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成毅前公司要起诉他,作为他的唯剧粉除了有点担忧,也会忍不住猜想,跟一个已经离开了七八年的前公司会有什么样的合同纠纷呢?看到很多人猜可能是因为艺名的原因,如果是由于艺名引起的纠纷,我猜前公司并不会仅仅是主张拿回艺名,因为名字是跟人联系在一起的,她拿回去也不会产生什么利益,估计她的诉求是拿回成毅用这个名字参加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利益,因为这半年成毅的商业价值肉眼可见的迅猛增长,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提起诉讼如果赢了得到的赔额就高,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才来告,是以前还没产生这么高的经济效益。这一点,成毅最吃亏的是离开的时候也许没有买断这名字的使用权,以至于给别人有机可乘,但终止合同的时候如果公司不主动提出很多人也是没想到这么多的。这个前公司的行为确实是让人觉得很卑鄙,可社会上这种心术不正的人并不少见,所以万事都要留个心眼。希望成毅(傅诗淇)方能赢这场官司,法律不应该支持总想着用旁门左道赚钱的人。
把成毅名字收回去,那我们就叫傅诗淇好了。观众们喜欢的从来不是成毅这个名字,而是成毅的演技;果果们喜欢的也从来不是成毅这个名字,而是真真切切喜欢傅诗淇这个人。说白了,就是就算把成毅这个名字收回去,大家对傅诗淇的爱也不会少一星半点!而且傅诗淇叫起来还更好听呢,多温柔啊[心]#万一把成毅名字收回去呢#
#成毅[超话]##成毅##成毅被前经纪公司起诉##万一把成毅名字收回去呢# 关于成毅哥哥被起诉,我跑去查了民法典和和商标法,以及查询了成毅商标,我对待此事看法如下:
1.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以及第1017条规定:“具有社会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因此哥哥是享有“成毅”这个艺名的权利的。
2.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目前“成毅”这个商标在爱企查app中是处于无效状态的,也就是说暂时并未注册。就算前公司现在注册也是不能成功的,哥哥目前已经使用艺名“成毅”且被大众熟知,此时“成毅”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所以就算出现姓名所属问题,也是哥哥拥有在先姓名权,前公司是拿不走“成毅”的。
所以大家放心吧[爱你]成毅还是属于傅诗淇[赢牛奶]
1.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以及第1017条规定:“具有社会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因此哥哥是享有“成毅”这个艺名的权利的。
2.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目前“成毅”这个商标在爱企查app中是处于无效状态的,也就是说暂时并未注册。就算前公司现在注册也是不能成功的,哥哥目前已经使用艺名“成毅”且被大众熟知,此时“成毅”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所以就算出现姓名所属问题,也是哥哥拥有在先姓名权,前公司是拿不走“成毅”的。
所以大家放心吧[爱你]成毅还是属于傅诗淇[赢牛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