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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路不吞必hui】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指路不吞必hui】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崔振国伤医案一审宣判,死缓!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2-0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徐伟伦
2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崔振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崔振国因其眼睛治疗效果未达其预期,对朝阳医院陶勇等诊治医生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20年1月20日13时50分许,崔振国持事先准备的菜刀进入朝阳医院门诊楼七层,趁正在为患者检查的医生陶勇不备,砍击陶勇的后脑部、颈项部,后继续追砍陶勇至其他楼层,过程中又将陶勇手臂砍伤,并先后将阻拦其行凶的其他三人砍伤。根据陶勇的伤情恢复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陶勇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经鉴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为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振国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故意砍击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系杀人未遂,且崔振国作案后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可视为自首,但考虑到其在人员众多的医疗公共场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凶,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北京三中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奕)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2-0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徐伟伦
2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崔振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崔振国因其眼睛治疗效果未达其预期,对朝阳医院陶勇等诊治医生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20年1月20日13时50分许,崔振国持事先准备的菜刀进入朝阳医院门诊楼七层,趁正在为患者检查的医生陶勇不备,砍击陶勇的后脑部、颈项部,后继续追砍陶勇至其他楼层,过程中又将陶勇手臂砍伤,并先后将阻拦其行凶的其他三人砍伤。根据陶勇的伤情恢复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陶勇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经鉴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为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振国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故意砍击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系杀人未遂,且崔振国作案后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可视为自首,但考虑到其在人员众多的医疗公共场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凶,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北京三中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奕)
主审故意杀人案却徇私枉法!安徽一法官受审
近日,由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曹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菻等二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曹某作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案件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万元,其中人民币17.2万元、购物卡9.8万元,数额巨大;曹某作为郭某某故意杀人案主审法官,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将大量证据分类细化,在辩论环节,公诉人从本案的证据、犯罪构成认定、社会危害性和应吸取的教训、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曹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发人深省、警钟长鸣。
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日,由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曹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菻等二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曹某作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案件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万元,其中人民币17.2万元、购物卡9.8万元,数额巨大;曹某作为郭某某故意杀人案主审法官,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将大量证据分类细化,在辩论环节,公诉人从本案的证据、犯罪构成认定、社会危害性和应吸取的教训、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曹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发人深省、警钟长鸣。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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