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谋介绍他人卖淫被提起公诉】为非法获利,夫妻二人祝某某、罗某某合谋介绍他人卖淫,曾先后招聘多名卖淫女,并安排住宿。通过陌陌、微信等途径招揽嫖客,向嫖客发送卖淫女信息。其间,为卖淫女等人烧饭的被告人王某某加入与被告人祝某某一起招揽嫖客。被告人祝某某、王某某、罗某某以介绍卖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月7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该案起诉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祝某某、罗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0月份,祝桂英、罗洪成为非法获利,合谋介绍他人卖淫。罗某某于2019年10月下旬、2020年4月中旬先后招聘两名卖淫女,并为其安排住宿。祝某某通过陌陌、微信等途径招揽嫖客,向嫖客发送卖淫女信息,达成合意后,祝某某通过微信通知卖淫女去完成卖淫活动,所得嫖资祝某某等人分得70%提成。其间,为卖淫女等人烧饭的被告人王某某加入与祝某某一起招揽嫖客,约定王某某介绍卖淫所得与祝某某一起分成,祝某某介绍卖淫所得王某某不分成。祝某某的非法所得均用于夫妻日常生活花销。王某某在与祝某某一起介绍他人卖淫期间,另独自招聘一名卖淫女,为其介绍卖淫,所得分成归其个人所有。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侦查。当天,被告人祝某某、罗某某、王某某均被抓获归案,三名被告人随身携带的共7部手机同时被依法扣押。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祝某某、王某某、罗某某介绍他人卖淫,非法获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祝某某、罗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于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运)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祝某某、罗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0月份,祝桂英、罗洪成为非法获利,合谋介绍他人卖淫。罗某某于2019年10月下旬、2020年4月中旬先后招聘两名卖淫女,并为其安排住宿。祝某某通过陌陌、微信等途径招揽嫖客,向嫖客发送卖淫女信息,达成合意后,祝某某通过微信通知卖淫女去完成卖淫活动,所得嫖资祝某某等人分得70%提成。其间,为卖淫女等人烧饭的被告人王某某加入与祝某某一起招揽嫖客,约定王某某介绍卖淫所得与祝某某一起分成,祝某某介绍卖淫所得王某某不分成。祝某某的非法所得均用于夫妻日常生活花销。王某某在与祝某某一起介绍他人卖淫期间,另独自招聘一名卖淫女,为其介绍卖淫,所得分成归其个人所有。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侦查。当天,被告人祝某某、罗某某、王某某均被抓获归案,三名被告人随身携带的共7部手机同时被依法扣押。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祝某某、王某某、罗某某介绍他人卖淫,非法获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祝某某、罗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于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运)
#快讯#【合肥各路口注意!全市开始严查!】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文明办、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城管局共同发布《合肥市2021年度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方案》。5月8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8类交通乱象和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确保7月底前取得切实成效,8月进入长效管理阶段。
据悉,群众反映强烈的8类交通乱象和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加塞、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乱穿行。合肥将重点围绕市区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攻坚整治,在此基础上巩固工作成效,将整治范围不断向支次干道、背街小巷延伸。#合肥身边事#
据悉,群众反映强烈的8类交通乱象和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加塞、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乱穿行。合肥将重点围绕市区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攻坚整治,在此基础上巩固工作成效,将整治范围不断向支次干道、背街小巷延伸。#合肥身边事#
#快讯#【举报电话公布!合肥严查!】记者从合肥交警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5月8日公布了关于六大顽瘴痼疾举报投诉的方式。
专线主要受理反映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问题。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电话专线:0551-66269030(工作日8:00-17:00);
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68号;
受理信电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专线主要受理反映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问题。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电话专线:0551-66269030(工作日8:00-17:00);
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68号;
受理信电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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