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碎碎念。
看完演唱会两天没缓过劲来,两个多小时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不敢相信离陈奕迅只有不到三十米远,而且427encore唱的是我最想听的落花流水,就算今天唱了三首encore还是感觉自己最幸运,就只看得起一场,居然正好碰到最想听的一首…
本来一开始只想抢980,因为抢不到只好抢了最贵的,贵的有点不敢告诉我妈,结果因为刚考上研我妈很高兴地同意了,但是我自己又觉得不配,因为已经奖励自己switch了,感觉自己不配获得那么多快乐,坐在内场感觉自己像只渺小的蟑螂 如坐针毡,但是等到陈奕迅出场的时候感觉超级值[单身狗]
其实也就是大学开始喜欢的陈奕迅,落花流水这首歌也不过是前年年底才听过,但是怎么说呢,感觉我活了这么多年,有好多等待好多遗憾,因为我自己是很三分钟热度的人,如果有什么事让我等个五年,十年,可能十年后真的做了这件事我也没有当初那份热情了,所以能在最想看演唱会的时候最想听落花流水的时候正好听到,真是值得回忆一辈子哩[苦涩]
看完演唱会两天没缓过劲来,两个多小时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不敢相信离陈奕迅只有不到三十米远,而且427encore唱的是我最想听的落花流水,就算今天唱了三首encore还是感觉自己最幸运,就只看得起一场,居然正好碰到最想听的一首…
本来一开始只想抢980,因为抢不到只好抢了最贵的,贵的有点不敢告诉我妈,结果因为刚考上研我妈很高兴地同意了,但是我自己又觉得不配,因为已经奖励自己switch了,感觉自己不配获得那么多快乐,坐在内场感觉自己像只渺小的蟑螂 如坐针毡,但是等到陈奕迅出场的时候感觉超级值[单身狗]
其实也就是大学开始喜欢的陈奕迅,落花流水这首歌也不过是前年年底才听过,但是怎么说呢,感觉我活了这么多年,有好多等待好多遗憾,因为我自己是很三分钟热度的人,如果有什么事让我等个五年,十年,可能十年后真的做了这件事我也没有当初那份热情了,所以能在最想看演唱会的时候最想听落花流水的时候正好听到,真是值得回忆一辈子哩[苦涩]
《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热门小说目录//大结局全文阅读笔趣阁HJXUFl
❗书名主角:《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又名《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
❗书名主角:《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又名《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
七八月的天,雷阵雨说来就来,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大家都带着孩子在屋檐下躲雨,他就带着梓帆上前,想趁此机会和她说几句话,可芸娘为住人家手臂,真的是,脸,不受控制的红了:“那个,这么贵重的东西,哪能说丢就丢啊。”
王迅达霸道的说:“我买给你
做童养媳的时候,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只知道自己长大,是给小丈夫做媳妇儿的,后来,被卖到朱家当媳妇儿,朱家办了酒,她跟朱家的儿子有了夫妻之实,却也只有那么两三次,后来,朱家儿子进城做工,一年到头,也难得见上两面,她的生活中,只有做不完的活儿,唯一的真实与快乐,就是妞妞,对于什么是男女之情,她完全不懂。
但是现在面对王迅达,芸娘的心里,却有着不同的感觉,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儿,就是胸口咚咚咚的乱跳着,跳得脑子里都是乱乱的。
自己喜欢好久的女人,面对自己时,一副小女儿家害羞的模样,让许久未近女色的王迅达喉头一紧:“芸娘,你,真好看。”
多的,他不敢想,不敢说,也不敢做,怕吓着她了,虽说,任何男人娶媳妇儿的目的,都不是单纯的只想牵牵手,聊聊天儿。
芸娘从跟柠悦来到平京,生活规律了,心情也好了,人,也长胖了一点儿,说她长得好看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让她有听到王迅达夸她好看时的感觉,脸色,更红了。
气氛,莫名的暧昧,王迅达受不了了,赶紧转移话题:“芸娘,去年你给梓帆做的布鞋,已经小了,鞋底儿也快磨破了,但他就舍不得丢,说穿着舒服,你看,等妞妞好了,能不能抽空,再给他做双鞋子?”
芸娘本就很心疼那个没娘还很懂事的梓帆:“小孩在长得快,不合脚的鞋子,哪里还能穿,会把脚穿坏的,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做双鞋子的事儿,能耽误多长时间啊。”
王迅达委屈了:“我倒是想跟你说的,可你看见我就躲得远远儿的,就像我身上有传染病似的,我哪儿有机会和你说啊。”
“我……”芸娘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解释,干脆不解释了:“现在天儿热,我就不给梓帆做布鞋了,做双跟妞妞一样的,露脚趾和后跟的凉鞋吧?”
“嗯,只要你做的,梓帆都喜欢的,要不,给我也做双布鞋吧,我经常在外边儿跑,穿皮鞋,每天回去,脚后跟都打起泡了,还得用针挑了,又疼又麻烦。”
其实,穿皮鞋,没有王迅达说的那么难受,他就是想让人家给他做双鞋子而已。
芸娘点了点头:“好,我先给梓帆做,然后,就给你做。”
(荃芠✙➤FFD1922)
❗非原文:
❗书名主角:《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又名《将门弃妇又震慑边关了!》宋惜惜战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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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月的天,雷阵雨说来就来,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大家都带着孩子在屋檐下躲雨,他就带着梓帆上前,想趁此机会和她说几句话,可芸娘为住人家手臂,真的是,脸,不受控制的红了:“那个,这么贵重的东西,哪能说丢就丢啊。”
王迅达霸道的说:“我买给你
做童养媳的时候,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只知道自己长大,是给小丈夫做媳妇儿的,后来,被卖到朱家当媳妇儿,朱家办了酒,她跟朱家的儿子有了夫妻之实,却也只有那么两三次,后来,朱家儿子进城做工,一年到头,也难得见上两面,她的生活中,只有做不完的活儿,唯一的真实与快乐,就是妞妞,对于什么是男女之情,她完全不懂。
但是现在面对王迅达,芸娘的心里,却有着不同的感觉,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儿,就是胸口咚咚咚的乱跳着,跳得脑子里都是乱乱的。
自己喜欢好久的女人,面对自己时,一副小女儿家害羞的模样,让许久未近女色的王迅达喉头一紧:“芸娘,你,真好看。”
多的,他不敢想,不敢说,也不敢做,怕吓着她了,虽说,任何男人娶媳妇儿的目的,都不是单纯的只想牵牵手,聊聊天儿。
芸娘从跟柠悦来到平京,生活规律了,心情也好了,人,也长胖了一点儿,说她长得好看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让她有听到王迅达夸她好看时的感觉,脸色,更红了。
气氛,莫名的暧昧,王迅达受不了了,赶紧转移话题:“芸娘,去年你给梓帆做的布鞋,已经小了,鞋底儿也快磨破了,但他就舍不得丢,说穿着舒服,你看,等妞妞好了,能不能抽空,再给他做双鞋子?”
芸娘本就很心疼那个没娘还很懂事的梓帆:“小孩在长得快,不合脚的鞋子,哪里还能穿,会把脚穿坏的,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做双鞋子的事儿,能耽误多长时间啊。”
王迅达委屈了:“我倒是想跟你说的,可你看见我就躲得远远儿的,就像我身上有传染病似的,我哪儿有机会和你说啊。”
“我……”芸娘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解释,干脆不解释了:“现在天儿热,我就不给梓帆做布鞋了,做双跟妞妞一样的,露脚趾和后跟的凉鞋吧?”
“嗯,只要你做的,梓帆都喜欢的,要不,给我也做双布鞋吧,我经常在外边儿跑,穿皮鞋,每天回去,脚后跟都打起泡了,还得用针挑了,又疼又麻烦。”
其实,穿皮鞋,没有王迅达说的那么难受,他就是想让人家给他做双鞋子而已。
芸娘点了点头:“好,我先给梓帆做,然后,就给你做。”
(荃芠✙➤FFD1922)
❗非原文:
颐莲 喷雾2瓶,44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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