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之果#【丹若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原河西奥体中心运动员村项目B区内,东至奥体邮政服务中心,南至金陵中心实验小学,西至丹桂园小区,北至兴隆大街,用地面积为1686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2002年,河西奥体中心运动员村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编号:20028179JY01),明确该项目所在B区的住宅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容积率≤2.2。2008年,建设单位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宁国土资让合[2008]补12号),约定该项目地块为河西奥体中心运动员村项目B区的新增出让土地,容积率为3.687。
该项目拟建5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8.54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88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3.49,建筑高度为59.9米,主要功能为住宅及相关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66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
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https://t.cn/A6tVqdWs(拟稿:范卫东;审核:陶乐;发布人:潘昕)
该项目拟建5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8.54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88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3.49,建筑高度为59.9米,主要功能为住宅及相关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66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
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https://t.cn/A6tVqdWs(拟稿:范卫东;审核:陶乐;发布人:潘昕)
#官渡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微直播# 【突出建管并重,提升精细水平,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打造互联互通枢纽。加快南北大道、巫家坝片区等路网建设;配合做好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昆明站南广场、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5号线项目。以批发零售集中区为重点,支持物流中心、公共配送(分拨)中心、智慧供应链等新业态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特征的商贸物流节点。加快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集数字政务、数字服务、数字商务为一体的大数据体系,打造信息采集、数据存储、加工处理互联共享的数据枢纽。
【砸1亿买时尚,总部企业最高奖4000万,顶尖人才奖800万…… 双11前,#青岛市南拼了#】为加快推进市南区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双招双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优势产业,优化营商环境,11月10日上午,市南区举行2020年市南区企业家大会,会上以“南招引字〔2020〕1 号”形式发布了《青岛市市南区促进“双招双引”和 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20条》,具体如下:
一、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1.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
对新引进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且保持增长的企业,自注册运营年度起五年内,按照其区级主要经济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的区级经济贡献)的100%、100%、100%、55%、55%(简称“三免两过半”)给予奖励。奖励期内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的,按照55%的比例延长奖励一年。
2.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对符合“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标准的企业,连续五年对年收入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人员名单企业自定,名额不超10人)给予分档奖励:企业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300 (含)-1000万元、1000 (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个人年收入产生经济贡献的18%、30%、40%给予奖励。个人年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以上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
3.重点企业奖励。
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的,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2%给予基数奖励。当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增长的企业(同比基数需达到2000万元),对增幅10%以内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20%;增幅超过1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40%;增幅超过2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60%。减收企业按照当年降幅扣减基数,减幅超过20%的企业不予奖励。
4.成长型企业奖励。
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400万元且实现增长的 (同比基数需达到400万元),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2%给予基数奖励。对增幅10%以内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20%;增幅超过1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40%;增幅超过2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60%。
以上第2至第4条款奖励资金可由企业奖励管理团队,或作为人才补贴转入个人账户。
5.围拢税源项目奖励。
对企业或个人股权转让等围拢业务在市南区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区级经济贡献的90%奖励,引荐人引进围拢项目每新增全口径经济贡献2000万元的,奖励引荐人20万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购置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在区域内购置商业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上自用的,按照购房时价款的3%给予奖励 (金融企业上浮至10%),最高2000万元。对符合“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标准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100%、100%、100%、55%、55%(简称“三免两过半”)比例给予连续五年房租补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7.推动经贸增量提质。
鼓励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对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亿元。对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500(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500 (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500(含)-1000万美元的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或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以商务部FDI口径为准,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业企业除外。
8.新引进项目引荐方奖励。
对新引进外资项目引荐方,引进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年到账500(含)-3000万美元、3000(含)-1亿美元、1亿美元(含)及以上的,分别按到账资金的0.7%、0.8%、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引进境外世界500强项目,按年实际到账2倍系数奖励。对引进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或者年实际到账外资额达不到以上奖励标准的,对引荐方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新引进内资项目引荐方,引进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奖励;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年注册资本金到账5000万元及以上,按到账资金的0.1%奖励。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按年实际到账资金1.5倍系数奖励。引进总投资1(含)-10亿元以下、10(含)-30亿元以下、30(含)-50亿元以下、50亿元(含)及以上,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奖励。
9.纳统企业经济贡献奖励。
对首次纳统并在库两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承担)。对规模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参与GDP核算的11个行业企业,其产值、营业收入或销售额行业排名前10%,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与区级经济贡献挂钩。(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邵华 肖玲玲)https://t.cn/A6GJTfTf
一、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1.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
对新引进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且保持增长的企业,自注册运营年度起五年内,按照其区级主要经济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的区级经济贡献)的100%、100%、100%、55%、55%(简称“三免两过半”)给予奖励。奖励期内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的,按照55%的比例延长奖励一年。
2.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对符合“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标准的企业,连续五年对年收入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人员名单企业自定,名额不超10人)给予分档奖励:企业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300 (含)-1000万元、1000 (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个人年收入产生经济贡献的18%、30%、40%给予奖励。个人年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以上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
3.重点企业奖励。
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的,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2%给予基数奖励。当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增长的企业(同比基数需达到2000万元),对增幅10%以内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20%;增幅超过1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40%;增幅超过2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60%。减收企业按照当年降幅扣减基数,减幅超过20%的企业不予奖励。
4.成长型企业奖励。
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达到400万元且实现增长的 (同比基数需达到400万元),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2%给予基数奖励。对增幅10%以内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20%;增幅超过1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40%;增幅超过20%的,增加增量区级经济贡献的60%。
以上第2至第4条款奖励资金可由企业奖励管理团队,或作为人才补贴转入个人账户。
5.围拢税源项目奖励。
对企业或个人股权转让等围拢业务在市南区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区级经济贡献的90%奖励,引荐人引进围拢项目每新增全口径经济贡献2000万元的,奖励引荐人20万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购置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在区域内购置商业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上自用的,按照购房时价款的3%给予奖励 (金融企业上浮至10%),最高2000万元。对符合“招商引资发展贡献奖励”标准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100%、100%、100%、55%、55%(简称“三免两过半”)比例给予连续五年房租补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7.推动经贸增量提质。
鼓励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对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亿元。对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500(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500 (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500(含)-1000万美元的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或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以商务部FDI口径为准,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业企业除外。
8.新引进项目引荐方奖励。
对新引进外资项目引荐方,引进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年到账500(含)-3000万美元、3000(含)-1亿美元、1亿美元(含)及以上的,分别按到账资金的0.7%、0.8%、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引进境外世界500强项目,按年实际到账2倍系数奖励。对引进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或者年实际到账外资额达不到以上奖励标准的,对引荐方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新引进内资项目引荐方,引进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奖励;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年注册资本金到账5000万元及以上,按到账资金的0.1%奖励。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按年实际到账资金1.5倍系数奖励。引进总投资1(含)-10亿元以下、10(含)-30亿元以下、30(含)-50亿元以下、50亿元(含)及以上,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奖励。
9.纳统企业经济贡献奖励。
对首次纳统并在库两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承担)。对规模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参与GDP核算的11个行业企业,其产值、营业收入或销售额行业排名前10%,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与区级经济贡献挂钩。(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邵华 肖玲玲)https://t.cn/A6GJTf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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