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闻# 法治护航太湖生态岛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条例修改意见
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列入立法计划。目前,《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已经完成草稿起草,并作了两次集中修改和多次局部修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主要从适用范围和目标定位,规划和空间管控,用地限制和支持,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村落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定位,财政支持保障等多元化支持措施,农业规模化运作,法治环境保障等九个方面作出规定。
会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如何激发金庭镇内生发展动力以及破除多规难融、资源容量、项目落地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汇报了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和配套政策措施具体建议。
陈振一指出,太湖生态岛立法时间紧、任务重。此次参会的各部门、各单位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工作提供了支持,对条例出台后的更好执行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依规做好条例制定工作。要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责任;强调绿色发展,转变绿色生活方式;配套具体措施,出台支持生态岛建设的政策,对标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的要求,做好地方立法,护航生态岛建设。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秘书长李永根参加会议。
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列入立法计划。目前,《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已经完成草稿起草,并作了两次集中修改和多次局部修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主要从适用范围和目标定位,规划和空间管控,用地限制和支持,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村落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定位,财政支持保障等多元化支持措施,农业规模化运作,法治环境保障等九个方面作出规定。
会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如何激发金庭镇内生发展动力以及破除多规难融、资源容量、项目落地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汇报了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和配套政策措施具体建议。
陈振一指出,太湖生态岛立法时间紧、任务重。此次参会的各部门、各单位对《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制定工作提供了支持,对条例出台后的更好执行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依规做好条例制定工作。要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责任;强调绿色发展,转变绿色生活方式;配套具体措施,出台支持生态岛建设的政策,对标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的要求,做好地方立法,护航生态岛建设。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秘书长李永根参加会议。
【熊思东代表: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两会谈教育# 作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受到高度重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科技创新规律,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建议,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以良好的创新生态加速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2020年,科技部出台《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但熊思东表示,《规划》在具体落实中还面临挑战和困难:从创新主体来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大多处于单打独斗中,协调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联动型创新模式。从创新基础设施来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程度不够。从创新资源来看,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融合度不够高,特别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缺乏深度融合。从创新环境来看,“数据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人才流通不畅,且一定程度上存在内部无序竞争;成本共担、成果共享、高效转化等机制不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熊思东建议:在创新体制相互联通方面,“三省一市”共同制定面向“十四五”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在科技、教育、人才、产业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创新机构相互沟通方面,完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科研机构、知名科技型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建立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体制机制。在创新要素自由流通方面,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基金”,用于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发展有关项目研究、落实相关计划及人才互聘互访等;统一区域社会保障政策覆盖的人员范围规定,解决科技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异地就医、异地社保问题,实现区内人才“无门槛”流动。在创新资源共享贯通方面,在新一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中继续向长三角地区进行资源倾斜,并完善建设阶段配套投入分担机制、重大科研平台协调保障机制;重点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科技中介中心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创新文化彼此相通方面,宣传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共同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倡导和强化科技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保护机制。中国教育报北京3月3日讯(记者 刘亦凡 唐琪)
2020年,科技部出台《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但熊思东表示,《规划》在具体落实中还面临挑战和困难:从创新主体来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大多处于单打独斗中,协调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联动型创新模式。从创新基础设施来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程度不够。从创新资源来看,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融合度不够高,特别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缺乏深度融合。从创新环境来看,“数据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人才流通不畅,且一定程度上存在内部无序竞争;成本共担、成果共享、高效转化等机制不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熊思东建议:在创新体制相互联通方面,“三省一市”共同制定面向“十四五”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在科技、教育、人才、产业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创新机构相互沟通方面,完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科研机构、知名科技型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建立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体制机制。在创新要素自由流通方面,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基金”,用于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发展有关项目研究、落实相关计划及人才互聘互访等;统一区域社会保障政策覆盖的人员范围规定,解决科技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异地就医、异地社保问题,实现区内人才“无门槛”流动。在创新资源共享贯通方面,在新一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中继续向长三角地区进行资源倾斜,并完善建设阶段配套投入分担机制、重大科研平台协调保障机制;重点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科技中介中心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创新文化彼此相通方面,宣传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共同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倡导和强化科技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保护机制。中国教育报北京3月3日讯(记者 刘亦凡 唐琪)
#苏州规划# 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吴中区发布《太湖生态岛发展规划思路》,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生态岛的中国样本”愿景,为西山岛建成“太湖生态岛”描绘出未来模样。
西山岛未来的发展将参照上海市打造崇明岛为国际生态岛的经验做法,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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