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三原创” 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热”起来
2020年以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响应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号召,设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并在辖区内所有学校醒目位置公开热线号码,目前共接听热线52次,全部给予满意解答。为了更好的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采取“三原创”方式,使热线真正“热”起来。
原创标语更实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您身边的未检专线。”——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原创宣传标语。在每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总是使学生和家长们印象深刻。同时,第二检察部还制作了条幅在辖区所有学校悬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因宣传标语简单上口,宣传方式多样,加之人民群众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使得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踊跃拨打热线。
原创海报更直观。第二检察部原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宣传海报,直观生动地展现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职责,引导学生和家长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海报上标注“知心相伴 未爱相随”温馨话语,代表着第二检察部知心姐姐工作室的工作性质。海报张贴于人员密集的区域,让更多的家长和孩子关注到这条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热线。
原创微课更懂你。第二检察部原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宣传微课,以【宝检“未”课堂】每月一期的形式宣传未检工作,课堂内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反映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原创的微课堂通过“宝泉检察”两微一端及抖音、快手等多媒体方式同步播放,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串起千万家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成长承载着几代人的寄托,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建立意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校园侵害的法律监督,提高师生、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0年以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响应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号召,设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并在辖区内所有学校醒目位置公开热线号码,目前共接听热线52次,全部给予满意解答。为了更好的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采取“三原创”方式,使热线真正“热”起来。
原创标语更实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您身边的未检专线。”——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原创宣传标语。在每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总是使学生和家长们印象深刻。同时,第二检察部还制作了条幅在辖区所有学校悬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因宣传标语简单上口,宣传方式多样,加之人民群众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使得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踊跃拨打热线。
原创海报更直观。第二检察部原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宣传海报,直观生动地展现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职责,引导学生和家长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海报上标注“知心相伴 未爱相随”温馨话语,代表着第二检察部知心姐姐工作室的工作性质。海报张贴于人员密集的区域,让更多的家长和孩子关注到这条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热线。
原创微课更懂你。第二检察部原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宣传微课,以【宝检“未”课堂】每月一期的形式宣传未检工作,课堂内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反映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原创的微课堂通过“宝泉检察”两微一端及抖音、快手等多媒体方式同步播放,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串起千万家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成长承载着几代人的寄托,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的建立意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校园侵害的法律监督,提高师生、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021年6月是第九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也是国务院正式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立了以副主任曹琪为组长,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为组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小组,在2021年6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有序开展“三进”地毯式普法宣传工作,护好群众“钱袋子”。
一、进银行,促成检银“携手”,从源头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联合宝泉岭辖区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在各银行营业网点为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讲解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用案例讲解非法集资表现形式,提高公众识别能力,“零距离”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二、进学校,预防非法集资从青少年抓起,为青少年步入社会打好“预防针”。工作小组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工业学校为即将毕业步入社会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向学生们介绍了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及危害。为了使课堂更加生动有趣,工作小组将制作好的微课在大屏幕上播放,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的动画,使法治课充满了教育性与趣味性,得到了学生们的广泛认可。
三、进社区,以“点”带“面”织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网。工作小组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对辖区内的4个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了防范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手册,讲述“骗子”的手法,通过防骗小妙招告知工作人员遇到情况如何处理。为扩大覆盖面,工作小组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在辖区内对民众进行“防骗”宣传,让更多民众了解非法集资,同时,第二检察部在社区外墙张贴“非法集资条例”常识海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检察部以“三进”地毯式普法宣传,让宝泉岭辖区内百姓真正感受到了非法集资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第二检察部将再接再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行为,以“检察蓝”护好群众“钱袋子”,筑牢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
2021年6月是第九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也是国务院正式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立了以副主任曹琪为组长,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为组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小组,在2021年6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有序开展“三进”地毯式普法宣传工作,护好群众“钱袋子”。
一、进银行,促成检银“携手”,从源头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联合宝泉岭辖区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在各银行营业网点为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讲解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用案例讲解非法集资表现形式,提高公众识别能力,“零距离”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二、进学校,预防非法集资从青少年抓起,为青少年步入社会打好“预防针”。工作小组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工业学校为即将毕业步入社会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向学生们介绍了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及危害。为了使课堂更加生动有趣,工作小组将制作好的微课在大屏幕上播放,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的动画,使法治课充满了教育性与趣味性,得到了学生们的广泛认可。
三、进社区,以“点”带“面”织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网。工作小组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对辖区内的4个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了防范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手册,讲述“骗子”的手法,通过防骗小妙招告知工作人员遇到情况如何处理。为扩大覆盖面,工作小组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在辖区内对民众进行“防骗”宣传,让更多民众了解非法集资,同时,第二检察部在社区外墙张贴“非法集资条例”常识海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检察部以“三进”地毯式普法宣传,让宝泉岭辖区内百姓真正感受到了非法集资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第二检察部将再接再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行为,以“检察蓝”护好群众“钱袋子”,筑牢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
【检察为民办实事】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摸得着”
“我深深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感谢检察机关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为我们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近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继春与第一检察部干警一行三人来到宝泉岭辖区新华农场、普阳农场和江滨农场,依法对3起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不起诉集中宣告并训诫。
此次公开宣告邀请了民警、社区代表和农场领导出席。承办检察官孙继春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向被不起诉人说明了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并当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3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一定以此为诫,今后绝不触犯法律。
出席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宣告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起到了惩罚与教育的双重意义,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持企业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检察机关小案精办,为民办实事,我们“看得见,摸得着”。
下一步,宝泉岭院第一检察部将继续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一诉了之”,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使得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实实在在的参与感、获得感。
“我深深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感谢检察机关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为我们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近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继春与第一检察部干警一行三人来到宝泉岭辖区新华农场、普阳农场和江滨农场,依法对3起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不起诉集中宣告并训诫。
此次公开宣告邀请了民警、社区代表和农场领导出席。承办检察官孙继春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向被不起诉人说明了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并当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3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一定以此为诫,今后绝不触犯法律。
出席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宣告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起到了惩罚与教育的双重意义,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持企业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检察机关小案精办,为民办实事,我们“看得见,摸得着”。
下一步,宝泉岭院第一检察部将继续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一诉了之”,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使得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实实在在的参与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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