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条很不老实】
T条上的内容能有多少展现是平台说了算,如果平台不推荐,连粉丝都看不到。
要想在T条上发展,就必须迎合平台的偏好,本来自媒体只需要吸引欣赏自己的粉丝就好了,现在还要琢磨平台的喜好。
T条作为平台横插一杠,要当裁判,把事情搞复杂了,在上面创作是没有快乐可言的,都已经做自媒体了,干嘛还要给自己找个老板?我在微博上只服务粉丝就够了。
T条上的博主要注意,平台的喜好是会变的,可能三五年后换成另一种风格,现有的大号就会面临一次大洗牌。
T条上的流量和粉丝没有长期价值,对待T条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当变现渠道,时不时发一条,万一平台做了推荐,就能收到一点零花钱,别的不要指望了。
【郑重声明:以上是基于有限认知形成的浅薄之见,一切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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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在T条上发展,就必须迎合平台的偏好,本来自媒体只需要吸引欣赏自己的粉丝就好了,现在还要琢磨平台的喜好。
T条作为平台横插一杠,要当裁判,把事情搞复杂了,在上面创作是没有快乐可言的,都已经做自媒体了,干嘛还要给自己找个老板?我在微博上只服务粉丝就够了。
T条上的博主要注意,平台的喜好是会变的,可能三五年后换成另一种风格,现有的大号就会面临一次大洗牌。
T条上的流量和粉丝没有长期价值,对待T条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当变现渠道,时不时发一条,万一平台做了推荐,就能收到一点零花钱,别的不要指望了。
【郑重声明:以上是基于有限认知形成的浅薄之见,一切以实际为准】
#archdaily商业地产# #建筑日报# 【业主在自媒体发布负面文章 开发商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权益受到他人损害时,民法典就是我们的维权“利器”。
1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收到了首件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业主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十多篇有关开发商的负面文章,地产公司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人某地产公司称,某自媒体用户李某系该公司所开发楼盘的业主。2020年5月14日至8月20日,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上累计发布了11篇侵害该地产公司名誉权的文章。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李某在前述侵权文章被平台删除的情况下,又相继发布了5篇侵权文章。
该地产公司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对其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请求禁止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及该地产公司文章的行为。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作为担保。
1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收到了首件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业主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十多篇有关开发商的负面文章,地产公司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人某地产公司称,某自媒体用户李某系该公司所开发楼盘的业主。2020年5月14日至8月20日,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上累计发布了11篇侵害该地产公司名誉权的文章。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李某在前述侵权文章被平台删除的情况下,又相继发布了5篇侵权文章。
该地产公司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对其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请求禁止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及该地产公司文章的行为。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作为担保。
#楼市速报# 【业主在自媒体发布负面文章 开发商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
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权益受到他人损害时,民法典就是我们的维权“利器”。
1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收到了首件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业主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十多篇有关开发商的负面文章,地产公司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人某地产公司称,某自媒体用户李某系该公司所开发楼盘的业主。2020年5月14日至8月20日,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上累计发布了11篇侵害该地产公司名誉权的文章。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李某在前述侵权文章被平台删除的情况下,又相继发布了5篇侵权文章。
该地产公司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对其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请求禁止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及该地产公司文章的行为。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作为担保。
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权益受到他人损害时,民法典就是我们的维权“利器”。
1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收到了首件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业主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十多篇有关开发商的负面文章,地产公司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人某地产公司称,某自媒体用户李某系该公司所开发楼盘的业主。2020年5月14日至8月20日,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上累计发布了11篇侵害该地产公司名誉权的文章。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李某在前述侵权文章被平台删除的情况下,又相继发布了5篇侵权文章。
该地产公司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对其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请求禁止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及该地产公司文章的行为。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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