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卤肉店主被指殴打举报者#,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警方已介入】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山西太原的薛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他在太原一家网红卤肉店买了上千元的卤肉,因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被拒,他向当地税务局举报。后来,他遭到店主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头部缝了五六针。

店主路某某回应记者称,他确实威胁和打了薛先生,但自己也被薛先生打了。他认为薛先生评论卤肉难吃、以索要发票为名向税务局举报,是碰瓷行为。不过,路某某未向记者提供自己被打及对方碰瓷的证据。目前,当地警方及相关税务局未对此事作出明确回应。

律师表示,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男子称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却遭威胁殴打
据薛先生介绍,涉事卤肉店名为路哥卤肉,是太原市的网红店,店主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超过30万,“我是路某某的粉丝。”

今年2月春节前,薛先生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就去路哥卤肉店买了4盒卤肉,花了1400多元。索要发票时,店员称当时开不了,并添加了薛先生的微信,表示过几天发来电子发票。

薛先生称,春节后他再次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在视频下留言提及开发票一事,并评论卤肉难吃,二人互怼了几句。之后,他的发票迟迟没有拿到。直至4月20日,他和路某某在该短视频平台的私信里吵起来,次日他将店方拒开发票一事投诉至当地税务局,之后税务局来电了解情况,“又过了一天,税务局让我去取发票。”

薛先生以为事情就此作罢,却在拿到发票当天收到陌生人的短信,称已到他家小区,要求见面。薛先生询问对方身份未果,将此号码拉黑后,又在该短视频平台私信里收到路某某的消息,提及了他家人的信息,“我当时有些害怕,这才知道要求见面的是路某某等人。”

薛先生担心事情闹大,祸及家人,他于4月24日来到店方的办公室,试图沟通化解此事。他刚走进办公室,路某某就招呼旁人抢夺他的手机并搜身,“把我的鞋子都脱了。”

薛先生称,随后他被路某某、牛某某等人按在地上殴打,试图逃跑时,被对方拦截并带回办公室。

薛先生说,他被路某某等人控制、殴打了40多分钟,脸被扇肿,头部和手被玻璃杯、烟灰缸、烧水壶等砸破流血,还要求他写和解书。其间,他乞求对方先放自己去医院给头部伤口止血、缝针,对方却说“哪怕血流干了也不能走”。无奈之下,薛先生同意写和解书,“但开头第一句让我写‘因为薛某某无故到店内骚扰、殴打路某某’,我一听就不愿意写了。”薛先生说,之后对方又对他进行殴打。

“他们让我给路某某充值5000元,另外3000元赔偿路某某的裤子。”薛先生说,“更气人的是,对方竟然说被我殴打,他们还主动报了警。”

之后,双方一直僵持到警察出现,薛先生才得以跟着警察离开现场。

打人者指控对方碰瓷,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

薛先生称,他的手机被对方抢夺后扔到书柜顶上,没拍下殴打的画面,但有录音。

薛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路某某询问薛先生的身份,同时上前将手机夺下丢在一旁,随后在静止的画面中录下了现场声。

现场声显示,路某某招呼旁人搜薛先生的身,有连续扇耳光的声音。路某某自称是“社会人”,说整个太原人都得给自己面子,并威胁薛先生说知道他有一儿一女,学校在哪里,“你敢动我,我陪你玩一辈子”。一旁的牛某某威胁称,“你老婆孩子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其间,路某某招呼旁人递来烟灰缸,声称要整死薛先生,之后不断出现击打的声音。路某某指责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导致店方面临万元罚款,“要是罚款1万元,就必须死人”。

之后,路某某招呼旁人拿来纸笔,要求薛先生写和解书,并不让薛先生去医院止血缝针。视频最后,民警出现,向双方询问情况并进行登记。
记者注意到,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34.1万粉丝,由山西某卤肉公司认证,5月9日上午还在正常更新视频。该公司一位股东对记者称,他在网上看到了路某某与薛先生的事,不了解具体情况。

5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路某某,电话无人接听。之后,对方通过短信回应记者称,薛先生不来店里索要发票,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评论“难吃”、攻击店方账号,这是碰瓷行为。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商家拒开发票是惯用伎俩,意图索要赔偿。

路某某表示,因4月24日薛某某来办公室,进门时举着手机拍摄,才对他进行搜身、殴打,“就像别人到你家里偷拍你,你也会反击。他打不过我被我‘反杀’了。”路某某称,当时他在办公室对薛先生说的有些话是气话,自己的脑袋上也被薛先生打出一个包。

记者提出让路某某提供其受伤的证明,对方无法提供,并称“打个架还要鉴定伤情、出具报告,那不是男人”。记者多次追问路某某是否有证据证明薛先生碰瓷、自己被打,对方未正面回复,而是强调薛先生是“烂人”“诈骗”。

对于路某某的上述指控,薛先生均予以否认。

律师:打人者或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

此前,路某某对媒体表示,他确实打了薛先生,威胁的话也是他说的,“我跟警察也是这样说的”。

5月10日,记者联系办案民警了解此事的处置进展,对方称不便透露相关情况,需联系其单位小井峪派出所。小井峪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采访需先联系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记者多次拨打万柏林分局相关部门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太原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此事登记,称会向万柏林分局核实。

记者联系到处置此事的当地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方以在电梯里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回拨,无人接听。

薛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办案民警告诉他,让他先进行伤情鉴定,再继续处置此事。上述税务局工作人员对他称,会对涉事卤肉店进行处罚,是否会罚款1万元,要根据相关规定判定。

薛先生称,他已经做了伤情鉴定,目前还在等结果。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侵犯了薛先生的身体权,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伤情越严重面临的刑罚越严厉。同时,相关人员的主观恶意如果符合无事生非、追求刺激的特征,路某某还可能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胡磊律师认为,路某某说薛先生是碰瓷、诈骗,相关指控都是严重的刑事指控,路某某发表上述言论应当有真凭实据和证据,否则从民事角度来说是诽谤,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刑事角度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的可能。

胡磊同时指出,如果薛先生存在路某某指控的相关行为,那么他也可能面临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名。

【#网红卤肉店主被指殴打举报者#,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警方已介入】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山西太原的薛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他在太原一家网红卤肉店买了上千元的卤肉,因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被拒,他向当地税务局举报。后来,他遭到店主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头部缝了五六针。

店主路某某回应记者称,他确实威胁和打了薛先生,但自己也被薛先生打了。他认为薛先生评论卤肉难吃、以索要发票为名向税务局举报,是碰瓷行为。不过,路某某未向记者提供自己被打及对方碰瓷的证据。目前,当地警方及相关税务局未对此事作出明确回应。

律师表示,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男子称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却遭威胁殴打
据薛先生介绍,涉事卤肉店名为路哥卤肉,是太原市的网红店,店主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超过30万,“我是路某某的粉丝。”

今年2月春节前,薛先生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就去路哥卤肉店买了4盒卤肉,花了1400多元。索要发票时,店员称当时开不了,并添加了薛先生的微信,表示过几天发来电子发票。

薛先生称,春节后他再次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在视频下留言提及开发票一事,并评论卤肉难吃,二人互怼了几句。之后,他的发票迟迟没有拿到。直至4月20日,他和路某某在该短视频平台的私信里吵起来,次日他将店方拒开发票一事投诉至当地税务局,之后税务局来电了解情况,“又过了一天,税务局让我去取发票。”

薛先生以为事情就此作罢,却在拿到发票当天收到陌生人的短信,称已到他家小区,要求见面。薛先生询问对方身份未果,将此号码拉黑后,又在该短视频平台私信里收到路某某的消息,提及了他家人的信息,“我当时有些害怕,这才知道要求见面的是路某某等人。”

薛先生担心事情闹大,祸及家人,他于4月24日来到店方的办公室,试图沟通化解此事。他刚走进办公室,路某某就招呼旁人抢夺他的手机并搜身,“把我的鞋子都脱了。”

薛先生称,随后他被路某某、牛某某等人按在地上殴打,试图逃跑时,被对方拦截并带回办公室。

薛先生说,他被路某某等人控制、殴打了40多分钟,脸被扇肿,头部和手被玻璃杯、烟灰缸、烧水壶等砸破流血,还要求他写和解书。其间,他乞求对方先放自己去医院给头部伤口止血、缝针,对方却说“哪怕血流干了也不能走”。无奈之下,薛先生同意写和解书,“但开头第一句让我写‘因为薛某某无故到店内骚扰、殴打路某某’,我一听就不愿意写了。”薛先生说,之后对方又对他进行殴打。

“他们让我给路某某充值5000元,另外3000元赔偿路某某的裤子。”薛先生说,“更气人的是,对方竟然说被我殴打,他们还主动报了警。”

之后,双方一直僵持到警察出现,薛先生才得以跟着警察离开现场。

打人者指控对方碰瓷,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

薛先生称,他的手机被对方抢夺后扔到书柜顶上,没拍下殴打的画面,但有录音。

薛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路某某询问薛先生的身份,同时上前将手机夺下丢在一旁,随后在静止的画面中录下了现场声。

现场声显示,路某某招呼旁人搜薛先生的身,有连续扇耳光的声音。路某某自称是“社会人”,说整个太原人都得给自己面子,并威胁薛先生说知道他有一儿一女,学校在哪里,“你敢动我,我陪你玩一辈子”。一旁的牛某某威胁称,“你老婆孩子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其间,路某某招呼旁人递来烟灰缸,声称要整死薛先生,之后不断出现击打的声音。路某某指责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导致店方面临万元罚款,“要是罚款1万元,就必须死人”。

之后,路某某招呼旁人拿来纸笔,要求薛先生写和解书,并不让薛先生去医院止血缝针。视频最后,民警出现,向双方询问情况并进行登记。
记者注意到,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34.1万粉丝,由山西某卤肉公司认证,5月9日上午还在正常更新视频。该公司一位股东对记者称,他在网上看到了路某某与薛先生的事,不了解具体情况。

5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路某某,电话无人接听。之后,对方通过短信回应记者称,薛先生不来店里索要发票,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评论“难吃”、攻击店方账号,这是碰瓷行为。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商家拒开发票是惯用伎俩,意图索要赔偿。

路某某表示,因4月24日薛某某来办公室,进门时举着手机拍摄,才对他进行搜身、殴打,“就像别人到你家里偷拍你,你也会反击。他打不过我被我‘反杀’了。”路某某称,当时他在办公室对薛先生说的有些话是气话,自己的脑袋上也被薛先生打出一个包。

记者提出让路某某提供其受伤的证明,对方无法提供,并称“打个架还要鉴定伤情、出具报告,那不是男人”。记者多次追问路某某是否有证据证明薛先生碰瓷、自己被打,对方未正面回复,而是强调薛先生是“烂人”“诈骗”。

对于路某某的上述指控,薛先生均予以否认。

律师:打人者或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

此前,路某某对媒体表示,他确实打了薛先生,威胁的话也是他说的,“我跟警察也是这样说的”。

5月10日,记者联系办案民警了解此事的处置进展,对方称不便透露相关情况,需联系其单位小井峪派出所。小井峪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采访需先联系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记者多次拨打万柏林分局相关部门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太原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此事登记,称会向万柏林分局核实。

记者联系到处置此事的当地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方以在电梯里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回拨,无人接听。

薛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办案民警告诉他,让他先进行伤情鉴定,再继续处置此事。上述税务局工作人员对他称,会对涉事卤肉店进行处罚,是否会罚款1万元,要根据相关规定判定。

薛先生称,他已经做了伤情鉴定,目前还在等结果。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侵犯了薛先生的身体权,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伤情越严重面临的刑罚越严厉。同时,相关人员的主观恶意如果符合无事生非、追求刺激的特征,路某某还可能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胡磊律师认为,路某某说薛先生是碰瓷、诈骗,相关指控都是严重的刑事指控,路某某发表上述言论应当有真凭实据和证据,否则从民事角度来说是诽谤,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刑事角度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的可能。

胡磊同时指出,如果薛先生存在路某某指控的相关行为,那么他也可能面临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名。

【#网红卤肉店主被指殴打举报者#,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警方已介入】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山西太原的薛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他在太原一家网红卤肉店买了上千元的卤肉,因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被拒,他向当地税务局举报。后来,他遭到店主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头部缝了五六针。

店主路某某回应记者称,他确实威胁和打了薛先生,但自己也被薛先生打了。他认为薛先生评论卤肉难吃、以索要发票为名向税务局举报,是碰瓷行为。不过,路某某未向记者提供自己被打及对方碰瓷的证据。目前,当地警方及相关税务局未对此事作出明确回应。

律师表示,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男子称吐槽卤肉难吃并索要发票,却遭威胁殴打
据薛先生介绍,涉事卤肉店名为路哥卤肉,是太原市的网红店,店主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超过30万,“我是路某某的粉丝。”

今年2月春节前,薛先生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就去路哥卤肉店买了4盒卤肉,花了1400多元。索要发票时,店员称当时开不了,并添加了薛先生的微信,表示过几天发来电子发票。

薛先生称,春节后他再次刷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在视频下留言提及开发票一事,并评论卤肉难吃,二人互怼了几句。之后,他的发票迟迟没有拿到。直至4月20日,他和路某某在该短视频平台的私信里吵起来,次日他将店方拒开发票一事投诉至当地税务局,之后税务局来电了解情况,“又过了一天,税务局让我去取发票。”

薛先生以为事情就此作罢,却在拿到发票当天收到陌生人的短信,称已到他家小区,要求见面。薛先生询问对方身份未果,将此号码拉黑后,又在该短视频平台私信里收到路某某的消息,提及了他家人的信息,“我当时有些害怕,这才知道要求见面的是路某某等人。”

薛先生担心事情闹大,祸及家人,他于4月24日来到店方的办公室,试图沟通化解此事。他刚走进办公室,路某某就招呼旁人抢夺他的手机并搜身,“把我的鞋子都脱了。”

薛先生称,随后他被路某某、牛某某等人按在地上殴打,试图逃跑时,被对方拦截并带回办公室。

薛先生说,他被路某某等人控制、殴打了40多分钟,脸被扇肿,头部和手被玻璃杯、烟灰缸、烧水壶等砸破流血,还要求他写和解书。其间,他乞求对方先放自己去医院给头部伤口止血、缝针,对方却说“哪怕血流干了也不能走”。无奈之下,薛先生同意写和解书,“但开头第一句让我写‘因为薛某某无故到店内骚扰、殴打路某某’,我一听就不愿意写了。”薛先生说,之后对方又对他进行殴打。

“他们让我给路某某充值5000元,另外3000元赔偿路某某的裤子。”薛先生说,“更气人的是,对方竟然说被我殴打,他们还主动报了警。”

之后,双方一直僵持到警察出现,薛先生才得以跟着警察离开现场。

打人者指控对方碰瓷,称“若罚款1万必须死人”

薛先生称,他的手机被对方抢夺后扔到书柜顶上,没拍下殴打的画面,但有录音。

薛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路某某询问薛先生的身份,同时上前将手机夺下丢在一旁,随后在静止的画面中录下了现场声。

现场声显示,路某某招呼旁人搜薛先生的身,有连续扇耳光的声音。路某某自称是“社会人”,说整个太原人都得给自己面子,并威胁薛先生说知道他有一儿一女,学校在哪里,“你敢动我,我陪你玩一辈子”。一旁的牛某某威胁称,“你老婆孩子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其间,路某某招呼旁人递来烟灰缸,声称要整死薛先生,之后不断出现击打的声音。路某某指责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导致店方面临万元罚款,“要是罚款1万元,就必须死人”。

之后,路某某招呼旁人拿来纸笔,要求薛先生写和解书,并不让薛先生去医院止血缝针。视频最后,民警出现,向双方询问情况并进行登记。
记者注意到,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34.1万粉丝,由山西某卤肉公司认证,5月9日上午还在正常更新视频。该公司一位股东对记者称,他在网上看到了路某某与薛先生的事,不了解具体情况。

5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路某某,电话无人接听。之后,对方通过短信回应记者称,薛先生不来店里索要发票,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评论“难吃”、攻击店方账号,这是碰瓷行为。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商家拒开发票是惯用伎俩,意图索要赔偿。

路某某表示,因4月24日薛某某来办公室,进门时举着手机拍摄,才对他进行搜身、殴打,“就像别人到你家里偷拍你,你也会反击。他打不过我被我‘反杀’了。”路某某称,当时他在办公室对薛先生说的有些话是气话,自己的脑袋上也被薛先生打出一个包。

记者提出让路某某提供其受伤的证明,对方无法提供,并称“打个架还要鉴定伤情、出具报告,那不是男人”。记者多次追问路某某是否有证据证明薛先生碰瓷、自己被打,对方未正面回复,而是强调薛先生是“烂人”“诈骗”。

对于路某某的上述指控,薛先生均予以否认。

律师:打人者或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

此前,路某某对媒体表示,他确实打了薛先生,威胁的话也是他说的,“我跟警察也是这样说的”。

5月10日,记者联系办案民警了解此事的处置进展,对方称不便透露相关情况,需联系其单位小井峪派出所。小井峪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采访需先联系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记者多次拨打万柏林分局相关部门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太原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此事登记,称会向万柏林分局核实。

记者联系到处置此事的当地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方以在电梯里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回拨,无人接听。

薛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办案民警告诉他,让他先进行伤情鉴定,再继续处置此事。上述税务局工作人员对他称,会对涉事卤肉店进行处罚,是否会罚款1万元,要根据相关规定判定。

薛先生称,他已经做了伤情鉴定,目前还在等结果。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侵犯了薛先生的身体权,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路某某等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伤情越严重面临的刑罚越严厉。同时,相关人员的主观恶意如果符合无事生非、追求刺激的特征,路某某还可能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胡磊律师认为,路某某说薛先生是碰瓷、诈骗,相关指控都是严重的刑事指控,路某某发表上述言论应当有真凭实据和证据,否则从民事角度来说是诽谤,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刑事角度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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