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身边事# 【吉林市这些老旧小区要改造了 看看有没有你家】
吉林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按照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决定2019年继续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改造整治内容
2019年计划对建筑总面积70.85万平方米的17个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具体包括:
(一) 道路整修,安砌边石界石、疏通下水、更换破损井盖、改造老旧污水管线。
(二) 对裸露地面进行硬覆盖或软覆盖。
(三) 美化绿化,补植或增种树木、修建花坛、种植花卉、铺设草坪。
(四) 照明系统维修,安装或更换庭院灯、楼道灯。
(五) 增设停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
(六) 增加坡道、护栏等无障碍设施。
(七) 对上下水、燃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及线路、线缆进行清理改造。
(八) 对住宅楼本体、屋面防水进行维修,对楼道进行维修、粉饰。
(九) 拆除住宅区内的违章建筑。
二、 改造整治标准
道路平整、无破损;边石界石无缺失;各类检查井、收集井无塌陷、井盖无破损,达到抗压防盗标准;破损绿化得到修复;无违章建筑;小区配套管网符合总体规划和使用要求;电力及照明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完好;设有方便老年居民和残障人士出行的无障碍设施;稳步推进通讯线缆落地。
小区内有照明设施;单元门完好、无破损;住宅楼本体无破损、屋面无渗漏、楼道内整洁干净;落实改造后管理责任单位。
改造整治范围内需要增设、改造更新的各种管网设施建设,必须与小区整治项目同步进行,整治区域5年内不得进行任何管线建设。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确认小区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把迫切需要改造的小区列入改造整治计划,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本区改造整治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
2.配合相关单位和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踏查,留存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
3.对改造小区地下管网进行普查,根据普查情况进行图纸设计,确定施工方案。
4.对改造小区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5.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对改造小区进行图纸设计时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及数量信息进行标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将相关图纸交市公安局留存。
7.施工期间,负责全程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结束后,负责工程的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
8.负责落实改造后小区的管理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9.配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地下管道施工工作。
10.负责区级小区改造整治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二)市住建局
1.组织协调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2.对改造小区进行调度、督导、协调和不定期抽查。工程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
3.按照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督促各区对改造后的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协调供热、燃气、供水企业进行管网新装和旧有管网改造升级。
5.对各区进行小区下水管网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6.对各区小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7.指导各区招投标工作。
8.指导各区办理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
9.指导各区对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进行监督。
(三)市财政局
配合市住建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做好资金拨付管理工作。
(四)市城管执法局
1.监督并指导各区改造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2.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常态化。
(五)市公安局
在改造整治范围内,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自行设计、施工,应在各区开展施工图纸设计前,向各区提供改造老旧小区新建点位及数量,并与小区改造整治工程同步实施。
(六)市民政局
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及建筑缺少楼牌标识的,增设安装楼牌标识。
(七)市供电公司
同步实施小区供电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户外箱变、变压器、线缆、分支箱、楼道内等全部供电设施设备。移除墙体外挂和楼道内属于本系统废弃的箱体和线缆,实现线缆落地。
(八)吉视传媒、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对墙体外挂线缆情况进行普查,根据各自职责采取自建或联建地下管道的形式同步进行小区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楼体内外及地下线缆、线路的更新及改造,做好线缆落地和清理工作,移除墙体外挂和楼道内本系统废弃的箱体和通讯线缆。
四、资金来源、拨付条件
(一)资金来源
1.债券资金。
2.区级财政资金。
3.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
4.相关企业投入。涉及企业资产性投入或企业产权的设施设备改造,由企业直接投入资金。
(二)拨付条件
1.项目改造应按照改造标准整治完成,并落实小区建后管理方式。
2.各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根据工程综合验收情况和工程量计量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比例。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1日—6月30日)
各区组织现场踏查,确定改造小区、改造整治内容和工程量;完成改造整治施工设计;办理招投标前期手续,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办理开工手续。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立即依法依规开展实施,务必于7月末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9月30日)
各区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并对整治后的住宅区落实管理单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15日)
各区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完成工程量测算,并出具竣工图纸,完成工程自验收。市住建局与各相关单位对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综合验收。
(四)工程评审及决算阶段(2019年11月16日—12月30日)
各区自行完成本区工程结算工作。市住建局根据各区小区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申请资金,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资金。
吉林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按照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决定2019年继续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改造整治内容
2019年计划对建筑总面积70.85万平方米的17个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具体包括:
(一) 道路整修,安砌边石界石、疏通下水、更换破损井盖、改造老旧污水管线。
(二) 对裸露地面进行硬覆盖或软覆盖。
(三) 美化绿化,补植或增种树木、修建花坛、种植花卉、铺设草坪。
(四) 照明系统维修,安装或更换庭院灯、楼道灯。
(五) 增设停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
(六) 增加坡道、护栏等无障碍设施。
(七) 对上下水、燃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及线路、线缆进行清理改造。
(八) 对住宅楼本体、屋面防水进行维修,对楼道进行维修、粉饰。
(九) 拆除住宅区内的违章建筑。
二、 改造整治标准
道路平整、无破损;边石界石无缺失;各类检查井、收集井无塌陷、井盖无破损,达到抗压防盗标准;破损绿化得到修复;无违章建筑;小区配套管网符合总体规划和使用要求;电力及照明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完好;设有方便老年居民和残障人士出行的无障碍设施;稳步推进通讯线缆落地。
小区内有照明设施;单元门完好、无破损;住宅楼本体无破损、屋面无渗漏、楼道内整洁干净;落实改造后管理责任单位。
改造整治范围内需要增设、改造更新的各种管网设施建设,必须与小区整治项目同步进行,整治区域5年内不得进行任何管线建设。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确认小区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把迫切需要改造的小区列入改造整治计划,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本区改造整治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
2.配合相关单位和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踏查,留存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
3.对改造小区地下管网进行普查,根据普查情况进行图纸设计,确定施工方案。
4.对改造小区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5.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对改造小区进行图纸设计时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及数量信息进行标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将相关图纸交市公安局留存。
7.施工期间,负责全程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结束后,负责工程的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
8.负责落实改造后小区的管理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9.配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地下管道施工工作。
10.负责区级小区改造整治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二)市住建局
1.组织协调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2.对改造小区进行调度、督导、协调和不定期抽查。工程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
3.按照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督促各区对改造后的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协调供热、燃气、供水企业进行管网新装和旧有管网改造升级。
5.对各区进行小区下水管网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6.对各区小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7.指导各区招投标工作。
8.指导各区办理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
9.指导各区对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进行监督。
(三)市财政局
配合市住建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做好资金拨付管理工作。
(四)市城管执法局
1.监督并指导各区改造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2.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常态化。
(五)市公安局
在改造整治范围内,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自行设计、施工,应在各区开展施工图纸设计前,向各区提供改造老旧小区新建点位及数量,并与小区改造整治工程同步实施。
(六)市民政局
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及建筑缺少楼牌标识的,增设安装楼牌标识。
(七)市供电公司
同步实施小区供电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户外箱变、变压器、线缆、分支箱、楼道内等全部供电设施设备。移除墙体外挂和楼道内属于本系统废弃的箱体和线缆,实现线缆落地。
(八)吉视传媒、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对墙体外挂线缆情况进行普查,根据各自职责采取自建或联建地下管道的形式同步进行小区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楼体内外及地下线缆、线路的更新及改造,做好线缆落地和清理工作,移除墙体外挂和楼道内本系统废弃的箱体和通讯线缆。
四、资金来源、拨付条件
(一)资金来源
1.债券资金。
2.区级财政资金。
3.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
4.相关企业投入。涉及企业资产性投入或企业产权的设施设备改造,由企业直接投入资金。
(二)拨付条件
1.项目改造应按照改造标准整治完成,并落实小区建后管理方式。
2.各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根据工程综合验收情况和工程量计量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比例。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1日—6月30日)
各区组织现场踏查,确定改造小区、改造整治内容和工程量;完成改造整治施工设计;办理招投标前期手续,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办理开工手续。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立即依法依规开展实施,务必于7月末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9月30日)
各区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并对整治后的住宅区落实管理单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15日)
各区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完成工程量测算,并出具竣工图纸,完成工程自验收。市住建局与各相关单位对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综合验收。
(四)工程评审及决算阶段(2019年11月16日—12月30日)
各区自行完成本区工程结算工作。市住建局根据各区小区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申请资金,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资金。
研究生上到现在也快一年的,刚上学没多久的我,就面临着毕业论文开题,选题定下来好久,却一直找不好角度。说实话,挺有挫败感的。因为觉得我也付出了很多,可是却没有达到我想要的结果。究其原因,大概是资料没有收集完全,自己的逻辑也一直理不顺;自己太贪心,想做的内容很多,但却又流于表面。这大概是我上研以后面临的第二次打击吧。所以我决定将前期的想法全部打乱,带着问题意识重新查文献,重新理逻辑,我觉得我是可以写好这个论文的。这种自信大概是我看到了老爸听到我写这篇论文时的那种骄傲和期望的眼神吧,我想要多了解一下我的家乡,多体验一下那个我从前都没怎么感同身受的家乡。我不想让他们失望的同时,更想了解一下这个所谓的“老家”,到底是有何种魅力,能让爸爸一提到她,那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就会不自然的流露的原因。
开题还有10天,说好了要曼巴精神,不是吗?
是的,我是能做好的,对吗?#毕业论文# https://t.cn/RXnNP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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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海安会第101届会议预告】(编译不易 转载请注明出处)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1届会议将于2019年6月5日至14日在伦敦举行,其中一些亮点包括对SOLAS公约的修订:
预计MSC 101将考虑通过:
•SOLAS附录的修订草案,涉及舵,螺旋桨,侧推器,桨距和操作模式指示器的设备记录。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修正案草案,涉及惰性气体系统。
•《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的修正案草案,包括与液化气燃料装载限制规定有关的规定,机械处所外燃料分配规定,内部规定活塞式内燃机和燃料储存保护空间;和有关保护液化气燃料罐燃料供应的修正案,旨在防止爆炸。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修正案草案,涉及救生艇、释放和登乘设备的一般要求。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的一套全面修订草案,包括修订的第17章(最低要求摘要),18(规则所针对的产品清单)不适用),19(散装运输产品索引)和21(分配受IBC规则约束的产品的运输要求的标准)。对《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规则)的建造和设备的“守则”的相应修订也将予以通过。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合并版草案,包含修订05-19。 2019年的修订包括各种时间表的更新,例如BAUXITE FINES作为A组货物的新单个时间表,以及编辑修订。自IMSBC规则于2008年首次通过以来,修订已纳入综合IMSBC规则,包括迄今为止的所有修订。
MASS海上自主水面船舶监管范围界定
MSC将更新有关监管范围界定工作的进展,以了解如何在IMO工具中引入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的安全、可靠和无害环境的操作。
预计委员会还将审议与制定MASS试验临时准则有关的提案。在上届会议期间讨论了制定此类准则的暂行原则,包括确保此类准则应是通用的和基于目标的,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MASS的安全、可靠和无害环境的运作。
船舶在极地水域的安全
预计MSC将批准旨在用于在极地水域作业的船舶的导航和通信设备的指南草案。该指南包括有关温度和机械冲击测试的建议,以及如何解决低温下积冰和电池性能的问题。
委员会还将进一步考虑如何推进制定在极地水域运行但目前尚未涵盖的极地水域船舶的要求。大会决议草案将敦促成员国自愿采取步骤,在非SOLAS船舶上实施极地规则的安全措施,MSC将予以审议。如同意,可以在2019年底向IMO大会提出通过。
e-航海进展
预计MSC将批准一些与e-航海发展有关的通告。e-航海的定义是“通过电子手段统一收集、整合、交换、展示和分析船上和岸上的海洋信息,以加强泊位-泊位导航和海上安全保障的相关服务以及保护海洋环境” 。
最新的IMO e-航海战略实施计划(SIP)于2018年5月由MSC 99批准(MSC.1 /Circ.1595)。
MSC预计将批准:
•MSC关于导航设备用户界面设计标准化指南的通告草案。目的是促进用户界面的标准化,海员用于监控,管理和执行导航任务的信息将提高情境意识并提高导航安全性。该指南(包括图标)适用于综合导航系统(INS),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以及雷达设备,它们可适用于其他e-航海设备,从而提高标准化和可用性。
•提供有关船载导航显示器导航相关信息的性能标准修正案草案(MSC.191(79)决议),包括雷达设备,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以及综合导航系统的实施日期(INS)。修订标准的实施日期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及2025年7月1日在驾驶台上的所有其他导航显示。
•SN.1 / Circ.243 / Rev.2草案更新了与航行有关的符号,术语和缩写的提出准则,这些准则为适当使用与导航有关的符号提供了指导,以实现统一和一致的陈述。
•MSC关于在e-航海背景下定义和统一海事服务格式和结构的指南的决议草案。该指南的目的是确保海事服务以标准化和统一的格式在国际上实施。所有海事服务应符合国际水文组织(IHO)S-100框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数据建模和开发产品规格的方法。
•MSC关于e-航海背景下海事服务初步说明的通函草案。该通函包括旨在成为海事服务描述初稿的内容,并且是协调其格式和结构的初步贡献。考虑到协调的发展和相关工作,预计将定期更新初步说明。
国内渡轮安全
将邀请MSC审议处理国内渡轮安全和工作计划事宜的战略。 这可能包括:
•作为第一步,与利益相关方协商,整理最佳实践,测试并尝试国内立法,以促进更安全的国内渡轮运营;
•制定关于国内渡轮安全的示范法规;
•编写关于国内渡轮安全的在线培训材料;
•通过技术援助活动,加强一些国家的国家能力,将立法纳入国家法律。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1届会议将于2019年6月5日至14日在伦敦举行,其中一些亮点包括对SOLAS公约的修订:
预计MSC 101将考虑通过:
•SOLAS附录的修订草案,涉及舵,螺旋桨,侧推器,桨距和操作模式指示器的设备记录。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修正案草案,涉及惰性气体系统。
•《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的修正案草案,包括与液化气燃料装载限制规定有关的规定,机械处所外燃料分配规定,内部规定活塞式内燃机和燃料储存保护空间;和有关保护液化气燃料罐燃料供应的修正案,旨在防止爆炸。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修正案草案,涉及救生艇、释放和登乘设备的一般要求。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的一套全面修订草案,包括修订的第17章(最低要求摘要),18(规则所针对的产品清单)不适用),19(散装运输产品索引)和21(分配受IBC规则约束的产品的运输要求的标准)。对《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规则)的建造和设备的“守则”的相应修订也将予以通过。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合并版草案,包含修订05-19。 2019年的修订包括各种时间表的更新,例如BAUXITE FINES作为A组货物的新单个时间表,以及编辑修订。自IMSBC规则于2008年首次通过以来,修订已纳入综合IMSBC规则,包括迄今为止的所有修订。
MASS海上自主水面船舶监管范围界定
MSC将更新有关监管范围界定工作的进展,以了解如何在IMO工具中引入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的安全、可靠和无害环境的操作。
预计委员会还将审议与制定MASS试验临时准则有关的提案。在上届会议期间讨论了制定此类准则的暂行原则,包括确保此类准则应是通用的和基于目标的,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MASS的安全、可靠和无害环境的运作。
船舶在极地水域的安全
预计MSC将批准旨在用于在极地水域作业的船舶的导航和通信设备的指南草案。该指南包括有关温度和机械冲击测试的建议,以及如何解决低温下积冰和电池性能的问题。
委员会还将进一步考虑如何推进制定在极地水域运行但目前尚未涵盖的极地水域船舶的要求。大会决议草案将敦促成员国自愿采取步骤,在非SOLAS船舶上实施极地规则的安全措施,MSC将予以审议。如同意,可以在2019年底向IMO大会提出通过。
e-航海进展
预计MSC将批准一些与e-航海发展有关的通告。e-航海的定义是“通过电子手段统一收集、整合、交换、展示和分析船上和岸上的海洋信息,以加强泊位-泊位导航和海上安全保障的相关服务以及保护海洋环境” 。
最新的IMO e-航海战略实施计划(SIP)于2018年5月由MSC 99批准(MSC.1 /Circ.1595)。
MSC预计将批准:
•MSC关于导航设备用户界面设计标准化指南的通告草案。目的是促进用户界面的标准化,海员用于监控,管理和执行导航任务的信息将提高情境意识并提高导航安全性。该指南(包括图标)适用于综合导航系统(INS),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以及雷达设备,它们可适用于其他e-航海设备,从而提高标准化和可用性。
•提供有关船载导航显示器导航相关信息的性能标准修正案草案(MSC.191(79)决议),包括雷达设备,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以及综合导航系统的实施日期(INS)。修订标准的实施日期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及2025年7月1日在驾驶台上的所有其他导航显示。
•SN.1 / Circ.243 / Rev.2草案更新了与航行有关的符号,术语和缩写的提出准则,这些准则为适当使用与导航有关的符号提供了指导,以实现统一和一致的陈述。
•MSC关于在e-航海背景下定义和统一海事服务格式和结构的指南的决议草案。该指南的目的是确保海事服务以标准化和统一的格式在国际上实施。所有海事服务应符合国际水文组织(IHO)S-100框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数据建模和开发产品规格的方法。
•MSC关于e-航海背景下海事服务初步说明的通函草案。该通函包括旨在成为海事服务描述初稿的内容,并且是协调其格式和结构的初步贡献。考虑到协调的发展和相关工作,预计将定期更新初步说明。
国内渡轮安全
将邀请MSC审议处理国内渡轮安全和工作计划事宜的战略。 这可能包括:
•作为第一步,与利益相关方协商,整理最佳实践,测试并尝试国内立法,以促进更安全的国内渡轮运营;
•制定关于国内渡轮安全的示范法规;
•编写关于国内渡轮安全的在线培训材料;
•通过技术援助活动,加强一些国家的国家能力,将立法纳入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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