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江西#【乐平板桥龙灯】乐平板桥龙灯(花钵灯)自东汉立县以来就有,并流传和保留至今,它传承着乐平的乡土文化,形成乐平人居一道亮丽的文化景观。乐平板桥龙灯(花钵灯)历来是乐平市大型庆祝活动,民间村族庙社、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间迎春、闹元宵等文化民俗庆贺活动项目之一。板桥龙灯造价低廉,操作方便,操演简洁,戏耍自如,规模宏大、壮观,龙头大气磅磚,龙身逶迤婉转,龙尾幽默搞笑,花灯目不暇接,回味无穷。再加之龙头一组乐队和龙尾一组乐队演奏欢快的锣鼓唢呐音乐,可谓几里开外都能观其形、闻其声。它以其独特的方式和手法展现中华民族的图腾“龙”的形象,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2013年被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来源:江西风景独好)
#历史[超话]##〖老郭聊吧·秒知山西〗#
山西行政区域沿革(略)
汉初制度,封建与郡县并行。当时的山西主要为韩王信所领有。汉武帝开疆拓土,郡县迭有增加,拥有郡国110个,版图最大,为西汉极盛之时代。元封五年置13州刺史部及司隶校尉部,共14部。东汉省去朔方刺史部,成为13部。州置刺史,有时改为州牧。郡置太守,国置相。郡以下为县、道、邑、侯国。县有蛮夷者曰道,封皇后公主之食地曰邑,县之别封者曰侯国。县道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州郡县成为地方行政三级制。
《汉书·地理志》载:“讫于孝平(二年),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
近畿7郡为京兆、冯翊、扶风所谓三辅之地及河东、河内、河南、弘农,故山西境内之河东郡属于司隶校尉部。并州史部辖太原、上党、云中、定襄、雁门、代郡等6郡,除云中、定襄两郡之辖地远及绥远地区,代郡部分辖县在察哈尔及河北省外、其余均在山西。朔方刺史部辖朔方、五原、西河、上郡等4郡,其中西河郡之部分辖县亦在山西境内。
1、河东郡24县:安邑(夏县)、大阳(平陆)、猗氏、解(临晋)、蒲 坂(永济)、河北(芮城)、左邑(闻喜)、汾阴(荣河)、闻喜、濩泽(阳城)、端氏(沁水)、临汾(新绛)、垣(垣曲)、皮氏(河津)、长修(新绛)、平阳(临汾)、襄陵、彘(霍县)、杨(洪洞)、北屈(吉县)、蒲子(限县)、绛(曲沃)、孤(言字旁又加聂)(永和)、骥(乡宁侯国)。
因东汉中叶以后,山西北部地区大部被羌人占领,,中南部各郡县多有减少。故河东郡于东汉省去左邑、长修、狐(言字旁又加聂)骥4县。仅有20县。
2、太原郡21县:晋阳(太原县)、口人(繁峙)、界休(介休)、榆次、中都(平遥)、于离(在汾州府境内)、兹氏(汾阳)、狼孟(阳曲)、邬(介休)、盂(阳曲)、平陶(文水)、汾阳(阳曲)、京陵(平遥)、阳曲(定襄)、大陵(文水)、原平(崞县)、祁、上艾(平定)、卢虒(五台)、阳邑(太谷)、广武(代县)。东汉时,将原平、广武两县改隶雁门郡。又省口人、阳曲、上艾3县,实际只有16县。
3、上党郡14县:长子、屯留、余吾(屯留)、铜鞮(沁县)、沾(平定)、涅(武乡)、襄垣、壶关(长治)、泫氏(高平)、高都(晋城)、潞(潞城)、猗氏(安泽)阳阿(晋城)、殻远(沁源)。东汉时省余吾县,只有13县。
4、雁门郡14县:善无(右玉)沃阳(应县)、繁畤(浑源)、中陵(平鲁)、阴馆(代县)、楼烦(宁武)、武州(左云)、口淘(山阴)、剧阳(应县)、崞(浑源)、平城(大同)、埒(地点不详待考)、马邑(朔县)、疆阳(大同西北)。东汉时省善无、沃阳、中陵3县,移来太原郡之原平、广武、代郡之卤城,仍旧为14县。
5、代郡18县:桑干(蔚县)、道人(阳高)、当城(蔚县)、高柳(阳高)、马城(怀安)、班氏(大同)、延陵(天镇北塞外)、狋氏(广灵) 、且如(天镇北塞外)、平邑(阳高)、阳原(天镇)、东安阳(蔚县)、参合 (阳高)、平舒(广灵)、代(蔚县)、灵丘、广昌(涞源)、卤城(繁峙)。其中在山西境内者为:道人、高柳、班氏、狋氏、平邑、阳原、参合、平 舒、灵丘、卤城十县。东汉时将卤城移置雁门郡。
6、西河郡36县,其中有9县在山西境内:土军(石楼)、中阳、皋狼(离石)、乐街(地址不详待考)、平周(介休)、蔺(离石)、离石、隰成(离石)、西都(孝义)。东汉时省土军、隰城、西都3县。
三国时,今山西大部分地区为曹魏统治。西南部属司州辖区,有平阳、河东2郡。东南部、中部、北部为并州辖区,有雁门(平城)、兴(定襄云中)、太原、西河(中阳离石)、乐平(寿阳)、上党6郡。桑干河以北为鲜卑族拓跋氏领有。按三国自曹丕篡汉(220年)迄司马炎篡魏(265年),其间只有46年 由于曹魏忙于对吴蜀用兵,忽略边防,致被北方的少数民族所乘,造成后来历史上之所谓“五胡乱华”的局面。
山西行政区域沿革(略)
汉初制度,封建与郡县并行。当时的山西主要为韩王信所领有。汉武帝开疆拓土,郡县迭有增加,拥有郡国110个,版图最大,为西汉极盛之时代。元封五年置13州刺史部及司隶校尉部,共14部。东汉省去朔方刺史部,成为13部。州置刺史,有时改为州牧。郡置太守,国置相。郡以下为县、道、邑、侯国。县有蛮夷者曰道,封皇后公主之食地曰邑,县之别封者曰侯国。县道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州郡县成为地方行政三级制。
《汉书·地理志》载:“讫于孝平(二年),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
近畿7郡为京兆、冯翊、扶风所谓三辅之地及河东、河内、河南、弘农,故山西境内之河东郡属于司隶校尉部。并州史部辖太原、上党、云中、定襄、雁门、代郡等6郡,除云中、定襄两郡之辖地远及绥远地区,代郡部分辖县在察哈尔及河北省外、其余均在山西。朔方刺史部辖朔方、五原、西河、上郡等4郡,其中西河郡之部分辖县亦在山西境内。
1、河东郡24县:安邑(夏县)、大阳(平陆)、猗氏、解(临晋)、蒲 坂(永济)、河北(芮城)、左邑(闻喜)、汾阴(荣河)、闻喜、濩泽(阳城)、端氏(沁水)、临汾(新绛)、垣(垣曲)、皮氏(河津)、长修(新绛)、平阳(临汾)、襄陵、彘(霍县)、杨(洪洞)、北屈(吉县)、蒲子(限县)、绛(曲沃)、孤(言字旁又加聂)(永和)、骥(乡宁侯国)。
因东汉中叶以后,山西北部地区大部被羌人占领,,中南部各郡县多有减少。故河东郡于东汉省去左邑、长修、狐(言字旁又加聂)骥4县。仅有20县。
2、太原郡21县:晋阳(太原县)、口人(繁峙)、界休(介休)、榆次、中都(平遥)、于离(在汾州府境内)、兹氏(汾阳)、狼孟(阳曲)、邬(介休)、盂(阳曲)、平陶(文水)、汾阳(阳曲)、京陵(平遥)、阳曲(定襄)、大陵(文水)、原平(崞县)、祁、上艾(平定)、卢虒(五台)、阳邑(太谷)、广武(代县)。东汉时,将原平、广武两县改隶雁门郡。又省口人、阳曲、上艾3县,实际只有16县。
3、上党郡14县:长子、屯留、余吾(屯留)、铜鞮(沁县)、沾(平定)、涅(武乡)、襄垣、壶关(长治)、泫氏(高平)、高都(晋城)、潞(潞城)、猗氏(安泽)阳阿(晋城)、殻远(沁源)。东汉时省余吾县,只有13县。
4、雁门郡14县:善无(右玉)沃阳(应县)、繁畤(浑源)、中陵(平鲁)、阴馆(代县)、楼烦(宁武)、武州(左云)、口淘(山阴)、剧阳(应县)、崞(浑源)、平城(大同)、埒(地点不详待考)、马邑(朔县)、疆阳(大同西北)。东汉时省善无、沃阳、中陵3县,移来太原郡之原平、广武、代郡之卤城,仍旧为14县。
5、代郡18县:桑干(蔚县)、道人(阳高)、当城(蔚县)、高柳(阳高)、马城(怀安)、班氏(大同)、延陵(天镇北塞外)、狋氏(广灵) 、且如(天镇北塞外)、平邑(阳高)、阳原(天镇)、东安阳(蔚县)、参合 (阳高)、平舒(广灵)、代(蔚县)、灵丘、广昌(涞源)、卤城(繁峙)。其中在山西境内者为:道人、高柳、班氏、狋氏、平邑、阳原、参合、平 舒、灵丘、卤城十县。东汉时将卤城移置雁门郡。
6、西河郡36县,其中有9县在山西境内:土军(石楼)、中阳、皋狼(离石)、乐街(地址不详待考)、平周(介休)、蔺(离石)、离石、隰成(离石)、西都(孝义)。东汉时省土军、隰城、西都3县。
三国时,今山西大部分地区为曹魏统治。西南部属司州辖区,有平阳、河东2郡。东南部、中部、北部为并州辖区,有雁门(平城)、兴(定襄云中)、太原、西河(中阳离石)、乐平(寿阳)、上党6郡。桑干河以北为鲜卑族拓跋氏领有。按三国自曹丕篡汉(220年)迄司马炎篡魏(265年),其间只有46年 由于曹魏忙于对吴蜀用兵,忽略边防,致被北方的少数民族所乘,造成后来历史上之所谓“五胡乱华”的局面。
【诗画德兴】底蕴厚重的银山银矿遗址#德兴# 银山银矿遗址大事记
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孙权析余汗县东境乐安乡置乐安县,治银城堡(今新岗山银城畈)。
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改乐安县为银城县,县治银冶堡(今德兴银城镇东部)。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撤银城县,并入鄱阳县,县地为鄱阳县东。
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年),鄱阳郡都尉张蒙游猎至鄱口,见白鹿而逐之,至银山,遇神人得双银笋,因以名山。
唐太祖武德四年(621年),以鄱阳县银城故地置乐平县,县治仍设银城堡。九年(626年)撤乐平县,并入鄱阳县,县地属之。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数万贯。”太宗以其不能进贤而专言利,黜罢之。
唐高宗总章二年(669年),邑人邓远奏立银冶,列陈取银之利,饶州刺史窦俨转奏之,获准。
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置邓公场冶银,令百姓任便采取,官司什二税之。其场以邓公为名,岁出银10万余两,隶江西盐铁都院。
唐高宗仪凤二年(677年),邓公祭山,山颓陷(公主穴倾),“一时民居其下皆怪之。久之,邓公亦亡,乃即其山立庙祀之。”
唐玄宗开元四年(716年)复置乐平县,移治长乐水口。
唐宪宗元和(806—820年)初年,天下银冶十八处,税银一万二千两。“饶州银山,每岁出银十余万两,收税山银七千两”。
唐哀帝天祐年间(904—907年)末,“山摧,入者尽压死。顷之,流血自涧出,数日不绝。自是无收入者。”
南唐昇元二年(938年),改县名曰德兴,析乐平之银山、乐平、南部三乡属之,县治银城,属饶州。
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大兴采银,德兴银场采冶规模冠于国内各场。
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于德兴县置市银院。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德兴银场课税银14.5万余两。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德兴县产银88.3万余两。
宋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年),“山穴倾摧,而银课未除”。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饶州知州范仲淹上疏奏罢银场,获准。邑人感范公恩德,建范公祠祀之。
明世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创筑德兴城墙,周长3里余。北墙建于铁石山上,银山在其北,银井居域内。
清代“空山无复金银气”。
1938年11月,江西地质调查所夏湘蓉、刘辉泗在德兴境内进行为期19天的地质矿产调查,首次考察银山古矿遗迹,著有《德兴县矿产志》,书中指出:“银山位于德兴城东三里,有大路由县城达山麓,山高约130—150公尺,峰峦错出,期间古时之废井,虽历千年仍有遗迹可考,而废石沿山坡堆积,延长约二里,高达百公尺,犹可籍以推想昔日工程之伟大。银井位于县城东约半里,井旁为古时冶银处(昔称邓公场)炼渣堆积如山,遥望之一片黑色,面积约计达一方里以上。银山采掘之历史,亘四百余年,产量之丰,可以想见,今日银山附近仍可见显著之铁冠露头,更足为会有富矿体存在之佐证。
1954年4月,对银山矿区展开全面的地质勘探评价工作。江西409队进驻银山开始钻探,提出了《德兴铅锌矿地质勘探报告》。银山、九区和北山三个矿区均发现古人开采的老窿,共约300处,并在老窿中多次发现古人开采时使用过的工具,以银山区为最,老窿开采深度达侵蚀基准面100米以下,达到相当规模。
1990年,撤消德兴县,设立德兴市,仍治银城镇。
2008年3月,德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护和利用好这座延续了一千多年的重要工业遗产,德兴市政府下拨银山银矿遗址调查专项经费16万元。3月12日,德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中抽调17人,组成银山银矿遗址勘探、调查队,开始了对银山银矿遗址约10平方公里的山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两个月发现,在10平方公里的矿山中遗存的横坑、平巷、斜巷、竖井等古矿井194处,废石堆积15处。并在废石堆积表面采集到唐宋时期器物标本600余件。
2008年5月2日至3日,应德兴市普查办邀请,由省普查办组织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樊昌生、省博物馆学术委员会主任刘诗中、省博物馆副馆长李荣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肖发标、严振洪等五位专家前往银山银矿遗址实地勘察,并对其进行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银山银矿遗址是迄今所见中国开采时间最早、面积最大、矿井数量最多、矿井形制最为复杂、延续开采时代最长的一处大型银矿矿冶遗址。
2008年12月银山银矿遗址被列入国家文物局编纂《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
2010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授予“德兴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
2011年1月,德兴金银矿遗址入选江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
2013年5月,银山银矿遗址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孙权析余汗县东境乐安乡置乐安县,治银城堡(今新岗山银城畈)。
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改乐安县为银城县,县治银冶堡(今德兴银城镇东部)。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撤银城县,并入鄱阳县,县地为鄱阳县东。
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年),鄱阳郡都尉张蒙游猎至鄱口,见白鹿而逐之,至银山,遇神人得双银笋,因以名山。
唐太祖武德四年(621年),以鄱阳县银城故地置乐平县,县治仍设银城堡。九年(626年)撤乐平县,并入鄱阳县,县地属之。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数万贯。”太宗以其不能进贤而专言利,黜罢之。
唐高宗总章二年(669年),邑人邓远奏立银冶,列陈取银之利,饶州刺史窦俨转奏之,获准。
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置邓公场冶银,令百姓任便采取,官司什二税之。其场以邓公为名,岁出银10万余两,隶江西盐铁都院。
唐高宗仪凤二年(677年),邓公祭山,山颓陷(公主穴倾),“一时民居其下皆怪之。久之,邓公亦亡,乃即其山立庙祀之。”
唐玄宗开元四年(716年)复置乐平县,移治长乐水口。
唐宪宗元和(806—820年)初年,天下银冶十八处,税银一万二千两。“饶州银山,每岁出银十余万两,收税山银七千两”。
唐哀帝天祐年间(904—907年)末,“山摧,入者尽压死。顷之,流血自涧出,数日不绝。自是无收入者。”
南唐昇元二年(938年),改县名曰德兴,析乐平之银山、乐平、南部三乡属之,县治银城,属饶州。
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大兴采银,德兴银场采冶规模冠于国内各场。
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于德兴县置市银院。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德兴银场课税银14.5万余两。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德兴县产银88.3万余两。
宋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年),“山穴倾摧,而银课未除”。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饶州知州范仲淹上疏奏罢银场,获准。邑人感范公恩德,建范公祠祀之。
明世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创筑德兴城墙,周长3里余。北墙建于铁石山上,银山在其北,银井居域内。
清代“空山无复金银气”。
1938年11月,江西地质调查所夏湘蓉、刘辉泗在德兴境内进行为期19天的地质矿产调查,首次考察银山古矿遗迹,著有《德兴县矿产志》,书中指出:“银山位于德兴城东三里,有大路由县城达山麓,山高约130—150公尺,峰峦错出,期间古时之废井,虽历千年仍有遗迹可考,而废石沿山坡堆积,延长约二里,高达百公尺,犹可籍以推想昔日工程之伟大。银井位于县城东约半里,井旁为古时冶银处(昔称邓公场)炼渣堆积如山,遥望之一片黑色,面积约计达一方里以上。银山采掘之历史,亘四百余年,产量之丰,可以想见,今日银山附近仍可见显著之铁冠露头,更足为会有富矿体存在之佐证。
1954年4月,对银山矿区展开全面的地质勘探评价工作。江西409队进驻银山开始钻探,提出了《德兴铅锌矿地质勘探报告》。银山、九区和北山三个矿区均发现古人开采的老窿,共约300处,并在老窿中多次发现古人开采时使用过的工具,以银山区为最,老窿开采深度达侵蚀基准面100米以下,达到相当规模。
1990年,撤消德兴县,设立德兴市,仍治银城镇。
2008年3月,德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护和利用好这座延续了一千多年的重要工业遗产,德兴市政府下拨银山银矿遗址调查专项经费16万元。3月12日,德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中抽调17人,组成银山银矿遗址勘探、调查队,开始了对银山银矿遗址约10平方公里的山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两个月发现,在10平方公里的矿山中遗存的横坑、平巷、斜巷、竖井等古矿井194处,废石堆积15处。并在废石堆积表面采集到唐宋时期器物标本600余件。
2008年5月2日至3日,应德兴市普查办邀请,由省普查办组织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樊昌生、省博物馆学术委员会主任刘诗中、省博物馆副馆长李荣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肖发标、严振洪等五位专家前往银山银矿遗址实地勘察,并对其进行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银山银矿遗址是迄今所见中国开采时间最早、面积最大、矿井数量最多、矿井形制最为复杂、延续开采时代最长的一处大型银矿矿冶遗址。
2008年12月银山银矿遗址被列入国家文物局编纂《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
2010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授予“德兴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
2011年1月,德兴金银矿遗址入选江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
2013年5月,银山银矿遗址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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