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查询功能上线】
10月9日,杭州住保房管局推出了“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查询”功能,购房者通过楼盘名和预售证号即可查询、核对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该功能已在杭州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的“e房通”模块正式上线,购房人点击“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查询”后,即可通过楼盘名称或预售证号搜索我市商品房预售项目的监管账号相关信息,包括楼盘名称、预售证号、项目坐落、企业名称、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等。
截至目前,“e房通”模块中已接入全市共计1460个监管账户信息,后续每个预售项目的监管资金账户信息都将及时接入“e房通”供大家查询。(浙江之声记者吴迪,综合杭州住保房管)
10月9日,杭州住保房管局推出了“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查询”功能,购房者通过楼盘名和预售证号即可查询、核对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该功能已在杭州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的“e房通”模块正式上线,购房人点击“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查询”后,即可通过楼盘名称或预售证号搜索我市商品房预售项目的监管账号相关信息,包括楼盘名称、预售证号、项目坐落、企业名称、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等。
截至目前,“e房通”模块中已接入全市共计1460个监管账户信息,后续每个预售项目的监管资金账户信息都将及时接入“e房通”供大家查询。(浙江之声记者吴迪,综合杭州住保房管)
【东莞:首次发布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到,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https://t.cn/A6MSG5aI
通知提到,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https://t.cn/A6MSG5aI
【#东莞首次发布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 】10月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东建房〔2021〕10号)》,并公布东莞市各镇街成交活跃小区二手房交易参考价格。
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
据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市住建局提醒,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https://t.cn/A6MSGviX
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
据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市住建局提醒,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https://t.cn/A6MSGv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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