活畜禽,都有可能带来疫病感染和传播。全省各畜禽养殖场户必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关于关闭活畜禽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避免与野生动物接触,不要到集贸市场销售活畜禽、不要私自宰杀活畜禽及野生动物。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是畜禽疫病高发季节,去年秋季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后,到现在畜禽抗体水平已经接近最低保护水平,稍有疏漏,极易引发畜禽疫情,规模场要按程序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散养户要及时做好疫苗补免,严防疫情发生。要结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民大消毒行动,扎实开展养殖环境大清洗、大消毒,饲喂工具、运输车辆要勤消毒;严格出入养殖场户人员的消毒和管理;坚决禁止泔水喂猪;严格做好正常淘汰畜禽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各畜禽养殖场户要定期进行畜禽健康状况的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隔离,做好记录,如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或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要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或向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告;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并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排查和采样工作,要积极予以配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广大养殖场户要在积极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同时,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要克服当前抗击疫情工作中存在的物流不畅、人力紧张等困难,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未雨绸缪,积极做好饲料、疫苗、药物等物品储备,合理安排出栏、补栏等生产活动,保障畜牧生产正常进行,做到“原料进得来、生产不影响、产品出得去”,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生活秩序做贡献。另外,无论是与人接触还是与畜禽接触,请您务必戴口罩,勤洗手;室内要勤开窗通风;不要食用野生动物,加工肉、蛋、奶类要生熟分开、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要减少亲戚、邻里的串门,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聚会聚餐,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避免与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1月31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全面动员畜禽养殖场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关闭活畜禽市场等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日常防疫工作,扎实开展养殖环境整治消毒,积极履行疫病监测和报告义务,精心生产保供应,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有证据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来自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在集贸市场、早市等交易场所宰杀、销售活畜禽,都有可能带来疫病感染和传播。全省各畜禽养殖场户必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关于关闭活畜禽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避免与野生动物接触,不要到集贸市场销售活畜禽、不要私自宰杀活畜禽及野生动物。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是畜禽疫病高发季节,去年秋季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后,到现在畜禽抗体水平已经接近最低保护水平,稍有疏漏,极易引发畜禽疫情,规模场要按程序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散养户要及时做好疫苗补免,严防疫情发生。要结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民大消毒行动,扎实开展养殖环境大清洗、大消毒,饲喂工具、运输车辆要勤消毒;严格出入养殖场户人员的消毒和管理;坚决禁止泔水喂猪;严格做好正常淘汰畜禽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各畜禽养殖场户要定期进行畜禽健康状况的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隔离,做好记录,如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或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要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或向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告;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宰杀、食用、出售、转运、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并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排查和采样工作,要积极予以配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广大养殖场户要在积极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同时,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要克服当前抗击疫情工作中存在的物流不畅、人力紧张等困难,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未雨绸缪,积极做好饲料、疫苗、药物等物品储备,合理安排出栏、补栏等生产活动,保障畜牧生产正常进行,做到“原料进得来、生产不影响、产品出得去”,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生活秩序做贡献。另外,无论是与人接触还是与畜禽接触,请您务必戴口罩,勤洗手;室内要勤开窗通风;不要食用野生动物,加工肉、蛋、奶类要生熟分开、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要减少亲戚、邻里的串门,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聚会聚餐,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避免与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宁夏公布2019年度药品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12月5日,自治区药监局公布2019年度药品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使用假药、过期产品,销售劣药等多家违法企业被点名。
案例一 银川裴医堂中医门诊部使用假药案
银川裴医堂中医门诊部购进使用的中药饮片麸炒枳实,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验,发现该门诊部使用的麸炒枳实所用原料不是《中国药典》收载的枳实品种来源,被认定为假药。
至案发时,当事人共购进、使用麸炒枳实5公斤,货值金额1650元,获取违法所得1551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规定,被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宁夏润兴堂医药有限公司向无证单位销售药品案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自治区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调查过程中,发现宁夏润兴堂医药公司在未对购药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的情况下,多次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出售药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的规定,被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海原华山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19年4月28日,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海原县华山医院进行执法检查时,在该医院医护办医疗废弃桶中发现2支已使用的,标示失效期为201903的一次性注射器,同时在现场还发现19支同批次过期产品,货值2.52元。
该医院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被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和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平罗县正源堂中医诊所从无经营资质单位购进药品案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县正源堂中医诊所于2018年6月至8月间,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从个人手中收购的7公斤中药饮片全蝎,无法提供供货单位资质、票据等合格证明资料,涉案货值为7000元,至检查时已给患者使用了1.86公斤,获取违法所得18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构成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违法行为。被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药品5.14公斤、违法所得1860元,并处货值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固原市瑞和堂医药公司销售劣药案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固原市瑞和堂医药公司第31药店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阿司匹林肠溶片等3种药品无法提供供货企业资质、购销票据等合格证明材料,且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第三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构成销售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被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非法购进、销售的药品,并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固原市医药公司第117药店销售假药案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固原市医药公司第117药店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宣称有治疗疾病功能的“食证字”产品,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的情形。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禁止销售假药”的有关规定,构成销售假药违法行为,被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假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宁夏一康源医药有限公司第81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宁夏一康源医药公司第81店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时隔16天,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回访检查时,发现该店仍然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处方药审核、调配、销售的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宁夏日报记者 智慧) https://t.cn/RczTWJ5
案例一 银川裴医堂中医门诊部使用假药案
银川裴医堂中医门诊部购进使用的中药饮片麸炒枳实,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验,发现该门诊部使用的麸炒枳实所用原料不是《中国药典》收载的枳实品种来源,被认定为假药。
至案发时,当事人共购进、使用麸炒枳实5公斤,货值金额1650元,获取违法所得1551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规定,被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宁夏润兴堂医药有限公司向无证单位销售药品案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自治区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调查过程中,发现宁夏润兴堂医药公司在未对购药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的情况下,多次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出售药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的规定,被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海原华山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19年4月28日,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海原县华山医院进行执法检查时,在该医院医护办医疗废弃桶中发现2支已使用的,标示失效期为201903的一次性注射器,同时在现场还发现19支同批次过期产品,货值2.52元。
该医院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被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和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平罗县正源堂中医诊所从无经营资质单位购进药品案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县正源堂中医诊所于2018年6月至8月间,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从个人手中收购的7公斤中药饮片全蝎,无法提供供货单位资质、票据等合格证明资料,涉案货值为7000元,至检查时已给患者使用了1.86公斤,获取违法所得18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构成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违法行为。被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药品5.14公斤、违法所得1860元,并处货值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固原市瑞和堂医药公司销售劣药案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固原市瑞和堂医药公司第31药店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阿司匹林肠溶片等3种药品无法提供供货企业资质、购销票据等合格证明材料,且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第三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构成销售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被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非法购进、销售的药品,并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固原市医药公司第117药店销售假药案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固原市医药公司第117药店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宣称有治疗疾病功能的“食证字”产品,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的情形。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禁止销售假药”的有关规定,构成销售假药违法行为,被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假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宁夏一康源医药有限公司第81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宁夏一康源医药公司第81店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时隔16天,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回访检查时,发现该店仍然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处方药审核、调配、销售的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宁夏日报记者 智慧) https://t.cn/RczTWJ5
武体科院第一届“跳蚤市场”来啦![爱你]
你宿舍是不是有很多闲置物品[照相机][钟][礼物]
你是不是常忧虑不知如何安置[奥特曼]
在桂花飘香的季节里[微风]
你是否愿意让他们重新绽放色彩[心]
由武体科院院学生会举办的“跳蚤市场”
让你手中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物品找个新主人吧[羞嗒嗒]
不仅能使大家各取所需[加油]而且能大大提高资源利用率[馋嘴]让闲置物品有效得到二次利用[干杯]
你的市场你做主,赶快加入我们吧[兔子][兔子][兔子]
具体信息如下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7日
2.报名方式:
① 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报名
② 食堂门口线下报名
3.摆摊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3日
4.参与方式
① 以个人或团队方式报名注册摊位,填写报名表进行分类。
② 以寄售方式进行。即委托形式出售,由学生会接收某些不方便分类的物品进行统一售卖。
③ 义卖义捐。即物品所有者将物品无偿捐献给其他组织。(由学生会进行统一捐赠)
你宿舍是不是有很多闲置物品[照相机][钟][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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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花飘香的季节里[微风]
你是否愿意让他们重新绽放色彩[心]
由武体科院院学生会举办的“跳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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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如下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7日
2.报名方式:
① 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报名
② 食堂门口线下报名
3.摆摊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3日
4.参与方式
① 以个人或团队方式报名注册摊位,填写报名表进行分类。
② 以寄售方式进行。即委托形式出售,由学生会接收某些不方便分类的物品进行统一售卖。
③ 义卖义捐。即物品所有者将物品无偿捐献给其他组织。(由学生会进行统一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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