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論文打卡+50】
《元代行省制起源與演化述論》
——李治安
關於元代行省制的起源與演化,四十年代日本學者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過程》和青木富太郎《元初行省考》二文曾作了開拓性研究。但此問題在許多環節上迄今仍存在疑竇。
一、行省溯源與蒙古國時期行省制的雛型
省,原是皇帝宮禁的代名詞。
漢魏之際,尚書、中書、門下等中樞組織皆在宮禁內,省又被轉用於設在禁中的宰相官署。
行,起初是唐宋官制中職務兼代的俗語,即高官理低職、大官兼管小官之事的意思。
合而言之,行省就是中書省(或尚書省)宰執受派遣到地方或臨時在外設置的分支機搆。
元行省最早可上溯到魏晉隋唐的行台。就名稱和在外代朝廷行事而言,元行省與魏晉隋唐的行尚書台(省)有許多相似之處。
然而,行尚書台(省)唐初即告廢罷,只能視為元行省制度的淵源。
元行省受金行尚書省和蒙古國燕京等三斷事官的實際影響最大,此二者應是元行省的直接來源。
第一類,即金熙宗天會十五年(1137年)所置汴梁行台尚書省。
此類行台尚書省,有大範圍的固定轄區,有類似於朝廷尚書省的左右丞相、左右丞及六部等建置,實際相當於朝廷尚書省統一領導下管理中原漢地的特殊分設機構。
第二類是尚書省宰執臨時派往某地執行軍事等使命。
這類行省“訖役而還”的臨時性比較突出。
第三類是宣宗南遷以後,為激勸地方官守土保境,例外授予的行省銜。
金朝上述三類行省,或為朝廷尚書省的特殊分設機構,或為部分宰執的臨時派出,或為激勸地方軍將守土效忠的工具。
尤其是前兩類,對元代治理汗廷直轄區以外的行省和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影響相當大。這也是我們把金行尚書省當作元行省制直接來源之一的緣由。
在蒙古滅金過程中,“豪傑之來歸者,或因其舊而命官,若行省、領省、大元帥、副元帥之屬者也”。
於是,金行省名目的官職大量被沿用于蒙古國時期。
其轄區相當於金朝一、兩個路的,即被授予“行省”。
前田直典稱之為“路的行省”。
另外,蒙古方面負責攻略金朝的太師國王木華黎,又被金遺民稱為“都行省”。
足見,金行尚書省官制對蒙元行省所發生的影響,起初主要是藉金元之際降蒙地主武裝的行省官銜表現出來的,而且限於官職名稱,大抵是第三類金行尚書省的沿用。
換言之,金元之際軍閥世侯的“行省”,雖算是蒙古國行省雛型之一,但對後來元行省制的影響較為有限。
嚴格地說,只能視作第三類金行尚書省的同類物。
作為元行省直接來源之一的蒙古國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更值得重視。
蒙古滅金後,為加強對中原漢地的統治,太宗窩闊台於1234年7月任命原汗廷斷事官失吉•忽禿忽充中州斷事官,“主治漢民”。
不久,又在別失八裡、阿母河設置了類似的斷事官。
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有四個特徵:
其一,由汗廷直接委派,直接對大汗負責,代表大汗治理汗廷直屬的三大新征服區域。
其二,帶斷事官銜,與汗廷總治政刑的斷言事官互為表裡,分轄內外。
這與金沐梁行台尚書省相似,故漢文人徑稱之為行尚書省或行台。
其三,斷事官由若干人組成,採用共同署事的方式處理政務,而且分別代表大汗和某些重要宗王。
其四,這些斷事官綜攬民政、財政、司法等,職權廣泛,還有“行六部”之類的分曹屬官。
儘管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晚于金行尚書省,客觀上受其影響完全有可能,但燕京等處三斷事官的主體框架及內容,乃是蒙古斷事官制在治理新征服區域內的進一步發展。
正因為這樣,我們才把燕京處三斷事官當作元行省制的第二個直接來源,而且是來自蒙古草原官制的重要來源。
附帶說明一下,憲宗蒙哥朝阿蘭答兒鉤考時,還在陝西設置了類似行尚書省的機構。
二、元世祖朝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與半固定化行省
忽必烈即大汗位後,定都開平和燕京,將統治中心由漠北蒙古本土移往中原漢地。
中統元年(1260年)四月設中書省總領庶政。
前田直典稱作蒙古國時期“統治外地的行省”(燕京等處三斷事官)和漢地軍閥世侯“路的行省”,均在忽必烈政權建立之初陸續被廢止。
然而,蒙古國時期兩種行省雛型的暫時廢罷,只能說明適合於二者存在的舊的政治軍事環境業已改變,並不意味著行省制的完結。
相反,行省的機構設置,又在元朝建立後新的歷史條件下重新恢復和發展起來。
當時,新的歷史條件和政治形勢主要表現為:以忽必烈為代表的蒙古貴族正式入主中原,繼續攻取南宋,完成大統一,並且用中書省等漢地式軍事官僚組織去治理整個中國。
適應這樣的政治需要,元世祖前期及中期行省首先以中書省宰執被派往各地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形式頻繁出現。
就其職司側重看,這種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內又分為征伐型和分理政務型。前田直典稱前者為“軍前行省”,稱後者為“臨時處理事務的行省”。
這二者顯然主要是對金朝行尚書省(第二類)舊制的繼承和沿用。
而且,此時朝廷已有了中書省行政中樞,這與金制非常相近。
只不過金行省是朝廷尚書省所派遣,故曰行尚書省,此時之行省為中書省所派遣,故曰行中書省。
總之,世祖前期、中期多數行省是以中書省宰執臨時派出處理軍政事務的形式出現的,這一大體是對金行尚書省伯制(主要是第二類)的襲用。
陝西四川、西夏中興、北京、雲南四行省,又主要採用蒙古國時期燕京等處三斷事官(及金沐梁行台尚書省)模式而趨於半固定化。
三、世祖末成宗初行省地方最高官府體制的確立
首先,至元十三年(1276年)到世祖末,固定化、半固定化的行省設置越來越普遍。
第二,各行省均有了確定的轄區和疆界範圍。
第三,中書省宰執銜的撤銷和群官負責制的形成。
中書省宰執銜撤銷,是行省由臨時派遣機構向地方最高官府演變的關鍵性步驟之一。
引人注目的是,宰執銜的撤銷造成了行省與中書省體制上的分離和行省等級規格的降低,
《經世大典序錄•各行省》所言:
“其體始不與都省體矣”,正是這個意思。
此項舉措還剝奪了行省官挾宰執名分自重的資本,促使其擺脫了中書省宰執臨時派出的舊制。
元代中央與地方的正規官府,均實行群官負責制。
行省在向地方最高官府演化的過程中也逐步實行了這項制度。
元廷於元二十三
年七月正式確定了“行中書省,平章政事二員,左、右丞並一員,參知政事、
儉行省事並二員”的員額數。
第四,行省官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
筆者認為,世祖末成宗初,行省演化為地方最高官府的前三條重要動向或標誌業已出現,而且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的第四條機制也面世了。
因而,將世祖末成宗初視為元行省地方最高官府體制的確立時間,似乎更符合歷史實際。
元廷以行省兼領軍民,最終取代行省、行院分掌行政、軍事的體制,大約確立于成宗初。
忽必烈建元朝以後,中央官府的分工一直是中書省總庶政,樞密院掌軍旅。
成宗初行省官兼領軍民的定制,實為“內而省、院各置為宜,外而軍、民分隸不便”方略影響下行省職能的變通。
由此,行省已不單純是朝廷中書省的派出機構,而是迅速向“摯兵民二仿而臨制於相外”的地方最高官府傾斜了。
總之,世祖末行省官遷轉定制,也是行省演化為地方最高官府的重要步驟。
應該承認,以上四條件在元行省向地方最高官府的演化過程中均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如果說固定化、半固定化行省的普遍設置是從行政建制的數量和規模上為其取得優勢,並逐步替代至元十三年以前大量存在的臨時處理軍政事務行省的話,那麼,確定的轄區疆界範圍,中書省宰執銜的撤銷與群官負責制,行省官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又從省區劃分、官銜、權力結構、與朝廷聯繫等方面,使行省基本脫離了受朝廷臨時派遣的舊體制,轉變為較正規的地方最高官府。
在上述轉變中,前三條是基礎性的、重要的,第四條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機制對行省的權力結構及地方官化,更是意義重大,不可或缺。
事實上,行省在具有上述基本性質的同時,仍然長期保留著代表朝廷分馭各地的使命,仍然長期保留著朝廷派出機構的部分性質。
行省與一般地方官的“畫地統民”畢竟有些區別,其職司偏重于代表朝廷“分鎮方面”和“方面之寄”。
元人有時還把行省稱為“外廷”和“政府”。
這反映了行省所具有的二重性質。
《元代行省制起源與演化述論》
——李治安
關於元代行省制的起源與演化,四十年代日本學者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過程》和青木富太郎《元初行省考》二文曾作了開拓性研究。但此問題在許多環節上迄今仍存在疑竇。
一、行省溯源與蒙古國時期行省制的雛型
省,原是皇帝宮禁的代名詞。
漢魏之際,尚書、中書、門下等中樞組織皆在宮禁內,省又被轉用於設在禁中的宰相官署。
行,起初是唐宋官制中職務兼代的俗語,即高官理低職、大官兼管小官之事的意思。
合而言之,行省就是中書省(或尚書省)宰執受派遣到地方或臨時在外設置的分支機搆。
元行省最早可上溯到魏晉隋唐的行台。就名稱和在外代朝廷行事而言,元行省與魏晉隋唐的行尚書台(省)有許多相似之處。
然而,行尚書台(省)唐初即告廢罷,只能視為元行省制度的淵源。
元行省受金行尚書省和蒙古國燕京等三斷事官的實際影響最大,此二者應是元行省的直接來源。
第一類,即金熙宗天會十五年(1137年)所置汴梁行台尚書省。
此類行台尚書省,有大範圍的固定轄區,有類似於朝廷尚書省的左右丞相、左右丞及六部等建置,實際相當於朝廷尚書省統一領導下管理中原漢地的特殊分設機構。
第二類是尚書省宰執臨時派往某地執行軍事等使命。
這類行省“訖役而還”的臨時性比較突出。
第三類是宣宗南遷以後,為激勸地方官守土保境,例外授予的行省銜。
金朝上述三類行省,或為朝廷尚書省的特殊分設機構,或為部分宰執的臨時派出,或為激勸地方軍將守土效忠的工具。
尤其是前兩類,對元代治理汗廷直轄區以外的行省和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影響相當大。這也是我們把金行尚書省當作元行省制直接來源之一的緣由。
在蒙古滅金過程中,“豪傑之來歸者,或因其舊而命官,若行省、領省、大元帥、副元帥之屬者也”。
於是,金行省名目的官職大量被沿用于蒙古國時期。
其轄區相當於金朝一、兩個路的,即被授予“行省”。
前田直典稱之為“路的行省”。
另外,蒙古方面負責攻略金朝的太師國王木華黎,又被金遺民稱為“都行省”。
足見,金行尚書省官制對蒙元行省所發生的影響,起初主要是藉金元之際降蒙地主武裝的行省官銜表現出來的,而且限於官職名稱,大抵是第三類金行尚書省的沿用。
換言之,金元之際軍閥世侯的“行省”,雖算是蒙古國行省雛型之一,但對後來元行省制的影響較為有限。
嚴格地說,只能視作第三類金行尚書省的同類物。
作為元行省直接來源之一的蒙古國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更值得重視。
蒙古滅金後,為加強對中原漢地的統治,太宗窩闊台於1234年7月任命原汗廷斷事官失吉•忽禿忽充中州斷事官,“主治漢民”。
不久,又在別失八裡、阿母河設置了類似的斷事官。
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有四個特徵:
其一,由汗廷直接委派,直接對大汗負責,代表大汗治理汗廷直屬的三大新征服區域。
其二,帶斷事官銜,與汗廷總治政刑的斷言事官互為表裡,分轄內外。
這與金沐梁行台尚書省相似,故漢文人徑稱之為行尚書省或行台。
其三,斷事官由若干人組成,採用共同署事的方式處理政務,而且分別代表大汗和某些重要宗王。
其四,這些斷事官綜攬民政、財政、司法等,職權廣泛,還有“行六部”之類的分曹屬官。
儘管燕京等處三斷事官晚于金行尚書省,客觀上受其影響完全有可能,但燕京等處三斷事官的主體框架及內容,乃是蒙古斷事官制在治理新征服區域內的進一步發展。
正因為這樣,我們才把燕京處三斷事官當作元行省制的第二個直接來源,而且是來自蒙古草原官制的重要來源。
附帶說明一下,憲宗蒙哥朝阿蘭答兒鉤考時,還在陝西設置了類似行尚書省的機構。
二、元世祖朝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與半固定化行省
忽必烈即大汗位後,定都開平和燕京,將統治中心由漠北蒙古本土移往中原漢地。
中統元年(1260年)四月設中書省總領庶政。
前田直典稱作蒙古國時期“統治外地的行省”(燕京等處三斷事官)和漢地軍閥世侯“路的行省”,均在忽必烈政權建立之初陸續被廢止。
然而,蒙古國時期兩種行省雛型的暫時廢罷,只能說明適合於二者存在的舊的政治軍事環境業已改變,並不意味著行省制的完結。
相反,行省的機構設置,又在元朝建立後新的歷史條件下重新恢復和發展起來。
當時,新的歷史條件和政治形勢主要表現為:以忽必烈為代表的蒙古貴族正式入主中原,繼續攻取南宋,完成大統一,並且用中書省等漢地式軍事官僚組織去治理整個中國。
適應這樣的政治需要,元世祖前期及中期行省首先以中書省宰執被派往各地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形式頻繁出現。
就其職司側重看,這種臨時處理軍政事務的行省內又分為征伐型和分理政務型。前田直典稱前者為“軍前行省”,稱後者為“臨時處理事務的行省”。
這二者顯然主要是對金朝行尚書省(第二類)舊制的繼承和沿用。
而且,此時朝廷已有了中書省行政中樞,這與金制非常相近。
只不過金行省是朝廷尚書省所派遣,故曰行尚書省,此時之行省為中書省所派遣,故曰行中書省。
總之,世祖前期、中期多數行省是以中書省宰執臨時派出處理軍政事務的形式出現的,這一大體是對金行尚書省伯制(主要是第二類)的襲用。
陝西四川、西夏中興、北京、雲南四行省,又主要採用蒙古國時期燕京等處三斷事官(及金沐梁行台尚書省)模式而趨於半固定化。
三、世祖末成宗初行省地方最高官府體制的確立
首先,至元十三年(1276年)到世祖末,固定化、半固定化的行省設置越來越普遍。
第二,各行省均有了確定的轄區和疆界範圍。
第三,中書省宰執銜的撤銷和群官負責制的形成。
中書省宰執銜撤銷,是行省由臨時派遣機構向地方最高官府演變的關鍵性步驟之一。
引人注目的是,宰執銜的撤銷造成了行省與中書省體制上的分離和行省等級規格的降低,
《經世大典序錄•各行省》所言:
“其體始不與都省體矣”,正是這個意思。
此項舉措還剝奪了行省官挾宰執名分自重的資本,促使其擺脫了中書省宰執臨時派出的舊制。
元代中央與地方的正規官府,均實行群官負責制。
行省在向地方最高官府演化的過程中也逐步實行了這項制度。
元廷於元二十三
年七月正式確定了“行中書省,平章政事二員,左、右丞並一員,參知政事、
儉行省事並二員”的員額數。
第四,行省官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
筆者認為,世祖末成宗初,行省演化為地方最高官府的前三條重要動向或標誌業已出現,而且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的第四條機制也面世了。
因而,將世祖末成宗初視為元行省地方最高官府體制的確立時間,似乎更符合歷史實際。
元廷以行省兼領軍民,最終取代行省、行院分掌行政、軍事的體制,大約確立于成宗初。
忽必烈建元朝以後,中央官府的分工一直是中書省總庶政,樞密院掌軍旅。
成宗初行省官兼領軍民的定制,實為“內而省、院各置為宜,外而軍、民分隸不便”方略影響下行省職能的變通。
由此,行省已不單純是朝廷中書省的派出機構,而是迅速向“摯兵民二仿而臨制於相外”的地方最高官府傾斜了。
總之,世祖末行省官遷轉定制,也是行省演化為地方最高官府的重要步驟。
應該承認,以上四條件在元行省向地方最高官府的演化過程中均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如果說固定化、半固定化行省的普遍設置是從行政建制的數量和規模上為其取得優勢,並逐步替代至元十三年以前大量存在的臨時處理軍政事務行省的話,那麼,確定的轄區疆界範圍,中書省宰執銜的撤銷與群官負責制,行省官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又從省區劃分、官銜、權力結構、與朝廷聯繫等方面,使行省基本脫離了受朝廷臨時派遣的舊體制,轉變為較正規的地方最高官府。
在上述轉變中,前三條是基礎性的、重要的,第四條兼領軍民和不定期遷調機制對行省的權力結構及地方官化,更是意義重大,不可或缺。
事實上,行省在具有上述基本性質的同時,仍然長期保留著代表朝廷分馭各地的使命,仍然長期保留著朝廷派出機構的部分性質。
行省與一般地方官的“畫地統民”畢竟有些區別,其職司偏重于代表朝廷“分鎮方面”和“方面之寄”。
元人有時還把行省稱為“外廷”和“政府”。
這反映了行省所具有的二重性質。
【云南大理55栋高尔夫违建别墅被拆除,涉事企业曾遭当地环境保护局处罚】
据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官网9月28日消息,大理市政府发布了《大理苍海高尔夫旅游综合项目二期违建别墅没收、拆除情况的通报》,通报中称,经研究决定对已没收的大理苍海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55栋违建建筑物予以拆除。
企查查APP显示,大理苍海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511.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兴华(有限制高消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及会员俱乐部、组织高尔夫的训练比赛,配套的客房、餐厅、健身服务及娱乐设施;建设经营会员别墅、销售旅游工艺品、高尔夫球具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公司由中邑房地产、兴杰房地产和香港兴杰集团共同投资,香港兴杰集团为最终受益人;公司旗下控股果岭假日酒店和苍海房地产两家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69.7%。目前该公司法律风险共108条,其中2条被执行人信息,1条股权冻结信息。该公司曾于2017年先后因项目违反环境要求和私设暗管被当地环境保护局处罚。
据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官网9月28日消息,大理市政府发布了《大理苍海高尔夫旅游综合项目二期违建别墅没收、拆除情况的通报》,通报中称,经研究决定对已没收的大理苍海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55栋违建建筑物予以拆除。
企查查APP显示,大理苍海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511.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兴华(有限制高消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及会员俱乐部、组织高尔夫的训练比赛,配套的客房、餐厅、健身服务及娱乐设施;建设经营会员别墅、销售旅游工艺品、高尔夫球具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公司由中邑房地产、兴杰房地产和香港兴杰集团共同投资,香港兴杰集团为最终受益人;公司旗下控股果岭假日酒店和苍海房地产两家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69.7%。目前该公司法律风险共108条,其中2条被执行人信息,1条股权冻结信息。该公司曾于2017年先后因项目违反环境要求和私设暗管被当地环境保护局处罚。
#“昆明”#是生活在今天滇西、川西南的一个古代民族的族称,而不是一个地名。
这个古代民族的名称古代文献中曾被记录为“昆”、“昆弥”或“昆淋”。“昆明”作为地名出现是在公元619年,也就是唐朝武德二年,距离今年正好1400年,当年,唐朝设立昆明县。
当时的“昆明县”位于今天四川省盐源县境内,意即:该县是古代“昆明”民族繁衍生息之地,而不是今天之昆明所辖区域。公元1276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立云南行省,云南开始作为一个省份出现。元世祖将“昆明”这个地名赐予云南省,在今天昆明辖区设置“昆明县”,同时将云南行政中心从大理迁到昆明县,昆明成为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直到今天。今天昆明所辖区域建城始于765年,当年,#南诏大理国#开始建造拓东城——当时这个区域名字还不叫“昆明”。2020年是昆明建城1255年。 https://t.cn/E6PsnnI
这个古代民族的名称古代文献中曾被记录为“昆”、“昆弥”或“昆淋”。“昆明”作为地名出现是在公元619年,也就是唐朝武德二年,距离今年正好1400年,当年,唐朝设立昆明县。
当时的“昆明县”位于今天四川省盐源县境内,意即:该县是古代“昆明”民族繁衍生息之地,而不是今天之昆明所辖区域。公元1276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立云南行省,云南开始作为一个省份出现。元世祖将“昆明”这个地名赐予云南省,在今天昆明辖区设置“昆明县”,同时将云南行政中心从大理迁到昆明县,昆明成为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直到今天。今天昆明所辖区域建城始于765年,当年,#南诏大理国#开始建造拓东城——当时这个区域名字还不叫“昆明”。2020年是昆明建城1255年。 https://t.cn/E6PsnnI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