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 不要让电梯变成夺命通道】本报持续报道“电动车进电梯”现象,引发网友和市民的广泛关注。仅仅3秒钟,电梯就被着火的电动车吞噬,在那个封闭的场所里,似乎什么逃生指南发挥的作用都不大。大家也都在反思:如何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显然,禁止电动车上电梯,应该是一条最有效的措施。不少网友也表示,禁止电动车“入户上楼”,还需疏堵结合,政府部门、物业和居民共同努力,切实解决居民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不要让电梯成为夺命的死亡通道。
市民希望建设规范安全又经济实惠的充电桩。
警钟长鸣
电动车着火事故频发
就在成都发生电动车在电梯内爆燃事故前两天,5月8日,廊坊一小区内,一居民在客厅内给电动车充电,意外起火,庆幸的是,4名租客一起躲到卫生间内,并用湿毛巾堵住门缝,最终被消防员救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一次次的电动车火灾教训,都在为我们敲响着警钟,很多网友和市民都希望:“不要让电动车进电梯。”网友@越量峰提出:“电动车充电着火不是偶然现象,我所住的小区近几年就发生多起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人命关天不是小事。”网友@川流不息则称:“坚决支持电动车不进电梯、不上楼!”
消防提醒
不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或屋内
预防电动车起火,我们应该怎么做?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类似的安全隐患呢?
郑孟生建议,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电动车,购买后不要违规改装,维修时也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车行,选择原厂适配的零配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最好不要把电动车带进电梯或者家里。”郑孟生提醒,消防人员一直强调,即便不充电也最好不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或屋内。电梯是狭小密闭的空间,一旦着火,里面立刻就会变成火炉,30秒产生的毒烟可以致命;最可怕的是,躲无可躲,跑无可跑。这时,电梯内的乘客要设法让电梯迅速停下来并打开电梯门,在因烟雾可能看不清楼层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将所有楼层键都按下,然后按开门键才有可能让电梯停下。“现在夏季到了,高温本身也容易致使电动车自燃的概率增加,大家更需要提高警惕。”郑孟生说。
电梯里的智能摄像头可以将这辆电动车请出去。
解决办法
疏堵结合解决好停放、充电问题
既然最好不要让电动车进电梯或家里,许多网友都提出,那么电动车放哪儿?有的网友表示,自己把电动车推进电梯带上楼充电那是“情非得已”,没有地方停放,没有地方充电。有的说,小区虽然有充电桩,但是太贵,充一次电两三块钱,消费不起。还有的说,电动车放楼下丢了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 网友@阿布提出:“疏通防范并举才能解决电动车充电的隐患,这不能那不能不是办法,怎么能解决而且又安全,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网友@???也提出:“疏堵结合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省会,摆在很多车主面前的现实尴尬是:没地方充电,要么缺乏充电设备,要么充电桩因价格偏贵而闲置。一方面,有些小区没有充电设施或者充电设施供不应求;另一方面,自律意识与公共精神的缺失,让许多充电结束的电动车没有及时从停车棚挪走,导致“不用充电的占着位置,想充电的没位置”,从而降低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价值。另外,小区物业管理良莠不齐,停在楼下又面临电瓶被偷的风险。
就像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所说,社区和物业有必要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场所,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老旧小区也应及时规划停车区域并加装安全合格的充电桩,同时增加摄像头和安保措施,防止电动车被偷,这样疏堵结合,才能有效防止电动车上楼。不能大家不在家里充电了,在楼下充电桩充电,却出现充电桩不合格,又发生火灾,或者电动车屡屡被盗的现象。
另外,为防止电动车进电梯,网友@陌上花开提出,还可以借鉴省会一些小区利用智能化管控的方式。记者调查中发现东方智汇城4号院在电梯内安装了电动车识别系统,一旦发现电动车进入,就会通知后台,电梯门也将无法关闭,有效避免电动车进入电梯。同时,其充电桩收费价格与居民电价差不多。而省会居民另外的一大关注点就是充电桩的收费,都希望其与居民电价差不多。网友@高高兴兴提出:“在小区建充电桩,充电桩按居民电价收费,同时车棚和充电桩做到防火防盗,人们自己也就不往家里推了。”
铅酸电池电动车
也不能上楼?
消防专家:也有引发爆炸的隐患
面对此次电动车电梯内着火事故,有市民发出另一种声音。“成都电梯内着火的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把重点放在电动车质量的监管上,而不是不让电动车进电梯。”记者在采访中,一位市民提出自己的看法,“那辆电动车又没充电就着火了,肯定是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我们买电动车都买大厂家、质量好的电动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市民提出:“这辆电动车是锂电池的,锂电池就是容易起火,我的电动车是铅酸电池的,没事儿!”他认为:“什么事儿不能一刀切,不能因为发生一起事故,就不让电动车上楼。老百姓挣个钱不容易,两三千块钱买辆电动车,在自己家充电都不安全,就能保证在楼下充电安全?”
“电动车的电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锂电池,一类是铅酸电池。目前来看电池起火爆炸还是锂电池居多。”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处长郑孟生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的电解液介质不同,铅酸电池一般都是用硫酸作为电解质的,硫酸是不容易被点燃的,抗高温的性能良好。而锂电池的电解质使用的是有机物,锂离子有机物属于可燃物。“锂电池受到挤压、高温会导致SEI膜(隔膜)破裂,而引发爆炸。但并不是说铅酸电池就不会引起火灾,一样也会。”他还提到,此前,消防部门曾经做过实验,实验结果表明:起火燃烧的电动车,无论是锂电池还是铅酸电池,都会散发出有毒有害烟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给周边的人造成严重伤害。
有人说原本好端端的一辆电动车,怎么会突然一下子就起火了?肯定是电动车质量有问题。对此,郑孟生表示,老百姓大多存在着电动车只有充电才会自燃爆炸的误区,而从这些事故的现场视频可以明确看到,实际上,没有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也同样存在自燃的风险。他说,电池爆炸的原因有三点:温度,本身产生氧气,电池里有机质也就是燃料,这三者都具备了,就有可能发生爆炸。除了充电,使用中的电动车、未断电的电动车,甚至断了电的电动车,都可能起火。
郑孟生告诉记者,消防员对此还曾做过一个实验,在炎热的夏天下午2点左右,室外气温36℃。消防员推来一辆使用两年多的电动车,其内部的许多线路已老化。骑行一小时后,电动车车座下面的温度越来越高,已能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所以这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来源:燕赵晚报
市民希望建设规范安全又经济实惠的充电桩。
警钟长鸣
电动车着火事故频发
就在成都发生电动车在电梯内爆燃事故前两天,5月8日,廊坊一小区内,一居民在客厅内给电动车充电,意外起火,庆幸的是,4名租客一起躲到卫生间内,并用湿毛巾堵住门缝,最终被消防员救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一次次的电动车火灾教训,都在为我们敲响着警钟,很多网友和市民都希望:“不要让电动车进电梯。”网友@越量峰提出:“电动车充电着火不是偶然现象,我所住的小区近几年就发生多起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人命关天不是小事。”网友@川流不息则称:“坚决支持电动车不进电梯、不上楼!”
消防提醒
不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或屋内
预防电动车起火,我们应该怎么做?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类似的安全隐患呢?
郑孟生建议,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电动车,购买后不要违规改装,维修时也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车行,选择原厂适配的零配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最好不要把电动车带进电梯或者家里。”郑孟生提醒,消防人员一直强调,即便不充电也最好不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或屋内。电梯是狭小密闭的空间,一旦着火,里面立刻就会变成火炉,30秒产生的毒烟可以致命;最可怕的是,躲无可躲,跑无可跑。这时,电梯内的乘客要设法让电梯迅速停下来并打开电梯门,在因烟雾可能看不清楼层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将所有楼层键都按下,然后按开门键才有可能让电梯停下。“现在夏季到了,高温本身也容易致使电动车自燃的概率增加,大家更需要提高警惕。”郑孟生说。
电梯里的智能摄像头可以将这辆电动车请出去。
解决办法
疏堵结合解决好停放、充电问题
既然最好不要让电动车进电梯或家里,许多网友都提出,那么电动车放哪儿?有的网友表示,自己把电动车推进电梯带上楼充电那是“情非得已”,没有地方停放,没有地方充电。有的说,小区虽然有充电桩,但是太贵,充一次电两三块钱,消费不起。还有的说,电动车放楼下丢了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 网友@阿布提出:“疏通防范并举才能解决电动车充电的隐患,这不能那不能不是办法,怎么能解决而且又安全,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网友@???也提出:“疏堵结合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省会,摆在很多车主面前的现实尴尬是:没地方充电,要么缺乏充电设备,要么充电桩因价格偏贵而闲置。一方面,有些小区没有充电设施或者充电设施供不应求;另一方面,自律意识与公共精神的缺失,让许多充电结束的电动车没有及时从停车棚挪走,导致“不用充电的占着位置,想充电的没位置”,从而降低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价值。另外,小区物业管理良莠不齐,停在楼下又面临电瓶被偷的风险。
就像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所说,社区和物业有必要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场所,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老旧小区也应及时规划停车区域并加装安全合格的充电桩,同时增加摄像头和安保措施,防止电动车被偷,这样疏堵结合,才能有效防止电动车上楼。不能大家不在家里充电了,在楼下充电桩充电,却出现充电桩不合格,又发生火灾,或者电动车屡屡被盗的现象。
另外,为防止电动车进电梯,网友@陌上花开提出,还可以借鉴省会一些小区利用智能化管控的方式。记者调查中发现东方智汇城4号院在电梯内安装了电动车识别系统,一旦发现电动车进入,就会通知后台,电梯门也将无法关闭,有效避免电动车进入电梯。同时,其充电桩收费价格与居民电价差不多。而省会居民另外的一大关注点就是充电桩的收费,都希望其与居民电价差不多。网友@高高兴兴提出:“在小区建充电桩,充电桩按居民电价收费,同时车棚和充电桩做到防火防盗,人们自己也就不往家里推了。”
铅酸电池电动车
也不能上楼?
消防专家:也有引发爆炸的隐患
面对此次电动车电梯内着火事故,有市民发出另一种声音。“成都电梯内着火的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把重点放在电动车质量的监管上,而不是不让电动车进电梯。”记者在采访中,一位市民提出自己的看法,“那辆电动车又没充电就着火了,肯定是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我们买电动车都买大厂家、质量好的电动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市民提出:“这辆电动车是锂电池的,锂电池就是容易起火,我的电动车是铅酸电池的,没事儿!”他认为:“什么事儿不能一刀切,不能因为发生一起事故,就不让电动车上楼。老百姓挣个钱不容易,两三千块钱买辆电动车,在自己家充电都不安全,就能保证在楼下充电安全?”
“电动车的电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锂电池,一类是铅酸电池。目前来看电池起火爆炸还是锂电池居多。”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处长郑孟生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的电解液介质不同,铅酸电池一般都是用硫酸作为电解质的,硫酸是不容易被点燃的,抗高温的性能良好。而锂电池的电解质使用的是有机物,锂离子有机物属于可燃物。“锂电池受到挤压、高温会导致SEI膜(隔膜)破裂,而引发爆炸。但并不是说铅酸电池就不会引起火灾,一样也会。”他还提到,此前,消防部门曾经做过实验,实验结果表明:起火燃烧的电动车,无论是锂电池还是铅酸电池,都会散发出有毒有害烟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给周边的人造成严重伤害。
有人说原本好端端的一辆电动车,怎么会突然一下子就起火了?肯定是电动车质量有问题。对此,郑孟生表示,老百姓大多存在着电动车只有充电才会自燃爆炸的误区,而从这些事故的现场视频可以明确看到,实际上,没有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也同样存在自燃的风险。他说,电池爆炸的原因有三点:温度,本身产生氧气,电池里有机质也就是燃料,这三者都具备了,就有可能发生爆炸。除了充电,使用中的电动车、未断电的电动车,甚至断了电的电动车,都可能起火。
郑孟生告诉记者,消防员对此还曾做过一个实验,在炎热的夏天下午2点左右,室外气温36℃。消防员推来一辆使用两年多的电动车,其内部的许多线路已老化。骑行一小时后,电动车车座下面的温度越来越高,已能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所以这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来源:燕赵晚报
真正厉害的都人是居安思的危人
虽不然愁吃穿是但还在本职作工外以风
生起水的起做副了业。
是还没有毕业开始作工就弃放乐玩追剧
划规未来 思创考业 职兼增收加入的人
正真的自律 是论不哪种要你需自信的
合都场可以一说句 还好 我有早准备
要不再让己自有任何 早道就知好了
机只会青垂于有备准的人个这小学老师
就说过了 能对应难万的前就提是 持续
努力 持优保秀 想就干别拖着!!
虽不然愁吃穿是但还在本职作工外以风
生起水的起做副了业。
是还没有毕业开始作工就弃放乐玩追剧
划规未来 思创考业 职兼增收加入的人
正真的自律 是论不哪种要你需自信的
合都场可以一说句 还好 我有早准备
要不再让己自有任何 早道就知好了
机只会青垂于有备准的人个这小学老师
就说过了 能对应难万的前就提是 持续
努力 持优保秀 想就干别拖着!!
抗心律失常用药的9大误区,你是不是也中招了?
药物治疗是抗心律失常治疗的基石,但临床上,在抗心律失常药物使用过程中常见9种误区,向下看,希望能在实际诊疗过程中对你有所帮助。
误区一:所有心律失常都必需干预
首先要明确一点,并非所有的心律失常都需要治疗。
在用药之前,尤其是要筛选出无需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体检时发现的早搏、无症状性心动过速、心室率不快的房颤、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律失常、无不良严重后果的心律失常。对这些患者应当以“打消顾虑”为主,教育其避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避免或减少应用可使心律失常加重的饮酒、咖啡、浓茶等刺激性饮品,避免过度劳累、熬夜、激动、生气等。
此外,指导患者如何定期复查、自我监测脉搏以评估心律失常也至关重要。这些患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不仅无益,有些反而使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甚至诱发新的心律失常(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误区二:需治疗的心律失常都应彻底消除
在心律失常的救治中,常见的想法是无论何种情况,都要把心律失常消灭干净、彻底消除,但临床并非如此。
室性期前收缩(室性早搏)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出现了室性早搏,医生和患者都会紧张,用抗心律失常药消灭室早也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做法。
但多数学者不主张过于积极的处理,尤其是对于不合并器质性心脏病,不诱发更严重心律失常的室性早搏。即使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室早,也并不主张常规应用抗心律失常药,而是更应重视改善缺血等治疗。
误区三:情况紧急,直接用药
情况再紧急,也要快速了解患者的机体情况(当然更紧急的情况会选择电复律)。
比如,有哪些基础疾病?正在服用哪些药物?现在的心电图如何?心律失常持续的时间?有无电解质紊乱?
例如,心房颤动(房颤)患者应用依布利特或胺碘酮复律前,如果已经出现QTc延长、低钾血症或房颤已持续数天未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检查,也未应用抗凝药物,则用药就如同走钢丝一般。
误区四:药物安全性是绝对的
不存在绝对安全的药物。
例如,胺碘酮对心肌内层、中层、外层的复极延长相对均一,因此,应用后很少发生其他三类药导致的QT间期延长甚至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加之其对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室性心动过速均有效,又可以用于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患者,很多医生认为其是安全的“万能灵药”。
其实不然,对于已经出现QTc延长、低钾血症的患者,也会出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而对于较易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三类药物(如,依布利特)用于相对安全的患者(无QTc延长、血钾不低于4.0mmol/L),注意用药方法,也是安全的。
误区五:一种药物无效就换另一种
对于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一般不建议短期内换用另外一种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宜考虑采用非药物的方法如电复律或食管调搏等。
序贯应用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及促心律失常作用,仅在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风暴状态或其它顽固性心律失常处理时才考虑,避免由于过度依赖药物治疗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误区六:心律失常以治疗为上
对于AMI合并室速的患者,曾主张预防用药,48小时内慎重预防应用利多卡因。
对于遗传性长QT综合征、Brugada综合征、儿茶酚胺敏感性室速的患者,长期应用β受体阻滞剂可预防再发;对于心肌梗死、心衰合并室速患者,应用β受体阻滞剂预防心室重构,改善预后。因此,是预防为主,还是治疗为上,应仔细权衡利弊后再使用。
误区七:联合用药更常见
2015年ESC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的指南建议,若单药治疗无效,可联合应用。
对于频发室速,可联合钠通道和钾通道阻滞剂(如美西律+索他洛尔、胺碘酮+氟卡尼/普罗帕酮)。β受体阻滞剂与胺碘酮联合,可用于ICD频繁放电者。胺碘酮联合雷诺嗪,可提高房颤转复率。
但抗心律失常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格外当心,不仅要关注对窦房结自律性、房室结传导性、心肌收缩性的抑制,更要关注对QTc间期延长的协同作用。尤其对于女性、心力衰竭、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同时在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三环类抗抑郁药等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时,更应注意加强监测。
总之,抗心律失常药物和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留意相互的不良作用及配伍禁忌,切不可盲目运用。
误区八:忽略基础疾病和病因治疗
器质性心脏病引起的室早或非持续性室速不是引起猝死或增加死亡率的直接原因,仅仅是基础心脏病(如心梗、心衰等)的临床表现。
某些心律失常(如低血钾、低血镁、洋地黄中毒及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等)可能是暂时性的,去除诱因后可迅速消失。室早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临床症状和(或)预后,有室早并非都有器质性心脏病。没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早多为良性,预后良好。
根据心律失常加年龄,武断地把老年人室早归因于冠心病、年轻人室早归因于心肌炎/心肌炎后遗症,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误区九:Ⅰ类药物惨遭淘汰
在临床用药过程中,不少医生认为虽然Ⅰ类药物抗心律失常有效,但对减少死亡无益甚至有害。
因此,即便对无心脏结构、功能异常的患者也放弃应用,反而把二线药物胺碘酮当成万能的一线药物滥用,这是毫无依据的。
对Ⅰ类药物不利的临床研究都是针对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患者的,只要患者不属于这两种情况,Ⅰ类药物还是必不可少的一线治疗药物。
药物治疗是抗心律失常治疗的基石,但临床上,在抗心律失常药物使用过程中常见9种误区,向下看,希望能在实际诊疗过程中对你有所帮助。
误区一:所有心律失常都必需干预
首先要明确一点,并非所有的心律失常都需要治疗。
在用药之前,尤其是要筛选出无需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体检时发现的早搏、无症状性心动过速、心室率不快的房颤、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律失常、无不良严重后果的心律失常。对这些患者应当以“打消顾虑”为主,教育其避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避免或减少应用可使心律失常加重的饮酒、咖啡、浓茶等刺激性饮品,避免过度劳累、熬夜、激动、生气等。
此外,指导患者如何定期复查、自我监测脉搏以评估心律失常也至关重要。这些患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不仅无益,有些反而使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甚至诱发新的心律失常(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误区二:需治疗的心律失常都应彻底消除
在心律失常的救治中,常见的想法是无论何种情况,都要把心律失常消灭干净、彻底消除,但临床并非如此。
室性期前收缩(室性早搏)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出现了室性早搏,医生和患者都会紧张,用抗心律失常药消灭室早也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做法。
但多数学者不主张过于积极的处理,尤其是对于不合并器质性心脏病,不诱发更严重心律失常的室性早搏。即使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室早,也并不主张常规应用抗心律失常药,而是更应重视改善缺血等治疗。
误区三:情况紧急,直接用药
情况再紧急,也要快速了解患者的机体情况(当然更紧急的情况会选择电复律)。
比如,有哪些基础疾病?正在服用哪些药物?现在的心电图如何?心律失常持续的时间?有无电解质紊乱?
例如,心房颤动(房颤)患者应用依布利特或胺碘酮复律前,如果已经出现QTc延长、低钾血症或房颤已持续数天未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检查,也未应用抗凝药物,则用药就如同走钢丝一般。
误区四:药物安全性是绝对的
不存在绝对安全的药物。
例如,胺碘酮对心肌内层、中层、外层的复极延长相对均一,因此,应用后很少发生其他三类药导致的QT间期延长甚至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加之其对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室性心动过速均有效,又可以用于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患者,很多医生认为其是安全的“万能灵药”。
其实不然,对于已经出现QTc延长、低钾血症的患者,也会出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而对于较易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三类药物(如,依布利特)用于相对安全的患者(无QTc延长、血钾不低于4.0mmol/L),注意用药方法,也是安全的。
误区五:一种药物无效就换另一种
对于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一般不建议短期内换用另外一种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宜考虑采用非药物的方法如电复律或食管调搏等。
序贯应用静脉抗心律失常药物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及促心律失常作用,仅在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风暴状态或其它顽固性心律失常处理时才考虑,避免由于过度依赖药物治疗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误区六:心律失常以治疗为上
对于AMI合并室速的患者,曾主张预防用药,48小时内慎重预防应用利多卡因。
对于遗传性长QT综合征、Brugada综合征、儿茶酚胺敏感性室速的患者,长期应用β受体阻滞剂可预防再发;对于心肌梗死、心衰合并室速患者,应用β受体阻滞剂预防心室重构,改善预后。因此,是预防为主,还是治疗为上,应仔细权衡利弊后再使用。
误区七:联合用药更常见
2015年ESC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的指南建议,若单药治疗无效,可联合应用。
对于频发室速,可联合钠通道和钾通道阻滞剂(如美西律+索他洛尔、胺碘酮+氟卡尼/普罗帕酮)。β受体阻滞剂与胺碘酮联合,可用于ICD频繁放电者。胺碘酮联合雷诺嗪,可提高房颤转复率。
但抗心律失常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格外当心,不仅要关注对窦房结自律性、房室结传导性、心肌收缩性的抑制,更要关注对QTc间期延长的协同作用。尤其对于女性、心力衰竭、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同时在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三环类抗抑郁药等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时,更应注意加强监测。
总之,抗心律失常药物和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留意相互的不良作用及配伍禁忌,切不可盲目运用。
误区八:忽略基础疾病和病因治疗
器质性心脏病引起的室早或非持续性室速不是引起猝死或增加死亡率的直接原因,仅仅是基础心脏病(如心梗、心衰等)的临床表现。
某些心律失常(如低血钾、低血镁、洋地黄中毒及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等)可能是暂时性的,去除诱因后可迅速消失。室早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临床症状和(或)预后,有室早并非都有器质性心脏病。没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早多为良性,预后良好。
根据心律失常加年龄,武断地把老年人室早归因于冠心病、年轻人室早归因于心肌炎/心肌炎后遗症,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误区九:Ⅰ类药物惨遭淘汰
在临床用药过程中,不少医生认为虽然Ⅰ类药物抗心律失常有效,但对减少死亡无益甚至有害。
因此,即便对无心脏结构、功能异常的患者也放弃应用,反而把二线药物胺碘酮当成万能的一线药物滥用,这是毫无依据的。
对Ⅰ类药物不利的临床研究都是针对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患者的,只要患者不属于这两种情况,Ⅰ类药物还是必不可少的一线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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