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只有神和野兽是孤独的。而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孤独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热潮,一种常态,无处不在。
其实,孤独就如同我们生命中的吃饭一样,生命是用来体验的,我们的孤独感正是成长过程中的所需要的原料。
如果无法面对孤独,就说明还没有长大。
害怕受伤害的恐惧,心门关闭,是孤独的养分。
接纳孤独,而非对抗孤独,体验过了,把它当做成长的原料,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真正长大。
其实,孤独就如同我们生命中的吃饭一样,生命是用来体验的,我们的孤独感正是成长过程中的所需要的原料。
如果无法面对孤独,就说明还没有长大。
害怕受伤害的恐惧,心门关闭,是孤独的养分。
接纳孤独,而非对抗孤独,体验过了,把它当做成长的原料,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真正长大。
#偶滴阅读清单2019# 2019年2月25日,读完了松浦弥太郎的《不能不去爱的两件事》。好像是第一次一天时间读完了一本非小说的书。非常朴素的语言,说的道理却不简单。与这几年的很多认知一致。从不同人的视角,总能汲取到养分,这也是读书的意义之一吧。印象最深刻的是对不安孤独的探讨,还有其他许多人生的切入点。许多问题的改变其实首先要迈出第一步,与JT叔叔的说法类似,先做,再想通。每篇后面的小漫画很可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基因还具备时滞性。怎么理解呢?据说在1900年左右有一本科幻小说,里面的内容是,在天马座星球上距离地球几万光年,有高智能生命存在。但是能虽然是高智能生命,但是他们也没探索他那么远的区域,他们不知道地球上有人类,因为人类可不能把信号发那么远,告诉他们这里有人类,就算按光速计算,也需要几万年才能传过去。所以他们在天马座上建立了一个超级类似无线电的基站,源源不断的向四周区域发射某一频段下的信号。这个时候,地球的科技刚好达到无限电波可以接受。然后该小说里有教授就接收到了这个无线电,异常兴奋,人类终于不是孤独的智能生命了。然后他们翻译了这个无线电声波信号的内容,看起来这个无线电声波信号的设计者是大神,他假定了能够接受这个无线声波的智能科技就能够有技术翻译这个内容。科学家发现,这个无限信号的内容是教人怎么制造一个超级计算机,哇,那个兴奋劲呀。他们就按照步骤去做这个超级计算机,结果超级计算机造好了,为人类造福,但是等这个计算机掌握了人类足够多的资源时,突然就叛变了,改为要消灭所有人类。最后关头,科幻小说男猪脚就一斧头劈掉了这个计算机的电源,拯救了人类~。
我们来看,在超级计算机要毁灭人类的时候,天马座的高智能外星人并不知道人类。但是这个超级计算机任然在执行他收到的命令,就是先迷惑人类,收集资源,然后就是毁灭人类。天马座上的智能生命并不能立刻给这个计算机一些什么新的指示,只是根据了既定的规则指令执行操作。这个就是时滞性。和我们的基因控制我们这个“庞大的生化机器“,非常相似。当我们遇到事情,或者面临选择的时候,基因不会告诉我们你该怎么办,但是他的方式非常的迂回,却非常的有效。比如一个前凸后翘,颜值一流,穿着性感,举止诱人的妹纸走过来。你的呼吸会加重,你的目光会被吸引,如果她再冲你一笑,你感觉爱情就来了。基因有准确用文字或者语音告诉你怎么做吗?没有。但是他通过遗传控制你身体机能每一点小的反应,最后形成了一连贯的感受,让你觉得:爱情来了。。。。
据说鸽子和老鹰是有共同的祖先的。那为什么基因这么傻,还进化出鸽子这种软弱的品种,都是老鹰多好呀,好厉害的样子。其实基因可聪明了。来,我们掏出小本子,记算一下。假设老鹰A和老鹰B为了争夺配偶权或者食物打架,胜利者获得10分,失败者得-5分,受伤者因为以后打架都受影响甚至会死亡所以再得-40分。这样2只老鹰打完一场架,胜利者得了10分,失败者得-5分,但是因为老鹰的凶猛,很可能会出现失败的那只受伤,甚至连胜利的那只都受伤很严重,在此为了简单,我们假设平均只有一个老鹰受伤,再得-40分。这样,两只老鹰打完一场架,他们的总得分为-35分。如果再加上它们双方体力消耗各自扣4分,那就是-35-8=-43分
而鸽子A,鸽子B,假设他们为了争夺配偶权或者食物打架,也是胜利10分,失败获得-5分。它们会竖起翅膀,瞪眼,瞪着对方,然后绕圈。直到有一方坚持不住了,先行放弃的一方就算输了。这样它们打一场架综合得分是5分。如果减去体力消耗各自-3分,5-6=-1分
这样可以看出,如果全部是老鹰,那对基因来说,明显不划算,还是演化成鸽子,更有利于基因的延续。但是如果全都是鸽子,那具备鹰的属性就很有优势,并且因为是鹰,甚至连争斗都不会有,就直接胜利,综合成本也是最低。但是一旦鹰增多到一定程度,那这个综合收益就会下降。这个也非常符合经济学的边际收益最大化的原理。老鹰和鸽子的比例大约就在边际收益最大值的上下进行浮动。
本书还再次从不同维度强调了基因的自私性。如利他性原理,即当群族面临挑战的时候,一部分青年热血战场,就如同公蚁为了族群,“无私”奉献自己的生命,也可以看做是基因为了持续繁衍下去,他们组队当中有一些利他性基因驱使了这些单位去牺牲,这样的群族更适合恶劣的环境,从而繁衍下来。同样的,复仇也是利他性基因的驱使。伤害已经发生,复仇从单位个体来看只会增加风险,对个体基本无任何收益,但是却确保了群族的规则。
作者还从基因的视角阐述了两性的话题,很是精彩。虽然推论是否正确有待考究,但的确是个别出心裁的视角。从演化学我们可以知道生物的繁衍本身也没有两性之说,精子也不是精子,卵子也并非卵子,可能他们都很接近,我们就叫他袍子吧,并没有特殊的性状区分。之后呢,有一些跑的速度特别快的袍子比较容易获胜,他们总是捷足先登,并且他们找到配对的袍子还挺大,蕴含很多养分。从此这些袍子就越来越讲究速度,个体足够小,速度足够快。而另一些袍子她们就越来越大,反正也跑不过那些速度快的,等那些快如索尼克的小家伙们主动上门吧,谁最快到达就和谁结合。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就是今天的精子和卵子诞生了。
基因还具备时滞性。怎么理解呢?据说在1900年左右有一本科幻小说,里面的内容是,在天马座星球上距离地球几万光年,有高智能生命存在。但是能虽然是高智能生命,但是他们也没探索他那么远的区域,他们不知道地球上有人类,因为人类可不能把信号发那么远,告诉他们这里有人类,就算按光速计算,也需要几万年才能传过去。所以他们在天马座上建立了一个超级类似无线电的基站,源源不断的向四周区域发射某一频段下的信号。这个时候,地球的科技刚好达到无限电波可以接受。然后该小说里有教授就接收到了这个无线电,异常兴奋,人类终于不是孤独的智能生命了。然后他们翻译了这个无线电声波信号的内容,看起来这个无线电声波信号的设计者是大神,他假定了能够接受这个无线声波的智能科技就能够有技术翻译这个内容。科学家发现,这个无限信号的内容是教人怎么制造一个超级计算机,哇,那个兴奋劲呀。他们就按照步骤去做这个超级计算机,结果超级计算机造好了,为人类造福,但是等这个计算机掌握了人类足够多的资源时,突然就叛变了,改为要消灭所有人类。最后关头,科幻小说男猪脚就一斧头劈掉了这个计算机的电源,拯救了人类~。
我们来看,在超级计算机要毁灭人类的时候,天马座的高智能外星人并不知道人类。但是这个超级计算机任然在执行他收到的命令,就是先迷惑人类,收集资源,然后就是毁灭人类。天马座上的智能生命并不能立刻给这个计算机一些什么新的指示,只是根据了既定的规则指令执行操作。这个就是时滞性。和我们的基因控制我们这个“庞大的生化机器“,非常相似。当我们遇到事情,或者面临选择的时候,基因不会告诉我们你该怎么办,但是他的方式非常的迂回,却非常的有效。比如一个前凸后翘,颜值一流,穿着性感,举止诱人的妹纸走过来。你的呼吸会加重,你的目光会被吸引,如果她再冲你一笑,你感觉爱情就来了。基因有准确用文字或者语音告诉你怎么做吗?没有。但是他通过遗传控制你身体机能每一点小的反应,最后形成了一连贯的感受,让你觉得:爱情来了。。。。
据说鸽子和老鹰是有共同的祖先的。那为什么基因这么傻,还进化出鸽子这种软弱的品种,都是老鹰多好呀,好厉害的样子。其实基因可聪明了。来,我们掏出小本子,记算一下。假设老鹰A和老鹰B为了争夺配偶权或者食物打架,胜利者获得10分,失败者得-5分,受伤者因为以后打架都受影响甚至会死亡所以再得-40分。这样2只老鹰打完一场架,胜利者得了10分,失败者得-5分,但是因为老鹰的凶猛,很可能会出现失败的那只受伤,甚至连胜利的那只都受伤很严重,在此为了简单,我们假设平均只有一个老鹰受伤,再得-40分。这样,两只老鹰打完一场架,他们的总得分为-35分。如果再加上它们双方体力消耗各自扣4分,那就是-35-8=-43分
而鸽子A,鸽子B,假设他们为了争夺配偶权或者食物打架,也是胜利10分,失败获得-5分。它们会竖起翅膀,瞪眼,瞪着对方,然后绕圈。直到有一方坚持不住了,先行放弃的一方就算输了。这样它们打一场架综合得分是5分。如果减去体力消耗各自-3分,5-6=-1分
这样可以看出,如果全部是老鹰,那对基因来说,明显不划算,还是演化成鸽子,更有利于基因的延续。但是如果全都是鸽子,那具备鹰的属性就很有优势,并且因为是鹰,甚至连争斗都不会有,就直接胜利,综合成本也是最低。但是一旦鹰增多到一定程度,那这个综合收益就会下降。这个也非常符合经济学的边际收益最大化的原理。老鹰和鸽子的比例大约就在边际收益最大值的上下进行浮动。
本书还再次从不同维度强调了基因的自私性。如利他性原理,即当群族面临挑战的时候,一部分青年热血战场,就如同公蚁为了族群,“无私”奉献自己的生命,也可以看做是基因为了持续繁衍下去,他们组队当中有一些利他性基因驱使了这些单位去牺牲,这样的群族更适合恶劣的环境,从而繁衍下来。同样的,复仇也是利他性基因的驱使。伤害已经发生,复仇从单位个体来看只会增加风险,对个体基本无任何收益,但是却确保了群族的规则。
作者还从基因的视角阐述了两性的话题,很是精彩。虽然推论是否正确有待考究,但的确是个别出心裁的视角。从演化学我们可以知道生物的繁衍本身也没有两性之说,精子也不是精子,卵子也并非卵子,可能他们都很接近,我们就叫他袍子吧,并没有特殊的性状区分。之后呢,有一些跑的速度特别快的袍子比较容易获胜,他们总是捷足先登,并且他们找到配对的袍子还挺大,蕴含很多养分。从此这些袍子就越来越讲究速度,个体足够小,速度足够快。而另一些袍子她们就越来越大,反正也跑不过那些速度快的,等那些快如索尼克的小家伙们主动上门吧,谁最快到达就和谁结合。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就是今天的精子和卵子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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