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拟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名市公安机关辅警配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环节,关天造等15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普通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钟宇辉等3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特警队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张慧等4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共22人拟聘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反映,举报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8-5135099;邮编:525400
来信地址:电白区水东镇广南路190号,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3号办公楼203室。
附件:拟招聘22名辅警总成绩排名表
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
2021年5月26日
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名市公安机关辅警配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环节,关天造等15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普通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钟宇辉等3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特警队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张慧等4名人员符合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应条件,共22人拟聘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反映,举报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8-5135099;邮编:525400
来信地址:电白区水东镇广南路190号,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3号办公楼203室。
附件:拟招聘22名辅警总成绩排名表
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
2021年5月26日
#茂名新增1例无症状# 【茂名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25日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系广州荔湾病例密接者】5月25日下午16时,茂名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25日发现的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记者获悉,患者姚某系广州荔湾病例密接者,在茂名市对广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筛查中发现。
发布会通报了姚某在茂活动轨迹,地点包括电白区那霍镇惠多多超市门口、那霍镇“六记”宵夜档、旧屋垌村家中、那霍镇市场、高州市金山实验中学、旧屋垌村村委会附近路边、那霍镇卫生院、那霍镇汽车站等。
发布会通报称,截至25日16时,初步甄别姚某在茂密切接触者19人,均已集中采样隔离;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92人,已全部追踪管理。茂名市防控指挥部紧急启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截至25日下午15时,已检核酸3160人,结果均为阴性。
“目前对确定的8个重点场所均已经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茂名市副市长黄权介绍,“我们在重点场所落实环境消杀,组织开展对周边药店、诊所等哨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督促经营者及时报告有关可疑症状人员。我们采集姚某在茂的家居标本及重点活动场所环境标本共23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24日18时,经电白区疾控中心检测,姚某核酸复检呈阳性,再经茂名市疾控中心检测呈阳性。电白区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镇街和区公安、卫健等部门立即启动“三同时”机制,联合开展追踪溯源。电白区区长黄东明介绍,电白已组织成立4支24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共148人,对排查到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组织10支核酸采样队共30名医务人员对相关联人员和那霍镇马路村委会旧屋垌村及相邻3条自然村全体村民采集咽拭子。此外,电白各镇街成立快速应对小组,确定最小防控单元,并做好相关场所和物资调动保障工作,为大规模核酸检测做好准备。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24日,茂名市累计接种了60.41万剂次、49.28万人。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局长黄立红介绍,目前茂名市设置了152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共680个接种单元,日接种能力可达10-13万剂次以上。“最新一批10万剂次疫苗将于今晚7-8点抵达茂名,随到随发,争取以最短时间配送到接种点,最快速度为市民接种。”黄立红说。
茂名市疾控中心主任许桂锋向市民发出提醒,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符合条件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及时留意官方发布的疫苗接种信息,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发布会通报了姚某在茂活动轨迹,地点包括电白区那霍镇惠多多超市门口、那霍镇“六记”宵夜档、旧屋垌村家中、那霍镇市场、高州市金山实验中学、旧屋垌村村委会附近路边、那霍镇卫生院、那霍镇汽车站等。
发布会通报称,截至25日16时,初步甄别姚某在茂密切接触者19人,均已集中采样隔离;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92人,已全部追踪管理。茂名市防控指挥部紧急启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截至25日下午15时,已检核酸3160人,结果均为阴性。
“目前对确定的8个重点场所均已经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茂名市副市长黄权介绍,“我们在重点场所落实环境消杀,组织开展对周边药店、诊所等哨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督促经营者及时报告有关可疑症状人员。我们采集姚某在茂的家居标本及重点活动场所环境标本共23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24日18时,经电白区疾控中心检测,姚某核酸复检呈阳性,再经茂名市疾控中心检测呈阳性。电白区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镇街和区公安、卫健等部门立即启动“三同时”机制,联合开展追踪溯源。电白区区长黄东明介绍,电白已组织成立4支24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共148人,对排查到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组织10支核酸采样队共30名医务人员对相关联人员和那霍镇马路村委会旧屋垌村及相邻3条自然村全体村民采集咽拭子。此外,电白各镇街成立快速应对小组,确定最小防控单元,并做好相关场所和物资调动保障工作,为大规模核酸检测做好准备。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24日,茂名市累计接种了60.41万剂次、49.28万人。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局长黄立红介绍,目前茂名市设置了152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共680个接种单元,日接种能力可达10-13万剂次以上。“最新一批10万剂次疫苗将于今晚7-8点抵达茂名,随到随发,争取以最短时间配送到接种点,最快速度为市民接种。”黄立红说。
茂名市疾控中心主任许桂锋向市民发出提醒,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符合条件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及时留意官方发布的疫苗接种信息,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茂名警方发布通告,这些人尽快投案自首】
茂南公通字【2021】67号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二、在逃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不得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凡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
四、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对提供线索、检举并成功抓获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将给与奖励。同时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案自首联系人:李警官,19928692136。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在逃人员名单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https://t.cn/R2WxEr2
茂南公通字【2021】67号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二、在逃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不得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凡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
四、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对提供线索、检举并成功抓获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将给与奖励。同时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案自首联系人:李警官,19928692136。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在逃人员名单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https://t.cn/R2Wx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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