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5年家庭主妇,丈夫提出离婚,妻子:补偿家务费!法院判丈夫补偿5万】近日,北京房山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
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相识、相恋,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陈小兵。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2018年开始产生矛盾,并于2018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后,陈小兵随王女士居住生活。
陈先生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撤回起诉;后于2020年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驳回陈先生离婚请求。
2020年10月,陈先生再次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陈先生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王女士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不同意离婚。
其次,婚后王女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同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为陈先生母亲名下房屋进行装修,故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
家务干得多,离婚时还能“多劳多得”?
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主张离婚家务补偿必须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中国家庭实行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这就使得《婚姻法》第40条所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难以被唤醒。
那有没有什么新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呢?家庭主妇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离婚系双方自由、自愿的选择。
本案中,陈先生多次起诉离婚,且双方现分居已满二年,虽王女士不同意离婚,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对于陈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双方陈述的意见,综合考虑本案的情况确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给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根据双方共同财产情况予以分割;就陈先生主张的共同债务,因王女士不予认可,且涉及案外人利益,本案不宜处理,双方可另行解决。
对于王女士要求的补偿款,因王女士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王女士合法的权益,故现王女士要求陈先生给予补偿,理由正当;对于补偿的数额,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结婚的时间、双方所述的生活情况等予以酌定,对于王女士过高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孩子陈小兵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目前,该案还在上诉期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钱江晚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广州日报等)
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相识、相恋,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陈小兵。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2018年开始产生矛盾,并于2018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后,陈小兵随王女士居住生活。
陈先生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撤回起诉;后于2020年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驳回陈先生离婚请求。
2020年10月,陈先生再次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陈先生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王女士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不同意离婚。
其次,婚后王女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同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为陈先生母亲名下房屋进行装修,故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
家务干得多,离婚时还能“多劳多得”?
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主张离婚家务补偿必须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中国家庭实行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这就使得《婚姻法》第40条所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难以被唤醒。
那有没有什么新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呢?家庭主妇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离婚系双方自由、自愿的选择。
本案中,陈先生多次起诉离婚,且双方现分居已满二年,虽王女士不同意离婚,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对于陈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双方陈述的意见,综合考虑本案的情况确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给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根据双方共同财产情况予以分割;就陈先生主张的共同债务,因王女士不予认可,且涉及案外人利益,本案不宜处理,双方可另行解决。
对于王女士要求的补偿款,因王女士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王女士合法的权益,故现王女士要求陈先生给予补偿,理由正当;对于补偿的数额,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结婚的时间、双方所述的生活情况等予以酌定,对于王女士过高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孩子陈小兵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目前,该案还在上诉期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钱江晚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广州日报等)
分手之后你特别的后悔,你也想要追回这段爱情,那么我们首先得做的就是让他能够理智的去想一下你们的问题,不是说你想清楚了,你去找他挽回,他就会愿意与你继续在一起,而是让双方都对这段感情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你们的复合来讲才是有好处的,毕竟感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只有两个人共同的努力共同的维护,才能够让这段情感发展的更好一些。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难免会做一些错事,也难免会让你们的情感受到一些威胁,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去改变一些恋爱的方式,改变一下你爱他的方法,或许就是由于你的霸道,或许就是由于你的自私,所以才会让这段爱情有了这样的结果,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让他懂得接受你的爱,懂得你对他的爱是多么的强烈,才有可能让你们两个人再一次的有一段美好的姻缘。#分手挽回前任失恋复合##异地恋异国恋新欢#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难免会做一些错事,也难免会让你们的情感受到一些威胁,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去改变一些恋爱的方式,改变一下你爱他的方法,或许就是由于你的霸道,或许就是由于你的自私,所以才会让这段爱情有了这样的结果,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让他懂得接受你的爱,懂得你对他的爱是多么的强烈,才有可能让你们两个人再一次的有一段美好的姻缘。#分手挽回前任失恋复合##异地恋异国恋新欢#
#过年期间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杭州对于父母而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母亲在那个特殊年代徒步几天几夜来杭,父亲则途经杭州北上。来杭必经之路就是钱塘江大桥,入杭最先看到的是六和塔,登顶六和塔眺望钱塘江就成了他们记忆中浓重的一笔。
原地过年终于让我们有时间再走一遍六和塔。跟以前不同的是,那时是几个年轻小伙子小姑娘,现在是祖孙三代,小伙子小姑娘都已满头白发。
小家伙们特别兴奋,上窜下跳。塔高七层近60米。每一层都是他俩一马当先,孩子爸爸紧跟其后防护着。
而我则慢悠悠陪在父母左右。登塔的台阶有点高有点抖,没几步就有点气喘吁吁。每到一层父母就停下歇息,远眺钱塘江。
在顶层的时候,父亲靠在窗边,阳光刚好照在他的头发上,更显白发苍颜,突然他说:老了爬不动了喽。
那一刻,心底一激灵,也许这次登顶之后他们不会再来了,一来登顶有点累,二来看过了年前青春时来过的地方,满足了心愿。
“妈妈,快点啊,我们到六层楼了。”
就在我沉浸在感慨中时,孩子们稚气的声音沿着楼道传来。父亲满脸笑盈盈得说,走吧。
来不及忧伤来不及感慨,我们又匆匆踏上了台阶,一步步小心谨慎得向前走。
都说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压力巨大。可是,这一刻,忽然想说,人到中年,上有父母沉甸甸的爱下有孩子热忱的期盼,这就是我们的人生啊。
杭州对于父母而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母亲在那个特殊年代徒步几天几夜来杭,父亲则途经杭州北上。来杭必经之路就是钱塘江大桥,入杭最先看到的是六和塔,登顶六和塔眺望钱塘江就成了他们记忆中浓重的一笔。
原地过年终于让我们有时间再走一遍六和塔。跟以前不同的是,那时是几个年轻小伙子小姑娘,现在是祖孙三代,小伙子小姑娘都已满头白发。
小家伙们特别兴奋,上窜下跳。塔高七层近60米。每一层都是他俩一马当先,孩子爸爸紧跟其后防护着。
而我则慢悠悠陪在父母左右。登塔的台阶有点高有点抖,没几步就有点气喘吁吁。每到一层父母就停下歇息,远眺钱塘江。
在顶层的时候,父亲靠在窗边,阳光刚好照在他的头发上,更显白发苍颜,突然他说:老了爬不动了喽。
那一刻,心底一激灵,也许这次登顶之后他们不会再来了,一来登顶有点累,二来看过了年前青春时来过的地方,满足了心愿。
“妈妈,快点啊,我们到六层楼了。”
就在我沉浸在感慨中时,孩子们稚气的声音沿着楼道传来。父亲满脸笑盈盈得说,走吧。
来不及忧伤来不及感慨,我们又匆匆踏上了台阶,一步步小心谨慎得向前走。
都说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压力巨大。可是,这一刻,忽然想说,人到中年,上有父母沉甸甸的爱下有孩子热忱的期盼,这就是我们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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