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大平原(二百零三)|#重庆山路#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诗仙李白运用夸张浪漫主义手法,把顺水行舟的流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把自己愉快的心情反应到了江山壮丽多姿的描写上面,这也符合李白“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一贯性格。
查阅资料了解到,古代帆船最理想的状态下每小时最快行进25千米,但老天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垂青于李白,他也有走麦城的时候,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顺风顺水;且这时的李白因永王李璘案被流放夜郎,因皇家大赦天下才得以回还,一个刚刚获释的囚徒是不可能乘坐装饰豪华、速度极快的“游轮”的,在普通小船15千米的时速下,李白不可能一日之间就从重庆白帝城赶到了湖北的江陵(又名荆州城)。
李白不能,我却能。早晨还在齐鲁大地聆听孔子的谆谆教导,晚上就能领略到川渝大地上的风土人情。不是我有多厉害,而是自己出生的时代厉害,在祖国强大实力支持之下,我这个农家小子出身的教师也能乘坐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交通工具了。而在现代交通工具面前,从山东滨州到重庆奉节(古白帝城)之间1380千米的时空距离,实在是小菜一碟。
一下飞机,自己就被群山所包裹了。眼前是山,背后是山,身左是山,体右是山,满眼都是山,满脑子里也是山。这里的山巍峨高大,险壮雄奇,与他们一比,故乡附近城市边的那些山全部成了小儿科。
山多,水土保持工作也做得非常好。为我们接风的领导说,奉节县的森林绿地覆盖率达到了惊人的70%,境内更是没有一家污染企业,空气非常清新,是妥妥的人类宜居之地。
的确,看那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各色山峦全部穿着绿色的节日盛装,郁郁葱葱,层峦叠嶂。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即使是山腰农家傍晚的袅袅炊烟,在一片片绿树青草衬托下似有还无、慢慢升腾,仿佛到了蓬莱仙境!
而脚下的路全部都是依托山势走向而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这山路便有了几个最明显的特点。
一是隧道多。从万州机场宝塔坪到奉节县城130余千米的路上,汽车行驶了两个多小时,而中间穿行的隧道不会少于二十座。刚开始我还饶有兴趣的数数,5座,6座,7座……数到20座之后,瞌睡虫不断袭来,再次醒来时客运大巴已到了奉节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楼下,所以一路上隧道到底有多少个,自己也没有统计出个所以然来。虽然没能数清隧道的具体个数,但一路上所见所闻足以让山路的第一大特点坐实。
有的隧道客车仅用十余秒就能穿行而过,而有的隧道客车需经历六七十秒后才会重新看见阳光,按沪蓉高速上客车最低时速60千米来算,有的涵洞只有二三百米长,有的涵洞却长达三四华里,妥妥的一千五百余米长。
有的隧道有名字,例如瓦子店隧道、土地垭隧道、分界梁隧道、凤凰梁隧道,有的干脆懒得起名字,甘愿做无名英雄,默默守护着来来往往的大小车辆与行人。
二是桥梁多。这桥梁,有些是架水而过,有些却是没有河流却需要架山谷而过。看着近走着远,是所有山区修路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而桥梁的出现使问题迎刃而解,也大大节省了出行时间,大大缩短了物理空间距离。
这众多的桥梁空间上分布极广,有些在山顶,有些在山腰,有些是在山脚,从三峡之巅1388米的海拔到奉节县城平均972米的高度,有着令人眼花缭乱数都数不过来的桥梁。有一处竟然出现了三座桥梁上中下分层排列,犹如祖父孙三代同堂,询问过接风的领导才明白,最上面的是国道上高速桥,中间的是奉节县级路上的桥,而最底下是原先村民修建的老桥。
汽车在山路上自西向东奔驰,而我却在车上左顾右盼。左边瞧,脚下的桥需仰望山顶之桥;右边望,脚下的桥就可以鸟瞰山脚的桥,这不由让我想起了“新月派”诗人卞之琳的那首成名代表作《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桥与桥之间也是辩证式地存在,此桥是彼桥的风景,而彼桥却也成为了他桥的风景。
一路走来,自己只是经历了万州--云阳--奉节三个县区,“窥一斑而知全豹”,在多山多水多河流的情况下,整个重庆直辖市足足有38个县区,加以类比整个重庆的隧道与桥梁数就应该是蔚为可观了。
三是坡路多弯路多。偌大一个县城,几乎看不到骑自行车的人,因为下坡容易上坡就难,谁都不敢保证自己有充足的体力能骑行完这416米垂直高度的山路。取而代之自行车的,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摩托车,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结婚时购置的钱江125大摩托来,要是骑到此地那该多拉风啊!
但现实却是不允许的,首先骑行2000余里路自己没有那份体力和毅力,再者说出于安全角度考虑,市县两级领导也不允许我这样做,第三关键是购置汽车后,原先4500元买的摩托早已被人500元收走不在我名下啦!
也难怪在接风座谈会上,同样是来自滨州援助奉节的彭县长反复强调,在这里安全是第一,不管你是20年的车龄,还是30年的车龄,来奉节支教后一律不准动车——不准借当地同事的车,更不准借学生家长的车,平原上开车10年,赶不上这里开车一天,你想啊,到处都是山高涧深,到处都是坡陡弯路多,一不小心扎下去全部玩完。所以不准动车,不仅仅是谆谆教导,更是一项政治纪律、组织红线,无论你是党员还是普通群众,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簪越。
这些修建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柏油山路,已经存在了三四十年之久。试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科技实力还不是十分强大,许多开山架桥的先进大型器械还没有引进或者研发出来,所以有多少里山路,就有多少人辛勤的付出在里面,有些山势陡峭之地,器械上不去,那就全靠人工来处理。修路工人顶着寒风、冒着烈日,一凿凿、一锹锹,汗水搬走了开山路上多余碍事的山石与泥土,泪水运来了修路所需的钢铁与砂石料,劳动最光荣,重庆山路的广大修建者也最光荣!
重庆多山多水多河流的地形成就了密密麻麻、盘桓曲折的山路,而山路的四通八达、畅行无阻反过来助推了城市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
重庆山路,山路重庆!
作者简介:安颖光,博兴人,中共党员,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滨州市作协会员,偶有文章发表于省市刊物和文学网络公众平台。
查阅资料了解到,古代帆船最理想的状态下每小时最快行进25千米,但老天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垂青于李白,他也有走麦城的时候,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顺风顺水;且这时的李白因永王李璘案被流放夜郎,因皇家大赦天下才得以回还,一个刚刚获释的囚徒是不可能乘坐装饰豪华、速度极快的“游轮”的,在普通小船15千米的时速下,李白不可能一日之间就从重庆白帝城赶到了湖北的江陵(又名荆州城)。
李白不能,我却能。早晨还在齐鲁大地聆听孔子的谆谆教导,晚上就能领略到川渝大地上的风土人情。不是我有多厉害,而是自己出生的时代厉害,在祖国强大实力支持之下,我这个农家小子出身的教师也能乘坐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交通工具了。而在现代交通工具面前,从山东滨州到重庆奉节(古白帝城)之间1380千米的时空距离,实在是小菜一碟。
一下飞机,自己就被群山所包裹了。眼前是山,背后是山,身左是山,体右是山,满眼都是山,满脑子里也是山。这里的山巍峨高大,险壮雄奇,与他们一比,故乡附近城市边的那些山全部成了小儿科。
山多,水土保持工作也做得非常好。为我们接风的领导说,奉节县的森林绿地覆盖率达到了惊人的70%,境内更是没有一家污染企业,空气非常清新,是妥妥的人类宜居之地。
的确,看那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各色山峦全部穿着绿色的节日盛装,郁郁葱葱,层峦叠嶂。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即使是山腰农家傍晚的袅袅炊烟,在一片片绿树青草衬托下似有还无、慢慢升腾,仿佛到了蓬莱仙境!
而脚下的路全部都是依托山势走向而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这山路便有了几个最明显的特点。
一是隧道多。从万州机场宝塔坪到奉节县城130余千米的路上,汽车行驶了两个多小时,而中间穿行的隧道不会少于二十座。刚开始我还饶有兴趣的数数,5座,6座,7座……数到20座之后,瞌睡虫不断袭来,再次醒来时客运大巴已到了奉节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楼下,所以一路上隧道到底有多少个,自己也没有统计出个所以然来。虽然没能数清隧道的具体个数,但一路上所见所闻足以让山路的第一大特点坐实。
有的隧道客车仅用十余秒就能穿行而过,而有的隧道客车需经历六七十秒后才会重新看见阳光,按沪蓉高速上客车最低时速60千米来算,有的涵洞只有二三百米长,有的涵洞却长达三四华里,妥妥的一千五百余米长。
有的隧道有名字,例如瓦子店隧道、土地垭隧道、分界梁隧道、凤凰梁隧道,有的干脆懒得起名字,甘愿做无名英雄,默默守护着来来往往的大小车辆与行人。
二是桥梁多。这桥梁,有些是架水而过,有些却是没有河流却需要架山谷而过。看着近走着远,是所有山区修路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而桥梁的出现使问题迎刃而解,也大大节省了出行时间,大大缩短了物理空间距离。
这众多的桥梁空间上分布极广,有些在山顶,有些在山腰,有些是在山脚,从三峡之巅1388米的海拔到奉节县城平均972米的高度,有着令人眼花缭乱数都数不过来的桥梁。有一处竟然出现了三座桥梁上中下分层排列,犹如祖父孙三代同堂,询问过接风的领导才明白,最上面的是国道上高速桥,中间的是奉节县级路上的桥,而最底下是原先村民修建的老桥。
汽车在山路上自西向东奔驰,而我却在车上左顾右盼。左边瞧,脚下的桥需仰望山顶之桥;右边望,脚下的桥就可以鸟瞰山脚的桥,这不由让我想起了“新月派”诗人卞之琳的那首成名代表作《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桥与桥之间也是辩证式地存在,此桥是彼桥的风景,而彼桥却也成为了他桥的风景。
一路走来,自己只是经历了万州--云阳--奉节三个县区,“窥一斑而知全豹”,在多山多水多河流的情况下,整个重庆直辖市足足有38个县区,加以类比整个重庆的隧道与桥梁数就应该是蔚为可观了。
三是坡路多弯路多。偌大一个县城,几乎看不到骑自行车的人,因为下坡容易上坡就难,谁都不敢保证自己有充足的体力能骑行完这416米垂直高度的山路。取而代之自行车的,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摩托车,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结婚时购置的钱江125大摩托来,要是骑到此地那该多拉风啊!
但现实却是不允许的,首先骑行2000余里路自己没有那份体力和毅力,再者说出于安全角度考虑,市县两级领导也不允许我这样做,第三关键是购置汽车后,原先4500元买的摩托早已被人500元收走不在我名下啦!
也难怪在接风座谈会上,同样是来自滨州援助奉节的彭县长反复强调,在这里安全是第一,不管你是20年的车龄,还是30年的车龄,来奉节支教后一律不准动车——不准借当地同事的车,更不准借学生家长的车,平原上开车10年,赶不上这里开车一天,你想啊,到处都是山高涧深,到处都是坡陡弯路多,一不小心扎下去全部玩完。所以不准动车,不仅仅是谆谆教导,更是一项政治纪律、组织红线,无论你是党员还是普通群众,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簪越。
这些修建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柏油山路,已经存在了三四十年之久。试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科技实力还不是十分强大,许多开山架桥的先进大型器械还没有引进或者研发出来,所以有多少里山路,就有多少人辛勤的付出在里面,有些山势陡峭之地,器械上不去,那就全靠人工来处理。修路工人顶着寒风、冒着烈日,一凿凿、一锹锹,汗水搬走了开山路上多余碍事的山石与泥土,泪水运来了修路所需的钢铁与砂石料,劳动最光荣,重庆山路的广大修建者也最光荣!
重庆多山多水多河流的地形成就了密密麻麻、盘桓曲折的山路,而山路的四通八达、畅行无阻反过来助推了城市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
重庆山路,山路重庆!
作者简介:安颖光,博兴人,中共党员,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滨州市作协会员,偶有文章发表于省市刊物和文学网络公众平台。
#今日说法# 【人脸识别锁定“零口供”盗窃惯犯】“我一次都没有来过连云港。”“视频里面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面对讯问,李某始终矢口否认。盗窃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监控画质不清晰,犯罪嫌疑人容貌改变……这一系列问题都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以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处理等技术手段夯实证据链条。最终,李某因犯盗窃罪受到应有惩罚。
视频中的人到底是谁?“零口供”案件陷入僵局
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李某虽然家境富裕,但却是一个有着多次盗窃前科记录的惯犯。2018年8月中旬,李某独自来到连云港,当其走到一家烟酒店门口时,动起了歪心思。李某告诉老板,其要买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和4箱洋河梦酒,并提出需要将这些货送至指定酒店后方可付款。于是,老板应其要求带着烟酒与李某一同前往酒店。不料,就在老板卸货之际,李某以“至酒店内找拖车搬运”为由,趁机将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窃走,后迅速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500元。随后,老板报案。
尽管李某是个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盗窃惯犯,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2020年9月上旬,公安机关在盐城市亭湖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于同年10月30日将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令检察官没想到的是,被传唤到案的李某与案发监控视频里显示的容貌简直判若两人。2018年道路监控视频中的“李某”皮肤很白,但站在检察官面前的李某却是黑黄脸,发型也有了较大变化。最难的是,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始终拒不认罪,甚至矢口否认来过连云港。而且,经调查发现,当天烟酒店内并无监控,两人送货的酒店内的监控视频也模糊不清,只能看清楚肤色、发型、衣着和简单的面部特征,与当日被讯问的李某差别较大。虽然还有一张李某在街边闲逛时被路边监控拍下的画面,但该画面恰好是一个逆光的侧脸,也只能看清肤色、发型和简单的面部特征,识别度很低。那么,此刻的“李某”是彼时的“李某”吗?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技术手段协助锁定真相
为还原案件真相,承办检察官依法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同时,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人脸图像识别比对工作,以此确定图像的同一性。通过对李某现场拍照取证,将其与案发当天酒店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人脸画面放至江苏省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李某系第一相似人,相似度高达92.48%。为避免局限性,又将该人脸画面放至全国性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李某仍为第一命中人。为排除合理怀疑,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的第二位、面部特征与李某相似度较高的贾某同步展开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贾某无任何前科劣迹且不具备作案时间,排除其作案嫌疑。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遂向海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提出技术协助请求。于是,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检察技术人员对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李某多张照片,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中的人脸画面,进行图像清晰化处理和人脸识别面部特征综合比对,结果发现两者高度相似,可以认定当天作案人员为李某。考虑到证据证明力问题,在省院、区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又将李某多张照片以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视频中的人脸画面作为检材,送至外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也证实图像为同一人。
此外,承办检察官经阅卷还发现,李某在作案前6天,曾在江苏省海安市以同样手段作案,后来被法院判刑七个月。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海安市检察院联系,询问海安市检察院办理李某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的长相特征、作案手段、辩解等,并同时联系侦查人员至海安市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和视听资料。进而,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技术人员将李某在海安市作案的监控录像与连云港市当天发案时的路边监控录像进行综合比对,在对图像进行逐帧分析并作图像清晰化处理比对后发现,李某在海安市一家烟酒店作案时所用的背包与在连云港市作案时所用的背包高度相似。承办人又查阅卷宗发现,其所盗香烟品牌也多有重合,甚至到案后的辩解几乎一致,而且进一步查证李某以同样手段作案已达10起,这些证据都佐证了李某在连云港市作案的高度可能性。
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使用李某不同时期的照片组织烟酒店的老板和店员、出租车司机等相关证人进行辨认,多名证人均准确无误地作出辨认,确认当天就是李某盗窃了香烟。可见,本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自行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引入技术协助手段,完善了该案的证据体系,最终成功锁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李某。
2020年11月26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开庭时,始终拒不认罪的李某面对多份证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够争取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同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尹贺 张梅娟 宗申
视频中的人到底是谁?“零口供”案件陷入僵局
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李某虽然家境富裕,但却是一个有着多次盗窃前科记录的惯犯。2018年8月中旬,李某独自来到连云港,当其走到一家烟酒店门口时,动起了歪心思。李某告诉老板,其要买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和4箱洋河梦酒,并提出需要将这些货送至指定酒店后方可付款。于是,老板应其要求带着烟酒与李某一同前往酒店。不料,就在老板卸货之际,李某以“至酒店内找拖车搬运”为由,趁机将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窃走,后迅速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500元。随后,老板报案。
尽管李某是个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盗窃惯犯,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2020年9月上旬,公安机关在盐城市亭湖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于同年10月30日将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令检察官没想到的是,被传唤到案的李某与案发监控视频里显示的容貌简直判若两人。2018年道路监控视频中的“李某”皮肤很白,但站在检察官面前的李某却是黑黄脸,发型也有了较大变化。最难的是,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始终拒不认罪,甚至矢口否认来过连云港。而且,经调查发现,当天烟酒店内并无监控,两人送货的酒店内的监控视频也模糊不清,只能看清楚肤色、发型、衣着和简单的面部特征,与当日被讯问的李某差别较大。虽然还有一张李某在街边闲逛时被路边监控拍下的画面,但该画面恰好是一个逆光的侧脸,也只能看清肤色、发型和简单的面部特征,识别度很低。那么,此刻的“李某”是彼时的“李某”吗?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技术手段协助锁定真相
为还原案件真相,承办检察官依法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同时,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人脸图像识别比对工作,以此确定图像的同一性。通过对李某现场拍照取证,将其与案发当天酒店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人脸画面放至江苏省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李某系第一相似人,相似度高达92.48%。为避免局限性,又将该人脸画面放至全国性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李某仍为第一命中人。为排除合理怀疑,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的第二位、面部特征与李某相似度较高的贾某同步展开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贾某无任何前科劣迹且不具备作案时间,排除其作案嫌疑。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遂向海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提出技术协助请求。于是,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检察技术人员对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李某多张照片,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中的人脸画面,进行图像清晰化处理和人脸识别面部特征综合比对,结果发现两者高度相似,可以认定当天作案人员为李某。考虑到证据证明力问题,在省院、区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又将李某多张照片以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视频中的人脸画面作为检材,送至外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也证实图像为同一人。
此外,承办检察官经阅卷还发现,李某在作案前6天,曾在江苏省海安市以同样手段作案,后来被法院判刑七个月。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海安市检察院联系,询问海安市检察院办理李某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的长相特征、作案手段、辩解等,并同时联系侦查人员至海安市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和视听资料。进而,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技术人员将李某在海安市作案的监控录像与连云港市当天发案时的路边监控录像进行综合比对,在对图像进行逐帧分析并作图像清晰化处理比对后发现,李某在海安市一家烟酒店作案时所用的背包与在连云港市作案时所用的背包高度相似。承办人又查阅卷宗发现,其所盗香烟品牌也多有重合,甚至到案后的辩解几乎一致,而且进一步查证李某以同样手段作案已达10起,这些证据都佐证了李某在连云港市作案的高度可能性。
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使用李某不同时期的照片组织烟酒店的老板和店员、出租车司机等相关证人进行辨认,多名证人均准确无误地作出辨认,确认当天就是李某盗窃了香烟。可见,本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自行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引入技术协助手段,完善了该案的证据体系,最终成功锁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李某。
2020年11月26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开庭时,始终拒不认罪的李某面对多份证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够争取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同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尹贺 张梅娟 宗申
#今日说法# 【人脸识别锁定“零口供”盗窃惯犯】“我一次都没有来过连云港。”“视频里面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面对讯问,李某始终矢口否认。盗窃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监控画质不清晰,犯罪嫌疑人容貌改变……这一系列问题都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以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处理等技术手段夯实证据链条。最终,李某因犯盗窃罪受到应有惩罚。
视频中的人到底是谁?“零口供”案件陷入僵局
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李某虽然家境富裕,但却是一个有着多次盗窃前科记录的惯犯。2018年8月中旬,李某独自来到连云港,当其走到一家烟酒店门口时,动起了歪心思。李某告诉老板,其要买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和4箱洋河梦酒,并提出需要将这些货送至指定酒店后方可付款。于是,老板应其要求带着烟酒与李某一同前往酒店。不料,就在老板卸货之际,李某以“至酒店内找拖车搬运”为由,趁机将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窃走,后迅速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500元。随后,老板报案。
尽管李某是个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盗窃惯犯,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2020年9月上旬,公安机关在盐城市亭湖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于同年10月30日将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令检察官没想到的是,被传唤到案的李某与案发监控视频里显示的容貌简直判若两人。2018年道路监控视频中的“李某”皮肤很白,但站在检察官面前的李某却是黑黄脸,发型也有了较大变化。最难的是,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始终拒不认罪,甚至矢口否认来过连云港。而且,经调查发现,当天烟酒店内并无监控,两人送货的酒店内的监控视频也模糊不清,只能看清楚肤色、发型、衣着和简单的面部特征,与当日被讯问的李某差别较大。虽然还有一张李某在街边闲逛时被路边监控拍下的画面,但该画面恰好是一个逆光的侧脸,也只能看清肤色、发型和简单的面部特征,识别度很低。那么,此刻的“李某”是彼时的“李某”吗?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技术手段协助锁定真相
为还原案件真相,承办检察官依法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同时,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人脸图像识别比对工作,以此确定图像的同一性。通过对李某现场拍照取证,将其与案发当天酒店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人脸画面放至江苏省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李某系第一相似人,相似度高达92.48%。为避免局限性,又将该人脸画面放至全国性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李某仍为第一命中人。为排除合理怀疑,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的第二位、面部特征与李某相似度较高的贾某同步展开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贾某无任何前科劣迹且不具备作案时间,排除其作案嫌疑。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遂向海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提出技术协助请求。于是,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检察技术人员对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李某多张照片,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中的人脸画面,进行图像清晰化处理和人脸识别面部特征综合比对,结果发现两者高度相似,可以认定当天作案人员为李某。考虑到证据证明力问题,在省院、区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又将李某多张照片以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视频中的人脸画面作为检材,送至外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也证实图像为同一人。
此外,承办检察官经阅卷还发现,李某在作案前6天,曾在江苏省海安市以同样手段作案,后来被法院判刑七个月。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海安市检察院联系,询问海安市检察院办理李某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的长相特征、作案手段、辩解等,并同时联系侦查人员至海安市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和视听资料。进而,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技术人员将李某在海安市作案的监控录像与连云港市当天发案时的路边监控录像进行综合比对,在对图像进行逐帧分析并作图像清晰化处理比对后发现,李某在海安市一家烟酒店作案时所用的背包与在连云港市作案时所用的背包高度相似。承办人又查阅卷宗发现,其所盗香烟品牌也多有重合,甚至到案后的辩解几乎一致,而且进一步查证李某以同样手段作案已达10起,这些证据都佐证了李某在连云港市作案的高度可能性。
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使用李某不同时期的照片组织烟酒店的老板和店员、出租车司机等相关证人进行辨认,多名证人均准确无误地作出辨认,确认当天就是李某盗窃了香烟。可见,本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自行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引入技术协助手段,完善了该案的证据体系,最终成功锁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李某。
2020年11月26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开庭时,始终拒不认罪的李某面对多份证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够争取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同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中的人到底是谁?“零口供”案件陷入僵局
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李某虽然家境富裕,但却是一个有着多次盗窃前科记录的惯犯。2018年8月中旬,李某独自来到连云港,当其走到一家烟酒店门口时,动起了歪心思。李某告诉老板,其要买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和4箱洋河梦酒,并提出需要将这些货送至指定酒店后方可付款。于是,老板应其要求带着烟酒与李某一同前往酒店。不料,就在老板卸货之际,李某以“至酒店内找拖车搬运”为由,趁机将5条软中华香烟、5条黄金叶香烟窃走,后迅速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500元。随后,老板报案。
尽管李某是个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盗窃惯犯,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2020年9月上旬,公安机关在盐城市亭湖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于同年10月30日将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令检察官没想到的是,被传唤到案的李某与案发监控视频里显示的容貌简直判若两人。2018年道路监控视频中的“李某”皮肤很白,但站在检察官面前的李某却是黑黄脸,发型也有了较大变化。最难的是,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始终拒不认罪,甚至矢口否认来过连云港。而且,经调查发现,当天烟酒店内并无监控,两人送货的酒店内的监控视频也模糊不清,只能看清楚肤色、发型、衣着和简单的面部特征,与当日被讯问的李某差别较大。虽然还有一张李某在街边闲逛时被路边监控拍下的画面,但该画面恰好是一个逆光的侧脸,也只能看清肤色、发型和简单的面部特征,识别度很低。那么,此刻的“李某”是彼时的“李某”吗?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人脸识别、图像清晰化技术手段协助锁定真相
为还原案件真相,承办检察官依法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同时,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人脸图像识别比对工作,以此确定图像的同一性。通过对李某现场拍照取证,将其与案发当天酒店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人脸画面放至江苏省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结果显示李某系第一相似人,相似度高达92.48%。为避免局限性,又将该人脸画面放至全国性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李某仍为第一命中人。为排除合理怀疑,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的第二位、面部特征与李某相似度较高的贾某同步展开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贾某无任何前科劣迹且不具备作案时间,排除其作案嫌疑。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遂向海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提出技术协助请求。于是,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检察技术人员对监控视频中提取到的李某多张照片,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中的人脸画面,进行图像清晰化处理和人脸识别面部特征综合比对,结果发现两者高度相似,可以认定当天作案人员为李某。考虑到证据证明力问题,在省院、区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又将李某多张照片以及其作案前半个小时出现在路面监控视频中的人脸画面作为检材,送至外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也证实图像为同一人。
此外,承办检察官经阅卷还发现,李某在作案前6天,曾在江苏省海安市以同样手段作案,后来被法院判刑七个月。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海安市检察院联系,询问海安市检察院办理李某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的长相特征、作案手段、辩解等,并同时联系侦查人员至海安市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和视听资料。进而,海州区检察院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的技术人员将李某在海安市作案的监控录像与连云港市当天发案时的路边监控录像进行综合比对,在对图像进行逐帧分析并作图像清晰化处理比对后发现,李某在海安市一家烟酒店作案时所用的背包与在连云港市作案时所用的背包高度相似。承办人又查阅卷宗发现,其所盗香烟品牌也多有重合,甚至到案后的辩解几乎一致,而且进一步查证李某以同样手段作案已达10起,这些证据都佐证了李某在连云港市作案的高度可能性。
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使用李某不同时期的照片组织烟酒店的老板和店员、出租车司机等相关证人进行辨认,多名证人均准确无误地作出辨认,确认当天就是李某盗窃了香烟。可见,本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自行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引入技术协助手段,完善了该案的证据体系,最终成功锁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李某。
2020年11月26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开庭时,始终拒不认罪的李某面对多份证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够争取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同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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